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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清歌莫流觞-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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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尘清虽然清楚明白地跟乡渺表示过自己很清楚孩子的身世,但总不会见人就说这不是我儿子,就连夜鹊和牧洛笛都蒙在鼓里,更别提他们这些只能听少主八卦的人了。

    所以说,几个暗卫对迁儿安危的关注,其实甚于对牧洛笛安危的关注。只不过这一大一小是形影不离,彻底捆绑在了一起,他们也就省了心,没特意去区分了。

    这小少主都要寻死觅活了,几个人是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这才终于有一个开了口,诚实道:“牧姑娘,我们确实不知道少主现在在哪里,但可以帮你传消息过去。你也不必为难我们了。”

    知道他们说的是大实话,牧洛笛敛了敛眸子,轻声道:“那你们替我转告他,若他当真不愿见我,那我就如他所愿,让他这辈子都不必再见我。只是这孩子,请他亲自来带走。”

    几个暗卫一听,立刻冷汗直流。她这可不就是赤果果的威胁吗?只不过这威胁的对象从他们变成了少主。好在他们只是个传话的,只用把话带到就行了。

    无妄宫自然有无妄宫的一套传消息的方式。等到第二日一早,牧洛笛就从几个暗卫那里得到了回应,说是消息已经传出去,三日后就会有回音。

    不过,牧洛笛也知道顾尘清受了这威胁,想必也不会给什么回应,倒可能会亲自动身来确认她的安危。但亲自来了,也不会现身,估计很快就会离开。所以干脆也不等了,直接告诉几个暗卫,准备去江南找夜鹊。

    就算夜鹊之前不知道顾尘清的去向,但这几个暗卫通过他们的方式联系了顾尘清,夜鹊那么关心顾尘清,肯定会积极去寻找他的下落。如此总能找出蛛丝马迹来,找到顾尘清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最重要的是,夜鹊可是一心想着要撮合她和顾尘清的,跟他打探消息,比跟这几个榆木脑袋打探消息要轻松多了。他们这一趟从西界赶去江南,少说也要半月,足够顾尘清来回一趟,也足够夜鹊查探到他的下落了。

    于是,一行人再次上路,前往江南。沿途,牧洛笛偶尔也会停下来打探消息,能现场抓住顾尘清当然最好了,但她也知道这不大可能,所以也只是根据消息判断他有没有亲自来看她罢了。

    可直到一行人到了泯镇,牧洛笛也没有听到风吹草动,问了几个暗卫也说没有发现过少主的踪迹,这下子倒是让她有些蒙圈,思考着是不是自己判断有误了。

    见到了夜鹊,牧洛笛才明白了为什么顾尘清直接在她身边放了人来护卫,又为什么这次她以死相逼,他也没有亲自来查看,甚至于为什么要费心让她得到线索却又不断转移阵地。

    “他的腿,当真好不了了吗?”牧洛笛心头一阵剧痛,却还是认真地再问了一遍,“夜叔,你是神医,没有你医不好的病,我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又一遭,你都能把我救回来。他不过是外伤,怎么会瘸了?”

    对此,夜鹊心头也十分难受,自责道:“那晚我该陪少主一起去的,我若去了,就不至于让少主受伤中毒。等少主见过你再回去时,毒性已经入骨,我虽有办法彻底医治,不留后患,却要赔上少主那出神入化的轻功。”

    “那时你还深陷宫中,少主无论如何也不愿失去那身轻功,我也只好”

    “夜叔,你不必说了。我都懂了。”牧洛笛心痛地闭上了双眸,打断了夜鹊的话。她如何会不懂呢?这个顾尘清,始终只考虑到她一个人。为了她,他救了十七受伤中毒;也是为了她,他选择了轻功放弃了一条腿。

    若说练功不易,他能为她舍弃七成的功力,就足够震撼人心了。那么他此番举动无疑是在传达一个意思,就像上官逸为了目标可以舍弃一切一样,他为了她,也可以舍弃一切。不,甚至都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而是其他的一切都不在他思考范围之内。

    这样的顾尘清,牧洛笛又怎能不心动呢?她虽然理智,但当这些足以挑战她理智极限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又如何还能清除去辨别这是感动还是感情,是爱情还是恩情呢?

