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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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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鳝鱼一样缠住我蠕动,真是快要了我的命。然后她又来了,一次长时间令人极度痛苦的高潮,嘴里呜呜咽咽,说着急促而含糊不清的话,令人产生幻觉。最后我不得不,让她停止。什么样的一个眼儿啊!我原先只不过要求看它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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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回归线》第十三章(4)
  马克西谈论敖德萨,使我想起我小时候失去的东西。虽然我对敖德萨从未有过一幅清晰的画面,但它的气味就像布鲁克林的那个小地段一样,它对我意义如此之大,可我却很早就不得不离开它。每次我看到一幅不用透视法的意大利油画,我就十分确定地感觉到它;例如,如果这是一幅关于送葬行列的画,那么这就正是我小时候知道的那种经验,一种有强烈直接性的经验。如果这是一幅关于大街的画,那么,坐在窗户里边的女人就正坐在街上,而不是在街的上方,或离开了这条街。发生的每一件事都立即被每一个人知道,就像在原始社会的人当中那样。人们感到即将发生凶杀,偶然性支配一切。
  就像在意大利原始绘画中缺乏这种透视法一样,我小时候不得不离开的那个老地段中,也只有平面,一切都在这些平面中发生,通过这些平面,一切都好像是由渗透作用一层一层传递过去。边界都是明明白白界定的,但却不能通行。我当时还是小男孩,住在靠近南北交界的地方。我就在北边一点点的地方,和一条叫做北第二街的大道只有几步之遥。它对我来说就是南北之间的真正界线。实际上的界线是格兰德街,它通往百老汇渡口,但是这条街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只是它已经开始住满了犹太人。不,北第二条街是一条神秘的街,是两个世界的边界。所以,我生活在两条界线之间,一条真正的界线,一条想像的界线——我整个一生中都是这样生活。在格兰德街和北第二街之间有一条小街,叫菲尔莫尔街,只有一个街区长。这条小街在我们住的那幢我父亲拥有的房子斜对面。这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迷人的街。对于一个男孩、一个情人、一个疯子、一个酒鬼、一个骗子、一个色狼、一个恶棍、一个天文学家、一个音乐家、一个诗人、一个裁缝、一个鞋匠、一个政治家来说,它都是一条理想的街。实际上,这就是它本来模样的那种街,包含着人类的各种代表,每一个人对他自己来说都是一个世界,都和谐地又不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但是都在一起,一种紧密的组合,一种高密度的人类孢子,如果这条街本身不崩溃,它就崩溃不了。
  至少,它似乎就是这个样子。威廉斯堡桥一开通,随之而来的就是来自纽约戴朗西街的犹太人的侵入。这造成了我们那个小世界,那条叫做菲尔莫尔的小街的瓦解,那条街本身就像它的名称一样,是一条有价值、有尊严、有光明、有惊喜的街,然而,犹太人来了,他们像飞蛾一样,开始吃我们生活的组织结构,直到一无所剩,到处都是他们带来的那种飞蛾般的存在。很快这街就散发出难闻的味道,真正的人都搬走了,房屋破破烂烂起来,甚至门前的台阶也像涂料一样不见了。很快,这条街看上去就像一只脏嘴,所有突出的牙齿全不见了,只有这里那里裂着的漆黑的丑陋残根,嘴唇的腐烂,腭也不见了。很快,沟里的垃圾有齐膝深,安全出口堆满了鼓鼓囊囊的被褥,满是蟑螂和血迹。很快,犹太清洁食品的招牌就出现在商店的橱窗上,到处都是家禽、大马哈鱼、酸菜、大面包。很快,建筑物之间的每一个通道上、台阶上、小院里、商店门前,到处都是婴儿车。随着这些变化,英语也消失了,人们听到的只有意第绪语,只有这种啪啪啪、嘶嘶嘶、扼住脖子出不来声的语言,在这种语言里,上帝和烂蔬菜的发音差不多,意思差不多。
  我们属于犹太人入侵以后最早搬走的家庭之列。一年里我回老地段两三次,过生日、圣诞节或感恩节。每次回去,我都发现少了一点儿我喜欢和珍爱的东西。这就像一场噩梦,越来越糟糕。我的亲戚们仍然住在里面的房子像是行将成为废墟的旧要塞;他们被困在要塞的侧翼之一里面,维持一种孤岛的生活,他们自己的样子开始变得驯顺、惊恐、卑微,他们甚至开始在他们的犹太人邻居中做出区分,从中找出一些相当人道、相当正派、清洁、仁慈、富有同情心、大慈大悲等等等等的人。对我来说,这是令人极其伤心的。我恨不得拿起机关枪,把整个地段的人统统扫倒,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
  大约就在犹太人侵入的前后,当局决定把北第二街的名字更改为都市大道。这条大道曾经是非犹太人去公墓的路,现在成了一条所谓的交通动脉,成了两个犹太人区之间的纽带。在纽约那一边,河边地区由于摩天大楼的建造,正被迅速改造。在我们布鲁克林这一边,仓库林立,通往各座新桥梁的引桥造就了许多购物区、公共厕所、台球房、文具店、冰淇淋馆、餐馆、服装店、当铺,等等。总之,一切都成为大都市的,这个词在这里意味着可憎恶的东西。
