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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禅-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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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要在“盛叶厅”接见他,这令于承业有点愕然。
  “盛叶厅”是“大树总堂”用以接待最高级贵宾的宴会场所,于承业从来没有进过一次。
  比起庄严壮阔的“养根厅”,位于东侧的“盛叶厅”又具有另一层次的豪华气象。内里可见的装饰陈设,不是铺了金箔就是纯银的器物。地板用上了从各地搜集十几种不同色泽的玉石交错铺排,全部打磨得光滑如奶脂。高耸的天花板是一幅连绵不断的手绘巨画,画着各种形貌的仙人异鸟和细致的天界景象。
  今天在“盛叶厅”的护卫比在“养根厅”还要多。于承业知道,是因为父亲正在这里。
  穿过长长而发光的走廊,枣七把面前一道大门拉开。
  于承业感到一股热气从门里扑脸而来。
  热气,来自许多的人体。
  于承业看见门里的景象,顿时停止了呼吸,心脏怦怦乱跳,整块脸也热烘起来。
  在这“盛叶厅”最大的宴室内,近百个赤裸或半裸的男女正在疯狂乱交。
  男人们因为酒精和情欲的催动,一具具肌肉松弛的身体都泛着通红;女人全是经过挑选的美女,各种高矮胖瘦都有,当中夹杂一些黝黑肌肤或金黄头发的异族女人,也有几个明显还没有完全发育的女孩。
  成排激烈摇动的乳房。湿润发亮的毛发。混着汗水和唾涎的精液。掐入背项的指甲。低哑的嘶嚎和高频的尖叫。倾泻的酒瓶。墙壁上猛烈地搏斗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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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于润生独自坐在首座的交椅上,默默地凝视这一切,放在他面前的酒菜没有动过一点。那张比从前还要瘦削、皮肤却开始松弛的脸庞,浮现出一种异样的兴奋。
  于承业用了绝大的意志,把目光从那堆乱交的男女身上离开,垂下头小心地越过他们,走到于润生身旁。
  “爹。”
  于润生没有回答他,仿佛完全没有察觉这个儿子到来。
  于承业仔细观察父亲,希望从中得知他今天的心情是好是坏。
  于润生那一身衣服,就如整座“大树堂”的建筑,表现着他过去从来未有的豪奢。朱赤的长袍处处织着纯金丝线,腰带缝着一片几乎有半个巴掌大的翠玉。右手拇指上有一只镶了大颗黑宝石的金指环。
  于承业发觉:父亲那兴奋的表情,跟宴会场中那些男人的样子很不同。那并不是性欲的表现,而是另一种欲望满足了所带来的快乐。
  于承业明白了:世上只有一种东西,能够令父亲感到这样兴奋。
  “你知道这些男人是什么人吗?”于润生忽然开口,视线却没有移动。
  于承业瞧过去,并且尽力不把注意力放在乱交的动作上。他认出了,其中几个都是曾来造访父亲的朝廷高官。
  “我知道。”
  这时于润生才收敛了脸上的表情,他抚摸一下那只宝石指环。
  “那件事情怎么了?”
  “那位元帅已经去见他的所有手下败将。”于承业吞了吞唾液才说。
  “那就好了。”于润生那微细的点头幅度几乎看不见。“宁王爷会很高兴。”
  宁王就是从前的宁王世子。于承业早就猜到,要刺杀陆英风的,是把持着朝政的那干南藩亲王。替死的羔羊当然也早已预备了,大概是几个当年的降将吧?
  “黑子……他怎么样?”
  于承业可没想到,父亲会问起这个。
  “没有什么……把‘杀草’交回给我,就自己回家了,很平静的样子。”
  “嗯……很像他爹……”
  于承业没有回答。在“大树堂”,当年的“五爷”是一个不能提起的禁忌。除了狄斌还会定期派人访寻他的消息。
  于润生这时伸手指了指守在一角的枣七。
  “他们都是这类人,危险的男人。黑子也将是其中一个。”
  他直视这个收养的儿子。
  “越是危险的男人,你越是要让他知道,他永远都只是在你的脚下。让他相信你给他的东西都是天大的恩赐,让你成为他生存的理由。”
  于润生拍一拍交椅的手把。
  “你若想坐上这位置,就要牢记这一点。明白吗?”