    如果说,她对顾尘清的感情是十分复杂的,其中错杂了很多不同的感情。那么,她对十四的感情也未见得就特别纯粹。那不也是从感动开始的感情吗?

    只不过心里头还抱着对十四的爱情时,她自然是想不到那么多的,只是觉得自己要向顾尘清报恩。如今她已彻底放下了那段往事,再去回想时,才发觉在她身上从来就没有过纯粹的爱情。

    再说,那种只一眼就明确知道我就是喜欢你的纯粹的爱情固然动人,这种在错综复杂的现实中日久生情的感情也并不逊色。爱情,从来就不是只有一种模式的。

    为了顾尘清,她在心里纠结了那么久,始终分不清自己的感情,但现在她终于肯定了,那就是爱情。就算掺杂了其他的感情不够纯粹,可一心只想与他相知相守,那也是爱情啊。

    于是,牧洛笛不再纠结,眸中甚至迸发出异常坚定的神色来,认真道:“夜叔,麻烦你把他隐居的地址给我,我一定要找到他的,就算他不愿见我,我也想守着他,就像他当初悄悄守护着我一样。”

    她知道,顾尘清这样的人物,心头定然有自己的傲气,必然是不想让自己最为落魄的一面给喜欢的人看到。那时他在西界虽然两鬓风霜也算落魄,但为了让她不继续纠缠,也不惜用夜夜笙歌的假象来迷惑她。

    可如今,他瘸了腿,显然比两鬓风霜落魄得多。在外人面前,他还可以凭借一身清华的气质,让人忘记他瘸腿的事实。但在喜欢的人面前,本就觉得自己命短会成为负累的人更没了自信,一心只想躲到她永远都看不到的地方去。

    见她神色如此坚定,夜鹊也松了口气,宽慰道:“其实你不必担心,少主身上宜梦带来的后遗症以及这次中毒瘸了的腿,我都已经找到方法医治了。不过过程中容易出现变故,需要多耗费些时间与精力罢了。有你照看着他,我也放心。”

    这些事情原本夜鹊也不方便告诉牧洛笛。不过为了少主后半生的幸福,夜鹊还是选择了如实相告。少主那人,就算告诉他这些都有的治了,他肯定还是会考虑这个考虑那个,没法下定决定接受牧姑娘。

    瞧牧姑娘这神色,哪怕是对瘸了腿的少主,她都是一脸的坚定,显然是拿定主意一辈子不放手了。最难解决也最强迫不来的问题算是解决了。

    如此,倒不如直接把牧姑娘推到少主跟前,再来解决少主身体的问题。到时,就算少主想躲,那也没地方可躲了。等生米煮成熟饭,少主也不会舍得再躲了。

    一听到夜鹊说还有救,牧洛笛眸中立刻放出了光彩,惊喜道:“夜叔,你当真是我和尘清的福星,我先在这里谢过了。”

    夜鹊也没多话,挥挥手就把写下的地址连带着药方和药丸一并给了牧洛笛。这之后的事情,他是插不上手了,就只能靠她自己去努力了。

    牧洛笛接过地址一瞧,却是在淮里的一个小镇上,显然是知道她会顾忌淮里离京城近,不会查探到那边去。但这又如何阻挡得了下定决心的牧洛笛呢?

