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少年医仙-第13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洛滨却没想到,秦朗会注意到她的稿子,而且还专门留了心的。洛滨本来也有搞一个助学基金的打算,只是这年头干什么都需要钱,洛滨只是一个学生,就算是有家里面支持,也很难搞到大笔的资金来搞一个助学基金。但是现在不同了,秦朗一开口就向刘志江敲了一千万资金,有了真金白银,泵管什么基金都能搞起来了。

    “好了。洛滨,你先回学校考虑一下基金的事情吧,我给刘先生看看病,这个涉及到病人**,你就回避一下吧。”秦朗想了一个理由支开了洛滨,这样才能跟刘志江谈接下来的条件。

    刘志江开车到了望江楼茶馆,找了一个雅间,以方便秦朗给他诊病,并且也方便和秦朗谈条件。之前秦朗说过,一千万资金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可想而知,他还有别的条件要跟刘志江谈谈。

    雅间之中弥漫着茶香。

    尽管外面天气炎热,但这里却是河风送凉,环境雅静、视野开阔,但刘志江的心里面却是蒙上了一层阴霾,因为他不知道秦朗还会提出这样过分的条件。

    “秦先生,您之前提出的条件我已经答应了,你看是不是可以给我诊治了?”刘志江试探性地问道。

    “我之前已经说过了,那只是其中一个条件而已。刘先生,你的命这么精贵,怎么也不止值一千万吧?”秦朗微微一笑。

    “秦先生,你可以痛快一点么?能不能说说你要多少钱?”

    秦朗痛快地将面前的一杯茶一口喝了下去,接着说:“刘先生是一个聪明人,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为了钱而来的。如果昨天晚上你答应跟我一同对付冯魁,也许就这么一个条件,我就可以给你诊治了。但是今天,却变成了三个条件。当然,其中一个条件你已经答应我了。还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有人出手对付我兄弟,我要把这个人四肢都给废掉!第二,就是冯魁,你必须帮我对付他!”

    “这个……秦先生,您如果是要钱的话,只要我刘某人给得起,这个都好商量。你兄弟被人打伤,这件事情我也全力帮你去办。只是对付冯魁,毕竟都是帮派的兄弟,而且他在帮派中的地位还在我之上,我怎么能帮你对付他?”

    刘志江为难地说,“另外,实话告诉你,冯魁就是一头老疯狗,这个老家伙真的不好惹。秦先生,要不然换成别的条件如何?”

    “如果刘先生觉得没办法,那我们就没什么好谈的了。”秦朗淡淡地说道,“我知道刘先生已经过了冒险的年纪了,但是没办法,为了自己的性命,有时候是需要冒一点险的。”

    “这个……秦先生,你让我再考虑考虑。”刘志江显得有些纠结。一方面是他自己的小命,另外一方面是帮规和冯魁那个疯子。对付帮内的人,如果这事被卧龙堂的高层知道了,他刘志江必死无疑。但如果拒绝了秦朗的条件,刘志江还是必死!

    “秦先生,我们毕竟是卧龙堂的人,要反过来对付帮内兄弟,这事要是传出去,不说卧龙堂的人不会放过我们,江湖同道也会鄙视我们的。”陈阳为刘志江解释说。

    “是么?”秦朗平静地说道,“你们无非就是担心对付冯魁师出无名吧?如果可以名正言顺地对付他呢,你们有这个胆量没有?”

    “如果可以名正言顺地对付冯魁,我们就敢冒这个险!”刘志江沉声说。其实,对于刘志江而言,他早就想干掉了冯魁了,因为冯魁这老东西好几次都在他面前倚老卖老,这让刘志江非常不爽。

    “那好,我就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名正言顺。”秦朗伸手在腰间的皮囊里面摸了摸,然后将一块银色的圆形钱币一样的东西放在了刘志江和陈阳面前。

    刘志江纳闷地说:“这是什么东西?”

