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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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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知道了,都说我命好,天生的闲人。像是有几分羡慕的意思。
  我学识浅薄,但记忆里从古到今,游手好闲都实在算不上什么好话,到我身上却摇身一变成溢美之词,难免令我大为忧心。
  九五年前后,奶奶过世,我们搬出大院,住到正儿八经的楼房里。
  爷爷过世不久,奶奶跟着住了院,缠绵病榻一年多,最后在回家的路上咽了气。老两口吵了一辈子架,一生怨偶,常挂在嘴边:“死了才清静!”
  倒是一语成谶。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人的婚姻像活生生的童话,有人大半生的婚姻却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役,没有一天不是枕戈待旦。
  死亡对我来说是一件遥远的事情,像海天之间的地平线,看得见摸不着,究竟蓝色还是白色,扁的还是圆的,始终不知道。所以爷爷去世时,我并没有感觉到切身的悲哀,但还是照我妈的吩咐,人云亦云地哭了几场。
  起先我还哭不出来,干嚎了一阵,只能硬挤出眼泪;四周人投来的惊诧目光,使我惶然起来,顿生一种无地自容,只是那时候我还不懂得怎么描述这种心情,眼泪登时冲出眼眶,居然止也止不住了。
  哭有瘾头,我哭哑了喉咙,不能自制地打嗝,还有素不相识的长辈为此夸我。我妈一边替我揩鼻涕眼泪一边笑着客套,我才知道原来哭得好,也是可以被表扬的。
  肝肠寸断地哭完了,夜里还要欢声笑语。我当时觉得大人真是神奇,倘若我被老师批评了哭一场,多少也要伤心个一天半天,根本笑不出来,他们怎么可以又哭又笑?
  小时候真一点也不明白。
  我模模糊糊地想,原来小孩子这样大哭大笑是不对的。难怪不管小孩儿哭还是笑,都会被大人喝骂,难怪永远听不见大人嘹亮的笑声和穿透楼板的嚎哭。大人们总是木着嘴角,好像嘴巴生来只是用来吃饭和说话:吃着索然无味的饭,话也是千篇一律的那几句:“有什么过不去的?忍忍就完了!”或者“钻什么牛角尖,谁不是凑合凑合过!”
  但我不是,我的嘴巴是用来哭和笑的。这几句话我也不喜欢,每当我妈拒绝我或教训我,这几句话总和鸡毛掸子一起落下来,以至于我形成了条件反射,听见这几句话就下意识地一缩脖子,像鸡毛掸子落在肉上的一瞬间,心脏像长了爪子,把喉咙抓得死紧。
  我突然一点也不想变成大人了。
  大人像家里供着的菩萨,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做,只是活着,除了活着什么也没有。
  我偷偷问过我妈,林家的小叔叔跟我一起玩泥巴,帮我粘树上的知了,带我买零食,会大声地教我唱奇奇怪怪的流行歌,从来不会像大人一样骂人,为什么其他大人不能像小林叔叔一样好?是不是其他大人就是做不到,所以才说他那样的人不好?
  我妈本来在洗碗,勃然变色:“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许跟姓林的一起!”
  我吓得扭头就跑。
  我一直没有得到答复,为此还生了一下午的闷气,觉得大人们坏透了,用可怕的谎话来骗小孩,只有小林叔叔好,从来不骗人。
  然而后来小林叔叔疯了。
  他走的那天,街坊邻居都走到街上来看,比庙会还要热闹,大家都兴奋极了,颧骨上泛出幸福的红晕。我和孟先生挤在陌生的大人堆里,他们身上的油熏气和烟茶气混在一起,发出奇异的笑声,逼得我手心发了汗。
  林叔叔被送进汽车里,满身都是血,嘴里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厉的叫喊声。他的母亲发出同样高亢的嚎啕哭声,脖子上的青筋像小蛇游动,支持不住,坐倒在地上。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可以被绑成那个样子。我甚至觉得小林叔叔的骨头早就被他们折断了,他眼球突出,不放过任何一条伸到自己面前的手臂,嘶声大喊:
  “他们!他们要杀我!”
