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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生习武-第3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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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该死”。
“谢谢夸奖,我一直以为自己很无耻。我很喜欢丽儿,可是她为什么喜欢那只烂狗熊,我要仔细的问问她为什么。今晚吃熊掌,我给你留着一只,希望你能活着……”
……(未完待续。)


第九章可儿
暗金之城依山而建。
城墙是坚硬的大青石堆砌,用融化的金水浇灌。这种城池规模在外界也就是普通,只能算是世俗中的城池,可是在遗弃之地,这无疑是一座上规模的大城。
由于受到遗弃之地的影响,建造城池这种原本很小的事情,就变成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打地基,搬青石,融铁水,抹石膏。
这座城池是血族卡门氏族的聚集地之一,城池的主人有三位,其中一位就是梅罗伯爵,另外两位,现在还在攻**石城的战争之中,而梅罗伯爵半路返回,所以现在城池里她最大。
……
城池的地面铺了一层厚厚的血晶体,美轮美奂的血红宝石。
踩在上面软绵绵的,能够让血气运转,淬炼躯体。
天空上也飘荡着一朵朵的血云,小的百亩,大的上万亩……
总之,这是一座充斥着血腥气的城池。
……
……
城池中央有一座万米高的血红色高塔,高塔的顶端有一架制作精美的发射器,一大试管浓绿色液体就放置在发射器中,经过各种工序,变成绿色浓雾,放射到整座城池。
浓雾所过之处,一丝丝规则力量就笼罩着空间,充斥着没有规则的虚无。
这液体是以至高法则为原料制造的药剂,里面可以看成是一个个的数据分子。一试管液体,可以维持三天的时间。
毕竟,生活在规则的世界中,总比生活在遗弃之地舒服。所以这每一刻钟都要耗费大量金币的东西一直运转着。
……
有了规则,自然可以种庄稼,而且地面上的土壤肥沃,长出来的庄稼也是非常的饱满,不说亩产十万斤,亩产万斤还是有的。
……
……
暗金公堡,一座中世纪的古城堡,至今已经有千年历史。
古老的大本钟悬挂在渐渐地哥特式建筑上,清晰的向城池中的居民显示准确的时间。
这种舒适的生活,也只有高等血族能够享受到。
时间已经快要黎明了,黎明前的这段黑暗也是整个夜晚最暗的……
一大片苞米地,风一吹,苞米叶子相互摩擦,哗啦啦的声响。
这片苞米地有数百亩,苞米刚刚打浆,正是最嫩的时候,煮来吃最鲜,口感最佳。
苞米糖分很充足,地面上的土壤都是经过培养液浸泡的,能提供各种养分。
……
再远处是一条溪流,溪水不深,也就将将没过膝盖,浅的地方,水面过脚踝。
不过很宽,有五六十米宽。
小溪明显有人工修建的痕迹,溪水滑过一层层台阶,形成类似梯田一样的风景。
缓缓的水声。
这些水是从净水设置中提取的,没有辐射,会被当做整个城池的供水来源。其中再流转之后,会回到原点,进入下水道中,滋养里面的耗子,小蜥蜴……
……
……
血族的技术可谓很强,在亿万族群中,都是排在前几的,也只有机胥族这种专供科技的科技文明才能稳稳的压制它一头。不过因为血族的制品精美,所以很畅销。
一把古老的血族手枪,在外面可以卖出一个天价。大部分都是用来当做收藏品,真正用来战斗还是用彪悍一些的武器好。
当然,这不是说血族的武器都是花架子,相反,血族武器拥有恐怖的射杀力!可是它太过精美了,而且价格太高,收藏家们一般都小心翼翼的供着,哪有用战斗的?