    “令牌!”秦朗哼了一声,“这可是哥老会的令牌,号令帮会,莫敢不从!”

第237章 第一金的鲜血

    令牌?

    刘志江和陈阳两人面面相觑,他们在卧龙堂里面也混了这么久了,但是从来没有听见过什么令牌。陈阳将秦朗递过去的银币看了看,他发现这这银币不是普通的银币,因为上面没有制造的年号,其背面是一个八卦图案,翻过来一看,只见正面写着“金兰都郡”四个字。看到这四个字,陈阳浑身一震,骇然道:“这个……这个是哥老会的瓢把子大哥的信钱!”

    信钱,也就是信物。

    瓢把子,就是帮会大哥。

    老大信物,当然也可以算是帮会的“令牌”了。

    “阳叔,这个真是哥老会的信钱?”刘志江有些不敢相信地说。

    “不会错,你还记得卧龙堂的祠堂里面有一副没有横批的对联么?那副对联就是‘金弟招香联异姓,兰兄滴血继洪家’。金兰都郡这四个字用合书体刻印出来,代表着我们帮会的的忠心和义气。见信钱,如同见大哥!”陈阳感叹道。

    许多年了,很多人都只知道卧龙堂,而不知道哥老会了,陈阳这样的元老,自然不免有些嘘嘘感慨。

    片刻之后,陈阳接着说:“不对!你不是我们帮内兄弟,就算是有了信钱,也不能号令帮中的兄弟。更何况,就算是你是帮会的成员,拿着这信钱,也无力号令谁了。”

    陈阳的话说得很明白,现在的哥老会早就已经被卧龙堂给架空了,哥老会的瓢把子多年都不存在了,秦朗拿出这一枚信钱,那也一点用处都没有。

    “你们不是要师出有名么?那我就告诉你。冯魁找人打伤我的兄弟,实际上就是打残了帮会瓢把子的亲孙子,也是你们哥老会目前唯一的名正言顺的继承者。有了这个名目,就算别人知道你们干掉了冯魁,也是无话可说的。除非——你们不敢,或者不想对付冯魁,那又是另当别论了。”秦朗淡淡地说道。

    秦朗这一枚哥老会的信钱,当然是从侯奎云那里得到的。如果没有一点凭证的话,谁能相信陆青山就是哥老会陆永川的曾孙。

    而秦朗拿出了这信物,却真的让刘志江和陈阳两人为难了。这一枚信钱,基本上代表秦朗所说的话不假,因为秦朗除了物证还有人证——侯奎云。但是,刘志江和陈阳都知道,现在哥老会已经是名存实亡了,虽然世界各地都还有一些哥老会的元老在,但是在平川省,人人都只知道卧龙堂,哥老会只是一个空壳子。但秦朗一下子搞出一个帮会瓢把子的继承人来,这必然就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这比干掉冯魁掀起的风lang还大得多!

    这就好比皇帝不在,诸侯专权,但忽然间冒出来一个太子爷,这当然会让专权的诸侯感到不安,也会让很多大臣不知道如何选择阵营立即。刘志江和陈阳,现在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按照江湖规矩,卧龙堂属于哥老会,这是写入江湖谱的,那么刘志江和陈阳都应该效忠哥老会,当然也应该效忠哥老会的继承者;但是,一旦选择了效忠哥老会,那就等于是选择跟叶家作对!

    “妈的,这叫什么名正言顺!这根本就是逼人站队,逼人往绝路上走啊!”刘志江和陈阳此时心头都差一点要骂娘了。这两人觉得秦朗这小子太狠毒了,他们这会儿也看出来了,这小子不是想要对付冯魁这么简单,这简直就是要“挟天子以令诸侯”,搞出这么一个帮会继承人来,分明是要将整个卧龙堂都给吞并了啊!

