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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仙(七弦)-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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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以往两方的打赌,都是小王爷一方输多赢少,丢尽了颜面,所以世子当时立誓要趁着此次机会,搬回来一局,扬眉吐气。

而算起来,现在正好是十天的期限了。

想起了这些事情,楚浩顿时有些啼笑皆非,暗道老子穿越过来第一仗打的就是斗蛐蛐吗?还真够丢修道界的脸,丢穿越众的脸。

不过,自己占据了这个世子的绝佳身体,要是不为他做点事情,好像也说不过去。既然这小皇子如此盛情求虐,楚浩又岂会拂人不快。

见到楚浩不说话,小皇子眼里闪过一道嘲讽之色:“怎么,皇兄是真的忘记了么?我记得上次皇兄还对本皇子吹嘘,你的震世将军多么凶猛呢?”

老子当然凶猛了,老子的震世名枪肯定比你的银枪蜡头凶猛。

楚浩心中恶恶地想着,道:“呵呵,小王自然没有忘记了,这不,我刚准备出门呢,没想到小皇子居然亲自前来提醒小王,身为皇兄,实在是惭愧啊!”

“是吗?”小皇子看着楚浩明明一脸刚睡醒的模样,有些恼怒:“皇弟和陈公子他们在聚云楼等了皇兄一个时辰了,如果还不过来叫皇兄,恐怕要等到明天了!”

“哪里的话,小王就算吃过晚饭,也会来的!”楚浩无耻地回答,将小皇子埂了半天,才对小四道:“快去,将小王的震世将军提过来!”

小皇子撇了撇嘴,看着楚浩这幅舒跨的模样,淡淡地道:“皇兄,你还是整理下仪装再来吧,今日皇弟特别请了伍冬寒先生做裁判,就不多停留,先告辞了!”

说着,也不等楚浩回答,便是一甩长袖,跟着门口的侍卫离开了。

“靠,臭小子,拽什么拽!还皇子皇孙,没教养!”楚浩最见不得人嚣张,特别是比他自己嚣张。不过,这个小皇子也的确有嚣张的资本,居然是九层炼骨期,以前这个世子的记忆里,可从来没这份资料。

那小子是故意在以前的世子面前隐藏的?扮猪吃老虎?

楚浩心里闪过一个念头来,但又抓不到头绪。不过,对于五天前自己被人刺杀的事情,相信京城里大部分官员都应该知道了,毕竟几天前王爷楚云飞联合了兵部几个派系将军,曾在朝堂之上拿这件事对城防守卫将军,也就是督行司马邹家一脉施压,还闹了一阵沸沸扬扬。

而这个时候,小四却是提着一个青瓦雕花瓷走了过来。楚浩接过之后,小心翼翼地揭开盖头,用内力封锁着上头,探眼打量起来。

这青瓦瓷里静悄悄地端伏着一只约有拇指长度的蟋蟀,感觉到盖头打开,它还不甘寂寞的鸣叫了几声,显得很是高亢。

它的头有些大,呈现暗青色,虽然竹筒里漆黑一片,但浑身上下流转着淡淡光泽;它的触须很长,就像将军的战盔须缨,分别靠在身体两侧,它的复眼里似乎夹杂暗黄色,趴在青瓦瓷里一动不动,却充满了霸气。

楚浩虽然不知道蛐蛐的品种和好坏,但一眼看到这只蟋蟀,就知不是凡品,“将军”这个称号也配得颇为恰当!难怪当年世子专程托人花了三百两黄金才买了下来。

不过三百两,还是黄金买个虫子,也真够败家了。

毕竟夏虫冬死,只有两季可活。

楚浩想起早上炼器失败的事,心里一阵不爽。不过一会儿如果能让小皇子泻这个愤,还也不错。于是笑眯眯地用青瓦瓷的热草挑了挑蛐蛐的尾部,言语充满诱惑:

“震世将军,今天你要是能帮本王爷把那破皇子的风云贱人给干掉,我天天给你吃上好高粱,再给你娶千把个漂亮母蛐蛐,让你夜夜当新郎。”

小四赶紧道:“小王爷你忘了吗,战斗蟋蟀是不能交。配的,必须要保持充沛的**和战意,才能赢得对手,否则会懈怠不战。”

“是么?这是谁说的?作为男人,作为雄虫,没有异性的滋补才会懈怠不战!”楚浩看了小四一眼,忽然地眼睛一亮,嘿嘿笑了起来。

※※※※※※※※※※※※※※※※※※※

在捣鼓了半个多时辰后,楚浩特地换了一身衣服,胡乱整理了下发型,便是让小四抱着瓷钵,一起走出了王府。

小四还有些不放心,“小王爷,要不要叫上楚末统领?”

