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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第2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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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狼的狗……
  李子健不知道哈士奇在后世又被铲屎官们亲切的称呼二哈,是一种二得飞起的狗子,不过他知道哈士奇虽说长得特别像狼,但品种是狗啊,所以听到季言之这个比喻后,当即白眼一翻,没好气哼了一声。
  “友尽,季哥我要跟你友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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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第二十二个故事
  李子健气呼呼的道:“友尽; 季哥,我要跟你友尽……”
  季言之斜眼睨他,还没来不得及运用不符合自己高岭之花的人设,说狠话怼李子健时; 章晴晴这位惯常喜欢欺负人、特别是李子健的主儿,便为季言之出口了:
  “别见天说友尽的话啊,就冲你跟哈士奇一样的德性; 季哥肯带你一块儿玩,你就偷着乐呗,还友尽……”
  章晴晴那白眼翻得可真是漂亮,至少季言之是这么觉得的,所以他根本就不计较李子健的撒欢儿; 转而和着知青们说起了其他。当然季言之话并不多,大多数都是作为聆听的一方。天色渐晚的时候,已经落户到二队、三队的罗强、李建设几个纷纷告辞,季言之也离开了作为聚会场所的知青院儿,不过他没有回家,而是趁着昏沉沉的天色到山上转悠了一圈儿,打了几只野兔,捡了一草拢子的野鸡蛋。
  季言之的手艺很好,即使在缺少佐料的情况下,季言之做出的饭菜也是即精致又美味。他就是这样的人; 就算环境再怎么艰苦、困难; 也会将小日子过出与众不同的味道。
  桌子上摆放的罐头瓶里插了一把野菊花。野菊花已经枯萎; 季言之便将小小的花朵儿用小剪刀剪下,放在一旁的簸箕里。簸箕里面已经有了薄薄的一层野菊花,显然是秋季来临,季言之趁着空闲收集的!
  野菊的叶、花及全草入药,具有清热解毒,疏风散热,散瘀,明目,降血压的功效。会医术懂武功的季言之自然是知道野菊的作用,恰好野菊盛开的时候,他便收集了一些,并不全是为了陶冶情操,给单调屋子增添一份色彩。
  季言之去了厨房,熟练的生火做饭,并用剩余的热水,将打到的野兔熟练的扒皮、清洗干净。
  季言之一共打了四只兔子,准备自己留两只,一只给老队长家送去,一只则准备送给李子健和章晴晴。来了红星生产大队已经好几个月了,说心里话,季言之并不想像真*温润如玉的季知青一样,平易近人,交了不少的所谓朋友。可结果呢,到后头,也只有和他(季知青)不怎么对付的李子健帮自己说几句话,要他注意一点,别被人找着机会害了……
  季知青当时倒是听进了话,但结果防了别的知青们的各种针对,就是没防到陈娇妮这个极品绿茶婊,导致对人生绝望,就这么自杀而去……
  这并不是季知青心理脆弱,而是季知青在《下乡女知青逆袭记》这本书中,是给女主陈娇妮提供上进之心的踏脚石。他是陈娇妮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白月光之美在于得不到,一旦得到了,呵,白月光也会变成白米饭,所以季知青之死,可以说是命中注定的结果……
  说真的,季言之有时候真的很反感一些所谓天选之子,天选之女。按说重生穿越都是上天赐予的福分,应该好好珍惜、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才是正经事,可偏偏总会有奇葩打着弥补上辈子遗憾的理由,尽干些祸害人的事。
  季言之现在只要想起陈娇妮类似于一些极端大女子主义的‘我不就是怀了别人的孩子嘛,你就不喜欢我了,哼,渣男’的‘好’思想,就是一阵脸绿,在质朴、纯真的年代居然还有这种不要脸的极品绿茶~婊,真的让人特别的不可思议。而且还偏偏就被倒霉的季知青碰上了,这种运气用‘衰’都无法形容了。
  季言之收拾好兔子,饭也焖好了。
  饭是纯白的精大米焖的,这几天在公社食堂吃多了杂粮饭,难得自己做饭,季言之自然不会亏待自己。至于菜,则是凉拌的木耳。季言之吃得了辣,因此,自己做菜时,他是切了小米辣,又淋了一大勺的辣椒油,红艳艳的,只吃一口就辣得人直冒汗。
  季言之吃完晚饭后,天已经彻彻底底的黑了下来。大队上的人家、家家关门抵户,偶尔有声响,那也是家里的皮孩子犯了错,单打、或者男女混合打弄出的动静,总之季言之拎着两只已经处理好的兔子往老队长的家中走去时,一路上根本就没碰到啥人!
