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风起-第9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关于喝酒的问题,在女生有美味食品公司生产的橙汁和青檬可乐喝的情况下,男生自然叫嚣着要喝白酒,特别是渐渐放开了的“酒罐子”董立和猛男罗志刚叫的最大声。
任曦是知道董立喝白酒那是两斤都能够拿下的牛人,而且罗志刚显然也不是善茬,如果一喝起来,以他半斤的酒量,加上是焦点人物,很有可能没十分钟就给撂倒在地。
于是,任曦很聪明的找了个借口,说大家都没有成年,就算要喝的话,也只能和啤酒,不然醉倒了怎么回宿舍,怎么回家都是个大问题。
这年代乖乖仔比较多,而且能够读京大附中的更是如此,看他们大多也没有喝过白酒,所以,任曦的提议一出,响应者甚众,甚至,谢宗维这货显然也不是个喝酒的料,连忙在一旁附合。
闹了一会,终归敌不过任曦的主人身份,加上菜也开始陆陆续续的在上,那些乖觉的谁还理你这个,都拿起筷子欢快的吃开了,弄得罗志刚只好偃旗息鼓。
不过,吃开了后,喝啤酒也要比一下的,罗志刚甚至起了坏心思想要用啤酒把任曦灌倒,便吆喝着男生们每人要敬任曦这个主人一杯。
任曦啤酒的量也只有八瓶,全班二十八个男生,大概四杯一瓶,每人一杯就是七瓶,再加上罗志刚一开口就要和任曦连干三杯,旁边的董立也在叫好,如果任曦老老实实的喝下去,他还是得喝趴下。
最重要的是,他今天还得回家,还有事情和老妈陈晓珍说。于是,任曦很可耻的让妹妹任馨挡驾,不管罗志刚怎么挑衅,他就是厚着脸赖皮。
任馨的酒量是天生的,喝白酒董立都不是她的对手,喝起啤酒来那完全就是在喝水,只要肚子装得下,绝对没有醉的可能,最起码任曦从来没见她醉过。
罗志刚开始的时候还挺为任馨担心的,一直在说任曦实在是太无耻,太没有男人风度,甚至说今天早上对他的好感已经荡然无存了。
只是,到了后来,等任馨在喝完不下三十杯啤酒仍旧面不改色时,罗志刚才算是知道任曦为什么这么做,然后,这厮看着任馨的眼神更加的明亮,直说任馨真是酒中红颜,可亲可佩。
在任馨挡住了大部分男生的敬酒时,任曦在和董立聊天。记忆中,董立并不是读京大附中,而是读的一河之隔的宁东市二中,一所市重点,但比京大附中还是有段很远的距离的。
后来,董立高考的时候也考的不好,才和同样学习成绩不是很出色的任曦读了邻省的一所二流大学。
任曦问的很委婉:“董立,你现在的学习成绩很牛啊,我可是找了关系才进的附中呢?”
董立是个喜欢喝酒的人,此时也喝了不少,倒是没有多想,笑嘻嘻的答道:“是啊,我小的时候也觉得我笨,可是读初中的时候,好像突然开了窍似的,学习成绩突然直接就好了很多。”说到这,又突然悻悻然的说道:“可是,我中考的时候还是差了两分,本来是打算读二中的,可是咱爸说既然我自己出息了,他也要支持我,让我更有出息,便花了二万块进了这个地方。”
董立的家境一直不错,这得益于他的父亲是个开文具店,并兼营零食小卖部的商人,后来,还在他们家附近开了个小超市,生意一直很红火,倒也有几个钱。
不过,在这个年代花了两万块,也算是一笔不小的钱,难怪董立到现在还耿耿于怀。
任曦倒是不在意这种事,笑道:“现在成绩怎样,上京大应该没问题吧,不然又要花钱了。”
董立苦笑了一声:“不好不坏,在班里二十多名。”
任曦想了想,觉得这成绩上京大好像还有点悬,拍了拍董立的肩膀,道:“加油兄弟,我看好你!”
