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锦绣王妃-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当场愣在了原地,没想到夜朝夕竟这么不客气。我不知道是该走过去,还是继续傻站在大堂的中间。紫衣男子也不恼夜朝夕的无礼,只是淡淡地对不睬他的夜朝夕点头致意,然后径自喝酒吃菜。
“小子,你再不过来,今天晚上就别吃了!”夜朝夕拿着菜单头也不抬地喊了一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饥饿战胜了别扭。我走了过去,在紫衣男子的对面坐了下来。
他的五官远看的时候,仿佛是普通的小山,并不如聂风夜华夺目,也不及聂明磬的英俊。可走近了才发现,他的五官居然非常地耐看,仔细地寻味,会发现他的眉梢,眼尾,嘴角似乎都藏着情绪,目光和表情虽然淡淡的,但是蕴含着极深沉的心思,那是一种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的眼界,也是一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城府,更是一种凡事皆成竹在胸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磅礴大气。好神奇的人,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势,不像是将军之位能够承受得起的。
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来,幽深的蓝眸直射向我,我的心魄仿佛随着他的目光一抖,差点没把手中的茶杯扔到地上去。虽然抓住了茶杯,可杯中的水已经洒了出来,溅了我一手,夏夏着急地想去拿手绢,却发现自己已经换了男装,手绢没带在身上。
男子把手伸进袖子里,拿出了手帕递给我。
我低头仔细地看了看,那手帕已经有些陈旧,上面是两只蓝色的小蝴蝶,绣着一个“萱”字。这正是当年在蝴蝶谷的时候,我给他的那块手绢!他居然就这样随身带着?!我接过一看,发现那上面用黑丝绣着《江城子》。
“你知道这首词的意思吗?”我拿着手绢,开口问道。
他似是没想到我会突然发问,微怔之后,不动声色地反问,“你知道这首词?这几年我遍阅书籍都查不到。”
“当然查不到,现世的书籍上没有这首词。”我边用手帕轻轻地擦拭手上的茶渍,边说,“这首词是悼亡词,是词人悼念亡妻,表达两人之间坚定不移的真挚感情的,取意是好的,却不该被利用。如果你真的有心收藏它,就应该让它仅用来追思,这样才不违背送你的人的心意。”说完,我把手帕递还给了他,尽量让自己笑得不经意。
男子并没有伸手接回手帕,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的意识居然不受控制地陷入他眼中的汪洋,周遭的一切都在眼前褪去,消散,逐渐变成一片空白。
直到一个白色的身影忽然进入眼角,我仿佛要被控制的心神才幡然醒转过来。
是刚刚的那个白衣男子,他对着夜朝夕拜了拜,“三位公子刚刚承让了,我的叶贤弟为人心直口快,并不是有意冒犯,在下代为致歉。”说完,他自袖中掏出了一本册子,递到了夜朝夕的面前,“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还望兄台收下。”
我定睛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那小册子用极好的绸缎包面,上方用陈色上好的墨水书写,本是精品,可无奈,册子上那三个字让我们的夜朝夕极为不屑。因为这正是他老人家天下闻名的《归田赋》,年轻人之间相送,取个与君相交,志同道合之意。
夜朝夕迟迟不伸手接,就那样坐盯着那本《归田赋》,而白衣男子弓着腰等着他接,也一动不动,两个人就这样沉默地僵持着。
青衣男子突然冲了过来,一拍桌子,叫嚷,“你这个人太不识好歹,这可是我苏兄珍藏的《归田赋》!常人见都见不到!”
夏夏看见他对夜朝夕那么无礼,毫不示弱地吼了回去,“你吵什么吵,我家公子能把这《归田赋》从最后一个字背到第一个字,谁稀罕啊!”
原本热热闹闹的大堂因为这一番话而安静了下来,正在吃饭的客人们纷纷围了过来。“狂妄!”青衣男子一拂袖,正色道,“《归田赋》能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已是不易,若有人能倒背如流,今天我叶文莫马上拜他为师!”
