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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情理法-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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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沫好脾气得一杯接一杯倒给他。

    他喝了四杯水,手里又捧上一杯,薄薄的纸杯缓缓透出阵阵暖意,他长叹一声:“听我讲个故事,可好?”他抬起头,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清澈见底,没有暴虐,没有残忍,没有阴霾,就那么清澈得仿佛一泓清泉,似乎他根本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而是懵懂无知的孩童。其实戚茂长得很好看,偏女气的长相让他有些奶油小生的帅气,很符合现在90后小女生的审美,文沫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成长经历,会让他变成今天这样,听故事?没问题,她有的是时间。

    文沫从善如流地点点头,坐回审讯席,示意戚茂可以开始了。

    “五年了吧?是啊,已经五年了,60个月,1800多个日日夜夜,原来她已经离开我这么久了。”戚茂苦笑,满脸哀伤没有半丝作伪。

    没有人催促他,就连坐在角落里一脸不屑的卞淳先也只是紧紧抿着嘴。

    记忆中的那个女孩,笑靥如花,穿着的寒酸一点都不妨碍她的清纯美好,她站在哪里,哪里就是风景,让他根本移不开视线。

    犹记得初见时。

    他是目下无尘、表面看起来冷酷无情的贵家公子,实则内心脆弱敏感,他渴望一切能给予他温暖的人和事,却又害怕付出受伤害,只能伪装成高贵冷淡的样子,让一众心情鬼胎的人离他远一点。

    她是毫不起眼的丑小鸭,在描眉化妆、衣着得体的女同学中,她总是穿得灰扑扑的,不施粉黛,在人前很少抬头,说话声音像蚊子哼哼。

    这样两个不相干的人,居然会相遇,只能归结于命运的奇妙。

    那一年,他研二,她大一。

    如果非要在那个时候给他们身上找出点共同点,那便是他们都没有什么朋友。他是因为太冷情,很多人自认为高攀不起,不愿意伏低做小去亲近,她则是因为贫穷在她身上留下的印迹太明显,人前又总是一副自卑的样子,很没存在感。他们身上都刻着一样的孤独。

    直到。。。。。。

    她低着头,臂弯里抱着好几本厚厚的参考书,这些书都是她从图书馆中借来的,大学原来这么好,有读不完的书,学不完的知识,她像海绵一般如饥似渴地汲取着,全身心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兴奋得不能自已。

    低着头走路的她自然没有看到从小路上慢慢踱步过来的他,鲜少有的,她像她这个年纪的少女般蹦蹦跳跳得往前走,一不小心,撞到了他身上。

    一杯双倍加浓的苦咖啡便全部亲情奉献给了他的衬衫,幸好不算太烫,他只是拧起眉毛,有些不悦地盯着闯祸的她,他这么个大活人都没看到?还一头撞进来,莫非又是个想要攀上他的无知女孩?

    可是穿成这样来接近他,未免太怀疑他的口味了吧?难道他已经饥不择食到什么货色都要的地步了?他想等等看,看这女孩还有什么后招。

    可是女孩压根没有在意到她弄脏了他的衣服,只一心盯着自己刚刚借出来的几本书,最外面那本,已经有咖啡渍浸润,慢慢泛出黄色,很是显眼。

    她真的想哭了,这本书好贵的,这么还回去还不得被图书馆的管理员大伯骂死,指不定还得赔偿,她可是连伙食费都得靠家教来赚,哪里有多余的钱赔书啊!

    她悲愤地抬起头,望向始作俑者,在看到他的衬衫前襟全都是咖啡渍后,错愕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然后,她哭了。

 美女救英雄

    戚茂原还等着这一身穷酸气的女孩子来点新鲜花样,没想到居然一咧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外涌,哭得那叫一个惨。戚茂的家世如何,学校里没人知道,但是平常他穿的用的,哪样也不是便宜货,哪怕他内心为人很想低调,也得低调得起来才行。以前也不是没有女孩子用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所以戚茂还当这女孩子跟那些人一样,手段实算不得高明。

    可别的女孩子哭是手段,不过是哼哼几声,眼圈都不带红的,更别提眼泪,假得叫人一眼看过去就倒了味口,哪像这位,眼泪还真没少流,难道是个天生的戏精?

