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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by 柴静-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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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人都笑。
 “哦,齐白石,不大理人的。”黄永玉仰在椅子上学他懒洋洋的样子。“周总理去看他,跟他说以后画不要卖了,有一幅国家就收购一幅。他也那样靠着,爱答不理。送客到门外。回来时身边人提醒他,‘你知那人是谁?’
 “‘谁?’他慢吞吞问。
 “‘周总理呀,周恩来。’
 “‘哦’,他拇指悠悠一挑,‘角色’。”他学着齐白石用浓稠极了的湘潭话说。
那是50年代刚开始,尚有古风。每天晚饭时,“大雅宝”的小孩子拿着青花小提粱壶去打酒。大伙在大葡萄藤底下,喝茶吃饭。“说笑没有个尽头”。寒冷天气里,在半夜街头,隔着窗子,能听见提着蓝印花布篮子的中年人,卖硬面饽饽。“皮脆,心是软甜的……”
呵。满屋子老昏的秋阳,兜着旧事,陈酒,老友。
文革时也是这些人,都关在一起。李可染每次被喝令发言,连手臂,嘴唇都在颤抖。黄永玉在心里喊,“顶住啊老头,怕不怕都是一样,一定不要倒下。”
轮到他被两个极凶恶的男子批斗,他想,“要是平时,老子一手一个把你们挂在树上,现在,我就尝尝被打的滋味。”
皮带抽在背上,他数着,“二百八十四下。”
整个背都打烂了。
我低下头。
 “回到家,老婆说今天是你的生日。”他笑了,“我跟她说,倒是吃了一顿笋子烧肉。”
 “要从容。”这是他的表叔沈从文,当年那个令人战栗的年代中,在大街上与他错肩而过时,低声说的。
那时他住的地方只供存身,窗子被墙堵上,他画了一副大大的,开满鲜花的窗口,挂在那个位置。1970年在农场劳动时,弓着身子打着电筒在被窝里写情诗,题目叫《老婆呀,不要哭》。“你的眼睛,像故乡三月的小窗和棘园……”
日后在意大利,他的房子,为了坚持要巨大的哥特式的窗,还与政府小小地交涉了一番。
在达芬奇的故居旁,他一年中画40多幅画,翡冷翠,婀娜桥上的黄色月亮,还有湘西的虹桥。
我看过他画《罗马,最初的黄昏》,两颊发麻。
 “呵,那幅。”他欲言又止。
那样古旧败落的房屋,和老得快要死去的夕阳。他在斯时斯地会想起在北京时常去的十三陵的那些废陵吗?
他在书里写过的, “荒草颓垣……山影似的远处高耸的陵殿……静得很,偶尔才一两声鸟叫……有时下午去,有时早晨就去了,开着那辆现在已经报废的白车,坐到黄昏。放羊的来,就叫他一起坐下喝茶。他说,‘老头,你不怕?’我拍一拍身边的双筒猎枪,‘怕谁?我有枪’。”
在西雅娜,两只老狗陪着他,“隔着老玻璃看雨,听雨,看雪,听雪……”
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
于是辗转来去,以为在香港与家人一起终老,却又买100亩田,留在这个有满塘荷,有飞起的檐角和老锈的铃铛,有火红榴花与暗香腊梅,有旧雨新知的地方。
 “是最后一个窗口了吧。”他悠悠地说,“在湘西长大,从小看杀头,生死的概念不一样……将来,骨灰也是不要的。”
是的,生命倏忽。
但是我猜他一定痛恨过老。痛恨过这样涩的眼,这样侧过身才听得清的耳朵。这样在阴凉的大屋坐久了,腿会痛的年纪——那是67岁时带着他在“全巴黎的街头巷尾到处乱跑,随地画画”的双腿。是26岁带着他从福建永春走两个月回湖南的双腿。是17岁时爬上树去摘弘一法师的玉兰花的双腿,是
