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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第一媚-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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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猎户夫妻哄儿子成亲,说给他找了个仙女做老婆。狗蛋儿一听,便以为要娶的是蔓居,欢喜得不得了。谁承想,盖头一掀,全变了样儿。狗蛋儿以为他们把蔓居藏起来了,发狠地去撕咬,生生将那小媳妇的胳膊咬下一块肉来!他满嘴是血地扑在蔓居怀里,像只被抛弃的小狗儿,眼泪汪汪的,将蔓居的一颗心儿全给揪了起来。
  “你,你是哪儿来的?!”猎户夫妻见她能飞,吓得拿起刀来。
  蔓居拍了拍狗蛋儿的背,哽咽地道:“我不会丢下你,就算要走,我也会带你走……墨祁……”
  蔓居不知道自个儿是天生带着些反叛的血性,抑或是被九明媚染上不管天、不管地的性子,又或者,“情”之一字总能让人癫狂了去。她做下了一件,后来想想都十分后怕的事儿——她把狗蛋儿带走了,消了仙气,隐匿起来,混不管天君天后知道后会不会震怒。
  一世,六十三年。
  蔓居拥有了他六十年的岁月,成为他最亲最信任的人。可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一种莫名的恐惧徘徊不去——下一世,他将她忘记了,该怎么办?
  若他做了个正常人,娶一个正常的女子为妻,而她,再也得不到他的依恋……
  恐惧占领了她的心魂:“墨祁,别怪我……”(未完待续。)

  ☆、第323章、情缘断绝!

  蔓居偷偷潜入凤鸾山藏书阁,翻阅重重古籍,誓要寻个法子出来。夜阑人静,烛火寂灭,外头传来些微的动静,都能将她唬得浑身战栗,缩在书架底下抱着身子,生怕被逮了去。恐惧,有时候也能化作拼死的勇气,让她捶了捶颤软的双腿,扶着书架重新站起来,继续寻找。终于,她在一个落满了灰尘的铁皮箱子里头,寻到了一本魔界藏书。
  揽情迷障,老魔尊越疆没事儿琢磨出来的一个拿人感情取乐的小小咒术。
  在大荒之野的决战之前,越疆偶尔疲累了,便同徒儿们去人间耍子。迷障一出,不知多少恩爱夫妻反目成仇,不知多少没谱儿的男女凑成了怨偶。
  怨偶便怨偶,只要能让墨祁一心只念着她、恋着她,又有何妨?只是,揽情迷障是个魔界咒术,需得魔气催动才成。蔓居一咬牙,捉了只在人间混迹的小鼠魔,将它的魔气全吞了下去。这一点子魔气,着实不够,她连吞了七八十只,被挣扎的鼠魔咬断了喉咙!
  狗蛋儿已成了个痴傻的糟老头子,油尽灯枯。蔓居赶在他咽气之前回到他身边,捂着满颈子的血,拼命喊他的名字:“墨祁,墨祁,别睡,先别睡下,再跟我说会儿话!”
  狗蛋儿半睁着眼儿,迷迷糊糊地道:“蔓蔓,仙女,你,你流血了……”
  蔓居泪流满面,使劲儿摇头,每动一下,颈子便痛上十分:“我没事儿的,你看看我,记住我,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要爱我、疼我,不准欺负我,不准辜负我,明白吗?”
  狗蛋儿咧嘴笑起来:“蔓蔓,你真傻……”
  笑容定格在他傻里傻气的脸上,眉心的仙魂就要飞升而走。
  “墨祁,别怪我……”
  蔓居催动咒术,黑色的光丝从她指尖迅速窜出,落入狗蛋眉心,渗入他的仙魂。揽情迷障魇住了他的情识,剥去了属于九明媚的那根情丝,换成了蔓居的容颜。
  失魂落魄地回到凤鸾山,到再一次感应到墨祁的仙魂动静,已是八千年后。因为投胎前受了重创,搞得头一遭做人就成了个傻子,天后疼儿心切,硬是将魔气的仙魂藏在疗魂洞里八千年,直到天君发飙了,才又踢下了转生台。
  怎奈那些日子,九明媚成日里呆在凤鸾山,被泰逢元尊拘着,蔓居随身侍奉着,脱不开身。终于,九明媚耐不住性子,逃了出去,蔓居这才顺势离开。
  彼时,墨祁的第二世已过了二十年,蔓居心里着慌,生怕揽情迷障不起作用,生怕被别的女子捷足先登。
  蔓居寻到墨祁时,他正在高楼之上,与众才子作些诗酒文章。友人调侃他:“墨君这文章作的甚好,举国闻名,无数达官贵胄都想迎你做女婿,你却始终不肯应承媒人牵线,连丞相家素以文采美貌著称的女儿都婉拒了……莫不是要抱着文章过上一辈子?”
