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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毛利小五郎记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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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一些问题:
兼一的故事,发生在那个地方呢?梁山泊的具体地理位置并没有交代,不过博里斯踢馆的时候,最后曾经说过:“愚蠢的东西!不是还有最后一间吗?收队,马上前往东京!”——很明显第五十九间道场就是传说中最可怕的梁山泊,博里斯差点就被用来捕捉兼一的陷阱干掉了,那么,梁山泊估计也就是在东京了——虽说这范围是大了一点,好歹也是个地理位置。
恰巧的,毛利侦探事务所,也是在东京!
那我可以设定,梁山泊和毛利事务所很近,非常近,只隔了一条街!
哈哈哈哈哈哈哈,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只隔一条街,达人之间的感应能力绝对不会察觉不到,而没有兼一之前,梁山泊经常爆发达人大战——这是长老说过的,巅峰之间的人们总想知道,究竟谁更厉害!哼哼,同为柔术达人,秋雨你就烦心和毛利大叔打一场吧!更好的主意是——我决定毛利事务所经常会有达人造访!逆鬼喜欢喝酒、赌马,毛利恰巧也是此中高手(虽说总是运气不好),这两个人应该很有共同语言才对;老马好色如命,甚至达到了不知廉耻的地步,小五郎的好色同样是远近闻名,由于漫画排名问题还位列十大色狼之末(可怜老马连提名都没得到);时雨对于生命的哲学那种热衷的态度和沧桑而深谙做人道理的毛利很相似,也不会很讨厌毛利;而时雨和阿帕查、长老这三个喜欢热闹,不要面子而且个性很让人哭笑不得的人当然会很欢迎更多达人!
更凑巧的是,两部作品中都有FBI出场,虽说一个里面FBI戏份很重,一个里面只是惊鸿一瞥,不过看起来珍妮在FBI里面地位很高,连联合国的维和部队她都能说上话,看黑衣组织只有寥寥几个实在不够用,要是这个枪械达人加进来一定很好玩!大家都说大叔是神枪手,现在改成柔术达人的话一定不怎么会开枪了,哈哈,用珍妮替他和GIN比枪法吧(其实根本没比头了,珍妮的枪术连逆鬼都觉得“打中会很疼”,他可是从几十米高的楼上被达人一脚踹下去都没一点问题的A+达人啊!GIN这种杀手,能撑一下都是抬举。)
综上,游戏开始!
第二章.小五郎养成计划
说实话,对于那种从头开始的事情,我真的是很郁闷的,可是作者是这种人。
当我发觉自己再一次出生的时候,那种郁闷的感觉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不过穿越这种事情都有,转世也不是什么古怪的事情了,重做小孩就再来吧,其实我最想学的还是中国武术,毕竟怎么说是我从小以来一直的怨念所在,可是作者这个人渣说,剧情人物不能用本身以外的武术,只让学柔术……还好我没选新一这个不会打架的足球队员,不然我是不是只能练腿?想想柯南用童音大喊一声“恶魔风足”?呃……这场景太诡异了!况且我怀疑阿笠博士能不能搞出山治那种强度的耐高温耐火装备。
而且青梅竹马的英理也让我很头疼,可以算是又爱又怕吧?话说我这种二次元空间生物,看见几乎和小时候的兰一样的小英理,当然是觉得很可爱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居然很没有风度地扑了过去,一脸小星星地叫着:“好可爱啊!”话说小兰我是一直觉得很可爱的,而英理就太成熟了一点,所以熟识之后我是近乎迫不及待督促她好好保护自己的视力以及留长发——嗯,我发誓要把这个正牌小兰的母亲大人养成到和兰一模一样!哇哈哈哈哈,这样子的话才符合我的审美观!(B……觉得英理真的不怎么好看,太成熟了,少女化一点,一定要少女化一点!少女化到将来和兰站在一起就像双胞胎!咳咳,就是这样,说这是不可能的,自己去看兼一最近几话,和长老一个时代的达人啊!居然那么少女!)