董立拿起杯子和任曦碰了一杯,没说话。
吃好喝好,大家都还控制的不错,只有少数几个根本没喝过酒的家伙硬给撺掇着倒进去两杯啤酒后,现在已经迷糊了,需要人给弄回去。
打个的士先送李苑芷到门口,等李苑芷进去后,任曦摸了摸靠在怀里的任馨的额头,虽然可能是废话,还是问道:“刚刚喝了多少,没有喝多罢?”
“就是肚子有点涨得难受。”任馨摇摇头,然后拉着任曦的手放在她肚子上,娇嗔道:“哥,我今天帮了你的忙,你要怎么奖励我。”
任曦轻轻的帮她揉了揉肚子,轻声道:“你想要什么我就奖励你什么,这下可以了罢。”
任馨懒洋洋的靠在任曦肩上,娇哼一声:“那还差不多。”却没有说要什么。
回到家,已经快九点了,陈晓珍看到他俩,训斥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也不打个电话给我,害我担心了好一会。”
正愁没机会说住宿的事情,任曦立刻抱怨道:“还不是离学校远。”然后立刻抛出想法:“妈,我和任馨打算住校,这样早上也能够多睡会?。”
还没等他说完,陈晓珍就抽了他一下,骂道:“一口的酒气,还在说因为离学校远,看来我今天得好好收拾你一下不可了。”
任曦立马告饶,不过还是坚持了一下自己的意见:“妈,是真的有点远,我和妹妹早上花了差不多四十分钟猜到学校,如果要我们每天都像今天那样,六点多就起床,那你还不如杀了我们俩呢?”
陈晓珍也许是习惯了他们兄妹俩赖床,想都没想就回答道:“那就迟到好了,只要把学习搞好就行。”
任曦哭笑不得的答道:“妈,这可不是江州市,京大附中也不是江州市一中,何况我们这段时间还要保持低调,如果我和任馨每天都八点多起床,赶到学校已经十点了,那你想想,不但我们俩不会好过,只怕你们脸上也无光。”
陈晓珍气的戳了任曦的额头一下,没好气的答道:“你还有脸说,你们俩就不会争气点,给我早点起床。”
任曦瞟了一眼任馨,任馨心神领会的说道:“妈,我起不来早床的,要不然上课老打瞌睡,就没有精神学习了。”
这时候,天天忙到很晚的任鹏也刚好回来了,听陈晓珍这么一说,看了任曦一眼,点头赞成道:“也好,他们也长大了,让他们过过独立的生活,多和同学们接触,也能够让他们更快的成熟起来。”
任曦倒是觉得任鹏看他的那一眼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一般,不过既然老爸答应了,那就算是件好事。
陈晓珍听任鹏这么说,倒也没有再反对,只是有点不舍:“他们都寄宿了,你又老是忙这么晚,这地方我又人生地不熟的,以后还不得一个人寂寞的发慌啊。”
任曦抱住陈晓珍的胳膊,撒娇道:“妈,我们只是寄宿,而且还很近,周末的时候也会回来,哪有您说的那么伤感啊。”
陈晓珍不忿的拧了任曦一下,骂道:“臭小子,白养你这么大,翅膀硬了就想飞了。”
一百二十七章雪松园
第二天一早,任曦和妹妹虽然起得比较晚,但是他这次学聪明了,没有坐公交车,直接打了个的士,在连番的催促下,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学校,虽然迟到了十来分钟,倒还算好。
第一堂课还没上多久就下课了,思量着要在东大左近租或者是直接买一栋房子作为暂时的居所,任曦便向谢宗维和罗志刚这两个比他熟悉这里的家伙打听,问这附近十分钟脚程之内的地方有没有好地方出租或者是出售。
谢宗维和罗志刚不怀好意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谢宗维戏谑道:“怎么,想自个住到外面来胡天胡帝,还是想金屋藏娇?”
任曦含含糊糊的答道:“没你们想的那样,是个朋友想要到这边做生意,想要找个好点的房子住。”
这两人显然不信,不过却也不再多说,谢宗维继续问道:“租的地方呢就是民居,地方肯定不咋地,但是要买的话,就有许多处,高低房价相差太多,不知道你能够出多少钱?”
