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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高原 张炜-第2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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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是她在最关键的时刻支持了你父亲,尽管她后来由于你外祖父的死,也对你父亲有了误解和怨恨。但那时她偏向着我们。是她亲手选择了你父亲这个人,让他做了自己女儿的丈夫。

“你父亲有时候一离开就是很久,我们全家要一块儿苦苦等待。你外祖父差不多和你父亲坐不到一块儿去了,他们一见面就吵。这样久了,我对他们争吵的原因也越来越清楚了。因为那时有了几次不顺利的战事,你父亲和外祖父都格外懊恼。他们私下里在争论一个事情,那就是怎样看待飞脚。现在看你父亲是对的,可当时你外祖父拼命维护那个人。他把飞脚叫‘好小子’。可是你父亲已经注意了那个‘好小子’许久了,盯过梢,也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有一天夜里,你父亲正在和外祖父谈事情,突然听到了屋后有踩碎瓦片的声音。你父亲跑出去,什么也没看到。你外祖父就说他大惊小怪,说那不过是一个野物。接下去的日子你父亲更加惶惶不安,深夜就伏在宅院的玉兰树下。

“有一天宅子里响了一枪,全家人都跑出来了。我看见你父亲从外面走进来,脸色发冷。他的枪筒还没有凉,另一只手里就提着一只打了洞眼的礼帽。你外祖父盯着那只礼帽说:‘这只礼帽有点熟。’你父亲说:‘你不是说有野物吗?这只野物戴帽子呢。’我们都明白他是指飞脚。外祖父拿起礼帽看来看去,将信将疑。后来他又说戴这种礼帽的人很多。不过打那以后,飞脚再也没有来过我们的宅院。本来事情已经很明白了,可惜你外祖父太固执也太麻痹了。可能他们之间还保持着别人不知道的什么联系吧,反正后来的事情就是我们看到的那个结局了。”

《你在高原》  第三部分 曙光与暮色(37)

我听到这儿开始嗵嗵心跳。

“一切都像在眼前一样。我说的是你外祖父遇难的那一天。那天他一大早骑着我们家的大红马走了。回来时太阳还没落山。大概就在这个时辰他骑着马走进了西郊的那片小松林里。他在那里中了埋伏。红马先跑回来,叫着,引着你父亲、引着全家跑出庭院。大家都跟上沾满鲜血的红马跑,跑,一口气跑到了出事地点。当时你外祖父还有一口气,我们把他扶到马背上驮回来。

“从那以后这座宅院里再也没有他了,你父亲就成了这座宅院的主人。当时不知道在你外祖父去世的那些年里,我们后来的避难所——海滩杂树林子里的小茅屋已经落成了。

“说到小茅屋,那要感谢神灵呢。在你外祖父活着的时候,我们家里曾发生过一件大事。尽管这事儿在当时谁也没有在意,可日后大家才明白:这是神灵有意为我们一家人安排下的。就是这事儿改变了我们全家人的命运。

“原来老爷在世时,我们家里收留了一个孤儿。这个孤儿由老爷一手抚养起来。他差不多像他自己的孩子一样。不过他毕竟不是亲生的孩子。那孤儿实际上成了这个宅院里最可靠的男佣。他对主人忠心耿耿,坚信一切都是主人给的,生是主家的人,死是主家的鬼。他一辈子都没考虑成家立业的事儿,从来没跟主人提过这个。主人也没有为他安排婚事。后来老爷去世了,你外祖父接管了这个宅院,就给了男佣一大笔钱,告诉他:人都该有自己的一份日子。那个男佣哭了,跪在地上不起来。他说这辈子都是老爷家的人,怎么也不愿离开。不知费了多少口舌,你外祖父好不容易才让他走了。谁想到他日后仍旧没有婚娶,只用去那笔钱的一小部分到远远的海滩上买了一片林子,搭了一座茅屋,剩下的钱就装在瓦罐里埋了起来。每年秋天,他都把林子里结下的第一批果子送到宅院里来。他对你外祖父说:有一天世道乱了时,要躲避也该有个地方呀。他说自己搭了一座茅屋。当时他的话谁也没有在意。

