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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星辉-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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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她已经有舞伴了。”这听似亲昵的语气,让那些把目光停留在我腿上的男人们全都变了脸色。
    “我说哪来气质那么出众的美女,原来是黎总您的舞伴啊?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刚才那个说要请我跳舞的猥琐男,现在已经变成了一条哈巴狗。
    “您说笑了,谁规定舞伴是固定的呢?不如我们跳一支?”我朝他抛媚眼。
    圈在我腰上的手箍得紧了些。
    “不用不用,我……我有点不舒服,先走了啊!”那家伙脸都白了,哪还顾得上看我的腿,飞也似地逃命去了。
    剩下那几个也都找了借口,很快离开。
    看着他们一个个夹着尾巴作鸟兽散的背影,我心情突然出奇得好,可黎耀凡却不想我好过。
    “这种成为焦点的感觉,让你很怀念吗?”他在我耳边低声说。
    我咬了咬牙,转过身,挑衅地迎上他的目光:“对啊,真要谢谢你,又让我重温一次这种感觉。”
    他的脸上有些不悦,可手却始终圈着我的腰:“那你打算怎么谢我?”
    “以身相许啊。”我飞快地回答。
    “真的?”他凑近了些,气息打在我的脸上,带着某种危险的信号。
    我伸手搭上他的胸口,轻轻推开了些:“你不会急着想让我在这儿就谢你吧?”
    “如果你愿意。”他的手忽然握住了我搭在他胸口的手,用另一只手则圈着我的腰,深情地望着我。
    这样的姿势太过亲昵,而这样的场面又似曾相识,我看着他的眼睛,仿佛时间倒回到了很多很多年前的那场生日舞会。
    他说我们就跳准备好的那一曲,跳完了就一起偷溜出去,然后音乐就响起了,一如此刻响起的这首
    《 Por Una Cabeza 》
    这支被无数好莱坞电影导演青睐的探戈舞曲,也是我学过的为数不多的舞曲中,跳得最拿手的一支。
    我始终记得电影里的那台词——探戈里无所谓错步,不像人生,它简单所以才棒。
    那时我还年轻,以为这是在说探戈,后来我才发现,原来它真正所述说的是人生。
    那天跳完那支舞,我和黎耀凡趁着父母没发现偷偷溜了出去,我们在酒吧里疯到了凌晨,然后相拥着走进了附近的酒店。
    “过了今天,我就是你的人了,你要是敢看别的女人一眼,你就死定了!”
    “我死了也不会去看别的女人,总行了吧?”
    “不许你说死不死的!”
    “傻瓜……”
    那时我以为幸福唾手可得,后来我才发现人生并没有我想得那样容易。
    踏出一步,便无归路。