  墨祁微笑:“佳人已住梦回间,何必月老牵红线?”
  一低头,一回首,墨祁望见了人群之中,默默注视着他的蔓居。空气好似凝滞了,他急速奔下高楼,隔了八年前岁月,来到她面前。他只觉冥冥之中,他的心意已经被梦中的姑娘牵扯,而那个姑娘,终有一日回来寻他,与他共度一生。
  “是你?你来寻我了?”
  “是我,我来了……”
  他们成了亲,过上了一段人人歆羡的鸳鸯日子。墨祁的第二世仍旧不大顺遂,当时的朝廷被推翻,许多达官贵人都被下了狱,后又因为连坐,被流放荒漠,墨祁也不例外。蔓居自知不能再随意更改墨祁的命运,所以只是静静跟随他、照拂他,没敢再带他逃走。
  墨祁这一世活了四十二年,便撒手人寰。
  蔓居揩了揩泪,与他作别,又一个人默默地等了三千年,终于等来了他的第三世。
  三世光阴匆匆过,蔓居守候墨祁身畔,始终如一。墨祁回归天界正统之后,三世记忆留存,始终念念不忘蔓居的三世守候。
  天君与天后问他,可坚持要拒绝与海明月的婚事。
  墨祁恍惚了一瞬,答道:“愿娶蔓居,恩爱不移。”
  “蔓居?可是梅神身边那个低等的灵植小仙?”天后皱了眉头,对那个姑娘有些记忆,是个乖巧柔弱的模样。可论身份、论能力,皆不及梅神和海明月,绝非儿子的良配。
  “父君、母后,这三世以来,蔓居皆伴我左右,无论贫穷富贵、不管健康疾病、遑论年幼年老。此等重情重义之女,正是儿子一心寻找的良配,亦是身为天界太子妃,最为重要的品质。儿子不愿娶一个空壳子回来,心里惦念的却是别人。”
  “别人?你的意思是……”
  “但凡在凤鸾山呆过,心清眼明一些的人,都瞧得出,海明月心里爱慕的,是她的大师兄单狐印。倘若父君母后非要将我二人凑在一处,不过加了一对怨侣,于天界安宁并无益处。”
  “那咱们可以另做……”
  “母后!”墨祁突然跪了下来,“不管这世上有多少好女子,儿子倾心所爱,唯蔓居一人。请父君、母后成全!”
  那一日,蔓居孤单单地坐在水边,思念着墨祁。
  满天红霞茵茵,数千仙鹤盘旋。
  墨祁从天上走来,牵住她的手,微笑着道:“蔓蔓,咱们成亲可好?”
  泪水如泼似洒,汹涌了整张小脸儿。蔓居不住地点头,哽咽难言。她是喜悦的,亦是恐惧的。有多少得到幸福的喜悦,就有多少失去幸福的恐惧。但只要眼前有一点点幸福,再大的恐惧,也可以压在心底,让它难见天日。
  饶是到了今时今日,曾经深爱的男子,举起曦剑劈将下来,夺她性命的时候,她仍旧半点后悔也无。这一世,她不过河畔长着的一株孤独的蔓草儿,九明媚助她化形,却又好似将她独身抛在了旷野。她的心是寂寥到了极致,近乎枯竭的泉,而墨祁用爱浇灌了她的性灵,让她从泉眼里开出了花儿来。
  她总算,也曾似九明媚那般,绚烂张扬的,绽放过一回。
  情缘已绝,
  恩怨两销;
  眷恋已陨,
  深情……不悔。
  (未完待续。)

  ☆、第324章、刺激妒意

  风扬涧的风儿,素来轻轻柔柔的,似一缕缕薄纱慵懒地抖抖老胳膊老腿儿,半点儿戾气也无。
  “你魔性未除,在风扬涧,不得使用术法……”
  “以免脏了你的灵地儿?”九明媚懒懒地接话,打了个哈欠,“您老都说了八百回了,莫不是活得忒久,患了些老年痴呆的病症?”