    这一哭就哭了好几分钟,戚茂已经再没有耐心看她演下去了,刚想移步离开,身上的衣服湿哒哒的,贴在身上十分不好受,却见这女孩突然抬起头来,似乎终于鼓足了勇气,满脸泪痕,只一双大眼睛眨巴了两下,期期艾艾地道:“这衣服,我、我、我给你洗干净吧。”本来想说赔钱的,她便是再没见识,也是在开学初时被同寝室的室友拖去参加过几次寝内聚会,穿着洗得发白的高中校服,坐在装潢一看就很精致很高档的咖啡厅里,自卑得连手脚都不知道要往哪放,喝着散发着怪味的咖啡,真心接受不了这洋鬼子喜欢的东西,一股子苦味,让她舌头发麻。偏这一小杯跟中药似的东西,价格比中药可生猛了不知道多少倍,一杯就当得上她两天的伙食费,让她打心眼里不喜。她是知道,这种东西沾到衣服上难清洗,别的颜色的衣服倒也罢了,左右多洗几次颜色便能浅上不少,勉强还能穿,但是白衬衫,这难看的褐色印子可是再难恢复如初了。

    但人穷志短,她也想豪气得说出句对不起,你的衬衫我赔之类的话,但是她咬咬牙,这衬衫光是看着,就明显比自己身上的地摊货不知道贵几倍,她哪里敢口出狂言,万一赔不起,说出去的大话又要哪个来圆?她自小到大都家贫如洗,看惯了父母行事,比一般孩子更懂得言出必践的道理。

    戚茂被这样一双眼睛一看,竟有些移不开眼,没想到啊,这面黄饥瘦的小丫头片子,居然生出这么双动人的眼睛,人们常说他的眼睛生得好,但他自己却知道,在这一双漂亮得似女人的眼睛中,却没有过多属于人类的生气,仿佛没有灵魂般空洞。可眼前这个小丫头却不同,刚刚被泪水冲刷过的眼睛灵动异常,情感丰富,这么乞求地望着他,让他心底深处都在颤抖。

    鬼使神差的,他居然真的就那么当场脱了衬衫,递给她,以居高临下的语气说:“一定要洗干净!”然后在众人惊掉了眼珠的错愕中就那么光着膀子一路走回寝室,难得他还能走得很优雅,目不斜视。

    背后远远传来一声清脆的叫喊:“我叫温莛。是医学院中医学的一年级新生,学长怎么称呼?衣服给你送到哪去啊?”戚茂连脚步都没停顿,直直走了,开玩笑,还真能洗得干净不成?刚他真是被她的眼睛给勾得昏了头了,脱下衬衫已经后悔,但是收回来又显得小家子气,只得光着上身在校园里让人参观了一回,多少女生花痴的目光,不知道将他视奸了多少遍。

    此事就当过去,戚茂根本没放在心上。可是五天后,这个女孩却又一次在路上拦住了他,他皱着眉头,有些不解。那女孩却递上来一件白衬衫,并非那天他给她的,质地仅拿眼睛一扫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这是什么情况?

    只听那女孩低着头,声音有些闷闷的:“对不起,学长,你那件实在洗不干净了,我、我就买了件新的赔给你。”这件衣服花了她一百二十块,原来男生穿的衬衫这么贵,同样的价钱她去买t恤,砍砍价能买三件了。可便是她吃馒头咸菜硬省出来的钱买回来的“天价”衬衫,只用手摸都不如那件污了的柔软,但她真的已经尽力。

    她不知道学长姓甚名谁,住哪幢宿舍楼,只能每天在相同时间徘徊在最初撞到人的地点附近,这不,都过了一个星期,她才好容易堵着人,飞快地把在她书包里装了一周的衬衫递过去。戚茂一脸嫌弃,他还真没穿过地摊货,一身衣服贵重些的足可以当很多学生半年生活费,家里那对冷血爹娘在吃穿住行上还真没亏待过他。