  去的时候,老队长家的男女老少正围着火堆子在烤红薯吃。听到敲门的声音,老婶子使唤儿媳妇赶紧开门。儿媳妇听话的跑去开院门,一瞧居然是长得最俊的季知青,又见他手中拎着兔子,不免乐开了花儿,朝着院子里高喊了一声。
  “阿爸,阿娘,季知青来了!”
  又转而道:“季知青,快进来坐!”
  季言之拒绝了,并简洁的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我们知青聚会完,我就去了山上转悠一圈,没想到运气好,居然打到了两只兔子,这不,就想着老队长平日里对我的照顾,便准备留一只跟着李知青、章知青一起搭伙吃,一只给老队长送来。”
  说着季言之就把兔子递给了老大媳妇,转身带着另一只兔子走了。
  老大家的一瞧自己手中的兔子居然是处理好的,不免连声跟着家里人感叹:“这季知青可真是有心。可惜我娘家的侄女儿太小了,不然我都想当个媒人,做这个媒了!”
  老婶子听了这话,却是心思一动,想起了她的小女儿。不是她吹,她的小女儿王秀秀虽说模样儿长得有点普通,但做家务农活却是一把好手,只不过…和老大家的感叹的一样,年龄有点儿小,现在说亲事太早了一点。
  这样想着,老婶子转而向老婶子问起了下乡知青的事:“这翻年还要来知青,以后每年还来吗!”得到老队长点头作为回答后,老婶子又道:“上面光说知青下乡,就没说回城的事?”
  老队长抽了一口旱烟子:“我就是一个土里刨食的老农民,我咋知道政策到底咋回事!”
  老婶子没好气的白了老队长一眼:“俺说你这臭脾气也该改改了,俺就是关心一下国家政策,你就跟俺呛上了声,真该让队上那些对你十分信服,认为你脾气好的社员们瞧瞧,这么多年了还是这幅狗脾气……”
  冷不丁的被怼了一眼,老队长有些哭笑不得,连旱烟子也‘烦’得不想抽了:“懒得说你,俺出去溜达溜达!”
  老婶子啐了他一口:“外面乌漆嘛黑的,你就不怕溜达掉田埂啊……”
  老队长往外走的身子顿了顿:“那俺不溜达了,俺回屋睡觉去……”
  那将旱烟子背负于后,优哉游哉的样子,让老婶子气得都笑了。“这个老爷们!”老婶子摇头,转而看了看正在吃烤红薯的小女儿,却是乐呵呵的对老大媳妇道:“哎哟,这兔子起码有三斤重吧。这满山跑,准备过冬的兔子可不好打,看来季知青说他学了点功夫这话儿不假。”
  “阿娘,这兔子打算怎么吃?”
  老大媳妇想到现在吃喝都在公社食堂有些犯难。
  老婶子想到这点,也是头疼,但要她将兔肉上交集体,却是万万不愿意。如今这社会,什么都是国家都是集体的,挨着他们红星生产大队的大山也是国家、集体的,但也不拘老百姓们上山找吃的,只要不是什么大型动物,像野猪、野牛、熊瞎子之类的,小型动物如野鸡、野兔,甚至傻狍子,谁打到就属于谁的。。
  季言之能想着给他家送来一只兔子,真的算是很有心了。老婶子笑眯眯的想着,也不枉费家中的老家伙对季知青这位年轻的后生特别看重了!!