  “医生!医生!有人要杀我!”
  一个男人把他的手臂折回身后,那是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姿势,衬着黄云压地的阴天,像一幅用色浓腻的仿画。
  那是我对大院外那条小街的最后一点记忆。
  新家离得远,我没法再和院子里的孩子们一起玩儿,即使还在一个学校,但他们下课玩不再叫我,如果硬凑进去,也始终插不上一句话,只有在他们笑的时候,跟着一起傻笑。
  其实他们说的一点都不好笑,我只觉得腮帮发酸。
  幸好还有孟先生跟我同班,我和他还能说很多班上的事情。后来我和其他孩子渐渐疏远了,反而和孟先生越来越好,简直成了他的小尾巴,连上厕所都要和他挤在一个小便池里。
  我前几个月在家整理东西,偶然翻出小学的作文本,看到一篇四年级时的作文,叫《我最好的朋友》,写的就是孟先生。
  里面有一句话我记忆深刻,特地回家找了出来,抄在这里:
  “我像一条影子黏着他,总是跟在身后跟他玩捉迷藏,当他走到很亮很亮的地方,我就蹲在他脚下,希望他永远都找不到我,又希望他立刻发现我。”
  想不到我小小年纪就如此文采斐然,可惜我们语文老师当时一心扑在班上那个局长的女儿身上,没有对我大力栽培,因而我对这篇作文的记忆,也仅仅停留在写错“黏”字而被罚抄五十遍。
  我爸在外面挣钱挣红了眼,一年半载才回一次家,有时还不是过年。一到周末我就无所事事,吵着要去孟先生家里住,我妈没有办法,只好去孟家敲门。
  开门的常是孟先生的母亲。
  她叫做让知雨,这个姓很少见,我新奇了好久。
  让阿姨是文工团的舞蹈演员,长得很漂亮,修秀高挑。她冬天常穿黑色高领的修身毛衣,外面裹长而厚的大衣,原本玲珑秀致的躯体裹在与棕熊皮同色的毛料下,变成一个直线粗糙勾勒的方块,幸好还有一个秀美的头颅足够鹤立鸡群。乌沉沉的长发有时会挽起来,像捣练了几百次的寒林中的夜色;头绳也是黑色,在发髻下面又露出半圈绛红,使得我好奇了很多年,想知道那发绳究竟什么模样。
  我总想象她其实是一只巨大的黑天鹅,趁我闭上眼睛,凉冰冰的手就变成了朱红的喙,温柔地啄我的头。所以我常常盯着她细条条的背影看,仿佛只要不眨眼睛,就可以亲眼看到她变成天鹅飞走,或者衣服下面飞出两片羽毛。
  偶尔她发现我的监视,也不会像其他大人扯着嗓门吆喝我的名字,只低头笑,也不知道笑我还是笑自己。那笑容是很美好的,让我想到这世上凡是一切美好的东西。
  长大后偶然读到一句“春来桃花水”,她的笑容便蓦地流到眼前来。
  孟先生在这一点上跟他母亲尤其像。
  但逢外人见到孟先生,都不约而同地惊讶这孩子单单像他母亲,半点不见父亲的影子,以至于到了他同父亲出去,外人不敢随意招呼的地步。孟先生和他母亲不光形似,并且神似。
  我很记得刚上小学的一个冬天,有个礼拜六我住在孟家,清早我被渴醒了,从孟先生床上爬起来喝水,经过客厅,正好看见窗外。天刚亮起不久,头顶上泛着幽幽的蓝光,如同刚从水里捞出来碾平了的鱼肚,只看一眼,就要潮得挂出水;地上的新雪毛茸茸的,如同结了一层干硬的短茬,扎得手刺绒绒的;天尽头铺蘸着浓酽的蟹壳青,仿佛一场大雨冲刷过青山,把绿水全泼到了天上,万里萧疏,上下清旷。
  孟先生就像那天早上的天色。
  他只有一分神气像他父亲,但不比孟叔叔刚毅英武,稍微削弱了气势。只有偶尔动怒冷下脸,那目光才与他父亲如出一辙,溶着冷山峭嶂,很是凌人。
  因为对紫外线敏感的缘故,孟先生不怎么晒太阳,在家的时间,喜欢窝在卧室里看书。春夏时节,窗帘是常拉着的,偶尔被风吹开一线,阳光照得他眼睛里游金跃影,最后扑簌簌跌在胸口,凝成两朵淡金的细花。
