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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女儿行-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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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还在窗外,艾可名列紫宸,可不是全凭着家世。她身子一耸,人已站到室中间。她先机已失,但她并不乱。好吧,要来你就来吧!她一手抚腰,一手掠鬓,怡王爷这时也感到了危局,可那气息太盛,压迫得他就是要叫也叫不出来。说起来,他也算习过几套祖传的技击之术的,但长久以来,耽于声色,已大半丢掉了。这时却见女儿身上涌起一股杀气。他惊呼了一声:“俞九阙?”
在他想象中,只有俞九阙的修为才可造就如此声势。可他声才出口,却发觉,那声音闷闷的,根本就只能响在自己身边尺许之地,完全传不出室外。
艾可面色冷肃地望着东首的那片窗棂,来人就在窗外。那窗棂忽破,碎木飞溅,却根本没有传出一点声响。所有的声响都被那沛然沉郁的剑势压服住了。然后,一个人影突地跃进,跃进就出手。他一出手,艾可就一惊:不错,这分明就是在江湖中已成绝响的太白楼中的“醉剑”!
这剑势要借酒劲与心意方得施出,所以江湖中极为少见。当日,长安太白楼中曾有人于大醉后舞就此剑,醉中留书,那飞扬狂荡的字迹就留在太白楼头那年深月久的板壁之上。如今其人其字,久已成为绝响,为什么今天居然会重现?
那人一跃而入,脸上为面幕所挡,剑势已然发出。艾可也来不及出声,心里却低念起印象中太白楼中的句子:
……
平生酣快事,痛慕李谪仙。
京华罗倦客,恸起一狂言。
小赋流日丽,大醉倾海蓝。
有志竟悲慨,老尽未回天。
慷慨歌行路,惨淡惜华年。
长安无所与,且上太华酣。
不雨不回首,雷电亦沉眠。
偶然望华夏,愁起天地翻!
那留句之人本来无名江,湖传言,那却是后来驰名江湖的太乙上人——韩锷!艾可牙一咬,是韩锷来了!他已掠走了他的父亲,还为何而来?
来人的剑势却停也不停,直向艾可的头上卷来。艾可左手一抽,她用的是左手刀,刀在腰间,是把软刀,名为玉带。她一见那人剑势,已知单凭软刀之力,不足与抗。身子一旋,那隐于发间的“隐私针”就已支支射出。室中灯烛之焰已被压得越来越小,可无论艾可,还是她父亲,却被逼得来不及叫出一声。这是艾可自技成以来面临的头一次苦斗。她出身富贵,这等搏命之苦却还是从未经过。她的心中开始只是怒,怒得发舞三千,青丝与隐私针齐出,怒容共玉带刀齐变。可接下来的却是怕,她怕的倒不是那人的招式,那来人的醉剑招路也不如何出奇,要想倾刻间败她却也为难。可她怕的是那人长江大河般无休无止的精力,那剑势一出,就似再无停歇,九曲十八滩,一路浩浩荡荡,满地黄流,无休无止地倾泄了下来,似乎要泄尽那人心头的郁懑。
这哑声之斗从那人突现,到最后剑收,竟足足斗了两个多时辰。中间,怡王爷与艾可竟然都无力发出一声惊叫。艾可先还逞勇,后来身上汗水越出越多,一个多时辰后,已经力疲。可她只有勉力在那来人的如云垂海立的剑势中挣扎着。她心里大叫:你杀了我好了!你杀了我好了!你厉害!是你厉害!可她却叫不出口。直到后来,汗出如浆,又有一个多时辰,那人的怒意似才泄完。这时的艾可却已虚脱了,她看着那人露出的眼,那眼中,已没有愤怒,没有怨忿,只有鄙夷,让艾可最不愿承担的鄙夷。她一生还从来没觉得这么累过。他都情愿那人杀了她,可那人只是要废她。那人忽然收剑,去和来一样突兀,眨眼之间,人已不见。艾可怔怔地望着那空空的窗子,知道那人去了,再也不会来了。他虽没杀她,可也等于杀了她。经过这一斗,她逞尽心思,耗尽力气。这一生苦修,怕就已从此废了。