楚浩看了看身边的四个护卫,都是炼骨圆满或者炼皮一层的高手,虽然五天前的事情让他有些警惕,但想来在京城也不可能会出什么乱子,摇了摇头,道:“不用了,就这样去吧!”

作为京城最大的酒楼,聚云楼自然也是建在了京城富人区外的不远处,就在朱雀大街的尽头。由于楚浩没有坐轿子的习惯,所以由小四带着,一路上看着四周古色古香的景色,慢悠悠地朝着终点前进。

走出了朱雀大街,景色豁然开朗,繁华喧闹的大街上人来人往,茶馆,酒肆,商铺林立,这里不同于富人区的沉寂,让楚浩第一次有了一种恍惚的归属感。

十五分钟左右,聚云楼三个烫金大字便是出现在了眼帘中,而在楼下,还停了几辆马车,其中一辆明显是皇家的。

店小二是认识楚浩这个纨绔王爷的,点头哈腰地将一行人引到了三楼。

“世子殿下真是让人苦等啊!”

刚一上楼,一个欣喜中夹着埋怨的声音便是传了过来,楚浩望去,只见偌大的三楼大厅,只有区区十几人,而在楼梯口,还伫立几个面无表情的护卫。

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白衣的青年,和楚浩差不多年纪,此人楚浩认识,乃是军部孙磊将军之子孙浩然,也是京城之中,和他最为要好的公子哥。

楚浩淡淡一笑,目光一扫过去,里面的人物还真不少,除了正端坐在窗口没有起身的小皇子外,其他人均是在京城里叫得上号的少爷公子,什么长吏大人的公子陈若凡,什么司马的侄子范德成,还有尚书的外孙南宫杰个个背景不俗。

不过,其中最惹眼的,还是孙浩然和另外一个身穿儒袍,站在小皇子身边的青年人。

那个年轻人气质不凡,虽站在小皇子身边,但却兀自散发着一种傲然之气,甚至对于楚浩上来,也仅仅只是瞥了一眼,目光里没有任何波澜和敬畏之色。

这人的气度,给人感觉就好像一块冰清玉润的美玉!

楚浩脸上露出一个笑容,走上前去,道:“想必这位,便是皇弟口中日夜唠叨的伍冬寒先生吧,早就听说了伍先生的大名,今日相见,果然是人中之龙,幸会之极。”

说起来,这个伍冬寒只是今年开春科举的探花而已,既非榜眼,更非状元,但他的名声,却是全然盖过了另外两人,成为帝国瞩目的文坛新秀。

原因无他,这个伍冬寒,今年二十一岁,是伍家伍老爷子的得意长孙!

伍冬寒出生于金陵城的书香世家伍家,伍家繁衍数百年之久,家大业大,而伍老爷子,更是当年伴随先皇立下了不少功劳的丞相,虽然伍老爷子在二十年前因为夺嫡之事辞官回乡,而导致家族在帝国没有任何人执官,但他的名声和影响力,却一点也没有因此而有所下降,反而因为这份淡薄更是高涨。

隐隐被誉为了帝国第一学问大家!

