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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员工的致富之路-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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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创造财富(3)




在这个信息时代,所有的号码资源都是社会财富的组成部分,任何一个使用过的号码不管好还是不好,都构成了一个人无形资产的一部分,所以谁丢掉了号码就是不同程度地丢掉了财富。打个比方,如果把中国所有的手机号码和电话号码全部打乱重新排列,这给中国经济带来的损失我想至少会超过上十亿元人民币。

我刚才说让投资者尽可能选择一个更好的号码,还不要太在乎它的价格,因为号码也是一种稀缺资源。选这个新的号码的时候并不用把原来的号码丢掉,因为你丢掉了原来的号码就是丢掉了财富。但是你如果不选一个更好的号码,你会损失更多的财富。而你保留原来的号码,只要每个月多增加20元的座机费,最多还加上一些转移呼叫的话费,但是你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会远远大于这些费用的。即使一个不好记的号码但只要你曾经用过,你终身保留一定会给你创造价值的。当然所有好记的号码,应该给有作为的人和需要快速获得信息的人,所以好的号码也应该有比较高的价格,这样有利于更好的配置社会稀缺资源,否则这种稀缺资源就可能被浪费。越好记的号码,就越应该给那些能产生高效益的人。

想投资理财的朋友,快点去买个好号码吧!因为中国所有的好号码将随着本文的传播而变得更加稀缺,所有的好号码将随着本文的传播而价格更高!




揭开“传销”的美丽面纱(1)




自从“传销”登陆中国,十多年来已给很多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当然按它的游戏规则也确实让极少数的人“发财致富”了。

早在1995年,一位同学邀请我去参加一个有关传销(现在大部分已经叫做“直销”了)的讲座,当时台上的一位讲师说要告诉大家一个发财致富的绝好机会,他的演说是从一个故事开始的:

从前,在古印度有两个将军带领军队与异邦作战,取得了胜利。国王想赏赐他们,他俩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样他们喜欢的东西。于是第一个说想要300两黄金,国王一听心里很不高兴,认为这个人也太贪心了,竟然一次就要这么多黄金;第二个将军带来了一张围棋盘,他指着棋盘说:我要的东西不多,只要数棋盘上的格子按我要求的方式给我大米就可以了,即第一个格子给我1粒米,第二个格子给我两粒米,第三个格子给我4粒米,第4个格子给我8粒米,每数一个格子将米的数量翻一番,依此类推。国王听了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心想这个将军也太不贪财了,要大米都是按粒数要而不是按吨位要。但很快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快到中午的时候,仓官来报“大事不好”,棋盘的格子还没数到一半,全国所有的粮仓的粮食已经全部属于那个将军的了。由此可见,数字的几何级数的增长是非常可怕的。作“传销”就那么简单,只要你不惜代价发展两个“下线”,你的“下线”再帮你发展两个下线,依次类推,你就能发大财。

第二、你上班是“挑水”的工作,挑一担只一担,而作“传销”是“挖井”的工作,先辛苦一点,但以后就可以坐享其成,让“下线”帮你发财。

第三、机会难得,作“传销”迟作不如早作,作晚了好机会就属于别人了。

第四、你们在座的有不喜欢“健康”和“美丽”的吗?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作“传销”没有发财,你得到的健康和美丽也是很值得的。

第五、“传销”是以减少商品的流通环节来为客户节省成本的一种很经济的营销方式。

这个讲师的那些演说,蛊惑了在座的绝大多数人,他们都跃跃欲试,想马上加入传销的队伍,生怕失去这个绝好的发财机会。后来我讲了几分钟,结果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改变了主意——不作传销了。

我说他讲一个人只要传两个人,两个人再传两个人,两个人再传两个人,这样传下去就可以致富。虽然说起来好象是有道理的,而实际上因为“传销”不创造新财富,所以“传销”只可以敛财,却不能生财。一部分人赚的钱必定是另外一部分人亏的钱。

第二、中国的人口是有限的,世界上的人口也是有限的,而“传销”又不能传到月亮上去。如果“传销”能传到月亮上去那倒好,反正我们可以让地球上的人全部“发财”,而让月亮上的人全部“倒霉”。

第三、“传销”的游戏规则就决定了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只要你是倒数第一级,倒数第二级或者是倒数第三级,甚至是倒数第四级,你们都只能亏本而不能发财。只有金字塔顶端的少数几个人真的能通过“敛财”而不是通过“生财”致富。

第四、他告诉大家说机会难得,今天开始作比明天开始做好,下个月开始做比这个月开始做好,其实也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因为你今天开始做,也最有可能成为这个“传销”链条中的倒数第一级、倒数第二级或者是倒数第三级,你下个月开始做,也同样最有可能成为倒数第一级、倒数第二级或者是倒数第三级,而绝大多数人都是做不下去的,因为这个传销并不产生新财富。

第五、至于“传销”的产品的效果,它的作用都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它仅仅是个“道具”而已。按“传销”的游戏规则,凡是买了传销产品的人,就一定是会员,凡是会员就一定买了这些产品。所以这些人一方面受利益的诱惑想发财,另外一方面他们为了引诱其他人加入而转嫁自己的亏损,所以只说这个产品的好,绝不说这个产品的坏。为什么所有的传销产品绝大部分的使用效果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呢?为什么不能用大米来作“传销”的道具呢?因为如果用大米来做“传销”的话,他说你买的大米要吃1000粒才可以饱,而我这个大米吃2粒就可以饱,但如果你吃2粒没有饱,这个谎言就立即被戳穿了。所以用什么产品来作“传销”并不重要,它只不过是一个“道具”而已,一个最根本的特色就是它的效果最好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