可她的眼中,却已没有泪水。她所有的虚华,哭泣,气力,似乎都已被抽干。
当她的骄气已失,举目四望,却见父亲面无人色。身边,这繁华富贵的怡王府,在她骄气已尽后,似乎也突然干瘪,突然落色了。一整个怡王府的人间富贵骄气已被那天风海雨般的暴怒一扫而光,剩下的,在她眼中的,也只有荒凉可言。
※※※
一匹骡子上配了副红色的鞍,那朱皮漆制得极为柔嫩鲜艳。一巷绿森森的大槐树,那匹骡子就那么慢步行来,却当真也如诗如画。
骡背上却是一个女人,体态婀娜,可恨的是面上却罩了副茜色的轻纱,挡得她一张脸儿朦朦胧胧,全看不清口鼻。韩锷宅前守门的兵士一见,就呆了呆。却见那匹骡子行到门口停住,那骡上的人儿抬眼望了望门首旗上的“北庭都护府韩”六个字,眼中神情微显悠远。只听她轻轻吐声道:“拜上贵主人韩将军,说小女子有事求见。”
守门的兵士久居塞外,一向都在军中,见过的女人本就少。此时虽入长安,但日日都有差使,却也没见到什么长安城中佳丽。见那女子如此风度,不由面上就有些木呆呆的,口里也讷讷道:“您……怎么称呼?”
那女子微微一笑:“漠上玫。”
那兵士愣了下,面色就一变——这名字他在十五城可就听说过,那可是塞上有名的女匪了。来的居然是这个主儿?他一转身,就急急向内通报去了。
不一时,那女子已端坐在小花厅中。这里本是长乐公主旧宅,富贵风流,谁想被韩锷住着,却弄得好象一个军营一般。那女子微微一笑,细细地看向院中景物,似辨出了余小计布置的阵法,脸上含着浅笑,也就在那里赏玩。有一时,才听得脚步声。她侧头一看,却见韩锷已走了进来。韩锷的脸上很见消瘦,只有一双目光还凌厉清澈。他看了面前这女子一眼——他与漠上玫虽也曾一度见过,但隔得太远,如此当面对视却也还是头一回。漠上玫的脸隐在一片茜纱之后,韩锷一时还不知怎么开口,却先听她笑道:“韩将军,这宅子可还住得惯?”
韩锷一怔:原来这宅子是她送的?他去年就已得到消息,知道漠上玫已诛杀了大漠王兄弟二人,接过了他们的地盘,独擅西北一带丝绸香料贸易之利。看来——韩锷的眼一眯——这条商路果然是一大财源。
他与这女子也说不清到底是敌是友。不过,她倒确实一直未敢冒犯连城骑。韩锷在十五城时,军中事多,却也无暇顾及她。但她即为朴厄绯一路,想来也是东宫的死对头了?他脑中这么想着,口里淡淡道:“多谢费心了,我还住得惯,只要不让我出钱。”
接着,他眼中凌厉一闪:“却不知今儿姑娘却是为何而来?”
只听漠上玫笑道:“小女子此来,却是为韩将军在长安新开帅帐,大概费用极多,担心韩将军不够盘缠,特来报效的。”韩锷微微一愣。所谓“长安居、大不易”,这话果然不错。光以他的俸禄,又全无积蓄,想要支撑住这么个场面,却也着实为难。他的薪俸到目前又一直远在北庭都护府开领,此时还未送到。他为人耿介,却也不愿支领龙城卫的军饷,近来实是大有些为难。每天的菜蔬,加上这么大个宅子,总要养几个打扫管理的人,开支已极为艰难。却听门外忽有人响,那女子笑道:“说来,也真就来了。”
说着,她一拍手:“请韩将军让我门口的随从进来。”
韩锷传命。不一时,就见两个剽壮汉子抬了一个小铁箱走了进来。那箱中却是一小箱黄金。只听漠上玫笑道:“小女子恰好在长安出脱些货物,闻得韩将军回了长安,资用窘乏,特来报效,还望韩将军勿以菲薄见怪。”
韩锷微觉有趣地看着她,这女子,到底想从自己这里得到些什么?却听漠上玫笑道:“如今关外一道商路,全仗韩将军照顾。小女子现在的生意,却大多是跟陈仆射做的。宫中需用,也多有供奉。这两处小女子现在走得还勤,韩将军初来长安,只怕对这朝野之人多有不熟的,如有什么想知道或联络的,以后小女子也许倒可以尽上些力气。”
仆射堂?——韩锷静静地望着那女子,早就隐隐觉得罩在自己身上的那张网现在可是越收越紧了。他咦了一声:“噢,姑娘原来还是个生意人。韩某一向只以为姑娘以抢掠为生呢。只是,姑娘跟在下要做的却是什么生意?为在下花费这么多,就不怕收不回来吗?”
