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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新时代-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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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肉软嫩滑爽,鱼肝香腻馥郁入口即化,鱼骨香脆可口……

    再配两百年的皇室沉船佳酿,而且是经过一级魔兽雪蛤冰镇过的……在这片明晃晃太阳每天会从头顶正中掠过的温暖海域,佛尔斯以及数名沾光的家伙,结结实实享受了一顿人间美味。。

    无论是前任的记忆,还是他穿越以来的经历,佛尔斯都是吃过见过的主儿,以往是生在豪富之家,后来则是屡次参加法师公会最高规则的宴会。

    可是眼前这顿材料单一,做工看似简单的海底烧烤,美味程度无论在哪段经历里,绝对都是首屈一指的。

    一场大海中的篝火夜宴,吃的酣畅淋漓,喝的觥筹交错,两伙本不相干的人,甚至本不相干的种族,不知不觉间勾肩搭背形同亲朋。

    在这样的气氛下,就连自穿越以来一直处于紧绷状态的佛尔斯,也难得的放松了一下。

    葡萄酒喝了一瓶又一瓶,他也没有动用生命魔法驱除醉意,第一次任神志晋入到那种头脑昏顿,眼神朦胧的状态。

    到后来,佛尔斯甚至已记不得自己都做过些什么了,隐隐约约似乎和人唱了歌,跳了舞,很是哈屁了一阵。

    迷迷糊糊,天地间一片朦胧,那种感觉真的挺好的……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的向我召唤;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回来,回来呦……”

    佛尔斯是在清亮的歌声中醒来的。

    美妙动听的旋律初时只是一缕缕,慢慢的越聚越多,到最后几乎是大合唱。

    让佛尔斯的记忆不由自主随着那动听而又熟悉的旋律,沉浸在一个又一个几乎已经遗忘的画面中……

    这首歌的语言人鱼其实并不懂,但是不懂语言不代表欣赏不了那优美的旋律,人鱼在歌唱的天赋,让她们硬是不通其意而记住了歌词,虽然有些地方难免咬字不清,但是意境全出。

    此时,太阳刚才东方升起,明媚的光线射到海面,给海底世界带来第一丝光明。

    忙碌了半宿的人鱼们纷纷醒了,拎着各自的魔皮袋,矿工铲之类的工具,就如勤快的小蜜蜂一样出工去了。

    虽然地精开始了大清洗,地面的矿物是没法开采了,深海里的胶泥毕竟还是它们需要的,早挖晚挖并无区别。

    事实,昨晚和菲舍尔聊过之后佛尔斯就知道了,如他一般的老人,吃那大清洗的亏不止一次,基本都在族中最隐秘之处有储藏室,各色物资以储藏为主,帐薄明面是没什么记录的。

    鱼人们在水中轻快的吟唱着刚刚习得的旋律,诸如此类的生活数年如一日,她们其实也习惯了,并不觉得苦累,只是……

    佛尔斯忍住头疼从床直起身,无奈呻吟了一声,自己竟然把另个宇宙的歌带到这宇宙来了?

    虽然说,剽窃原创是每个穿越者的必杀技,可是……这首歌?!

    难道自己潜意识里,还真对那个宇宙怀有眷恋?佛尔斯心中不信,调动生命元素驱除了宿醉的头疼,纵目四顾看清了周围情况。

    这里已不是人鱼们那处隐秘洞窟了,而是更隐秘的所在——她们的家——生长在离岸很远的珊瑚丛林里的隐秘洞**。

    周围的墙壁,五彩斑斓,俱是珊瑚那种特有的质地。

    就连身下的床铺,也是跟地面墙壁浑然长成一体的,也不知是直接从珊瑚礁开凿出来的,还是人鱼族特有的秘技,可以让珊瑚直接长成想要的形状。

    更加让人惊叹的是,屋中竟然是干的。

    门窗之外,碧波荡漾,人鱼摇曳的身姿不时从窗口门口闪过,阵阵歌声如天边传来……

    想要起身,腰间却被某个温软滑腻的东西纠缠着,佛尔斯偏头望去,正看到原野兰惺忪醒来的脸孔:“少爷,你醒了?”

