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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少私宠:小小鲜妻,好美味-第6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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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小女儿呢。

    她简直比留守儿童还要倒霉。

    明明就和父母住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但是两者之间却仿佛隔了一个是世界那么遥远。

    看得见摸不着的父母,甚至连最基础的日常交流都没有。

    这样的亲子关系,真可谓是冷淡凄凉到了极点,换成其他任何一个小孩,谁都能受得了这种长期的家庭冷暴力?

    何况,小女儿所面对的还不仅仅只是精神上的冷暴力,同时还有身体上的暴力打骂。

    如此双重影响,小孩子想不留下心理阴影都很难。

    但凡事都有两面性。

    再好的事情也会有不利的一面,而再坏的事情也总会有好的一面。

    只是一般人往往很难察觉而已。

    正因为小女儿从小就被父母冷暴力对待,平时生活里几乎就当她不存在一样,两个姐姐也知道父母不喜欢妹妹,所以从小就特意叮嘱她不要随便出现在父母面前,免得无端端遭来一顿打骂。

    两个姐姐是一番好意,小女儿当时年纪又小,自身还没有太多的判断力,只是本能地将两个姐姐的叮嘱牢牢记下,在内心深处形成了一种“不能轻易靠近父母,否则就会挨打挨骂”的下意识观念。

    小孩子对于大人的情绪本就非常敏感,小女儿自然也察觉到了父母对她的不喜欢,于是下意识地离他们远一点,再加上两个姐姐的叮嘱,以及内心里形成的本能观念,导致她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太敢靠近父母,对他们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疏离感。

    她宁愿去靠近一个陌生人,也不愿意离父母太近。

    这种不正常的行为,如果换成是其他家庭,做父母的恐怕早就开始担心了。

    若是正常的父母,谁会希望自己怀胎十月辛苦生下来的孩子对自己疏离万分,甚至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呢?

    这对疼爱孩子的父母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打击。

    偏偏小女儿的家庭与众不同。

    她的父母巴不得没有她这个女儿,发现她根本不亲近自己,时时刻刻都躲得远远的之后,他们反而乐得自在,彻底忽略了她,越发当这个女儿不存在。

    就这样,小女儿和父母的接触在随着她的年纪越长越大之后,反而变得更加稀少。

    小女儿更是故意错开了父母在家的时间,明明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十天半个月见不上面的情况却时有发生,就像是互不相干的两条生活线一样。

    这对小女儿来说反而是件好事。

正文 第2312章 意料之外(756)

    和父母接触的机会越少,不仅仅意味着小女儿能少受很多无理的打骂,同时也意味着父母在性情行为上对她的影响也会减少很多。

    两者之间少到几乎没有的日常接触,根本就达不到言传身教的条件。

    这和父母非常亲昵的小儿子,甚至是小女儿的两个姐姐,都是截然不同的。

    小女儿和父母接触的地方太少了,仅有的一部分实在避不开的接触,也不过是夫妻俩对她的打骂和虐待。

    而这些暴虐的行迹,作为受害者的小女儿自然不可能去模仿。

    如此一来,父母能给她留下的潜移默化的影响,除了一部分心理阴影之外,再也没有其他。

    而小女儿本身也因祸得福地避开了和两个姐姐一样的命运,没有在父母的压榨和影响下,不知不觉养歪了性格,造成终身难以磨灭的阴影。

    俗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她之所以没有变成和父母一样令人厌恶的人,正是因为父母对她的冷漠和疏远。

    单从这一点上,她反而要感谢这对恶心的父母。

    没有他们的“关爱”,并不代表小女儿就会孤苦伶仃,她毕竟不是真正的孤儿。

    在入学之前,她有两个姐姐的疼爱。

    虽然这份疼爱因为两个姐姐的忙碌,多少显得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哪怕只有一点点的真心爱护,对当时的小女儿来说,便已经足够取代父母的位置。

    而在入学之后,她更是好运地遇上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贵人,她的数学老师。

    她每天和老师相处的时间比真正的亲人还要多。

    从早到晚,几乎就是朝夕相处。

    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对她的关爱和教导,形成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言传身教,给她塑造了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而这些观念,又初步奠定了小女儿以后的性格基础,让她在成长过程中不至于偏离正确的轨道,变成一个偏激和负面的人。

    有了老师的存在后,父母对小女儿的意义和影响无疑变得十分稀薄。

    除了那一层无法改变的血缘关系之外,在小女儿的心里,她几乎已经找不到和父母有关的任何羁绊。

    没有感情,没有相处,没有接触。

    他们和陌生人相比,也不过只多了一层薄薄的血缘。

    而这点血缘关系给小女儿带来的,并不是任何的亲情与温暖,而是无穷无尽的精神冷暴力,和一次比一次严重的身体暴力。

    百害而无一利。

    小女儿最想不通的也是这一点。

    明明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亲情可言,就凭那一点点血脉关系,她就活该被父母虐待压榨到死吗?