  距离蔓居被曦剑斩杀那夜,已过了半月有余,天界是个甚么混乱德性,她不晓得,亦懒得晓得。她只晓得,这风扬涧的洒扫小童真真儿不是好做的,甚么活儿都得她一个人儿做,还要应付东君这样挑剔的大神。
  趁着东君未来得及出口找茬儿,九明媚一溜烟儿提溜起木桶,去千尺潭打了两桶水。不用术法便不用,她的力气又不是术法怼出来的,一手拎一桶,费点儿力罢了,她堂堂梅神,还耐得住!
  九明媚步伐轻快地往深林中走,爬了一会子山,登上几块大岩石,又绕过几株仙树、越过大片花草。山妖精怪们听了动静都早早地躲在家里没敢出来,一路上竟清净得很。绕来绕去的路线,着实让人迷糊,好在她聪明得紧,很快寻到了自个儿的目的地——一个山坑洼子。
  黑乎乎的坑洼子深藏在山阴密林中,很是隐蔽。瞧这坑足有两张方桌大小,还挺宽敞,只是,恁大的地界儿只种了两棵灵植,着实浪费。
  右边儿种着一根长长的荆条,两指宽,长势喜人。
  左边儿可就不大喜人了,细细的一根草茎儿,弹一指头就要断掉似的。零星的三四片叶儿也小小的,不过指甲大小,风一扑就要陨落似的。
  九明媚蹲下身来,掬起一捧千尺潭水,轻缓地洒进坑里:“小蔓居儿,小木荆,饭点儿咯!”
  正泼洒间,她耸了耸鼻尖儿,嗅到一股子熟悉的味儿。
  她瞄了一眼右头的树丛,莞尔一笑:“既然不放心你老婆,接她走便是,躲起来作甚?真真儿不是个大男人的做派。”
  树丛里的影形顿了顿,这才犹犹豫豫地站了出来。喝,这哪里还是那位风度翩翩、仙姿卓绝的太子墨祁?分明一个人间老丐头。身上的仙尊袍子依旧好看,只可惜皱巴巴的,还抹了好些污泥,染了好些植物的汁水,绿汪汪、脏兮兮的,啧啧啧……他的脸蛋儿更是没法子瞧,跟苍老了八万年似的。
  噫,他到底在这儿蹲了多久呵!
  墨祁缓缓走过来,眼神在小草儿和荆条之间来回穿梭,又定格在小草儿身上:“她……他们长势很好,多谢明……多谢老大照顾。”
  “客气个甚?左右我得把木荆养大咯,再养一个蔓居,不过顺捎手的事儿。唔,估摸着再养个两三年,本神再赐它们点儿神血,它们便可化成人形,相亲相爱地在这风扬涧里过活,保准儿让天君天后探不到半点儿风声。本神再好神做到底,给他们赐个婚……”
  墨祁神色微变,偏过头去,似是不愿再听。
  九明媚怒其不争,长长地叹了口气,伸手便往他脑袋上猛地一敲:“你个蠢小子!到如今难道还不懂得自个儿的心意?我当初让白狸给你传信儿,只是为了让你喝闷酒的?我忍了蔓居恁久都不要她的命,只是为了让你发扬风格?东君赠你曦剑,只是为了让你变成这等颓废懦弱的德性?!”
  晓得木荆恋上蔓居之后,九明媚特特儿让白狸给墨祁透了口风。
  过去数万年岁月里,九明媚要么就是肆意于酒肉林中,天南海北地闯着玩儿,要么就是追着东君的足迹,一心扑在捕获东君这只生猛肌肉男上。对于身边的亲友,他们爱什么、恨什么、乐什么、苦什么,或许有所察觉,却从未深究过。甚至于,明明察觉到墨祁与蔓居之间的感情有了裂缝,却又浑不在意。
  她总觉着,各人有各人的路途要走,他们自个儿拎得清就好。但其实,面对一个“情”字,又有几个人真正拎得清?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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