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智囊全集-第7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石埭杨翁生二子,长子之子标,次子死,而妇与仆奸,翁逐之,仆复潜至家,翁不直斥为奸,而比盗扑杀之。时标往青阳为亲故寿,仆家谓标实杀之,而翁则诉己当伏辜。当道不听,竟以坐标,翁屡以诉。清密侦其事,得之。而当道亦以标富,惮于平反。清承檄,则逮青阳与标饮酒者十余人,隔而讯之,如出一口,乃坐翁收赎而贷标。后三年,道经其家,尽室男女,罗拜于道,且携一小儿告曰:“此标出禁所生也,非公则杨氏斩矣。”
[冯述评]
又铜陵胡宏绪,韩太守试冠诸生,有一家奴,挈其妻子而逃。宏绪诉媒氏匿之,踪迹所在,相与执缚之。其奴先是病甚,比送狱,当夕身死。其家亟陈于官,而客户江西人,其同籍也,纷至为证。御史按部,诉之,辄以下清,清三讯之,曰:“所谓锁缚者,实以送县,非私家也,况奴先有病乎?”
遂原胡生,会试且迫,夙夜以狱牒上,胡生遂得不坐。
是年登贤书,公之辨冤释滞多类此。
【译文】
杨茂清升任直隶贵池县知县。贵池滨临大江,使臣往来不绝于途,人民喜好争吵诉讼,杨茂清依习俗管理政事,而且处事明确果决。
当时泾县有个王赞,欠青阳富翁周鉴金钱,因此想陷害周鉴。他预先买下一个女乞丐养着,周鉴来讨钱时,就杀死女乞丐,然后诬告周鉴把他打昏,杀了女丐。审问的人因为周鉴富有,怕惹嫌疑,不敢为他辩白。御史将此交给郡府处理,郡府下公文请杨茂清前往审判。杨茂清看过诉讼的纪录后,说:“证人为什么不指称凶手是邻里间的人,而要说是五十里外的麻商呢?王赞既然被打晕倒在地上,又怎么能辨别麻商的姓名呢?”又说:“王赞的妻子伏在王赞的背上来保护他,又怎么会被打伤胸部致死呢?”杨茂清就传讯证人,问出一些可疑之处,天亮后到命案现场,又审问当地居民,才知道王赞门前有一条大水沟,铺上椽木做桥,当时王赞先叫女乞丐出来,假装和周鉴争执,因而坠落桥下死亡。王赞没话可说,而周鉴也脱罪。
石埭有个杨翁生了两个儿子,长子的儿子名标,次子死了,次媳与仆人通奸,杨翁将他们赶出去,而仆人又偷偷跑回家,杨翁不斥责仆人通奸,而以盗贼之名杀了他。当时杨标到青阳为亲戚祝寿,仆人的家人控诉杨标杀人,而杨翁则自首说自己才是罪人。主审官吏不听,竟判定杨标有罪,杨翁屡次申诉,主审官吏却因为杨标富有,而不敢为他平反。杨茂清接到公文后,就派人到青阳,将与杨标一起喝酒的十多人带来,隔离审问,所说的完全相同,于是将杨翁判罪,而释放杨标。杨茂清在外任官三年后,路经杨家,杨氏一家大小,都在路上排列跪拜,而且带着一个幼儿说:“这是杨标被释放以后所生的,如果没有大人相救,杨氏就绝后了。
[冯评译文]
铜陵胡宏绪,是韩太守试冠的学生,有一个家奴带着妻子逃走,胡宏绪控诉媒婆藏匿他们,果然查到他们的踪迹,于是捆绑送进官府。家奴先前已患重病,送到监狱后,当天晚上就死了。他的家人一再向官府申诉,而客居胡家的一些江西人,是他的同乡,也都纷纷来作证。御史审查时,就交下来给杨茂清办理,杨茂清再审说:“将家奴捆绑的原因,是要送到县府审讯,并没有用私刑,何况家奴已先得重病啊?”于是判胡生无罪,当时正逢会试日期逼近,杨茂清急速呈上审判的公文,胡生才不必受牵连,而在这一年考中进士,杨茂清辨明冤狱,释放无辜的人,大致如此。
386、郑洛书
【原文】
郑洛书知上海县,尝于履端谒郡,归泊海口。有沉尸,压以石磨,忽见之,叹曰:“此必客死,故莫余告也。”遣人侦之,近村民家有石磨,失其牡;执来,相吻合,一讯即伏。果江西卖卜人,岁晏将归,房主利其财而杀之。