  这毛病听起来娇滴滴的,但我陪他跑过几回医院之后,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天气再热也不忘叫他穿长袖。
  在家没有事忙,我坐在桌子边看他,借此打发时间。孟先生像他母亲,五官生得精细,眼睫毛尤其密长浓黑,几乎成了两扇沉甸甸的黑帘,每当她往下看,眼帘像载不住似的,直往下坠。目光被眼睫掩住的孟先生看上去尤其温驯,垂着脖子,仿佛一头鹿,可以任人赏玩。
  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泰然自若做自己的事,并不搭理我,作出只有他一个人的姿态;但有时被我盯得分心了,他就会说:“别一直看我。”
  一般我就会乖乖走开,去别的屋子,或者也拿本书坐到床上去看。有时我存心逗他,就置若罔闻,过一会儿他就会合上书,抬起头看向我:“干什么?”
  这时他身上那种温驯的影子就不翼而飞了,目光像海水涨潮,不由分说地猛灌到人眼睛里。
  如果我继续坐着不动,他会把我赶走,正儿八经忙工作时,拎着我的领子扔出去也是有的;但如果闲散无事,我又凑过去吻他,示意想做点坏事,好了,那么这个下午我们通常会在床上虚度光阴。
  孟先生跟我厮混的时候,也会盯着我看。
  他看人的目光异常专注,每当我被他注视,就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我不说些什么有意义的话,就浪费了他这几分钟的生命。所以每当被这种目光看得良心不安,我就和他讨论哲学。
  世上唯哲学和做爱不可辜负。这是鄙人闯荡世界的座右铭。
  不是我热爱哲学,而是看似无所不能的孟先生也有弱点,其中一条就是哲学盲。
  前两次挑起话头的时候,他听不出是非,还会硬着头皮和我周旋,我们两个互相坑蒙拐骗,玩得不亦乐乎。然而“狼来了”的故事告诉我们事不过三,实践证明确实如此,第三次谈到休谟主义,我当时回味着高潮的余韵,脑子昏昏沉沉,一不留神说错了话,被孟先生揪住狐狸尾巴,抓了个现行,从此身败名裂。
  好在我在孟先生跟前一贯是不讲脸面的,后来仍用此招挑逗。每当我刚起头,他就扯过被子盖住我的头,再不上当了。
  我把他的这种幼稚行为归结为恼羞成怒。
  要是继续不依不饶地闹他,孟先生就会按住我的手:
  “我们不聊哲学,聊点别的科学。”
  这个“别的科学”十有八九是性学,我们在这门学科上的研究上往往不谋而合,喜欢用实践检验真理。
  所以我当然愉快接受。
  和孟先生一起度过了很多个美好的下午之后,我才慢慢明白了,世界上那么多诗人,不厌其烦地为所爱之人写下情诗爱曲,剖开来看,都是无数颗浓烈如焚的心。
  我以前觉得肉麻至极,现在知道,那根本不是写给我看的,是写给爱情看的。
  尽管深知自己笔钝语拙,每当望进那双眸子,总不禁注爱为诗。


第4章 
  我和孟先生是幼儿园的同班同学,小学也是,初中还是,高中也没能跑得了。
  幼儿园实在没有什么可讲,大部分事情我已记不清了,小学还算有趣,我三天两头去孟家蹭吃蹭喝,晚上还和孟先生钻一个被窝。我们合伙睡一个大枕头,盖一床被子,头挨着头,那情形想来还是两小无猜,纯洁可爱的。现在虽然还睡在同一张床上,但画面经常就有点不堪入目了。
  我喜欢去孟家纯粹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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