    他倒退一步,没有接那衬衫,瞧见女孩一张眼得通红,衣服不起眼处还多了个补丁,这件衬衫在他看来只配进垃圾桶的命,却大概掏空了她的积蓄吧。他迟疑着,最终也没好意思就这么走开,两个人静静站着,女孩捧着衣服,他站着不接,僵持在场,引得来来往往不少人侧目。女孩的头越来越低,几乎快要埋到胸口,看起来分外可怜无助。可是这世上可怜无助的人多了,戚茂又从没有什么恻隐之心。

    “一件衬衫,你扔了算了,这衣服我不要,你拿回去吧,反正我收了也是扔垃圾桶的命。”戚茂抬脚就走,再不理会她,甚至连她的名字也没想起来。

    两人人至此本不应有交集。直到学期末。

    研究生说是上三年,其实基本上两年半也就毕业了,所以研二正经是该写论文的时候,忙忙乱乱不得闲,学习是戚茂的长处,他天生长了颗挺聪明的脑子,一路顺风顺水读到研究生,看那架势,是想奔着博士学位去的。

    到了年根底下,他们四个同一导师的研究生都接到了课题,准备开题报告。他一向没朋友,独来独往惯了,几个同门宴请导师的时候他虽然也跟着去了,但散席时他们打车先走,却是没有人招呼他的,本来关系也冷漠得可以,他们更不愿热脸去贴冷屁股,连句再见也没说。

    戚茂考上北方去上的大学,因为他是南方人,从小就对冬天会下雪,白白一层铺在地上很是向往,觉得这样的景色才是人间至美,所以虽然每每冬天他冻得跟狗似的,还是喜欢下了雪出去乱走,一脚一脚踩在白皑皑的雪上才舒服。

    这一天下了雪,戚茂自然又是一路从饭店向学校走去,不过该他运气不好,路遇上了一群喝多了酒的小混混,正是好动想找点事做手痒痒的时候,戚茂居然自己送上门来。北方下雪的冬夜,街面上根本看不到几个人,便是这仅有的几个人,也在戚茂跟他们争执起来后第一时间溜了。

    如果这些人无非求些财,戚茂家里有的是钱,根本不在乎身上这点连零花钱都算不上的小头,拿去给他们便罢,好汉不吃眼前亏,他们人数众多,戚茂却仅一个人,怎么看都占不上优势。偏痛快地递过去钱包手机,这些人压根没罢手的意思,领头的一个眼神,一群酒鬼就将他围了起来,捏得手指关节咔咔作响。

    戚茂自生下来长这么大,第一次知道被人按在地上揍是什么滋味,对方人多势众,他就是有心想要还还手都不能够,能护着自己身上要害别被打的太惨已经很勉强,他只希望对方下手有点分寸,别真整出人命来,除此之外,别无他想。

    “住手!住手!我已经报警了!你们快住手!”突然传来的清脆叫声让戚茂觉得很耳熟,一直打他的这帮小混混听到报警两个字连酒劲都淡了不少,醒过神来之后作鸟兽散。

    “你没事吧?”还是刚才的声音,戚茂觉得自己浑身都疼,只恨不得立刻晕过去才好,反正一会警察来了总会送他去医院的,死不了就行。

    “喂!”见他没反应,来人使劲摇了他几下,引得他一阵阵恶心,脸一偏张嘴就吐。来人不敢再摇,只不停掀他眼皮:“别睡!别睡啊,这里冷,睡着了要活活冻死的!救命,救命啊!来人啊!”阵阵呼喊终于引了人来,没多久有警笛响起,戚茂终于离开冷冰的地面,被抬上了救护车,送进医院。

    他伤得不算重,皮肉受苦难免,却没有生命危险,警察过来走个过场做做笔录,便再没有下文。等警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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