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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的水晶宫-第6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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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一次见,真的是完完全全地涨姿势了。
  “不好粗……”真祖小姐随意地往一旁突出了半截疑似小腿骨之类的东西,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你的血肉就和你的灵魂一样,腐臭得让人作呕。不过,毕竟是真神的身体嘛,每一滴血中都蕴含着神性,说不定到是大补之物呢。小贝伦卡斯特,你要不要尝一尝味道?”
  “我又不是吸血鬼,咱明明还是很喜欢蒜香羊蹄和蒜泥白肉呢,您的饮食口味对我来说还是太重口了一些。”陆希不好意思地摊开了手。不过,刚报出之前那两道自己很喜欢的菜名,他就不由自主地一阵反胃,随即便意识到,真祖小姐给的迷药药效还没有过去,现在自己的身体,应该还是吸血鬼化的。
  说不定,还真的能靠着吸血补红补蓝外加增加功力呢。陆希不怀好意地看着卡赞那剩下的血肉模糊的半截身子,居然还真的看出来一点垂涎三尺的食欲出来,顿时便打了一个寒噤。
  只剩下了前半截身体的卡赞自然是没办法站立了。他就这样平躺在地上,布满了血污的脸上露出了神经质的狂气笑容:“是的是的,我的亚雯,我亲爱的亚雯,如果我的血肉能够让你满意,那就是再美好不过的事情了。味道不是太让你满意吗?没有关系,这个身体,还有之前所有的身体,归根结底都只是实验品,我们有的是时间来慢慢调整,一直调整到让你喜欢为止。嗯,无论是外表还是口味,都可以让你满意……”
  “是啊,下一次请务必让我满意!”亚雯大步向前,抄起了对方的半截身体,一口咬到了头颅上,发出了嘎嘣脆的声音,至于是不是鸡肉味,陆希倒是实在不好意思问了。
  这世界上,还真的有人能对妹纸做到连“口味”都任君选择的地步,可惜,即便是做到了这个程度,妹纸要是不睬你,仍旧还是不会睬你。陆希望着这位至高的骸骨君王,六柱魔神之一,诸神之战之后第一位获得了神格,从凡人升格为真神的人物,数千年来逆袭最成功的现实版龙傲天,突然觉得对方有点可怜了。
  不过,这样的情绪只是心头一闪就消失了。陆希抬起了头,冲着天顶又放了一个定点爆破。在爆炸和塌陷声中,他看到了天空之中灰蒙蒙的雾气,虽然依旧是让人心情压抑的不吉色彩,但毕竟已经不再是那萦绕不去的黑雾了。蕴含着大量瘟疫毒素,活人仅仅是呼吸一口就觉得肺部快要被腐蚀的死亡之雾,让这座半岛千余年来远离着天空、自然、生命和阳光的死亡之雾,终究就要变成历史了。
  “哎,可惜了这座宫殿……”真祖小姐幽然地叹息了一口,深深地看了陆希一眼,猩红色的眼仁中闪过了复杂的情绪:“这可是历代萨曼夏尔君王们闭关的寝宫呢,到现在为止,至少已经有八千年的历史了。”
  “最近的一千年却是瘟疫之王的寝殿,连穹顶的精灵艺术雕刻都被改成了恶趣味十足的亡灵法阵。”陆希摊了摊手:“留下来说不定会很不吉利的!亚雯小姐,作为现代人,咱们要有辩证的发展眼光啊!”