    刘志江沉默了片刻,忽地叹道:“果然是江湖代有人才出!秦先生,我早就知道你是蛮牛和韩三强的老板,但是我一直不将他们和你放在眼中,因为我认为你们只是街面上的混混,连真正的帮会都算不上。但是现在,我刘志江才发现,我真的看错了你!你不是街面上的混混,你是江湖的蛟龙!”

    一旁的陈阳也点了点头,这不是为了讨好秦朗,而是有感而发。因为以秦朗的年纪,在明知道卧龙堂拥有如此强大势力的情况下,还敢跟卧龙堂和叶家对抗,而且还能想出这样的主意,简直太可怕,太恐怖了!就算是**湖,也未必有这小子这样的好算计!

    “刘先生,你夸奖我也没用。”秦朗微微一笑,“现在,你需要选择,需要站队。”

    “我想知道,你究竟有什么本事,敢跟叶家叫板?”刘志江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把第二件事情做了,我就告诉你原因。”秦朗说道,“我的兄弟叫陆青山,被人打断了双手,我怀疑是冯魁找人做的。我的要求很简单,找到这个人,把他送到我面前来!做了这一件事情,我们才有进一步合作的可能。”

    “那我的病?”

    “我已经给你写了一个方子,不过这个方子无法治愈你的病,只能调养。”

    秦朗似乎早有准备,将一张纸条递给了刘志江,“为了让你对我的医术有信心,我再多说一句,昨天晚上我不仅看出了你有病,而且看出了你生病的原因——在你的身体内,沉淀了不少重金属物质,尽管后来你经过治疗,但这些毒素仍然没能完全排除体外。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看来早些年你应该是干过跟挖矿有关的生意吧。至于你的肺部,也是因为一段时间长期吸入了不不少粉尘、有毒气体造成的。”

    “你……秦先生,您怎么知道?”刘志江早些年跟人挖过矿,而且他起家的第一桶金,就是因为当年曾经低价买到一个废弃的国产金矿,并且最终在这个金矿里面挖到了金子。这是刘志江的第一桶金,也是最重要的一桶金,带着鲜血的第一桶金!

    刘志江清楚地记得,当年他倾尽所有并且还从银行贷了不少钱才盘下了这么一个已经废弃的国有金矿,因为他坚信这个金矿里面能够挖出金子。但是刘志江带着一帮人挖了几十天,却连金子的一根毛都没见到。

    最后一天晚上,刘志江已经没钱支付工人工钱了,工人们相继离开,他一个人留在金矿附近的工棚里面喝闷酒,当时下着小雨,工棚里面还在漏雨,刘志江当时觉得自己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但就在半夜的时候,他被一阵人声给惊动了,似乎听见有人在叫“金子”。刘志江刚过去之后,才发现竟然有人瞧瞧进入金矿里面挖掘,而且接着刘志江的工人停工的地方只挖掘了几米远,居然就挖出了金子!

第238章 陈年旧事

    刘志江清楚地记得当年的那一个晚上,他是怎样用铲子将两个小偷的腿打断的。当时尽管是以一敌二,但是刘志江却异常地凶猛,就如同发狂地野兽一样,因为当他用手电筒照过去的时候,他看到了金子的反光!

    金子的光芒使得刘志江发狂了,当时他脑子里面只有一个念头:这些金子是他的全部!是他一个人的!任何人抢夺他的金子,他都要杀死他们!

    那是一个血腥地夜晚,刘志江自己都忘记是怎么收场的了。金子,理论上应该是他的,但是刘志江知道其实他自己应该感谢这两个小偷的,因为如果不是这两个小偷的闯入,刘志江原本都准备放弃了,因为他已经没钱了,实在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如果不是这两个小偷“帮”他挖出了金子,刘志江已经放弃了这个金矿。

    但是,刘志江当然没有为这两个小偷说话,否则的话,他就成了故意伤人了。

    挖出了金子之后,刘志江自然就发达了,但是他的两个“恩人”,却成了残废,而且没多久就死在了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