夏夏一喜,“这可是你说的!”说着,她转向我,“公子,你就写给他们看,让他们看看,你不仅能背,这字还能写得跟夜华一样!”
此时,我们的周围已经围了很多人,大都是年轻的试子,他们一个个都在用看好戏的心情看着我,那目光有探视,有怀疑,更多的是不信。众所周知,夜朝夕的字是天下间的文人墨客竞相模仿的对象,但鲜少人能得其精髓。因为他流传于民间的墨宝实在太少,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像我一样天天拿着他现写的字当字帖练。偶尔有人得之,也是如珍宝般收藏,轻易不予示人,所以听到夏夏说我的字能写得跟夜朝夕一样,自然是没有人信的。
《归田赋》我背过,因为聂明烨很是喜欢,他自己临摹过好几次。因为我的字酷似夜朝夕,他也曾叫我给他写了一份。背下《归田赋》花了我很长的时间517Ζ,而且虽然正着背能如流,倒着我可实在没有把握,因为全篇无一字重复,还有很多字生僻,正常人能念下来已属不易,更何况每一段的内容表面上看起来也是毫不连贯,相当有难度。
想到这里,我刚想推辞,夜朝夕却突然侧头冲我笑了笑,那意思再清楚不过了,我都能准确无误地猜到他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丫头,让为师检验检验这十年,你有没有长进!写得太糟糕可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徒弟。”
嚯!树活一层皮,人活一口气!想我这些年可是好好学习,天天练字的!我瞪了夜朝夕一眼,挽起袖子,很豪迈地喊道,“拿笔来!”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几章的内容是一起的,所以放在一起更,比预定的晚了一些,不好意思。
正文 狭路相逢谋者胜(二)
 更新时间:2010…9…26 11:35:31 本章字数:5058
我刚写出第一个字,四周立马响起了一片惊叹声,青衣男子低头仔细地看了看,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夜朝夕微微笑着,我得意地冲他看了一眼,他却立马换上了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扭头看向另一边。装吧你就,想这十年,除了夫子罚抄的字帖是叫聂明烨代笔,练字我可从来没停下来过!
稍微花了些力气,我把《归田赋》从最后一个字准确无误地写到了第一个字,很多不会背的人,拿着白衣男子的那本《归田赋》对照着,一边对一边还大声地念,当手中的“归”字的最后一笔停下的时候,四周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赞美声不绝于耳。
“小公子好才华啊,我见过夜华的字,这字神似啊!”
“小兄弟了不得啊,这般年纪会背《归田赋》不说,还真是倒背如流啊……”
“英雄出少年啊!”
我恭敬地向四周俯身行了礼,“是我家师傅教导的好,我没有什么本事,诸位的夸奖,实在是不敢当!”
此地不宜久留,那双海蓝色的眸子,仿佛随时能够把我给看穿,我迅速地给夏夏还有夜朝夕递了一个眼神,没顾上谢蓝眼睛的同桌之恩,三个人就从重重的包围中走了出来。
走了大老远,还听到身后的众人一派啧啧的称赞声。夜朝夕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光是字写得像他就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要是被这些试子们知道了他们奉为神一样的夜朝夕的本尊就在这里,搞不好会万人空巷,发生踩踏事件。
“字骨还像,灵韵却变了。如果为师没记错,聂明烨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他的字以灵逸见长,在为师看来,你写得是越发像他了才对。”上楼的时候,夜朝夕冷不丁地冒出一句,差点没把我吓得踩空一阶。
那个人曾经跟我这样说过,“萱儿的字已经写得极好,可是光是像别人,而没有自己的特色,就不是自己的东西,萱儿要把夜师傅教的字变成自己的东西才好。”是以,他总是耐心地纠正我写得不好,写得没有特色的地方,反反复复几年,从来没有间断过。我之所以成为今天的我,夜朝夕是基石,而聂明烨就犹如那一块块砖,一片片瓦,点点滴滴地垒了起来。
我尤自出着神,一个青色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身下,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叶文莫叩见师傅!”说完就要俯身磕头。
我连忙奔下楼,把他扶起来,笑道,“兄台太当真了,小弟的书童不懂事,希望你不要介意,拜师的事情就更别提了。不如大家交个朋友,小弟叫毕守一,今年十五岁。”
叶文莫瞪大了眼睛,一双剑眉几乎立了起来,“十五岁?你说你才十五岁?!”
