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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一犬得道-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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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强,卖给他们二十万简直就跟白捡的一样吧!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给刘寡妇买点好东西,说不定到时候能让她跟了我!嘿嘿’

    畅想着日后的舒服日子,刘世成脸上甚至都开始泛起了一些不可名状的笑容,眼中泛出的光彩简直比色狼看到脱光光的美女还要厉害。此刻的苟胜在他眼中就是一个移动的钱袋子。

    对金钱的渴望和对自己无往不利的带电捕狗套,已经让刘世成选择性的忘记了苟胜的可怕战斗力了。

    “老刘,我跟你说,这条狗有点邪性!你别大意了!”

    郑勇见刘世成毫无警觉的样子,忍不住出言提醒道。

    此刻的郑勇完全不敢上前,最大的依仗………捕狗钳已经直接被废了。他可不敢用自己的身体去跟苟胜撕斗,只能看着刘世成一个人上前抓捕。

    看到刘世成那一副看宝贝的样子看向自己的神情,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家伙现在在想什么。对于这种不知好歹的人,苟胜也不想跟他浪费时间。完成今天的小目标………把他后面那条大黑狗解决了,让他们肉痛就行了。

    “嗖”

    打定主意的苟胜也不废话,身影如闪电一般直接冲出。郑勇还在那儿担心刘世成能不能对付苟胜,却不想身边一道风一般的影子直接对着刘世成就冲了过去。

    刘世成倒是看见了苟胜的动作。下压的捕狗套瞬间被他再一次压低!并且对准了冲过来的苟胜的脑袋。

    ‘嘿嘿,狗就是狗!没脑子的东西!’

    刘世成看着苟胜直直朝着捕狗套冲过来的身影,仿佛二十万就已经跑到了自己兜里。

    就在苟胜距离捕狗套还有一米的时候,他的前腿刚好落地。

    猛地一用力,前腿瞬间爆发出了巨大的力量,直接带着他的身形往旁边电射而去。

    一个恍惚间,刘世成的表情还没来得及变化,苟胜就已经到了他的右边。右腿就这么毫无防备的暴露在苟胜面前。

    几乎瞬间,刘世成的眼中闪现出一抹恐惧。郑勇的捕狗钳直接被咬折了!自家腿自己清楚,要是被咬中了这辈子指定残废!

    就在刘世成沉浸在恐惧中无法自拔的时候。电光火石之间苟胜已经直接越过了刘世成朝着后面的大黑狗冲了过去。

    “呜”

    大黑狗见那个一招杀了自己同伴的猛狗直接对着自己冲了过来。吓得呜咽一声,直接就没了敌对之心,尾巴瞬间被夹到双腿之间,然后转身就准备逃跑。

    狗是很忠诚,但是也要看对象。这些斗犬都是郑、刘二人从狗场买过来的,先天忠心程度就不如那种从小养的。

    郑勇的还好说,孤家寡人一个,郑勇对那条西班牙斗牛犬还算关心,而且一条狗养了三年,跟从小养的差别不大。

    但是对于一心只想把刘寡妇搞上手的刘世成来说,这条入手还不到三个月的斗犬那根本那就不算啥,所以自然这条狗对于刘世成算不上多么忠心。而且此刻遇险的也不是他刘世成啊!

    不过这条狗还没完全转过身子,苟胜就已经跨过了三四米的距离直接到了它的身侧。

    也不管会不会吓到刘、郑二人。苟胜直接探出前爪,借着身体的惯性,直接就把左爪插向了面前的大黑狗的颈部。

    这段时间以来,苟胜的爪子经过进化,已经长出了比较锋利的尖刺,只是被毛发遮盖了显现不出而已。但是经过他私底下的测试,一般的石头是可以被直接刮出爪痕来的。

    “噗嗤!”

    大黑狗的皮肉在苟胜的爪子面前不比一块豆腐强多少,直接被一爪贯喉!

