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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终成欢-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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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搬到了这里来。
瞿墨他,难道也怀念当初墨园的岁月吗?
我忍住心里汹涌澎拜的情绪,面上不动如常,去看瞿墨,“我知道了。”
瞿墨从我脸上收回视线,走到门口时候转过身来,“哦,对了。这几天外面人多,我不想看到闲杂人等出现在这里,所以为了不引起必要的麻烦,这几天你暂时先不要出去。吃饭什么的要辛苦一下自给自足了。冰箱里有食材,可以随便取用,每天会有人过来补足,如果有什么想要吃的,可以告诉送菜的工作人员,他们会为你准备。”
“好的,我知道了。”
瞿墨交代完走了,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尽头,才长长了松了一口气。收回视线,这才有精力仔细打量屋内的一切。
视线首先落到茶几上的那个杯子上,刚才瞿墨看它的眼神就像在看自己的爱人,这不能不让我好奇。
刚才距离太远,又被瞿墨那样拿着,隐约只看见是一个白色的杯子。走近了发现这个杯子隐约有些熟悉,随着距离缩短,杯子越来越清楚的映入眼帘,不平整的杯身表面,有很明显的掌印,看上去很粗糙,一看就是初学者的的涂鸦之物。
我的手一松,包裹掉落在地而不自知,弯下腰拿起杯子,手指刚好和杯身上的掌印重合。
“这个杯子真的是很……”男人摩挲着杯子表面,半响吐出一个词,“独特。”
女孩面上一红,“你其实想说很丑吧。”
男人唇边泛起一丝笑意,“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女孩面上的红晕更深了,转身作势要走,男人再次开口了,“你是不是还有什么忘记说了?”
女孩抬起的脚落回原地,轻咬下唇,好一会儿才轻声说道,“那个,墨少,生日快乐啊。”
这个杯子是瞿墨23岁生日时我送他的礼物。
我一直认为我的人生是在遇见瞿墨之后开始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给的,我对他充满了感激,也想让他知道我对他的感激之情。奈何在墨园,吃的住的用的都是他给的,我想不出有什么东西能够表达我自己的心意。
这种苦恼一直延续到他生日前半个月,瓷器店老板来墨园送订制餐具时。看到那一个个精美的杯盘碗碟,我突发奇想,我可以自己做一个杯子给他啊。
在墨园山脚下有一个古镇,在那里有许多烧制瓷器的个人作坊。


第一卷 诱你入局 第55章 我的心能够看见

我私下求陈叔,说我想要下山一趟,陈叔拒绝了。
不知道怎么让瞿墨知道了,瞿墨找来陈叔,“你明天让司机带她下去,山里没意思,她这个年纪正是爱玩儿的时候,天天关在这里,怎么会不闷。”
陈叔很是不满,“怎么会闷,墨少,这丫头可都被你宠坏了。”
瞿墨笑笑,“我看不见,让她多看看也是好的。”
我看着瞿墨那双没有神采的眼睛,很难过,张张嘴想要解释什么,到底没有说出来,只是走过去按着他的轮椅,低下头眼里一阵发酸。
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瞿墨的眼睛并不是天生就看不见,而是在我来墨园的前一年在一场意外中伤到的,他来墨园也是因为养伤,只是几年过去了,眼睛没有半分好转。
陈叔虽然觉得我不懂事,但还是顺从瞿墨的意愿,第二天一早喊来司机送我下山,并嘱咐我早点回来。
我到山下循着记忆找到一家瓷器作坊,提出我想自己做一个杯子。
作坊都是成套烧制,像我这一个根本不可能给我做。我从街头走到街尾,问了十几家,无一例外都被拒绝了。眼看希望就要落空,我走到最后一家店里,扯下脖子上的玉坠,放到老板面前,“我要做一个杯子,这个够吗?”