    狐精灵从床一跃而下,也不知想做什么,纵目一看讶然:“这里是哪儿?”

    狐精灵的酒喝的看起来比佛尔斯更多,至少佛尔斯还记得,当时一群鱼人簇拥着自己和原野兰,把两个人安置在此处的凌乱画面。

    第一次,自己的大脑竟然无法清晰明确的留照当时情形,对佛尔斯也真是蛮新鲜一种体验了。

    “好奇怪!”佛尔斯回味彼时感受的同时,原野兰已经好奇的走到窗边,伸出欺霜赛雪的手指,轻轻碰触那股无形有相的屏障。

    纤指**水中,不见半丝涟漪,只能感觉到指端丝丝凉意;抽手指回来,水面一分即合,指端不见丝毫水痕。

    真的挺奇怪的,这种效果,倒有些像传说中的避水珠了,魔法可以制造类似效果吗,如果要做的话,应该怎么做?佛尔斯好奇思忖的同时,窗外传来清脆的问候声:“佛尔斯导师!佛尔斯导师!你醒了?”

    小小的人鱼漂浮在窗口正中,尾巴迅速的摇摆着,显示出她此刻心情的欢快,简直就像只讨主人欢心的小狗。

    在她一双澄澈的眼眸里,星星点点俱是对佛尔斯的狂热,基本已经崇拜满格了。

    这是菲舍尔的孩子,流落此间之后的产品,今年方才十岁,不过已经是吟游诗人四级了,天赋着实惊人,菲舍尔苦心孤诣想要回去,接引人鱼信仰依卓洛之光,大半也是为了这个孩子。

    “佛尔斯导师,你昨天晚说还会许多这样好听的歌,能再教米琪几首吗?”小人鱼扶着窗框摇头摆尾。

    床边放着人鱼备下的早餐,煮鱼片,海藻肉丝羹,还有一瓶红酒,不过在那之前,原野兰四下逡巡,找来水盆温水还有毛巾,给佛尔斯洗脸。

    享受着狐精灵的体贴服务,佛尔斯偏头对米琪说道:“米琪,你要知道,贪多嚼不烂,你要学新歌,就先让我听听,昨天晚教你的歌唱的怎么样?”

    “好!”小人鱼干脆利落的答道,乖巧可爱的神情一肃,如清泉般的歌声便自她喉咙涌现。

    一个小小孩童,自然无法理解游子那种思乡情怀,更何况,这首歌的歌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她也根本不明白,佛尔斯原本并没指望她唱的有多么好。

    可是吃着早饭喝着红酒,他的动作不知不觉就凝住了……

    小人鱼的确不知道这首歌的意思,可是旋律这种东西是相通的;她也的确理解不了思乡的情怀,可什么情怀都是从天真烂漫,从赤子之心一步步演化出来的。

    小人鱼以她那轻灵通透的声音,唱出来的故乡的云,别有一种真挚动人的情感在里面。

    虽然,还有少许那么几处旋律稍差,虽然,还有近三成歌词咬字不清,但佛尔斯不得不承认,这小人鱼……比自己唱的更好。

    佛尔斯自家人知自家事,他的大脑精准无比,他有生命魔法可以调节声带音质,无论什么歌曲,他都可以准确无误的演唱出来,但是……也就仅此而已了!

    他是天下间最好的歌匠,却绝不会是最好的演唱家,因为他的歌太少太少感情的注入了……

    或许,昨晚醉酒之后,那时的表现已是他此生巅峰,再难逾越了!

    “佛尔斯导师,我唱的怎么样?”一曲唱罢,佛尔斯的酒杯停在唇边久久难以放下,小人鱼咬着嘴唇焦切的问,“对了,故乡是什么意思啊?”