揭开“传销”的美丽面纱(2)




第六、至于传销的中间环节就更不用说了。传销表面上是“从工厂到消费者手上”的直销,而实际上是世界上周转环节最多的销售方式之一,因为每一级“传销员”就相当于一个周转环节,而且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很高。传销的总销售费用一般高达终端价格的40%以上。

经过我这么一说,在座的那些人都不参加“传销”了。但还是有一些人问我,为什么做其他生意赚钱你不反对,而作“传销”你坚决反对呢?这不也是作生意吗?

因为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主要会产生以下6种结果:1、利人利己;2、损人利己;3、损人不利己;4、损己不利人;5、损己利人;6、损人损己。在这六种关系中,不含欺诈性的自由贸易属于最典型的利人利己行为,所以自由贸易最容易产生新财富。比方说,我花100元钱到超市选购一件商品,这件商品的价值在我的心目中肯定是超过了100元的,如果它在我心目中的价值等于或少于100元的话,我为什么要买它呢?另外,这件商品对于卖者来说,它的价值肯定是少于100元的,否则他为什么要按100元的价格卖给我呢?由此可以推翻马克思的“等价交换”理论,即使在自由贸易条件下,世界上所有的交换几乎全是“不等价”的,否则“交换”就没有意义。正是因为“不等价”的自由交换才产生了新财富。只有能产生新财富的交换才是有价值的交换。

物质财富和物资是有区别的,同样的物资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代表的财富是不一样的。只有能给人类直接或者间接带来满足的物资才是物质财富。自由贸易一定会产生新财富可以用以下的例子来证明,比方说湖南盛产桔子,而河北盛产苹果。我现在有1000个桔子,你有1000个苹果,我因为吃厌了桔子现在想吃苹果,而你正好吃厌了苹果想吃桔子,所以我用1个桔子和你交换1个苹果。

大家可能认为这种交换是不产生新财富的,按马克思的“等价交换”理论也不产生新财富,因为交换之后桔子和苹果的总数还是各1000个。

而实际上这种“自由交换”却产生了新财富。因为通过交换后,虽然我的1000个桔子变成了999个桔子和1个苹果,而你的1000个苹果变成了999个苹果和一个桔子。但这时我手中的那个苹果的价值是大于一个桔子的,也就是说如果另一个人再用1个桔子来交换我那个苹果我是坚决不同意的。因为我好不容易才把1个吃厌了的桔子换回来1个我喜欢吃的苹果,你现在又用1个桔子来把我的苹果换回去,我怎么会同意呢?除非你用2个或更多的桔子来换我这个苹果。也就是说通过“交换”,我的那个苹果的价值对于我来说已经等于或大于2个桔子的价值了。用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证明你手中那个桔子的价值也是大于2个苹果的。也就是说,我俩的1000个桔子和1000个苹果通过自由交换后,已经变成等于或大于1001个桔子和1001个苹果的总价值了。

自由贸易能创造新财富还可以用另外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证明,比方说你去超市选购500元的商品,这些商品对于你来说是一定值500元以上的,而其他任何你没有选中的商品,对于你来说都是不值那么多钱的。比方说“步步高超市”今天把所有的商品作8折卖给你(前提是只准你自己消费不准你就地销售),你是绝对不要的,因为那些商品对于你来说根本就不值那么多钱,只有你真的选中了的商品对于你来说才是值那么多钱以上的。

“损人利己”和“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不但不产生新财富,而且还会减少社会的财富。比方说“打”“砸”“抢”“偷”“骗”和“赌博”等都是不产生新财富的。就拿赌博来说,我赢了你1000元钱,虽然整个的钱没有减少,但我们赌博的过程浪费了时间,而且总会有一些消耗。另外,政府禁止私家车带客就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所以这个规定也必然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

损己利人的行为如果是被强迫的,肯定也不产生新财富。但如果是自愿的就可能产生新财富。比方说我看到一个很可怜的乞丐,我给他10元钱,这10元钱对于我来说只相当于减少1元钱的感觉,而这个乞丐得到这10元钱比我得到100元钱还要有用得多。所以我的“损己利人”相当于增加了90元的社会财富。并且我在“损己利人”的过程中还得到了助人的快乐!因此而增加了社会的精神财富。




揭开“传销”的美丽面纱(3)




损人损己显然是不会增加社会财富的,就象恐怖分子把人家炸死的同时也把自己炸死,这是绝对不增加社会财富的。

而购买“传销”产品基本上都不属于“自由贸易”,要么是因为被反复的“说教”才买的,要么是“为了通过购买传销产品而成为会员以便发财致富”才买的,绝大多数人购买“传销产品”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消费。所以做“传销”只消耗社会资源而并不产生新财富。

正因为以上理由,所以做“传销”主要会产生两种结果:1、如果做“传销”的人赚了钱,是因为“损了人利了己”;2、如果做“传销”的人亏了钱,是因为“损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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