苞米地的后方百米处是一道低矮山梁,再走几百米,就是国道。
所谓的国道,当然就是血族建立的公国。
鲜血之城是遗弃之地唯一的大城,也是最高中心,十二氏族组成一挥,把持这座城池,也控制这个国家。
通过一条条国道,可以吧鲜血之城的命令传达到各座一级附属城池,送到各位尊贵的伯爵手中。
国道的样子很美,宽三十多米,上面栽种着一朵朵红白色的花儿,这也是一条鲜花之道,鲜花似锦,把遗弃之地分割成一块块……
……
传说走上国道,朝着前方曰出之地走,可以一直前往神秘的都城。可是途中一旦回头或者半路离开国道,就再也找不到国道的影子,一个生命体一生只能有一次机会进入鲜花之道中,脚踩鲜花,进入朝圣之地……
伴随着苞米地里的哗啦啦摩擦声,一声声忽高忽低的呻吟声传出,惹人遐想……
半晌,当黎明前的第一束阳光撕裂了黑暗,顺着国道照亮了城池,这座精密的钢铁机器开始运转。
一个头顶木盆的少女也从苞米地中走出,她发育成熟的身体,饱满的胸脯像是木盆里刚刚采摘的玉米,很新鲜……
挺翘的鼻梁上一点点香汗,两腮淡淡的红晕。
少女摘下一片苞米叶子,擦了擦脸上的脏污,双眼闪过一丝迷茫。这是个人类少女,至少,她还没有成为血奴。
……
她的名字叫做可儿,每天的工作就是来这里,采摘头顶还开着花的最新鲜苞米。
苞米要一粒粒的剥开,拌上白糖,作为梅罗伯爵的早餐。
似乎只要是女姓,就免不了喜欢吃一些甜食。
……
……
当她走后一段时间,苞米地里才出来一个双脚有些虚浮的血族青年。两个黑黑的眼袋,空荡荡的身子,这只是一个低等血族,低位比普通血族都要低一些。
青年的双眼闪过一丝奇异的邪光,食髓知味。
在血族的城池里,人类只是牲畜。就算最低等的血族,都要比人类高贵。
他舔了舔嘴唇,少女的鲜血真的很美味,他很想咬下去。可是他不甘,梅罗伯爵早餐一直是可儿在处理。一旦被他咬成血奴,或者直接给少女初拥,她身上就沾染了血族的气息,就会影响伯爵大人的口味,而他自己就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该死,身体又空了,这次不知道要吸多少只两脚羊的鲜血才能补回来。”
他低声咒骂着,每次做一次,身躯都会被那个可恶的女人榨干。幸好最近城池中会有一大批的两脚羊,价格也会有大的浮动……
……
……
可儿正在处理伯爵的早餐,挤牛奶。她用的力气很大,牛奶中自然掺杂着丝丝鲜血。奶牛疼痛,却被她的小手牢牢地抓住,不能动弹……
少女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与年龄不相称的微笑,在遗弃之地能够长大这么大的孩子,很少见,十不存一。
她的体内,淡淡的红色漩涡在流转,扫荡着身躯内的气血,让身躯更强,能够容纳更多的气血之力。自然,也能承受的住更长时间的鞑伐,能够吸取到那些吸血鬼更多的精华……
那些不管以什么方式进入她身躯的精华,全部变成了增长她力量的补品,相当大补!
可儿的工作很认真,因为她清楚怎么样才能活下去。只有活着,只有自己的力量,才是依靠。她早就明白这一切。伯爵的早餐,一件很小的事情,却让那些上位血族们顾及,不会把她变成吸血鬼。
虽然成为吸血鬼也没有什么,可是很多血族都是吝啬的,拥有暴戾的脾气,不会给人初拥,而是直接咬成血奴。
成为血奴,只知道杀戮的蝙蝠,真的很惨!