两三岁时爬在窗栏上往外看的双腿……
 “什么时候,再回凤凰一趟。”他转头对侄子说。
 “等三月间杏花开了,下点毛毛雨,远近都是杜鹃叫,哪儿也不想去了……”
十几年前,沈从文病前,也是他这样劝着,陪着回去过。十几个人带着锣鼓来唱“高腔”。
 “头一出是《李三娘》,唤呐一响,从文表叔交着腿,双手置膝肃穆起来。
 “……不信……芳……春……厌,老,人……”
听到这里,他和另外几个朋友都哭了。眼睛里流满泪水,又滴在手背上。他仍然一动不动。
那时的黄永玉,还不到60岁吧。
我们看10年前香港电视台在意大利拍他的纪录片——他身子在草地上打滚。我回头看看他,他斜在椅子上,也忍不住微微笑。
仿佛着到河流从他身上穿过。
我轻声问他最朴素的人生哲学。
 “平常。”他想想,举七仙女的例子,“她是玉帝的女儿,谁都可以嫁,孙悟空,猪八戒……或是凡间帝王家,有的是高干子弟,可她嫁牛郎,因她什么都有,只缺平常。”
他现在庭园恬淡,岁月不惊。每日上午,下午,晚上,写作,画画,正写20万字的小说。
 “写我自己,和经历的世事。”
我忍不住说:“回头看这些年,也许会像杜甫写的‘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
他沉默一瞬,明净的秋光照在他脸上。院子里风吹过草木,有温柔的脆响。
 “嗯,”他点一下头,“相对如梦寐。”
临走时,我扶扶他的臂,他穿着深绿的手织毛衣,粗棒针的,粗糙地,温暖地,硌着手心。心里也像被轻轻地擦一下。
回去的路上,太阳斜了。路真长,都是灰尘和人群。我翻开他送的诗集,有一首,是纪念保罗·安格尔的。
我低低读出声。
 “莲花说,我在水上漂荡……再也不能回到故乡。”
写在1991年,香港。


流金岁月
看见丁薇会知道,那些镜头上、照片上的彩色织锦,金锁片,坠满流苏的头发,都不是她。
她瘦,穿牛仔裤,深灰毛衣,平跟鞋,容色清楚。
坐定后,要一杯咖啡,“热热的。”
然后咬一支眉笔,一手将头发拢后去,开始为一个小时之后的演出化妆。微卷的发从耳后散下来,拂到膝盖,裸出光洁额头与颈,还有浓眉重睫。
喝咖啡时,贪婪地喝一口,大眼眯起来,差点“唔”一声表示享受。
她和一切生于70年代的女孩子没有两样……
7岁时因为爸爸有个同事“会点儿二胡”,加上“能买得起”,开始音乐生涯。
12岁时的梦想是不想做一个平庸的人,不想朝九晚五地生活,不想接受“这样可能就是人生吧”的规则。
16岁时听苏芮和齐豫。喜爱唱歌,但从没有被人赞美。
20岁时,她是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大三的女生,心事青涩。
 “遇到感情上的挫伤,坐在钢琴边上,随手弹出来。叫做《猜》。”
那年暑假几个朋友要跟大地唱片公司谈签约的事,“跟着去玩玩吧。”于是一起坐火车到北京,住在地下室。
 “特别潮湿”,她侧侧头想了一会儿,扑一点粉,补充一句。
去公司时她站在人群后面,大家都谈完了。她轻咳一声:“我也有一首,要听一下吗?”
三宝听的时候一直低着头,看不清他的表情,然后他抬起脸问:“你要不要转学到北京来?”
回上海的夜车上,一路上摇摇晃晃,她还有一刹那的怔忡,“不会吧?真的?这样就行了?”
 “太恐怖了”这边三宝正拿着小样到处给别人听,“这个女孩会写词,而且写很爵士的东西,又唱成这样……”
过了一个月,公司到上海来找她签约。
很快出第一张专辑,叫《断翅的蝴蝶》。那是1995年,乐评人难得见这样清新的女孩子,“又有一点蓝调,另类”。众口一词地说好,但紧接着是销售上的失败。
 “对我打击很大”她低下头,细刷在眼睑上扫过,“我在想,做音乐,天真就够了吗?” 