【译文】
明朝人郑洛书(莆田人,字启范,号思斋)任上海知县时,曾到履端拜见郡守,回来时船泊于海口。当时有沉尸原被石磨压着,忽然浮出在郑洛书舟前,郑洛书叹息道:“这一定是客死异乡的人,所以无法向我提出控诉。”
郑洛书派人去侦查,查出近村的民家有一口石磨遗失上半部,拿来互相配合,果然不错。所以一问立即服罪。原来死者是江西的卜卦人,岁末将回家乡时,房主贪图他的财利而杀害他。
387、许进 姚公 张昺
【原文】
单县有田作者,其妇饷之。食毕,死。翁故曰:“妇意也。”陈于官。不胜箠楚,遂诬服。自是天久不雨。许襄毅公时官山东,曰:“狱其有冤乎?”乃亲历其地,出狱囚遍审之。至饷妇,乃曰:“夫妇相守,人之至愿;鸩毒杀人,计之至密者也。焉有自饷于田而鸩之者哉?”遂询其所馈饮食,所经道路,妇曰:“鱼汤米饭,度自荆林,无他异也。”公乃买鱼作饭,投荆花于中,试之狗彘,无不死者。妇冤遂白,即日大雨如注。
苏人出商于外,其妻蓄鸡数只,以待其归。数年方返,杀鸡食之,夫即死。邻人疑有外奸,首之太守姚公。鞫之,无他故。意其鸡有毒,令人觅老鸡,与当死囚遍食之,果杀二人,狱遂白。盖鸡食蜈蚣百虫,久则蓄毒,故养生家鸡老不食,又夏不食鸡。
张御史昺,字仲明,慈溪人,成化中,以进士知铅山县。有卖薪者,性嗜鳝。一日自市归,饥甚,妻烹鳝以进,恣啖之,腹痛而死。邻保谓妻毒夫,执送官,拷讯无他据,狱不能具。械系逾年,公始至,阅其牍,疑中鳝毒。召渔者捕鳝得数百斤,悉置水瓮中,有昂头出水二三寸者,数之得七。公异之,召此妇面烹焉,而出死囚与食,才下咽,便称腹痛,俄仆地死。妇冤遂白。
[冯评]
陆子远《神政记》载此事,谓公受神教而然,说颇诞。要之凡物之异常者,皆有毒,察狱者自宜留心,何待取决于冥冥哉!
【译文】
明朝时单县有农夫在田里耕作,他的妻子送食物给他吃,吃完后就死了。公公说:“是媳妇毒死我儿子的。”于是告到官府,妇人受不了鞭打之苦,只好认罪。之后,很奇怪的,单县竟很久都没下雨。
许襄毅公(许进,灵宝人,字季升)当时任职山东,他说:“久不下雨,是不是因为有冤狱啊?”于是亲自到单县来,将囚犯一一提出来审问。问到这个案子时,襄毅公说:“夫妇相守,是人生最大的心愿;而用毒杀人,是一种严密的计划,哪有自己送食物去田里毒死人的呢?”
于是问她送食物所经过的道路,妇人说:“送鱼汤米饭,从荆林通过,没有什么异样。”
许襄毅公就叫人买鱼作汤,放入荆花,让猪狗来尝试,没有不死的,妇人的冤枉才被洗清,当天就下起倾盆大雨。
有个苏州人出外经商,他的妻子养了几只鸡等他回来,数年后,苏州人才回家,妻子杀鸡煮给他吃,这苏州人竟立即死亡。邻人怀疑有奸情,向太守陈情。姚公审查之后,猜想是鸡有毒,派人找来老母鸡,煮给临刑的死囚吃,果然毒死两人,冤狱于是洗清,因为鸡吃过蜈蚣等各种毒虫,长久在体内累积毒素。所以豢养牲畜的人家,不吃老鸡,也不在夏天吃鸡,
明朝御史张昺,字仲明,慈溪人,宪宗成化年间以进士任铅山县知县。有个卖木柴的人,喜爱吃鳝鱼,有一天从市场回来,肚子很饿,妻子于是煮鳝鱼给他吃,大快朵颐之后,却腹痛而死。邻长说是妻子毒死丈夫,将她捉起来送到官府,拷打审问,她都不认罪,讼案一直不能解决,这个妻子因此被监禁了一年多。
张到任后,阅览公文,怀疑是鳝鱼有毒,请渔夫捕捉数百斤鳝鱼,全部放进水缸中,鳝头昂出水面二三寸的有七条,然后找这个妇人来煮给牢里的死囚吃,才刚下咽就纷纷说肚子痛,不久都倒地死亡,妇人的冤情于是洗清。
[冯评译文]
陆子达《神政记》记载这件事,说许襄毅公受神仙指引而如此做,说法甚为怪诞。其实大凡异常的事物都有毒,审察讼案的人自己应当留心,怎可留待深奥的神来决断呢?