“谁知后来世事越变越大,你父亲从一个英雄变成了一个罪人,被自己人抓走了。我们做梦也想不到会家破人亡……”

妈妈每次只讲到这里。

接下去的故事我已经非常熟悉,那就是妈妈和外祖母被人逐出了那座大院,她们只带了两只木箱,坐在一辆马车上逃出了海滨小城——一直向北,穿过大片荒芜的土地,来到海边的杂树林子里,那里正有一个忠诚的老人和他的茅屋在等待着我们一家。

很久之后,当父亲从南山监禁地放回,他最先做的一件事,就是一头扑到小城去寻找那座大院——可惜那里早已换了主人。他给逐出来,像个疯子一样到处打听,最后总算踉踉跄跄赶到了海滩上。他寻到的是一个早已准备好的柴窝。

这就是我们一家的故事,这就是茅屋的来历。

让我难以释怀的是那两个男人的冲突——外祖父直到去世之前仍然与父亲有着深深的隔阂。我问妈妈这仅仅是因为飞脚的事吗?母亲点头又摇头。她说他们两个人的争执越来越厉害,但起因可不完全是飞脚。他们彼此都发觉:这么多年来双方都在维护着不同的原则。就是说,他们的争执其实发源于一个很深的根源。“有一段你外祖父曾经跟我说过一句气话,我并不认为他从心里是那样认定的。可是渐渐的,那句话又让我觉得是一句很认真的话。”我问妈妈那是一句什么话?妈妈叹气:

《你在高原》  第三部分 曙光与暮色(38)

“你外祖父认为,你的父亲从那座城市到这座城市,从山里到平原,辛辛苦苦玩命地折腾,那并不表明他对自己的事业有多么忠诚;他那样,完全是因为骨子里有一种流浪汉的习气——那是一种‘嗜好’。”

妈妈讲到这里笑了,一直笑出了眼泪。我想妈妈一定是在怀念死去的父亲。妈妈说:“你外祖父说得多么轻松啊,他说那只是一种‘嗜好’。你爸爸出生入死,身上到处是伤,有好几次差点丢了性命,那仅仅是一种‘嗜好’吗?你外祖父太不公平了。”

妈妈接着告诉:外祖父有一段时间甚至很认真地研究了父亲的由来,他在找他们那一族人的踪迹。“用现在的话来说,那叫‘查祖宗三代’。一个人对自己的女婿尚且这样,多么不可思议呀。你外祖父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连多少天不愿出门。他查了一摞又一摞书籍,最后竟然告诉我说:你爸爸他们这一拨人实际上是一支游牧民族的后裔。你看,他把你爸的不安分与这个勾连起来——‘他们是连在另一根血脉上,那些人大多姓淳于,与我们不同。’你的外祖父甚至还勾画了那个游牧民族的‘南进图表’,说当年他们就是从贝加尔湖一带,从更远的外兴安岭穿过大片山脉,跨过还没有陆沉的老铁海峡,最后在登州海角落脚的。他说这个游牧民族擅长骑射、种桑、养蚕。后来是因为黄帝和炎帝的东进,才不得不缩回老铁海峡以北。不过这个游牧民族至少有一部分人至今还留在登州海角,改姓‘淳于’,在那里繁衍了后代。他说你父亲就是这些人的后裔——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长了一双极不安分的脚,这辈子都要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地走、走。‘那可是一种血脉里的东西!’你外祖父这样说。我对这些话将信将疑。因为你外祖父是个有学问的人,如果不是偏见,不是走火入魔了,他大概是不会弄错的。”

妈妈最后这些话一辈子都深印在我的心里。我不得不一再地注视“淳于”两个字,不得不感受自己的血液里流动着什么:一种到处奔走的欲望。



我把黄科长的自传带到了静思庵,几次打开又几次封好,后来只得强迫自己去读。不用看就知道,这会是一些百无聊赖的东西。想一下吧,一个人仅仅是出于模仿首长而涂抹的一堆文字,又能是怎样的货色?