  “用盐腌着,过年的时候吃。”老婶子吩咐老大媳妇道。
  老大媳妇也是这么想的,一听老婶子的话,立马俏生生的应了,然后手脚利落的将已经被季言之顺便处理得干干净净的兔子,放粗盐腌上……
  却说季言之这边,他出了老队长家门,便拐了个弯,去了相对他那只有两家屋子,厕所还是后来自己搭建的房子,显然李子健花了一百五十块钱买的小四合院要宽敞得多。
  季言之到的时候,院门是虚掩上的,因此季言之单手只轻轻一推,便进了小院。
  小院空荡荡的,中间位置摆了一张缺了角儿的木桌。李子健正端着脸盆大的碗,吸呼吸呼的喝着米汤。一抬头见季言之拎着一只剥了皮,开腔破肚的兔子,芝兰玉树的站在那儿,不免裂开嘴儿笑了起来。
  “哎哟,季哥,你这打猎的手艺就是这个!”
  李子健竖起大拇指,正要放下脸盆大的碗去接那只已经被处理得干干净净的兔子时,章晴晴就跟一阵风似的,飞快的窜出,抢先接过季言之手中的兔子,笑得特别灿烂,特别花枝招展的道。
  “季哥,这兔子你打算怎么吃?”
  李子健:“……”
  季言之笑了笑:“兔子我是拎来给章同志、李同志吃的,可不是拎来让你们做的,你们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章晴晴呆呆的望着季言之,显然被季言之如同冰山融化的笑靥给惑了心神。
  章晴晴支支吾吾,但到底还是鼓起勇气道:“我…我…我喜欢…喜欢给…给季哥做吃的,季哥愿意一辈子都吃我做的饭吗!”
  好…别致的告白…
  一旁的李子健顿时喷了,妹儿啊,不是我说,就你那能把饭煮熟的能耐,你给咱十项全能的季哥做饭,你确定你是在表达你的爱意而不是下毒?
  章晴晴紧张极了,连不靠谱的表哥都忘了要收拾,满心忐忑的等着答应。
  季言之这时候是非常的错愕,怎么说呢,他对骄纵、毒舌,特喜欢得理不饶人章晴晴感官还好,但这也是很好罢了,托原主季知青的记忆,季言之现在或者说在没解决陈娇妮之前,都没有搞对象的想法。
  只是拒绝嘛……
  瞧着章晴晴眼眶红红,明明要难过得哭出来却还强着的样子,让季言之已经冷得像一块石头的心开始有些动容…
  季言之想了想,开口道:“跟我处对象很多危险的!”
  章晴晴眨眨眼睛,觉得季言之这话是同意的意思的她很是吃惊的问:“什么危险?”
  季言之抿嘴不吭声了,反而李子健在旁慢悠悠的插言道:“就凭季哥这相貌,肯定有不少的女人窥探,想想那陈豁嘴儿,不是刚见了季哥,就用‘季哥是她所有物’的恶心眼神看着季哥嘛,妹儿啊,你要是真跟季哥搞对象,就成了…季哥说的那啥…对,护花使者!!!”
  章晴晴顿时就像燃烧了小宇宙的圣斗士一样,战斗力汹汹的保证道:“季哥放心,我一定会努力捍卫你的贞~操的!”
  季言之:“……”
  我不需要你的捍卫,就能保住自己的贞~操好吧……
  季言之被这对表兄妹弄得都快没有脾气了,只得丢下一句十分有内涵的‘你高兴就好’,无语至极的回了家。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等到陈娇妮‘不畏艰辛’硬拖着被深深祝福的躯壳跑来一队,还未跑到季言之跟前,就被不知缘由下山的野猪给拱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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