她决定停下来,只给别人写歌。《女孩与四重奏》的第一个版本,写给马格,公司的企宣。一个“挺噶”的“长得不好看”的戴眼镜的姑娘,“平时喜欢听一点欧洲的……像Massive Attack那种小小的感觉。”她说。
她和金武林跟马格开玩笑,“你想唱歌吗?”
 “想啊,我能唱吗?”
 “怎么不能?我们帮你做。”她说起当年的对白,微微笑,“金武林一个特别喜欢做种种不可能的事的人。他觉得一个人只要感觉好就可以唱歌。”
她负责写歌词,名字叫做《女孩与四重奏》。她试着忖度他人心事,“那样的人,表面上很平凡的,但内心里和大家一样很努力地渴望被人爱吧,她应该代表大部分人歌唱,这是很有意思的。”
 “所以第一句是,”她唱给我听,“我该不该穿那件花衣裳在等你……” 
我心底轻轻晃了一下。
当年听到马格的这首歌时,我还是个台DJ,那时候每天有大藏,字母,大地……各色唱片公司寄来的小样,……沈庆,郁冬,呼啦啦一大批人,好像一下子从地里长出来的。但是黄金岁月的光在他们身上闪了一下,又过去了。
 “马格现在呢?”
 “她?”她笑了,“不知道,可能在哪个公司上班吧。”
5年过去了。
 “我等得太久了/等得心也灰了,我想得太久了/想得人也累了”今天她再出新专辑,重填再唱这首同名的歌时,竟然红得不得了。只是,歌词中已经满是时光的痕迹。
 “我在学习。”她递给我那张叫做《丁薇&开始》的唱片,封面是她在行走。两侧是砖墙,塑料,铁栏……粗糙坚硬的世界。她不言不笑,光从四面八方来,照在她脸上。
当年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在这个“可以穷,可以普通地活着的城市”,四处搬家,几乎没有工作。但作曲系的经验是可以帮助一个人一天写10首歌来谋生。
 “所以我要学着忘记这个,干脆不写。等。”
灵感?我好奇极了。
 “是那些上天放在你脑子里,放给你听的,你听到了,就记录下来。”她放下睫毛液抬起眼,坦白地看着我,大眼在夜里晶光闪烁。
我“嘎?”一声,想了想自己,心里叹口气,才继续往下问。
“是的,”她说,“音乐是很神秘的,我在这个世界上行走,有时候可能什么也看不到。但在我想要发现的,什么都看得到。所以为什么我的专辑有特别北京冬天的感觉,因为我的确在那个季节写作。不管走在哪里,你都躲不过那样的冬天。像风声……还有,下雪的时候……人要在窗前站很久,在那里沉浸下去。想起可能是内心里最痛苦的事。”
然后在一本日记里,用支离破碎的字句,写下一个人的疼和孤单。然后变成歌。“雪渐渐停了安静了。路灯熄灭了天亮了。”
她的歌大多有冥想的气息。很女性,但毫无脂粉气。
 “我强调女性的角度,以前我总在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上绕弯子,想不通,很较真。为什么他会这么想,为什么他会那么做。长大之后,发现并不是这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两性世界的矛盾就很强烈。男人和女人就是不一样。有些东西就是沟通不了的。甚至有时两个人在一起像是一场战争。我会明白这个,接受这个。因为有些事情不是我的力量能够改变的。”
所以这自省的女子,歌中充满如蛭附骨的孤独与疏离感。
 “开始怀疑自己……开始嘲笑自己的扭曲。”
那样凉的歌词。几乎碰不到精神的热度。可是,音乐却带着兵气,用低鸣的弦乐编排和强劲的House节拍交合来衬出异样的绝望与狂乱,甚至妖异。
 “在音乐上我比我的人更放肆,更张扬。”她用指尖蘸一点蓝染在眼角,睫毛的阴影盖下来,像只小手掌。“我真正喜欢的生活……是很懒散的。在百无聊赖中看看书,写写东西,然后90%的生命给音乐。”
朋友也都是幕后的音乐人,金武林,刘效松……大家聊天,吵架,吃饭,做音乐,把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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