任曦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最近的,最好的,钱的问题不是问题!”
罗志刚显然已经清楚了任曦的身份,叫道:“哇卡,你还说你爸不是贪官,居然说钱的问题不是问题。”
任曦踢了他的课桌腿一下,没好气的答道:“喂!同学,你没听清楚吗,是我的一个朋友要买,不是我。”
“你骗鬼吧你!”罗志刚一撇嘴,叫道:“既然你不肯说实话,那我也懒得告诉你了。”
任曦也一撇嘴,道:“爱信不信,你不告诉我,我问老谢好了。”说着,问谢宗维道:“说说吧,好处啥的就不多说了,有什么要求,只要不过分,我送给你。”
罗志刚本来还一副看谢宗维会不会告诉你的表情,此时听到任曦的条件,立马上前讨好的笑道:“兄弟,别介,哥哥我告诉你好了?。”
谢宗维哪里肯把这好机会让罗志刚抢了去,笑骂了一句:“滚,别坏了我的好事!”
然后就朝任曦半真半假的笑道:“那啥,我的要求要不高,前两天我在汉北路的哈雷专卖店看中了一辆车,不贵,也就二十万?。”
任曦瞪大了眼睛,笑骂道:“哇卡,二十万还不贵,你真把我当做土大款在宰呢?”
谢宗维撇撇嘴,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说道:“同学,我也就是手头紧,不然,我还不愿意干呢!”
任曦嘿嘿笑道:“得,那我还是不麻烦你了,免得你吃了亏以后还找我要添头,我自己个也觉得亏得慌。”
这时,一直旁边的罗志刚见到机会来了,立刻介入:“兄弟,你那边没谈妥,哥哥我这里还给你预备着呢,条件一样,也是一辆哈雷,价格差不多?。”
谢宗维一见不对,想要变脸反口,不过,任曦已经伸手和罗志刚来了个GIVEMEFIVE,成交了。然后罗志刚看着瞪着他的谢宗维,嘿嘿直笑。
任曦回过头来,看着一脸无奈的谢宗维,笑道:“怎么,你不会真的连二十万都没有罢,多少人想巴结你谢大少呢。”
谢宗维不认为任曦真的有那么多钱送车子给罗志刚,他开始提要求的时候就有半开玩笑半探底的意思,任曦这么爽快的答应,他反而认为任曦是在开玩笑。
这是听任曦这么问,以为他是在调侃自己,也故意的叹了口气,接道:“这不是前些日子刚刚把压岁钱钱花完了吗!家里给的生活费就那么一点,那得攒多久啊?至于你说的那些想要讨好我的人给我的好处,不是我矫情,我还真不愿意,也不屑要那种钱。”
任曦竖起大拇指,接道:“好,就凭你后面那句话,就值得我送你一辆车。”
谢宗维还是没认真,故作受宠若惊的样子,笑嘻嘻的接道:“得,就凭你这份情,我和老罗保证帮你买到最好的房子。”
出了京大东门,顺着清凉河往北走,不到五百米,就是京大的北门,也就是俗称的正门;通过正门,往斜方向的青年路再往前走五百米左右,就是一处背靠白沐山,侧面是风雨湖,前面是清凉河的风水宝地。
这个风水宝地就是谢宗维和罗志刚在放学后带任曦他们来看的地方,名字叫做雪松园。
雪松园名符其实,里面栽种着许多的“金叶”雪松,春天的时候,雪松的针叶是金黄色的,让整个园子在夕阳的照耀下,金光闪闪的,显得多了几分贵气。
雪松园乃是民国时期京大的一位有名的教授,也是后来国民党的一位高官所有,他死后,又给当时国民党的一位有名的将军占了。
刚解放的那会,谢家凭借着家大势大,便占了这处好地方,可是,四-人-帮那会,因为这个地方,谢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虽然没有家族倾覆,却也大伤元气。
于是,这地方后来就归了政府了,但是谁也没敢再去碰这个地方,毕竟这地方的名声在当时来说不是那么好。
前些年,等朝中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