大约是六岁的时候我开始学柔道——当然,英理这个丫头也叫嚷着要和我一起学,不知道是不是这一族的人都有暴力基因,她居然还学得很快,这给我制造了很大的麻烦,其实我这个人相当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可是总不能反而还不如英理吧?这种自尊心逼得我不断精修,上负重,学秋雨每天用重量级地藏雕像练肌肉和控制力——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天赋很可怕,是的,只能用可怕形容!在柔道方面是褒义词,雕刻方面是贬义词,学柔道的时候总是能够准确找到物体的重心,然后加以利用,而雕刻……不说了,嗯,现在我还收藏那一屋子的原始人干什么?早就废物利用在修炼缔落的时候通通打碎了。(缔落:使用缔技击倒多方的技巧,又称绞杀技,是将对方的身体绞住并控制对方行动的技巧,无论在柔术或者柔道之中,都是非常重要的技巧之一。)
不过最让我郁闷的就是,在我养成了修行的习惯之后,英理她……她居然说黑带级已经够用不想学下去了!为啥我不能说停就停啊?柔术都成本能反应了。
托英理的福,我在上了国中之中终于跨出了临门一脚,进入准达人的境界——这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梁山泊就在隔壁街,发现我进入达人境界之后,无敌超人过来和我好好干了一架,在使尽浑身解数之后,我终于败在他的“双重声法”之下——真是可恶的作弊招式,简直是双手左右互搏术的翻版!一个长老就够强悍了,两个长老不同招式的夹攻几乎是在第一招就把我打败了。
这件事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不,也可以说是最大坏处吧?就是生米被煮成了熟饭!长老这个阴险无比的老头子,居然在晚上找借口把我灌到喝高了然后一脚把我踢到了英理的房间——事先英理也被他灌足了,好吧,一对烂醉的青梅竹马被丢到一个房间,已经可以确定会发生什么事情了!可恶的长老……成人之美不是这个意思!
确定关系的代价是——仅仅是国中生,就必须同居,然后养家糊口了,没办法,我也没准备利用身手干什么超自然的事情,当然就只剩下到处打工一条路可以走了,家教,当招待生,在路边摆小摊……好吧,要不是有英理一直在背后支持我,估计我是真的撑不下去的,有时候还真是羡慕长老这个用童工,好吃懒做的家伙,不管什么时候,用一句“赚钱这种事情老朽并不擅长”就可以混过去……
在熬过了困难时期之后,那段时间才真是让我受不了——16岁的时候,她竟然受推荐去了美国的哈佛大学读书,因为担心这丫头,在她上飞机之前我简直是絮絮叨叨了整整一个钟头,回想起来都觉得惊讶!原来我也有老头子的潜质了。
临近二十岁那年的时候,当时我还在辛辛苦苦念着大学二年级,在柔道社当靶子……而她已经大学毕业,准备工作了——当我以为她会进军律师界的时候,她竟然给了我一份意外的礼物……她回国了,然后,以闪电速度宣布和我结婚——当时我正好进入达人的领域。
我当然是欢天喜地接受了这长达二十年的爱情马拉松的结局——结婚那天到场的人少的可怜,除了我在柔道社那几个死党之外就只剩下风尘仆仆的长老而已,据说,长老他的儿子也快要结婚了,他还是百忙之中抽空过来的;相对的,曾经和英理齐名的有希子以及当时和我一样默默无名的工藤优作两人同样在这一年的婚礼却豪奢得让我有点牙酸!