漠上玫却淡笑道:“风险大,利息也大。岂不闻当年秦相吕不韦做生意时,对他父亲列举:贩丝能赚多少钱,贩米能赚多少钱,而贩卖一个皇帝,又能赚到多少钱?”
她侃侃而谈,韩锷面色却微微一变:小计——他们果已把主意打到了小计的头上!他静静地看着漠上玫没有说话:原来在他们而言,一切是可以贩卖的。
漠上玫却轻倩一笑,起身道:“韩将军要务缠身,小女子也不好多扰。我就住在不远,在太平坊里的一个小院,我那里可是种了好多花儿的,很好打听。韩将军日后如有传呼使唤小女子会马上应命前来。”
韩锷也不相送,及至她走到门口,才突然道:“那就代我向朴王妃与余姑姑问好吧。”
那女子身形微微一顿。韩锷心里微觉一亮:她们,果然是一路的。
第九章 思子台边风自急
“小计,有一件事我想该告诉你了。”
余小计漫不经心地坐在城墙的城堞边上晃悠着两条长腿儿,看着宫墙外的景致,象没太在意。
这小子,什么时候已窜到这么高了?站起来都过自己的眉毛了——韩锷舔舔干涩的嘴唇,怕下面的话一说出口,小计这些年无忧无虑的生涯就要被打乱了。但他已不能不说:“锷哥其实一年前就已知道了你的身世。”
“其实,你现在不是十六岁,而是十九岁,是个大人了。你刚出生时,因为重伤,曾为人手法所制,被迫又过了三年胎息的日子,这就是你原来体内伤势的缘由,也是你为什么一下可以窜这么高的缘由。而你的妈妈,锷哥现在已可以确定,她就是……”
他顿了顿:“……余皇后。”
韩锷回首望向宫墙之内:这么多年过去了,余皇后会想到,她长大的孩子有一天会重新回到这个地方吗?也许,她当初的选择只是想让这孩子过一种平常的生活吧?但一切都乱了,面对朝中险恶的争斗,面对“龙门异”、“北氓鬼”随时可至的刺杀,面对小计必需知道的真相与他必须自己来做的选择,韩锷已不能不说。
“妈妈?”余小计轻轻呢喃了声,疑惑地抬起眼——好生疏好生疏的一个词了……这么迟的知道,算好还是不好呢?
他眼中一片空茫。如今,他已长大了,无论是爱,还是温暖,其实他已经什么都不需要了。看着他默默的样子,韩锷忍不住想伸手一拉他。余小计却轻轻一躲,让开了他的手。他知道锷哥近一年多来心头一直埋了个秘密,还是和自己相关的,他也曾无数次猜度过:那应该是关于自己的身世吧?可今天,他终于知道了,没想,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自己也算是余家的人呢,怪不得姐姐与朴厄绯对待自己又是那样。可他心头空茫茫的——知道自己的来历真那么重要吗?什么都不知道岂非更好,不用承担那么多上一辈留下来的恩怨纠葛,不用承担他们性格弱点的传承与担系。就象锷哥,他究竟是有一个父亲幸福呢还是没有他更幸福?
余小计从小就总觉得自己是个被这造化所弄、胡乱遣弃到这人世间的一个孩子。那样也好,他情愿是个野孩子,他惯了:什么都是自己独自来经历的:爱我所爱,恨我所恨。他情愿天生地养,也不想有什么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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