  “是啊!旧时代留下来的老旧垃圾,如果不好好清理一下,未来之光可是不可能向你绽放的。”真祖小姐巨大的身躯傲然屹立在天空之下,抬头姚望着灰蒙蒙的尽头,透过那浓密的雾气,依稀有着斑驳的星光在天边闪烁。银色的涟漪在那浑浊的阴霾中荡漾着着,仿佛是在浑水的波澜在反射着月光。
  “今天,好像是满月吧?赫纳斯半岛,一千年来的第一次月光!”真祖小姐闭上了眼睛,沐浴着从灰雾缝隙中洒下的银色光辉,感受着月亮的力量从自己的每一个毛孔钻入身体,在血脉中流淌的触觉。
  “别藏头露尾了!卡赞,无论你制造出多少个傀儡,分裂出多少个分身,也都不会是我的一合之将;而我同样也知道,无论是我多少次消灭你,都仅仅只是破坏了你一个小小的细胞和精神衍生出来的虚影而已。现在,黑暗天幕已经破碎,学识联盟和梵雅精灵的大军随时可至,你的帝国已经走到了末路,你的忠实追随者们,现在也已经伤亡殆尽,而你本人,在剩下的时间内,又怎么可能融合剩下的神格碎片。既然如此,何不来赶紧来地做一个了断呢?杀了我,你还有可能逃走!还能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慢慢融合神格,然后重建你的帝国!杀不了我,我就有一百种方法将你拖在这里,拖到龙骑士和大魔导师们赶来!”
  虚空之中,没有人回答。陆希觉得,如果自己站在卡赞的立场上,现在一准是已经开溜了。
  “我站着这里,集合了所有真祖的力量,等你来和我一战!”
  依旧是没有人回答,应该是已经溜了吧……陆希点了点头,觉得那个逗逼神虽然是个逗逼龙傲天,但总算是做了一件有点脑子的事情。
  “哎呀,果然,没卵蛋的家伙永远都是这个德行!卡赞,哪怕是你成了神,招摇撞骗地号称自己为第六魔神,依旧是个没有卵蛋的loser!”
  陆希目瞪口呆地看着大型魔物般的真祖小姐。虽然没有过去多少时间,但那位和蔼可亲优雅知性绝美高雅哥特萝莉的形象,似乎在心中越来越模糊了,然后默默地向对方点了个赞。他知道,此话一出,瘟疫之王将失去最后一次战略转移的机会了。


第六百七十四章 所以这段时间还是玩魔王14吧
  无论是纯屌丝还是逆袭成功的龙傲天,无论是天生的撸瑟还是唧唧歪歪的死娘炮,这个世界上,只要是正常的男人,有一个问题便是永远无法勘破的。我们要知道,在纯天然的自然世界中,男性不仅仅是比女性拥有更强壮健硕的身体,实际上,就算是纯粹要论外貌和长相,论毛发和羽毛的色彩光泽,占优势也依旧是男性。归根结底,为了获取和食物同等重要的交配权,男性是有义务尽自己一切可能的方法取悦女性,除了通过殴打其他男性同胞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和身体素质,当然也包括要用自己华丽的外表来吸引妹纸们的注意力了。
  在拥有文明的生物世界中,某种意义上,比自然界还要残酷。自然界的生存权需要通过蛮力和尖牙利齿来保证,文明圈却是要用钱和权来证明。拥有财力和权力的人可以后宫佳丽三千,到了九十岁也一样可以娶二十岁的小媳妇,而身无长物的年轻人初入社会,却只能看着女神成为脑满肥肠俗不可耐的痴肥大叔身边的小蜜和干女儿。这其实真的一点都不比自然界那些靠蛮力抢妹子的动物们高明,而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说,说不定还更加堕落。
  当然,对于屌丝来说,女神跟着有钱的肥大叔跑了倒也姑且能够忍受,却唯独不能忍受女神对自己的鄙视和奚落。很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屌丝成功逆袭成高富帅的故事,其实也都是这么来的。可实际上,从本质上来说,当他们成功了,以强者的姿态出现在众人面前,居高临下地俯瞰着当初看走了眼的女神的时候,他们其实和摇尾巴的孔雀和摆犄角的羚羊,基本上也没什么去呗。