那个玉坠,是我外婆给我的,据说是我那从未谋面的父亲给我母亲唯一的东西。
店主拿起玉坠,仔细看了好一会儿,才把我带进制作室,让人教我做杯子。快要做好时,我也不知怎么回事,手上的力道没控制好,杯身上出现了两个很明显的掌印。
教我的老师傅看了摇摇头,叹了口气,“你这个算是毁了,再做一个吧。”
我看着那个掌印,忽然觉得这样也不错,我不就是想送瞿墨一个很独特的礼物吗,还有什么能比印有我掌印的杯子更独特呢。
我拒绝了老师傅的提议,在他不赞成目光下,和他一起把胚子送到架子上等待烧制。
做的时候满心欢喜雀跃,等真正到了瞿墨生日前一天,才发现拿不出手。杯子很丑,说是残次品都是美化它,大约天底下再也没有这么难看的杯子。
在书房念完书送瞿墨回房时已经快11点了,看他睡下,我捧着杯子坐在他门前,犹豫着一会儿到底要不要送出去。
身后的门忽然打开,我转过头,瞿墨坐在轮椅上叹了口气,“进来吧。”
我站起来,“你不是睡了吗?”
“我要真是睡了,你是不是准备在这里坐一夜?”瞿墨伸出手,“拿出来吧。”
“什么?”我看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一时大脑短路。
瞿墨低低笑了一声,“这一整天心神不宁的,不是有东西要给我吗?”
我脸一红,小声嘀咕了一句,“你是怎么知道的,明明看不见么。”
“我的眼睛看不见,我的心却能够看见。”瞿墨伸出的手稳稳的停在半空中。
我吐吐舌头,迟疑的把杯子递到他手里。
瞿墨两手摩挲着杯子,“这是个杯子吗?这个杯子真的很……”顿了一下,他才艰难的吐出两个字,“独特。”
说独特还真是给我面子了,“你其实想说的是很丑吧。”
瞿墨笑道,“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我一时脸上挂不住,转身就要要,瞿墨的声音拉回我的脚步,“你是不是还有什么忘记说了?”
被他这一提醒,我才想起最重要的那句话还没说,“那个,墨少,生日快乐啊。”
瞿墨唇边泛起一抹笑意,低声说道,“过来。”
我疑惑的走到他面前,就听他说,“这是我收到过的最独特的礼物,虽然真的很丑。”
我没想到他还说这个,尴尬的分辨道,“丑是丑,可很实用好吗?那些杯子是很好看,可都一模一样,你能闭着眼睛分辨出那个是喝水的那个是刷牙的?不像我这个,一摸就知道是……”
“谢谢你,欢欢。”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话语打断,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瞬间变得心虚起来,“嗯,不用谢。那个,它确实很丑。”
瞿墨语气幽幽的说了一句,“所以,这一辈子都再也收不到这样的礼物了吧。”
不知怎的那语气中的落寞之意让我不舒服极了,想也不想就接到,“你要是真的不嫌弃,我明年还给你做啊。”
瞿墨身上的那股落寞感骤然消失,又恢复了之前的淡然,嘴角微弯,“要是明年还是做出这么难堪的杯子,教你的老师傅该挥刀自尽了吧。”
我正要说什么,瞿墨示意我弯下腰。
脖子上一凉,眼前出现一个熟悉的东西。
瞿墨收回手,“有些东西,终其一生都不能遇到,能够得到已经是幸运了,做人不能那么贪心,要知足。你的心意就是最好的礼物,抵过一切。”
我站起来,看着胸前那个十几年都没有离身的吊坠,瞿墨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拥有时要珍惜,失去了才不会觉得可惜。收好它,别再弄丢了。”
到墨园的时候,我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就只有这个吊坠。那套衣服在到墨园的当天就被保姆扔了,只剩下这个吊坠。好几年过去了,我几乎忘记了到墨园之前那些浑浑噩噩的年月,这个吊坠是那段过去在我生活中留下的唯一痕迹。
我来不及去想瞿墨为什么连这个都知道,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帮我找回来的,心里只有满满当当的感动,说不出话来。
那个吊坠在离开墨园时终于还是掉了,我却并不觉得可惜,原本在为瞿墨做杯子的时候我就真心实意想要用它换一个杯子。
拥有时珍惜,失去了才不会觉得可惜。
我重复着瞿墨当年说的话,摩挲的手中的杯子。既然不可惜,为什么这个杯子还留在他身边,还要费尽心思重建墨园?