……
……
牛奶加糖熬煮,去掉一部分腥气,放到玻璃杯中。鲜血与奶水融合,成了粉红色。
牛奶不会满出来,毕竟这东西一旦沾染到衣服上,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东西。
细节决定成败,少女懂得细节,任何一个环节都会用力的做好,这也是伯爵大人一直使用她的原因。
……
……
一小盘新鲜的肝脏,一盘白糖拌的生苞米粒子,一杯牛奶。
用银质的托盘装起来,在最恰当的时间,送到伯爵的餐桌上。
血族讨厌银,可是伯爵已经不会像普通的血族那样会受到伤害,就算几顿的白银也无法让一位伯爵死于非命。
银质的餐具,是梅罗伯爵的爱好,闪闪发光的东西总是惹人喜欢。
肝脏切成薄薄的片,晶莹透彻,泛着芳香。很嫩,因为取材来自哪里,只有这些侩子手自己清楚……
每一天,都有十几个人类婴儿失去生命……
……
今天清晨,当可儿把早餐端到梅罗伯爵面前时,意外的看到伯爵面上浮现出的焦躁!
这种情况,她知道,这是吸食毒品的征兆。
毒品让人上瘾,有修行者吸食的毒品,毒姓比世俗中的五石散打了何止万倍!
毒品会掏空一个人的身子,而且,毒品对血族这种生命来说,杀伤力太大了,所以没有哪位血族会自己去吸食毒品……
可儿没有言语,伯爵大人的事情不是她该管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从不多问其它的事情,这也是她活下来的最大原因。
……
……
伯爵拿着餐刀,烦躁的把盘子中的肝脏切片剁碎成一块块小块。
忽然,她手中的餐具啪的一声被她捏碎,高声吩咐说:“把那个可恶的人类给我带过来,他的血液太美味了,我受不了了……”
……
……(未完待续。)


第十章毒
香水有毒,周生有毒,他的鲜血有毒。
周生不是瘾君子,可是他吃过不少的罂粟。这些美丽的花朵,都变成身体内流动的鲜血。
一旦吸了他的鲜血,就会上瘾。
他吃过不少的生命体,自然时时刻刻担心被别人吃了。所以,他就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毒品,活着的毒品。
血肉里的毒品不会对他产生精神冲击,也不会让他进入那飘飘欲仙的境界中,因为周生每时每刻都处于痛苦中。以极大的痛苦压制住内心的毒瘾。
活着,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这句话,似乎重复了很多遍。可是它依然很难去剖析。周生之所以活到现在,没有像他人生中遇到的那些匆匆过客一样,失去了身影,葬送在时间长河中,就是因为他的大毅力,他时时刻刻处于痛苦中,时时刻刻都在努力。
他比任何人都勤奋!
汗水加上恐怖的天资,自然能够走下去。
之所以说他每时每刻都处于痛苦中,就是因为他是个疯子。如果真正的剖开他的身体,就会发现身躯之中除了血肉之外,还有别的异物!
那是一枚枚铜板,渗着阴气。
坟墓里的铜板都很刺骨,放到人手中,把玩的时间长了,就成了熟钱,外面包浆。
这些铜板,比绝世凶坟里面的铜板都要刺骨千倍。这是他从第一次吃人的时候就开始反思,准备。为了不被人吃掉,自然要开始吸毒,把自己变成一个毒物,为了从那种感觉中脱离,他用当初手中仅有的八十一枚铜板,生生的塞进了血肉之中。
这些钱,本来是准备积攒,买牛肉面的钱。
衣角中只剩下三枚,被他在古路上买了西瓜吃。
这种疼痛感,相当……美妙。
随着以后修行,对疼痛的抵抗力大增,而且也因为疼痛已经成为习惯,痛着痛着就不痛了,所以他开始让这些铜板可以释放出更强的刺激力量。
无数的地煞阴气被铜板吸收,每一枚,可以说到现在都已经别成绝世凶器了。一旦放置在星空中,可以把一片星海都变成坟地。
这铜板中,包含着他一生走过,遇到的一切阴煞之气。
……
……
在疼痛中行走,一个个血脚印,鲜血盛开了三生路上的花。
疼痛的血色彼岸花。
唯有如此,他才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绝对清醒,保持绝对的清明。他以前做过很多的梦,可是这些梦他都自己清楚,这些是梦。
没有一个人能在剧痛之下,还能保持安稳的睡眠。
至少,他已经很久没睡了,依靠打坐恢复精力。
颤巍巍的渡过一生,然后还要活的更久。
……
他的面色苍白,这是鲜血不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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