388、袁滋
【原文】
李汧公勉镇凤翔,有属邑耕夫得马蹄金一瓮,送于县宰,宰虑公藏之守不严,置于私室。信宿视之,皆土块耳,瓮金出土之际,乡社悉来观验,遽有变更,莫不骇异,以闻于府。宰不能自明,遂以易金诬服。虽词款具存,莫穷隐用之所,以案上闻。汧公览之甚怒。俄有筵宴,语及斯事,咸共惊异,时袁相国滋在幕中,俯首无所答。汧公诘之,袁曰:“某疑此事有枉耳。”汧公曰:“当有所见,非判官莫探情伪。”袁曰:“诺。”俾移狱府中,阅瓮间,得二百五十余块,遂于列肆索金深泻与块相等,始称其半,已及三百斤,询其负担人力,乃二农夫以竹担舁至县,计其金数非二人所担可举,明其在路时金已化为土矣,于是群情大豁,宰获清雪。
【译文】
唐朝人李勉(字玄卿)镇守凤翔府时,所辖的城邑中,有一个农夫在耕田时挖到一瓮马蹄形黄金,就送到县府去。知县担心公库的防守不够严密,因而放在自己家里,隔夜打开一看,都是土块。瓮金出土的时候,乡里的人都来观看证实,突然变成土块,大家都惊异得不得了,遂将此事向凤翔府报告。
知县无法为自己辨白,只有承认将黄金掉包的罪名,虽然供词都有了,却没有办法追究黄金的下落,因而将此案报告李勉。李勉看了以后,非常生气。不久,李勉在宴席上谈到这件事,大家都很惊异。当时的相国袁滋(朗山人,字德深)也在场,低着头不说话。
李勉问他,为什么不发表意见,袁滋说:“我怀疑这件事是冤枉的。”
李勉说:“你有特别的见解,此案一定要请你查明真相。”
袁滋说:“好啊。”
于是袁滋将此案的资料证物调到凤翔府,观察瓮中共有二百五十多个土块,就在市场店铺间搜集同样体积的金子,但才找足一半多,就已经重达三百斤了,讯问挑担子的人,是两个农夫用竹担抬到县府的,计算金子的全部数量,不是两个人所能抬得动的,表示在路上的时候,金子就已经被换成土块了,至此案情大白,知县获判无罪,洗清冤枉。
389、李德裕
【原文】
李德裕镇浙右。甘露寺僧诉交代常住什物,被前主事僧耗用常住金若干两,引证前数辈,皆有递相交领文籍分明,众词指以新得替人隐而用之,且云:“初上之时,交领分两既明,及交割之日,不见其金。”鞫成具狱,伏罪昭然。未穷破用之所,公疑其未尽,微以意揣之,僧乃诉冤曰:“积年以来,空交分两文书,其实无金矣,众乃以孤立,欲乘此挤之。”公曰:“此不难知也。”乃召兜子数乘,命关连僧人对事,遣人兜子中,门皆向壁,不令相见;命取黄泥各模交付下次金样以凭证据,僧既不知形状,竟模不成,前数辈皆伏罪。
【译文】
唐朝人李德裕镇守浙东时,甘露寺的僧侣控告在移交寺院杂物时,被前任住持耗费常住金若干两,引证前几任住持都有互相移交,记载得很清楚,众僧也指证前任住持私下挪用常住金,而且说初上任时,移交的银两数目很清楚,到交出来时银两却不见了。
审判结束后,罪证照然,但没有追究银两用到哪里。
李德裕怀疑案子没有审问清楚,于是隐约地对僧人稍加诱导,僧侣于是说出他的冤情道:“多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