小人物的生活当然是不会惊动大多数人的,在英理管理家事的帮助下,我好歹是勤工俭学努力读完了大学四年,然后在分配工作的时候被丢到了传说中的警局搜查一课,给当时的目暮十三打下手。
要一名武术达人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警察打下手,估计在武术界会真的传为笑谈,不过所幸之前那么多打工的活我都不介意干,又怎么会在乎这种正儿八经的工作?只是到工作的时候就发现不对劲了,武术家那种几乎可以说是明察秋毫的超强动态视力,搞得我根本没必要满地搜索,随便瞟一眼,什么异样都瞒不过我的眼睛——更让我觉得无趣的是,我完全不需要推理或者证据什么的,只需要用达人级别的感知能力来一次“扫描”,就知道犯人到底是哪个人了,那种血腥的感觉根本就没得逃,然后只需要逆向思维,如果这个人是犯人会怎么做怎么做,串联起现场的线索,一切就如同刚刚在眼前发生一样……没挑战性!
所幸的是,很快我找到了请假的借口可以不用和目暮十三他们一起继续装脑残了,因为兰出生了,因为这个假期,我得到了很长时间的休息。
休假结束之后我又开始了漫长的装脑残生涯,所幸出生的新一和兰两个人给我那无聊到就要发霉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乐趣。一个是落魄小说家的儿子,一个是无名小警察的女儿,我还真是奇怪他们两个人究竟是怎么走到了一起的,优作这家伙倒是给我找了个不大不小的难题——纪实小说。
那段时间让我有点毛骨悚然,工藤优作这个家伙完全忽略了普通人跟不上达人速度这个公理,如影随形地记录了我经手的每一个案子,而且和那些脑残星的同事不一样,优作这混小子智商高达两百六十五,哪怕只是随随便便瞟一眼证物、不经意间一个微笑,他都能完全看穿,然后如获至宝写在他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面——最后这些案件,全部变成了他成名著作里完美的无懈可击的情节……废话,现实情节当然无懈可击。
也正是因为这样,优作这家伙是所有人里面,唯一知道我深藏不露但是很怕麻烦的人,光这样就算了,他居然拿这个威胁我推荐他的小说给同事看,切!生怕别人不知道主角的原型就是我?不过我们都无语的是,虽然那完美的推理情节和深厚的写作功底让目暮十三他们大为推崇,却竟然真的没一个人知道主角是从我身上延伸的……嗯,这脑残程度也够了。
就在兰五岁的时候,优作的著作终于在美国市场受到了轰动式的欢迎——因为这个,一夜成名的优作,带着他妻子到美国发展了,可是留下了那个因为贪恋兰而不愿离开的拖油瓶新一……优作带着一脸欠揍的表情对我说“请多关照。”的时候我是真的很想扁他一顿,我的女儿可说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半!他居然怂恿儿子干出这种事!(和优作无关吧?)
所谓屋漏偏遭连夜雨,估计就是这个意思,在这种心情不爽的时候,被逮捕归案的那个村上丈,居然挟持了英理为人质想要逃跑——心情不爽之下我拿他发泄,当然后果也是很严重的,因为出手稍微重了一点被停职调查……靠,忍不住脑残游戏干脆请辞了。
——可恶的长老也在那时候来信,说“暗”正在蠢蠢欲动……那口气似乎由于和梁山泊交情不浅我也在目标之中一样,没办法,这可是很危险的,借着当天晚上英理这个料理白痴给我做“爱心料理”的时候,我是干脆得和她分居了——唉……虽说舍不得,暗可不是吃素的东西呢……
(PS:流水账到此为止!)
第三章.毛利侦探事务所记事
“父亲?父亲!”穿着一身浅红色毛衣,长着一头几乎披散到腰间的深黑色长发的可爱少女,双手叉腰,一脸生气地站在沙发前面——沙发上,是一个醉醺醺满身汗臭味,留着两撇修剪得很整齐的小胡子,浓眉大眼,长相很英俊只是却很邋遢的青年,“真是的,我不管啦!又抽烟喝酒弄到那么晚才睡觉!”
——对面的摄影机似乎是忘了关,一遍一遍地重播着录影:“妃英理,法律界的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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