  永恒的骸骨君王,瘟疫之王,亡灵天灾的至高统帅,六柱魔神之一,拥有以上这么多高大上绰号的卡赞,在数千年前估计也体验过和所有屌丝们一样的惨痛经历吧?他或许是幸运的,毕竟他的女神不是跟肥大叔跑了;但他或许却是更加不幸的,因为他的女神,压根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于是乎,被伤透了心的卡赞成为真神,终于逆袭成功了。可实际上,他目前所做到的所有事情,以及所拥有的一切,都和他的女神有极大的关系。当他认为自己已经逆袭成功高坐云端的时候,女神却依旧高高地昂着头,那种浓浓的鄙夷和唾弃,仿佛不是从眼神发出来,而是从鼻腔中哼出来的。
  这样的鄙视,否定地甚至不是卡赞这个人,而且还完全否定了他此生一切功业的基础。
  伤自尊了,完完全全地伤自尊了……哪怕是神,也不能再忍了!叔叔能忍婶婶都不能再忍了。只要卡赞还是个男人,那就是果断不能忍了。
  陆希认真地琢磨了一下,觉得如果自己是卡赞,那一定还是忍得下去的。不过,卡赞毕竟是个龙傲天,而龙傲天的世界,正常人是不懂的。
  而事情的发展也就如大家所预想的那样,真祖小姐的话音落下还不过半分钟,在那浓密的雾气之中,一个漆黑的高大身影慢慢地显现出来,就仿佛是被这尚未散去的黑雾最后的灵气所凝集而成似的,仿佛是个人形的黑洞,吞噬着一切的光与生命的灵气。
  巨大魔物化了的真祖小姐,第一次在陆希眼前露出了凝重的神情,但嘴上却发出了两声“咯咯”的清脆笑声。她伸出了两只手,做出了抓取的手势,一柄目测至少有五米长,杆体足足有大海碗的碗口般粗,完全可以拿来做旗杆使,通体流淌着猩红色光晕的三叉戟,从虚空中跳出,落在了她的手中。
  这的确是很符合她目前人设,依旧是反派得极其拉轰的巨型兵器。不过只要想起真祖小姐那萝莉的本体,就觉得这场景实在是有点违和。
  “果然,厮杀起来还是要选择同样尺寸的对手才有趣啊!卡赞,你也终于认真起来了!这样很好!我等了一千多年,忍耐了一千多年,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刻所做的准备。”真祖小姐伸出了深红甚至还泛着一丝紫色的舌头,舔了舔布着角质层的嘴唇,咧嘴一笑,露出了两排刀锋般的利齿。狰狞而威严的五官上,满满都是让人心惊胆寒的嗜血和狂气色彩。
  嗯,或者说,这个长着六只蝠翼四条犄角三米多高的怪物才是本体,平时那只萝莉才是假象?
  这样的脑洞只要一开,就绝对是收不住了。陆希就觉得现在的世界观实在是太幻灭了。
  好在,在雾水之中的身体终于慢慢地露出了清晰的轮廓,这才总算是转移了陆希的注意力。
  如果说亚雯变身而成的巨型魔物,是一个气场满满的关底BOSS的话,那这玩意就是全成就达成必要的隐藏BOSS了吧?
  那是一个漂浮在半空中的身体,或许是离地数尺的原因,看上去却比三米多高的真祖小姐还要高大上好几圈。他的下半身并没有类似于腿脚之类的东西,确实一团污浊的幽绿色气息,气体中沸腾着致命的剧毒,之间仿佛有无数的人脸在其间翻滚,但咋一眼却又看不见,仿佛是错觉。绿色的雾气之上,是一个巨人的上半身,浑身却都被森然的白骨制成的甲胄所覆盖着。虽说是白骨,却绝非生物骨骼那微微泛黄的沧桑色彩,同样却也绝不是经过黑暗粹化的骸骨士兵金属版的青黑色,却宛若纯度最高的秘银一般璀璨。在那骨骼甲胄之上,甚至还流淌着一丝庄严和神圣的仪式感。
  那巨人伸出了六只骸骨的手臂。其中四只手臂分别持着剑、战锤、军刀和权杖,而最顶端的两只则摊开了手掌,手心上空漂浮这两个水晶一般的球体,大约有婴儿的头颅那般大小,分别是让人的灵魂都要为之的冰蓝色,和能够吞噬光明的深渊般黑色。
  骸骨组成的头盔托起了巨人的头颅,头盔之后同样也在他的背后衍生出了仿佛翅膀一般颀长的犄角,虽然不知道这样的造型也什么用,但至少时髦值是很高的。可更重要的是,那头盔并非是覆面型,但那中间,却根本看不到五官,更不存在什么面容。那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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