是的,墨园已毁,在我离开之后我曾回去看过。当年的墨园被夷为平地,那些人那些事都好像从没发生过,只是存在梦里一样。那八年如同一场大梦,梦醒成空。
所以我理解辛月的感受,只是我和她不同的是,我清楚的知道那不是梦,曾经发生过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放下杯子,环顾屋内的一切,深埋于心的记忆像电影一幕幕从眼前闪过,看着看着,我开始恍惚起来,回忆和现实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我再一次狠狠的掐了一把手心。钻心的疼提醒我,牢记四个字——物是人非。
拿着东西走到楼梯旁边的房间,把东西放进去,然后出来去厨房做饭吃。和瞿墨的较量才真正开始,不吃饱怎么有力气。
看着厨房里崭新的厨具,我发现了一个刚才没注意到的问题——这里好像没有住过人啊。
想到这里,我快速回到客厅,拿下架子上一个装饰用的青花瓷摆件,食指探到里面摸了一下拿出来,手指上的灰尘证实了我的猜测——这些摆件看来外面很干净,但里面落了灰,说明这里定期有人打扫,但没人住。不然就算瞿墨不知道,也过不了管家那关。
把青花瓷放回架子上的时候,视线无意中扫到瓶底上一个很小的缺口,有一瞬间失神——这不就是以前我在墨园时不小心磕出来的缺口么?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把瓷器放回架子上。
我以为墨园已毁,这里的所有东西都是仿制的,除了那个杯子。没想到那些东西竟然都来自墨园,瞿墨他把墨园搬到了这里。
瞿墨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是怀念那段悠然的时光还是提醒不让自己犯当初同样的错?
我心情复杂的走回厨房,心不在焉的煮了点面吃了,收拾了干净之后回到房间,胡乱洗过澡躺到床上,怎么都睡不着。
今天受到的冲击太大,那种恍惚感怎么也挥之不去,眼前一会儿是轮椅上那个好看的少年,一会儿是现在冷然自持的瞿墨。到最后,脑里反反复复都是一句话,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时候天光大亮,我连忙起身,洗漱后出门到厨房简单吃了点东西,开始打扫卫生。不知是不知震惊过了头,人反而淡定下来,再看到记忆中的东西在面前出现时,已经能够冷静对待。
我知道瞿墨以工作的名义把我调到这里来肯定不是那么简单,从他喊我欢欢就能够看出来,因此时刻提防着他出现,然而两天过去里,除了送菜的工作人员,整个房子里都只有我一个人。瞿墨没有出现,晚上也没有回来。
我不怕孤独,一个人反而自在,况且白天事情很多,擦家具抹地板,每一样都要做得仔细,没有时间想太多。难熬的是晚上,半梦半醒间,总是恍惚的以为还是在当年的墨园。
这天晚上我睡到半夜,迷迷糊糊的起来,端了一杯温水轻车熟路的就往二楼主卧走,手一滑,杯子落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那声音让我顿时清醒过来,惊起一身冷汗。


第一卷 诱你入局 第56章 这是投怀送抱吗

以前在墨园,瞿墨有在半夜喝水的习惯。时间一长,我的生物钟就养成了到那个点醒来的习惯。最近两年好不容易改过来,没想到住进来的第二天晚上身体本能就自动回到了以前。
身体比大脑更诚实,尤其是半梦半醒间意志力最为薄弱的时候,相同的环境更加容易让你的身体误以为回到过去,从而带出曾有的习惯。
我蹲下来赶紧收拾,幸好瞿墨不在,不然连我自己都无法解释为什么三更半夜不睡觉,端着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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