伍老爷子在帝国之中,开枝散叶,不少文官和文人,都对他十分敬仰,此人曾和楚浩他老子威远王爷派系的百战将军孙孤并列,被誉为帝国的一文一武,两人虽已都退到幕后,但名声始终是屹立不倒。

伍冬寒这次虽只是个探花,但胜在年轻和背景,只是不知道,这小子怎么会和小皇子混在了起来,不仅其他几个皇子不满,楚浩也是无比的费解。

“先生二字实在是不敢当,在下实在区区一介书生,怎当得起小王爷这般赞誉!”伍冬寒不卑不亢地躬身行了一个礼,道:“还未向小王爷行礼,实在失敬,学生伍冬寒,见过小王爷。”他的声音控制得很低沉,楚浩一直在注意着他的表情,发现并没有任何的波澜。

此人宠辱不惊,是个人物。

楚浩心里暗叹着,笑道:“无须多礼,今日的比斗,那就让先生作个见证了。”

“不敢不敢。”伍冬寒依然谦虚地回答,只是这次说话,眼光不经意地看了小皇子一眼。

第十六章十。八摸

“皇兄既然来了,那我们就开始吧?”小皇子此刻也站了起来,一脸得意和不满地看着楚浩。而他身边的小太监也识趣地将手上的暗花瓷罐放到了大桌子上。

孙浩然靠近楚浩,小声道:“我说兄弟,你有把握没?听说小皇子这头蛐蛐是从巫国运来的,似是比你那震世将军要厉害一些啊。”

楚浩昂头看了看那蛐蛐,六足白净,大钳暗红,翅膀则是淡黄夹金,倒也有几分威势。不过,楚浩不在意地拍了拍孙浩然的肩膀,道:“放心吧,就算他是从蛐蛐国运来的剑神,本王也能让他向我的将军臣服,没听过民不与官斗吗,我这个是大将军,他那剑神,啧啧,武功再高,也不过平民一个,怎比得上我大将军的千军万马!”

孙浩然被楚浩这一番话弄得目瞪口呆,但看他如此有信心,也不再多说,和一旁的公子哥站在了桌子的一边。楚浩抬起头微微一看,便将所有的情势了然于胸。

在场除开自己和小皇子,一共十一人,其中有五个是站在自己这边的,而小皇子那边加上伍冬寒,则有七个人。

比我多两个人,我这边还有个小四呢,一个顶三!

楚浩连忙向小四示意,小四将青瓦瓷罐也放到了大桌子上。只见一旁的小二哥早有准备,立刻是将一个脸盆大小的土放了上来,里面简单的布置着一些草和泥土,这就是皇孙贵族中常用的斗蛐蛐的盆景了。和民间所用的“斗格”不同,更加考验蟋蟀野战的实力。

“小皇子,小王爷,且听小弟一言!”就在楚浩准备放出蟋蟀开始比斗的时候,旁边的南宫杰却是开口打断,众人均是投目过去,疑惑地看向他。

“各位请看下方,市井民泰,如梦烟花,一片祥和。而如此盛世景象,正是当今天子治理有方,百姓才得以安乐,甚至我们诸位能在此由蛐蛐怡情,也是拜圣上所赐。”南宫杰是个大胖子,施施然从椅子上起来后,还不忘朝着四方作辑,显得自己很有风度。他来到窗边,接着拱手朝着皇城方向,一摇二晃,拱手感叹。

楚浩真担心他那吨位,会不会直接将护栏压垮然后落下去。

可惜这里的建筑质量过硬,只见南宫杰抖动着肥肉,虔诚道:“此时此刻,小弟心怀感激,能生在这样的盛世,实在是我辈之福!所以小弟斗胆提议,不如我们就以繁华盛景来作诗博情一番,也不辱没了我云天千年文化邦国之名!”

小皇子眼睛一亮,赞许地看了南宫杰一眼,点头道:“南宫兄所言极是,斗蛐蛐虽是潮流,但却难登大雅,我们在这之前先作诗比斗一番,一能陶冶情操,二能不忘圣恩,感怀天下,南宫兄的提议,本宫附议!”

小皇子发话了,他那边除了伍冬寒以外,一个个也是相继附和。小皇子满意地点了点头,将头转向了楚浩,道:“此次作诗,还是由伍冬寒先生作证,不知皇兄以为如何?”

以为如何?当然是以为个屁了!

楚浩心头一转就了解了这狗腿子南宫杰的想法。他们那边都是文官子弟,虽然平素纨绔,可胸中却也有点墨水,而自己这边,个个都是武官之子,素来不喜欢搬文弄墨,打架还行,作诗?那还不湿了他们一身!

这南宫杰,明显是给自己下套,要是斗蛐蛐他们输了一阵,那这个作诗能胜也不算丢全了面子,毕竟一输一赢,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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