    苟胜的前冲之势还未用尽,直接带着大黑狗的身子冲出了小巷。等到两具狗躯停下,一副令人惊骇的画面展现在郑勇和刘世成面前。

    只见此刻的苟胜前肢单脚着地,另外一只爪子插在倒地抽搐不已的大黑狗颈部。热气腾腾的鲜血潺潺的留下。把苟胜的前爪和大黑狗的脖子染成鲜红。

    鲜血在黑暗的环境中看不真切,只能看到泛着光亮的液体正缓缓的流出。很快把地面染湿。

    无声无息的,苟胜把爪子从大黑狗的脖子里面抽了出来,甚至因为染了太多血还特地甩了甩!

    这一切,旁边呆愣着的郑、刘全都看在眼里!!

    刘世成本来还庆幸自己吓住了这条狗,没让自己丢了一条腿。看到苟胜朝着后面冲去,刘世成还暗喜。他这条大狼狗可是正值壮年!

    前几次抓狗甚至他刘世成基本没怎么动,这条狼狗就直接制服了那些街头流浪狗,他直接过去套住那些狗丢到笼子里面去就行了。

    正准备转过身去看看两犬相斗的场面,然后自己从旁辅助,直接一举抓获这只猛到不行的田园犬。甚至他都想到了要提价!这狗不只是凶猛,还特别敏捷!他刘世成甚至没看清那会苟胜是怎么逃开的!

    但是,就在他转过身去的时候。他看到了什么?!!!

    自信能拖住苟胜的大黑狗不仅没敢正面战斗,甚至连逃跑都逃不掉。直接被苟胜一爪毙命!

    那惊艳的一爪根本就不是一条狗能掌握的招数!

    ‘狗还能他么这么打架?!’

第34章 顺风车() 
那一爪的迅捷,精准,以及强大的穿透力。刘世成相信就算是自己穿着袄子也挡不住!

    刘世成心底再次庆幸。

    杀完狼狗的苟胜此刻也没了继续陪他们玩耍的心思。再打下去的话可能就会被街上的行人发现了。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每隔几分钟就会出现几个行人路过。一不小心太暴露了就不好了。低调发育才是王道。

    至于郑勇和刘世成这种摆明了没法躲开的家伙,苟胜当然是铁血手段镇压!至于后面二人出去如何天花乱坠,谁信啊!

    事实也是刘、郑二人已经是有贼心,没贼胆了。一开始咬折了郑勇的捕狗钳,可以说是运气。但是后来雷厉风行的一波攻击,简直能让人世界观崩塌。

    平时看狗打架,哪个不是互相用牙齿去咬,然后控制住了之后再徐徐图之。像苟胜这种直接用爪子插死的法子,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如果这狗出现在斗狗场!’

    当然,刘世成也就这么想想。苟胜那么恐怖,他根本不敢再打他的主意了。一不小心自己要是被插一爪子,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见成功震慑住了两个偷狗贼,而且清理狗中败类的事情也做完了,苟胜也不再停留。直接几个闪身就消失在了二人的眼中。

    “你呀!怎么有跑出去了!没有伤到人吧?”

    一道声音从巷子外传来。刘世成和郑勇听到这话,面面相觑。

    “老郑,居然有人能把土狗养的这么厉害!你说要是我们可以学两手!”

    刘世成显然起了别的心思。

    ‘这么恐怖的狗竟然是别人养的,如果我学到本事,然后培养那些专业斗犬!老王那群人还敢压我的价?!’

    一旁的郑勇也明显有点意动,犹豫了一两秒就快步上前,准备跟刘世成一起去看看能养出这么恐怖的狗的究竟是何方高人!