  ☆、第26章 chapter26

“不会忘了怎么跳吧,”当音乐声响起的时候;黎耀凡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尽管并不想在这儿与他重温旧梦;可是当《 Por Una Cabeza 》的音乐声响起时;我还是下意识地伸出了手。
    我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条件反射,我根本不需要去回想当初学过的舞步,音乐就自动地将我带回了那场记忆中的舞会。
    怀旧的灯光和小提琴优雅而慵懒的旋律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时而舒缓;时而跳跃的旋律;既需要两个人动作的配合,更需要心灵的默契。
    “跳得不错。”黎耀凡贴着我的脸;低声说。
    “你也一样。”我踩着舞步;回敬他。
    “这么久没跳,我以为你忘了。”
    “我也以为。”我反问,“但你也没忘,不是吗?”
    “或许我是在勤加练习呢?”他紧紧抓住我的手,随着旋律的跳跃,将我迅速推开又拉回身边,惯性让我们的脸贴到了一起,一如记忆中的亲密无间。
    我的心缩了缩,故作镇定地问:“练习,和罗薇吗?”
    “你吃醋了?”他笑问。
    “我不会跟一个和我长相相似的人吃醋。”
    “你这是在暗示我吗?”
    “这要看你的理解。”我轻踩着熟悉的步调,随着旋律,转了一个圈,又重新被他拉回怀中。
    “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他若无其事地说。
    “总比有些人自欺欺人的要好。”
    “你觉得我还对你有感情?”他问。
    我看了他一眼:“我不知道,所以才好奇。”
    他脸上的笑容终于消失了,严肃地问:“你就不怕知道答案失望吗?”
    “你觉得我还失望的不够吗?”我问。
    “我比你更失望。”他停下脚步,目光凌然地看着我。
    我怔了怔,随即笑起来:“你说得对,我们之间剩下的,也只有对彼此的失望了……”
    “沈千星!”他忽然叫我的名字,声音略微失态。
    我抬起头,迎上他的目光,音乐还在继续,但不知为何突然变得刺耳,时间在这一刻似乎无比漫长,我在等待他最终的答案。
    但他却再次让我失望了。
    “让L。K带你去换条裙子,身上这条不适合你。”他说完,在音乐还未停止时,转身离场。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那一刻有许多人停下舞步,向我投来或同情,或嘲笑的目光。
    我没去理会他们,低着头苦笑,耳边仿佛响起了《 Por Una Cabeza 》的歌词,翻译成中文就是:
    只差一步,只差一步,
    如果被她遗忘,
    我活着还有什么心情?
    千百次地去死又有什么要紧?
    为什么还要留恋着无谓的生命?
    ……
    或许我的心早已死在了十年前,所以现在才会感觉不到当初的肝肠寸断,音乐终会结束,曲终总会人散,最后留下的只有恍然若失。可为什么,这种失落会比心痛更让人透不过气来呢?
    我们之间的距离,只差一步,便是海角与天涯。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出酒店的了,我只记得我走在街上,漫无目的,失魂落魄,脚步就像踩在一堆巨大而又充满空虚感的棉花上。
    不知为什么,我很想放声大哭,但L。K却一直在身后寸步不离地跟着我。这让我不得不停下脚步,回头看他:“你走吧,让我自己静一静。”
    “我完全可以把我当成空气。”他说。
    “可是我想哭,你能保证不告诉你老板吗?”我说。
    他愣了愣,随即道:“只要黎总不问起,我保证不会主动告诉他。”
    “你放心吧,他肯定不会问的。”我低下头,心情低落,总觉有什么被压抑在胸口,分明想哭,却哭不出来。
    “或者,我可以把肩膀暂时借你一用。”L。K忽然对我说。
    我抬头茫然地看着他,就连眼前这个始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男人都愿意安慰我,为什么黎耀凡却在残忍地挖出我掩埋在内心的回忆之后,又轻易地转身离开?
    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地夺眶而出,我把脸埋进L。K的肩头,在夜晚无人的街角,放声大哭。
    就让我放肆这片刻,让所有的疯狂在这一时的愚冥中发泄,只当今夜是我的死祭。
    我要用此刻的眼泪祭奠过去的那个我,她早已死去,却又不甘寂寞,但即便她的灵魂再蠢蠢欲动,也无法磨灭一个事实:
    人死不能复生。
    “哭完了?”L。K大概没想到我会恢复得那么快,表情有些惊讶。
    “你还真当我会在你肩膀上哭得没完没了吗?”我用手抹去脸上的泪痕,猛吸了下鼻子,笑道,“我可没你想的那么脆弱。”
    “你确实比我想象中的坚强多了。”他冷不丁的冒出这么一句。
    没想到这家伙还能夸人,这让我多少有些受宠若惊,我说:“你今天怎么怪怪的?一会儿冷,一会儿热,现在竟然还关心起我来!你别是爱上我了吧?”
    “放心,我对女人没兴趣。”他淡淡地说了句。
    “那就好,我对你也没兴趣……”我松了口气,忽然意识到什么,诧异地问,“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说我对女人没兴趣。”他又说了一遍。
    这回我终于听清楚了,我张大嘴,不可思议地盯着他:“你……你不会是……那个吧?”
    “哪个?”
    “那个啊!”我一时心急,脱口而出,“GAY?你是GAY?!”由于我太过激动,导致路过的行人都朝我们投来了奇怪的目光,我赶紧捂住嘴,不好意思地望了眼L。K。
    “我的确喜欢男人,你没必要大惊小怪。”他平静的回答我,就好像那是再普通不过的事。
    “不好意思啊,第一次见到活的GAY,有点难以适应,你懂的。”我一面为自己的大惊小怪道歉,一面回想和L。K的几次相遇,起初只觉得很新奇,可想到后来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这家伙平时对我就不怎么友好,今天开始来接我时更是冷若冰霜,直到此刻我跟黎耀凡闹翻了,才终于露出了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代表着什么呢?
    我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小心翼翼地试探:“你喜欢男人,但应该不喜欢黎耀凡吧?”
    “为什么不呢?”他勾了勾嘴角,略带挑衅地看着我。
    那一刻,我石化了。
    哦买噶的!耶稣,佛祖,孔夫子……谁来告诉我不是真的,我竟然在情敌的肩膀上痛哭了一场,这世上还有比这更丢脸的事吗?

  ☆、第27章 chapter27

一场舞会让我和黎耀凡彻底陷入了冷战,而媒体的大肆宣扬更让我们之间的矛盾变得人尽皆知。
    消息传到剧组;即使我表现得再不以为意;但还是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大家的情绪。
    王导面上虽不说什么;实则愁得都快秃顶了,我想他一定很担心我和黎耀凡的矛盾会影响到亚凡集团的对影片的投资。而副导表现得则更为明显,这几天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恨不得把我脱光了打包宅急送到黎耀凡面前。除此之外;剧组其他人对我的态度也变得小心翼翼;尽量不提及黎耀凡,好像生怕触到我的痛处。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几天;我本来没事儿都快被憋出事了;就好像我真的惨遭抛弃,从此要步入怨妇行列似地。
    事实上,那晚我的确很难过,眼泪鼻涕也都是真的,但作为一个经历过狂风暴雨的人来说,我的抗压抗打击能力还是很好的。特别是当我得知L。K与众不同的性取向之后,我对凑合他和黎耀凡的兴趣,远远超过了黎耀凡对我的打击。
    在屌丝女青年眼里,打击报复前男友最好的方法不是阻止他找女友,而是为他介绍一个男朋友。
    虽然我撮合黎耀凡和L。K的愿望很强烈,但生活却远远脱离了屌丝小说的发展轨迹,而进入了狗血琼瑶剧的经典模式。
    一组黎耀凡深夜私会夜店女的照片,突然之间登上了各大网站娱乐版的头条,照片虽然拍摄地很模糊,但还是可以看出黎耀凡和一个年轻女孩从酒吧里出来后,一起进了他的车。
    报道更是深挖出了照片女主角的身份,原来是一个在酒吧驻唱的乐队女主唱,名叫西贝,今年才17岁,打扮得很另类,一看就是那种很叛逆的女孩子。
    “十七岁他都下得了手?我真是错看他了!”在看完整篇报道之后,乐姐终于忍无可忍地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盯着西贝的那张照片发愣,即使化了烟熏妆,还是可以看出这个女孩有着姣好的底子,五官深邃鼻梁挺拔,与我的长相完全不同。
    黎耀凡这是在用行动告诉我那天的答案吗?我忍不住泛起一丝苦笑。
    “别把自己太当回事。”
    “你觉得我还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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