    故乡两字,她是用另个宇宙的语言说的。

    虽然不明其意,小人鱼却以难以想象的敏锐觉察出了,歌中此二字的重要性。

    “你唱的很好!”佛尔斯真心的道,“故乡啊,就是家乡,就是我们来的地方,这首歌的歌词大意是……”佛尔斯简短的将歌的内容叙说了一遍,同时更正了小人鱼歌唱中几个疏漏的地方。

    “我明白了!”人鱼小脸兴奋的点头,将佛尔斯的教导仔细回忆一遍,凝心定神,再次开口。

    一缕缕……简直不是凡间能有的妙音,开始从小人鱼口中溢出。

    那声音就如小桥流水,宛似山间涧流,丝毫也不洪亮,却仿佛压住了天地间所有其他的噪音,或者唯独它与天与地与大海在发生着共鸣,让这世间的声音只剩下这独一无二的一缕。

    甚至,连佛尔斯那迟钝的识海里,都感受到了异乎寻常的魔网波动。

    这是吟游诗人的歌起作用的基本方式,直接作用于识海,给敌人以震慑,给自己人以增益,可是……能够激发魔法效果的歌都是制式的,古往今来统共那么六七十首,佛尔斯还是第一次听说,制式之外的歌曲也能激发效果的。

    唔,隐隐约约……另个宇宙某些网络小说里,倒是提到过这种可能性,佛尔斯却没有想过,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有朝一日会变成真的。

    小人鱼的歌声还在继续,小脸恬静肃穆,准确形容起来,充满了一种神圣的光辉。

    所有正在或者将要出工的人鱼,俱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

    他们没有像往常一样,随着那歌声应和,因为他们都本能的感觉到了,一种空前的、不可思议的悸动。

    一缕飘忽不定的灵光,从九天之斜斜垂下,灵光穿透大气,穿透海水,直连接到小人鱼的身……

    阳光下,飘忽不定的灵光缓缓汇聚成一尊光的雕像,女性人鱼的雕像!

    ,!

章 二十一 依卓洛之赐

    “吾神依卓洛!”不管是远还是近,不管是在浅滩还是已到深海,所有可以看到感觉这束光的人鱼,尽皆俯身下拜,虔诚叩首,齐声颂唱。

    那是一种源自心底里的悸动,因为降临的那灵光,那气息,意味着创造他们护佑他们的母神。

    不管年岁怎样,不管信仰如何,重回母亲怀抱的感觉,每个人都是相同的。

    灵光幻化的雕像缓缓睁开了眼睛,金色光辉铸就的法身高约三米,富丽庄严,带着不容亵渎的气势:“不知道多久,没听过这般美妙的声音了!”

    金光化身缓缓抚小人鱼头顶,叹息:“米琪,虽然年龄还小,你唱的真好!”

    从歌声响起,到依卓洛显形化身,小人鱼一直呆呆的站着,丝毫没有表现出其它人鱼的谦恭,她仍然呆呆的承受着神灵的抚摸,天真的仰首:“不是我唱的好听,是佛尔斯导师的歌好听。”

    金色化身斜睨了佛尔斯一眼。

    佛尔斯目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抱元守一心无杂念,神灵都可看破人心,他可不敢把心底里的想法泄露出去。

    他也万万没有想到,仅仅就是教了一首歌而已,竟然惹来这么大麻烦,就算另个宇宙的网络小说里,剽窃作品也没出现过这么大阵仗呀!

    这个世界其实歌曲很多,不过调式简单,音都维也纳虽人才辈出,所作之乐偏向高雅,多是贵族层欣赏难以在平民间传唱。

    而吟游诗人口中的英雄故事虽动辄长达几万言,几万言通常并无多少不同的旋律,大部分是重复。

    优美动听简洁明快的旋律仍然是很难的追求,一首另个宇宙的经典,在这个世界引起轰动倒也合理,只不过……到让

    神灵!神灵!这个世界竟然真的有神灵?!

    以往佛尔斯还曾隐隐约约做过设想,神灵只是这个世界人类共同意念的幻化,大家都信了,便就有了神灵有了神迹有了神力,神灵可以解释,并不真实存在。

    他却从没有想过,推断全错了,神灵真的存在,而且……虽不是活生生,却也是以某种鲜活的姿态呈现在自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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