    但是等他们走出巷子,街道上却只有稀稀拉拉三两个人从一些店子里面出来。至于带着狗的人,一个都没有。

    最后那话当然是苟胜为了迷惑这两个偷狗贼才说出来的。不然如果只是一条流浪狗身份的话,难保这两个人会不会贼心不死想要追踪自己。到时候说不定还会面临动手伤人的境地。那可是苟胜不想看到的。

    所以装作有个隐世的“养狗高人”,可以很方便的吸引他们的注意力,避免这两个家伙今晚跟它死磕。

    至于教训这两个人,那两条狗一看就不是凡品,杀了它们想必那两个偷狗贼也会肉痛不已。出气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不管那两个家伙在街上左顾右盼,寻找“养狗高人”。苟胜此刻已经来到了一家平房前。

    直立而起,身体微蹲。后腿瞬间发力。下一秒苟胜已经轻盈的跳到了这座平房的预制板上(也就是窗户顶上挡雨的水泥板子,城市一般用塑料板,农村多用水泥制成,一般两三米高),然后再次轻巧的一跃。整个身体就已经到了平房的顶上。

    苟胜准备在这个屋顶上呆一晚上。这儿视线很好,而且还在路边上。如果有车子出现的话,苟胜肯定可以提前发现。

    屋顶很干净,地面上被水泥铺的很平,角落里还有一些菜叶残留。想来白天这儿就是用来晒菜的。

    农家采摘了蔬菜之后,不会出售但是短时间又吃不完。所以大多都选择晒干之后收藏,然后平时拿出来慢慢吃。

    而在靠近楼梯的角落里边,还有一个篓子。整个篓子用塑料布包裹着。苟胜走进之后掀开来看了下,发现是一些腊鱼腊肉。

    “哎身体盐分缺失,是时候补充下了!”

    然后,小黑洞吞了三条鱼和几片腊肉。

    把塑料布往自己身上扯了点,苟胜就这么倚在竹篓子旁边沉沉睡去。

    第二天凌晨五点多,生物钟把苟胜从睡梦中叫醒了。昨晚因为心情激荡,苟胜第一次做了个好梦:未来自己得到了变身术,可以从狗躯变化为人,而且还成了天下第一高手。最后是在家乡和一个女子长相厮守照顾母亲。至于睡梦中的女子是谁,苟胜表示看不真切。

    一个好梦给了苟胜良好的心情。所以哪怕早上五点多,面对空无一人的街道,苟胜也是看哪儿都舒服。

    跳下平房。苟胜慢悠悠的来到了街道上。

    几家卖早点的店铺,此刻已经灯火通明,里边不时有人影透过床铺给地面留下一片阴影。

    而在店铺外头,一个小摊子,上面的蒸笼冒着热乎乎的白气。包子、油条、烧饼的香味一阵阵传来。

    重生之后再没有吃过包子的苟胜小心的走到了包子小摊下边。屋子里边的店老板此刻正好也出来。看见苟胜正对着包子蒸笼发呆。

    “哈哈,你这狗看样子是饿了啊。大清早的,你是我这儿第一个客人,就不收你钱了!”

    说着店老板打开蒸笼,拿出一个鲜香白嫩的肉包子,盖上盖子之后就蹲下身来,把包子递给了苟胜!

    看着店老板脸上和煦的笑容,虽然面带倦意但是眼神很明亮的眼神,苟胜只觉得一股温暖笼罩全身。

    深深地看了一眼店老板这个中年男子,苟胜将他的模样深深地记在了心中。以后苟胜一定会回到这里,报答这个人!

    一口叼着热乎乎的肉包子,苟胜也顾不得包子还很烫,直接咀嚼起来。不过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这点温度也基本伤不了他。

    店老板此时也把蒸笼的温度调低了点,然后就回屋子里面去继续做其他的早点了。

    而苟胜也没有多停留,吃完包子就转身到了桥边,身边还带着一个在路上捡的布袋子。

    它曾听隔壁王婶说过,搭车就要到镇上的桥头边。那时候司机会停车下去吃早饭,也是一边等着多坐几个客人。毕竟永兴村这儿是始发站,多坐几个人到了城里就能多赚几块钱。

    而苟胜等的就是那个时机。到时候等司机下车,苟胜就可以悄悄地跳到车顶上,然后跟着去城市里面。

    等了不到半小时,最早的一班六点出发的客车已经到了桥头。司机是个身材雄壮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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