我首先看的是第一部分:《我的放牧生涯》。因为它写了我熟悉的那个平原上的生活,所以也算有点趣味。不过我很快发现满纸的记叙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要让人骂出声来——也许把它们扔到臭水沟里更合适一点。它从传主*岁记起,一直记到十一岁的所谓“参加战斗”之后。一个七八岁的放猪娃,在那片野地里怎样游玩、打斗,都记得清清楚楚。这在我看来毫无意义:他甚至将怎样骑马一样骑在一头大种猪背上、怎样用枝条抽打种猪在田野里奔跑、怎样使种猪去*那些较小的猪,都记得一清二楚。他详细记载了各色不同品种的猪,它们的饮食特点、放牧当中应注意的事项等等,并因颇具知识性而让人略略吃惊。我有时不由得要想:这个人的记忆力为何如此之好?他怎样获取了这类繁琐的知识以至于终生不忘?还有,他为什么对这些始终保有一种极大的兴味?比如他记载了小时候与一头双耳遮脸的大猪的友谊、那头大猪对他非同一般的依恋和亲昵——只需打一声口哨,大猪就能迅速跑来与之玩耍。它几乎能明白他的全部心思。他与之规定了奇怪的暗号。更有趣的是这一节写得富有文采,而且使用了半文半白的文字来描述整个过程、他本人沉浸其中的放牧之乐。

《你在高原》  第三部分 曙光与暮色(39)

令人称奇的是,他并不仅仅把当年的这一切看成是一种童趣,而是与后来的战斗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他说当年赶着猪群在灌木丛中奔跑,把那些妄图逃到别处去的桀骜不驯的猪崽追回来时,无形中就锻炼出一身强健的体魄、一种飞快奔跑的技能。他描写那些刚刚长成几个月的猪崽:“浑身横肉,肌肤铮亮,四蹄如飞,聪明伶俐,性情刁钻”。而那时他就是与这些小狡猾斗智斗勇,说自己“跑起来快得简直是脚不沾地。而且由于田野上大半都是海绵样的松土,这就有利于双腿肌肉和韧带的成长发育,以至于后来在激烈的战斗生活中,在逃避敌人的追赶时,可以不歇气地一蹿十里,甩掉死亡的威胁”。还说,“由于经常观看猪崽*,所以可以见怪不怪,在日后漫长的人生旅途上,对‘性开放’一类事情泰然处之,并不视为大逆不道”。“放牧者尚有****,男女围在一起吃野果、玩篝火,深夜不归,其乐融融。那时从没发生过怀孕流产等恶性事件,此乃足以说明村风淳朴,乡民憨厚”。写到这里他笔锋一转:“怀念当年共同放牧之村姑,不由得泪水潸潸”。“当年那些异性伙伴一个个真正如花似玉,只可惜她们当时都少不更事”。

写到这里传主不由得洋洋得意和自吹自擂,说自己“打小就喜欢革命故事,少男少女坐到一起,身穿破衣,露皮露肉,却能围坐一起听革命故事”——因为听得入迷,结果“醒过神来,却见猪崽四散奔逃。丢一只猪崽就要遭东家一顿毒打。万恶的地主血口喷人,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这时候他就“将伙伴们召集起来,分兵三路寻找猪崽”。

《我的放牧生涯》以他被父母送到另一个村子里,师从一位老中医、立志一生为穷人解除病痛作结尾。

不知怎么,我在读这些东西的同时,总觉得一旁有父亲那双愤愤的目光。



想起外祖父的“血脉”说,我有点相信了。对于淳于一族就尤其是这样。我曾长时间沉迷于家族的历史。我似乎自觉不自觉地想对外祖父的话给予证实。我一次又一次到那个所谓的游牧民族的第一个聚居点——登州海角去。那儿地处东部平原,当年那个游牧民族所建立的国土范围就包括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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