    论乔装打扮,牧洛笛当然不能跟那种会易容术的奇人异士相比,但世上却有堪比易容术的化妆术存在,这可难不倒她。

    其实,她本人倒是对化妆不感兴趣,但架不住闺蜜好这口,总是拉着她一起研究,结果自己没弄出什么名堂,反倒把她的水平给练上去了。

    况且,她因为不想露馅,所以没有去京城附近查看,但这并不是说顾尘清就方便大摇大摆地在那晃荡。毕竟上官逸只是一时顾不得找他麻烦,可不意味着他就真的高枕无忧了。

    所以他住的地方还是比较偏僻的,而且还是在深山里头。如此,倒是方便了牧洛笛。

    拿到了地址,牧洛笛也不耽搁,第二天一早就带着迁儿出发赶往淮里。几个暗卫一瞧少主这行踪是暴露了,想的当然就是通风报信。

    好在,牧洛笛提前跟夜鹊打了招呼,拦一拦消息什么的,对他来说不过就是举手之劳了。所以她已经闯上门的消息,直到他们人都到达了淮里的地界,还没传到顾尘清耳朵里。

    不过一到了淮里,牧洛笛也不急着走了,先让夜鹊想法子把几个木头桩子给挪走了,然后再各种装扮,把自己扮作了普通妇人,连带迁儿也稍作了些改变。

    毕竟迁儿在宫里待了些日子,这淮里又临近京城,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上官逸的人来办事,引起怀疑或者带来什么麻烦,那可就不妙了。

    瞧着粉雕玉琢的顾若迁,牧洛笛灵机一动,干脆把他打扮成了小女孩的模样,果然是楚楚动人。迁儿当然是不乐意的,但架不住懂事,闷闷地也接受了这样的装扮。

第137章 4 …乔做邻里暗关怀() 
淮里界内的龙岩镇荷花村附近的息山里头有七零八落的几家住户,近来又先后新搬进了两家人。因为相互之间也有些距离,若不是必要,也少有打交道的时候,倒是没什么人上心。

    只除了其中一蔡姓人家,天生的热情好客,总觉得他们住在山里头本来就人迹稀少了,乡亲邻里的更要相互关照。因此到头来,见过新邻居的,就只有蔡家夫妻俩。

    原本他们有一个闺女的,虽然和新来的邻居闹了点不愉快,不过上个月也嫁出去了。两人倒也没有因此对这邻居有什么怨言,照旧还是有什么好东西都习惯拿到各家去分享分享。

    这天,蔡叔在山里打猎大收获,就分了部分给其他邻居;蔡婶则特意拎了山鸡和鹿肉,带上受托交付的东西,敲响了隔壁的门。

    “请进。”

    回应的声音自屋内响起,古井无波般冷清,没有任何的波澜。正是顾尘清一贯的语气。

    “尘公子,前两日我来了趟,没见你在。今儿个我家老头收获不小,我特意给你带了点。”蔡婶倒是不介意对方的冷清,人还没进屋里头,话就已经出口了。

    进了屋,见对方要起身致谢,蔡婶又连忙阻止道:“诶,别别别,你腿脚不方便,不必那么客气。对了,这里还有治你咳嗽和腿疾的药,可别忘了吃。”

    正要起身的顾尘清闻言,眸光一敛,掩去了一闪而过的冷意,叹道:“蔡婶,我的身子自己有数,您实在无需操这心。我与蔡姑娘从来就没有过任何瓜葛,您不必因此介怀。”

    听他提起这个,蔡婶也是感叹万分,忍不住再打量了一番眼前的男人。无论容貌还是气质,都是惊为天人,一看就非常人。若不是瘸了这条腿,恐怕也轮不到他们一家认识。

    可自己的女儿却偏偏对这么个冷清的男人一见钟情,甚至还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利用贴身照顾的机会,顺势成为对方的心上人。

    不过,这只要有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他们家雀儿根本就入过这男人的眼。虽然他对任何人都是彬彬有礼的姿态,但偶尔散发的寒意和魄力还是让人忍不住发颤。

    他们夫妻俩是看出来了,无奈雀儿双眼被爱情蒙蔽住了,根本看不到这些。说起来,也是他们太过宠爱这个唯一且貌美的女儿,使得这女儿迟迟不肯嫁出去。

    如果顾尘清不是个复杂的人,哪怕是瘸了条腿,只要女儿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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