我笑着点了点头。
“果然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毕贤弟,愚兄想交了你这个朋友。”白衣男子也走了过来,对着我抱拳说道,“这位叶贤弟今年二十,长你五岁,你当喊一声兄,我是大宛府的苏天博,今年二十二岁,你也当喊声兄。”
苏天博的名字一说出来,夏夏就惊讶地张大了嘴,扯着我的衣袖想说话,可看了看夜朝夕,低头忍住了。
“叶兄,苏兄,小弟这厢有礼了。”我俯身行礼。
我发现那个冷傲的少年没在,便好奇地问道,“不知道另外一位公子……”
叶文莫回答道,“你是说童梦?他是个怪脾气,我们在永昌才认识的,不大爱说话。当时苏兄看他身无分文就好心帮他,可是他却不怎么领情,总是喜欢一个人呆着,今天是苏兄强拉了他才跟我们一道下楼吃饭的。”说完,他皱了皱眉头,往四周看了看,“不知道他又跑到哪里去了。”
我让夜朝夕和夏夏先行回房,自己和叶文莫还有苏天博坐下聊了一会儿。我们说起了当今天下最出名的几个人,叶文莫对湛虏和苍王敬仰有加,苏天博则对聂风夜华赞誉不断。
“聂公子每一年都要去受重灾的地方,布粮施药,在西地很得民心。”苏天博说起聂明烨,是一脸的敬仰,“前两年他领着聂家军打败横行几年的流寇的时候,我刚好路过西地,远远地见了他一面,当真是天人;俊美无匹。听说他已与李家小姐成亲,正谋大事,也是,那样的人本就该成君为王的。天下间若有人能与之相提并论,也只有我们的苍王陛下了。”
叶文莫插了进来,“据说聂风真正的心上人,应该是那个以尽出美人闻名天下的圣雪族的少主!他们朝夕十年,聂风倾囊相授,据说两人已谈婚论嫁,可那姑娘却无故失踪了。传闻那是个令人心魄尽失的绝顶美人啊,否则也不会引得聂风这样的男子折腰。”
我无奈地扯了扯嘴角,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此时,刚好外面更锣声响,他们二人才记起忘记温习功课,互相道别后,三人就各自回房了。
夜重,影单,孤灯残。
刚踏进房门,夏夏就拉住我,叫了起来,“小姐,你碰到宝了,你知道那个苏天博是谁吗?!”
我径自坐下,倒了一杯茶,漫不经心地问道,“谁?”
“起先看他衣着,谈吐,我还不确定,可是当他说他是大宛府的苏天博,二十二岁的时候,我就确定了。大宛府在昊天,论富庶它排不上号,可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陆弘熠就出身大宛府,当今苍王的宠妃红惜彤也出身大宛府,最重要的是,天下首富的苏家,就在大宛府!那可是用金子堆出来的富户啊!苍王还给苏家封了个爵位,叫兴侯,爵位世袭罔替的!”夏夏越说越兴奋,眼睛都快变成两个金元宝了。
好家伙,连世袭罔替都知道了,看来这些年一定又背着我看了很多书,我笑着敲了夏夏的脑袋一下。
“小姐,你干嘛打我!”
“再不打你,钱都要从你的眼睛里面掉出来了!对苏天博这么有兴趣?小姐我给你牵牵红线如何?”
夏夏一听,脸立刻涨红,羞怒地看着我,“小姐!人家只是把知道的告诉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