  我们住在旧地段一天,就一天不提都市大道:尽管官方改变了名称,我们还总是说北第二街。也许是在八九年以后,当我在一个冬日里,站在街角,面对河流,第一次注意到大都会人寿保险大厦的高高塔楼时,我才明白,北第二街不再存在了。我的世界的想像中的边界改变了。我的轻骑兵现在远远走过了公墓,远远走过了那几条河,远远走过了纽约市或纽约州,走出了整个美国。在加利福尼亚洛马角,我放眼远望海阔天空的太平洋,我在那里感到有某种东西,使我的脸永远扭歪着朝向另一个方向。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和我的老朋友斯坦利回到旧地段。斯坦利刚离开军队。我们伤感地、若有所思地走过一条条街道。一个欧洲人几乎不可能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样的。甚至在一个城市现代化以后,在欧洲的情况是,它总还留有旧城的痕迹。在美国,虽然也有痕迹,但是这些痕迹被抹去,被从意识中消灭掉,受到新城市的践踏、淹没和废弃。新城市一天一天成为一只飞蛾,吃掉生活的组织结构,最终什么也留不下,只留下一个大窟窿。我和斯坦利,我们从这个可怕的窟窿里走过。就是一场战争也不会带来这种荒芜与破坏。通过战争,一个城市可以被夷为平地,所有的人口全部被消灭,但是重新出现的一切会跟以前很相像。死亡是起肥沃作用的,对土地对精神都一样。在美国,破坏就是彻底消灭。没有再生,只有癌一样的生长物,新的有毒组织一层复一层,每一层都比原先那层更丑。
  我们正走过这巨大的窟窿。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清澈,凛冽,闪闪发光,当我们从南面朝边界线走去时,我们向所有那些旧的遗迹或曾经有过的东西,有过我们自己的东西的地点致敬。当我们走近北第二街,在菲尔莫尔街和北第二街之间——只隔几码之遥,然而却是地球上这样一个富裕、完美的地区——的时候,我停在奥梅利欧太太的棚屋前面,抬头望着那座我在那里懂得了真正拥有一种存在是什么样子的房子。现在一切都缩小到微缩型大小,包括边界线那边的那个世界,那个对我来说如此神秘,宏大得如此可怕,如此明确界定的世界。出神地站在那里,我突然想起一个我过去一再做、现在仍时常做的梦,我希望终生都做这个梦。这是关于越过边界线的梦。就像在所有的梦中一样,值得注意的东西是现实的逼真性,是人在现实中的这个事实,而不是做梦。越过边界线,我是一个陌生人,绝对孤单,甚至语言也改变了。实际上,我始终被视为陌生人,外国人。我手上有无限的时间,我绝对满足于满街闲逛。街只有一条,我必须说——是我住过的那条街的延续。我最终来到火车调车场上面的一座铁桥上。我到达桥上的时候,总是黄昏,虽然这儿离边界线只有很短的距离。我从这里往下看网状的铁轨、货运站、煤水车、存车棚,当我往下注视这一大堆奇怪的运动体的时候,一个变形过程发生了,就像在梦中一般。看到变形和毁形,我意识到这就是我经常梦到的那个古老的梦。我有一种疯狂的恐惧,怕我会醒过来,我的确知道,我不久就将醒过来,就在我准备从巨大的开放空间走进那座拥有我最珍视事物的房子里去的那一刻。正当我要走向这座房子的时候,我站立的那块地方周围变得模糊起来,它开始瓦解、消失。空间像席卷一般朝我滚滚而来,将我吞噬,当然,同时也吞噬了那座我从未成功跨入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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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回归线》第十三章(5)
  从这里,从这我所知道的最令人愉快的梦,到一本叫做《创造进化论》的书的核心内容,绝对没有过渡阶段。我来到亨利·柏格森写的这本书当中,就像梦见边界线那边的那个世界一样自然。在这本书中,我再一次十分孤单,再一次成为一个外国人,再一次成为一个站在铁桥上观察里里外外独特变形的年龄不明的人。如果这本书没有正好在这个时候落到我手里,我也许会发疯的。它到来的时刻,正好另一个大世界在我手上崩溃。如果我从来没有理解这本书里写的一样事情,如果我只记住了一个词:创造,那便足矣!这个词是我的法宝。用它我能够公然反对整个世界,尤其是我的朋友们。
  有时候,人们必须同自己的朋友决裂,为的是理解友谊的意义。这样说似乎很荒唐,但是这本书的发现等于是一件武器的发现,一件工具的发现,我可以用来甩掉我周围所有那些不再对我有意义的朋友。这本书成为我的朋友,因为它教导我,我不需要朋友。它给我勇气,让我独一无二;它使我能够欣赏孤独。我从来没有理解这本书;有时候我认为我正要理解,但是我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不理解,对我来说更为重要。我手里有了这本书,大声向我朋友们朗读,向他们提问,向他们解释,这使我清楚地理解到,我没有朋友,我在世界上是孤独的。因为我和我的朋友们都不理解话的意思,所以有一件事变得很清楚,这就是有着不理解的方法,一个个人的不理解和另一个个人的不理解之间的差别创造了一个有着坚实土地的世界,比理解的差别更为坚实。我从前以为自己理解的一切崩溃了,我落得一身清白。我的朋友们就不一样了,他们更为牢固地扎根于他们为自己挖掘的理解之沟中。他们舒适地在他们的理解之床上死去,成为有用的世界公民。我可怜他们,然而这种怜悯转瞬即逝。我一个一个抛弃他们,不感到丝毫遗憾。
  那么,这本书里究竟有什么东西能对我意义如此重大却又始终模糊不清呢?我回到创造这个词上。我确信,全部奥秘在于理解这个词的意义。我现在想起这本书,想起我探讨这本书的方法时,我就想到一个刚刚进入奥秘的人。伴随着进入任何奥秘而来的迷惑与再探究,是人们可能拥有的最奇妙的经验。人们终生绞尽脑汁吸收、归类、综合的一切,必须拆开,重新安排。心灵震颤的日子!当然,这种事情的进行,不是一天,而是几个星期,几个月。你在街上偶遇一个朋友,一个你几个星期没有见到的朋友,你感到他成了一个绝对的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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