    她的两个姐姐显然是这样觉得的。

    因为他们是父母,因为她们是女儿,所以就不能反抗,要一味忍受到他们良心复苏的那一天。

    可小女儿却不这样认为。

    她在父母的打骂中冷眼旁观,也在父母的冷漠苛待中一点点看清现实。

    终于明白。

    她的父母永远都不会觉得自己虐对女儿是错误的。

正文 第2313章 意料之外(757)

    因为他们从来不把女儿当成一个活人,不过是一个养大了就可以卖出去的货物而已。

    是死是活,是好是歹,哪怕虐待得不成人样。

    都没什么关系。

    反正只要给她们一口饭吃,养到十八岁成年,就可以转手卖到别人家。

    和他们再没有半点关系。

    既然没有关系,他们怎么可能会放在心上,会觉得自己做错了,甚至还会唤起那点可怜的良心?

    根本就不可能。

    在他们父母的眼里,女儿是赔钱货,是奴隶,甚至是鸡鸭畜生。

    人养着一群鸡鸭,给它们一口剩饭吃吃,给它们一间破屋子住,待遇已经很不错了。

    难道还有人会在乎鸡鸭的心情吗?

    不过是养肥了就能卖掉的畜生,心情不好的时候踹它们一脚,又算得了什么呢?

    鸡鸭畜生是一条命,女儿也是一条命,谁都不比谁高贵。

    在他们父母眼里,十月怀胎生下来的赔钱货女儿,和自家养得鸡鸭畜生也没什么区别。

    都是养大了就要卖给别人的东西,反正不是自己家的,怎么折腾都不心疼。

    就好像以前有一次,夫妻俩不知为了什么事情生气,回到家就把两个女儿往死里打,差点打断了她们半条命的时候,邻居听到了惨叫声觉得不忍心,便走出来制止,结果夫妻俩却理直气壮的说——女儿是他们生的,他们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打死了别人也管不着!

    这样的口气,听起来和某些说法又有什么区别?

    “这头猪是我家养得,我想什么时候杀就什么时候杀,你管得着吗?”

    “这群鸡鸭是我家的,我想踹就踹,踹死了也和你没关系!”

    “我家的东西,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关你屁事?!”

    理直气壮的话,说得铿锵有力毫不脸红,充满了浓浓的私有意识。

    由此也可以看出,在夫妻俩心里,女儿是可以不当成人来看待的,只因为是他们生下来的,所以就是属于他们的“东西”,是死是活也好,打死打残也罢,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都没资格管。

    这就像几十年前,国家还没有完全开放的时候,在一些偏僻的山区农村里,重男轻女的观念大肆横行,家家户户都想多生几个儿子,偏偏家里又穷,养不活那么多孩子,于是家里的婆婆或者祖母就会卖掉自家的亲孙女,给人做童养媳换成粮食,实在卖不掉的甚至会直接丢到河塘里生生溺死。

    能活下来的只有男孩。

    在那个时代里,大多数人都不识字,思维淳朴,却不可避免的带着一种未开化的愚昧的歹毒。

    ——孩子是我生的,那就是属于我的东西,随便我怎么处置。

    ——要不是我把她生下来,她也不会有这条命,现在我把她弄死,也不过是把命拿回来,算得了什么。

    就像远古人不会觉得茹毛饮血是错;

    未开化的野人也不会觉得吃人是错;

    几十年前那些毫无文化的山区农民,自然也不会觉得杀死自己亲生女儿是错……

正文 第2314章 意料之外(758)

    没有文化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情,因为这代表着人和野兽没什么区别。

    野兽没有文化,也没有理智,所以它们可以坦然地抛弃自己的孩子,甚至在自己的孩子死去之后,津津有味地吃掉它们的尸体。

    远古的野人也没有文化,所以他们茹毛饮血,赤/裸身体,从不觉得有任何问题。

    时至今日,一些原始的非洲丛林里依旧残留着不少未开化的食人族。

    他们不觉得吃人是错的,也没有文化善恶来告诉他们是错的,所以他们袭击不小心进入他们领土的其他人类,把人的脑浆当做饮料,再把人的心脏当成贡品,敬献给族里的首领。

    一句网络上的戏言,没文化真可怕……

    其实不仅仅只是戏言而已。

    抛开时代久远的史前野人,也抛开那些正常人一辈子也接触不到的非洲食人族。

    仅仅就在几十年前,因为没文化而造成的种种人伦惨剧,至今还可以找到不少记录,足可以证明这样的事情离我们也不是太远。

    更可怕的是,小女儿在渐渐长大中发现,她的父母也是这样一种愚昧而恐怖的人……

    她的母亲是一个仅仅只上过小学的半文盲,父亲的文化程度也不高,只是上过职高而已。

    这就注定了他们几乎不可能知道太多法律知识,甚至很多时候连常识都不太懂,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法盲。

    法盲也没什么,如今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没几个小时候读过书,都是苦日子里过来的,对法律也一知半解,但并不代表他们就会去犯法,大多数人还是会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由此可见,是不是法盲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个人是否安分守己。

    夫妻俩就是典型的没本事还喜欢上蹿下跳地折腾,全然不懂得安分守己的人。

    他们只知道杀人肯定是犯法的,却不觉得活活打死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是犯法……

    他们也知道打伤了别人是要赔钱甚至坐牢的,却又不觉得自己整天家暴女儿同样是一种罪行……

    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太过高估自己的身份,同时又不把亲生女儿当成一个独立的人,反而视为自己的私有物品……

    这种种行迹加在一起,俨然已经暴露了夫妻俩的本性。

    他们和几十年前那些活活溺死亲孙女的无知村妇,没有半点区别……

    小女儿只觉得毛骨悚然,对这样的父母哪还敢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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