  于承业想起那位出走的五叔叔。当时他年纪还小,之后也从没有人跟他谈起过,他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现在听见父亲这番话,他知道了。
  瞧着于润生坐着的那张椅子,于承业的眼瞳里涌现出一股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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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群交的嚎叫和呻吟声中,他直视父亲的眼睛,肯定地点点头。
  黑子的家很小。并不是因为他没有钱,他本来就不喜欢空荡的大屋。
  倒是后院却广阔得不成比例。院子中央挖了一个又深又长的石砌水池,长年都注满水。除了寒冷得水池结冰的日子,黑子每天早上都跳进池里来回游几十趟。
  游泳的时候他感到最快乐,因为这是父亲离去前唯一教会他的事情。
  这天早上他又走到水池旁,把衣服都脱光,然后小心地解下颈上那个木雕的小佛像,轻轻放在池边。
  这是义父送给他的。
  “是你爹从前亲手为我做的。”
  黑子那健美结实的身体,在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弯弧,像鱼儿般跃入池里。彻骨的寒冷令他整个人清醒过来。为了对抗那冷意,手臂不断地向前划,双腿在水底里踢摆的动作柔巧得像鱼尾。
  每次进入水里那隔绝的世界,他的心总是平静清澄。可是这个早上,当他潜在水底时,昨夜的影像不断在他脑里翻腾。
  刀刃与鲜血。碎裂的骨头。死者那恐怖的眼神。
  ——拿着刀子斩在活生生的人体上,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他的手腿不自觉加快起来,他拼命想以激烈的动作驱去脑里那些影像。
  他游了许久,最后才力竭停在水池边。露出水面的上半身散发出丝丝蒸气。
  “这么冷的天还下水?别弄坏了身子啊……”
  听见这温柔的声音,黑子才察觉水池旁的花园站着两条身影。
  是李兰,带着柔儿来了。黑子一看见她们,那张原本沉郁的脸就放松开来,双眼发出亮光。
  她们是世上唯一能够令他露出这种表情的两个人。
  他急忙从从池边抓起裤子,就在水底里穿上,然后才爬出水池。
  看见黑子那湿淋淋的矫健身躯,李兰有点脸红。这样的身体,根本不属于一个十五岁的男孩。
  柔儿却毫无避忌地走上前,捡起那个小佛像。“哥哥,我替你戴。”
  黑子腼腆地半跪下来,让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把佛像挂在他颈上。
  李兰看见这对兄妹如此亲昵,不禁有点担心。
  ——大概是他们年纪还小吧?把感情弄混了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再长大一点以后,他们自会明白有些事情不可逾越……不过还是看紧柔儿一点比较好……
  当那些细小柔滑的冰冷指头触摸到黑子的肩颈皮肤时,他有一种触电的感觉。
  “戴好了……”柔儿用力拍拍黑子的肩膊,露出纯真的微笑。
  才刚过了十三岁,可任何人都看得出,这个女孩将要长成一个大美人。皮肤虽然因为继承了父亲的因子而带着麦色,却更令人感受到一股健康的美,跟那些弱不禁风的闺秀截然不同,此刻衬在这身雪白的貂裘下,更是显现出一种活泼的吸引力。
  “娘。”黑子穿了上衣后,才上前跟李兰点头。只有在她们面前,他才会这样称呼这个养母。特别当堂主在时候,他会更正式地称她作“夫人”。
  “我们带了早点来,已经放在饭厅那边。”李兰掏出一块手帕,替黑子抹去脸上的水渍。“你先去换衣服,别着凉了。换完后大家一起吃。”
  每次听见李兰那关切的声音,黑子都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
  “是娘亲手弄的。”柔儿笑着说,露出两排洁白如玉的皓齿。“弄了好多啊。我们知道哥哥要吃很多。”


  她伸出手想握着兄长那宽大的手掌。她那只手腕上戴着一只铜造的手镯,是她满十二岁时他送的礼物。上面刻着一只精巧细小的鸟儿图纹。她很是喜欢,此后就没有脱下来过。
  黑子缩开了手,柔儿当场呆住。
  “不要弄湿了你。”黑子没有正眼看她,转身步向屋子。
  背向她们时,他痛苦地紧紧咬着下唇。
  黑子不想握她的手,不是因为尴尬。
  是因为这只手,昨夜握着刀子杀了六个人。
  虽然就在身边,可是黑子感觉:经过昨夜之后,他跟她们的距离将要越来越遥远。
  第三章 无等等咒
  第三十一天
  在雨中
  我一直
  站着
  站立在山谷口的树荫之下,镰首作了一个梦。可是醒来时,已经忘记梦见了什么。
  那顶大竹笠与湿透的蓑衣不断滴着水珠,四周仍然是快要令人发疯的淅沥雨声。赤裸的双足陷进了软泥中寸许。他就是这样像株大树般矗立着沉睡——他不知道有多久。
  他稍稍揭高压在眉前的竹笠,瞧向谷口之外。眼前是一片迷糊,山石、树林跟雨幕交织成一片。只有直觉告诉他:敌人还没有来到谷口前。
  他打了个冷颤。一股渗入骨髓的寒意。背项僵硬得像块铁板,只要稍微移动,每个关节都发出“格格”的响声。他每隔一阵子就咳嗽起来,仿佛因为吸得太多潮湿的空气,胸肺里也有点发霉了。
  这是他连续第二天独自站岗。反正在那山洞里他很少入睡,倒不如把休息的机会让给他仅余的部下。
  他摸摸蓑衣底下的腰间。刀,还在。黄铜打造的柄首和皮鞘吞口都已满布绿锈,皮鞘的表面也铺了霉。
  鞘里的刀刃大概也已经生锈了。他不在乎,他从来没有拿这柄刀砍过人,它只是他的指挥棒。
  才几个月前,这柄刀的刃尖指划之处,就圈出一片片领土,它是“三界军”的指南针。
  美好但短促的光荣,犹如被风吹散的梦。
  如今这柄刀能够指点的,就只余最后二十七骑,而且几乎全部都是从籽镇起事开始就跟随他的部下。
  而包围在这座袋门谷外的官军最少有三千人,要杀出这样的困局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幸好,官军也不清楚我们这边的人数,镰首如是想。否则即使有如此险要的谷口地势,加上连续不断的暴雨,对方也必早已强攻进来。镰首和部下轮班在此谷口哨戒,主要就是为了防止敌人的斥侯潜入打探,暴露出我方真正的人数。
  后头传来枝叶的响声,镰首警觉地回头。他辨出了两个最亲信部下的身影——毛人杰与孙二。
  “大王,我们来接班。”毛人杰——也就是从前的小毛子——说着走过来。他没有穿蓑衣,任由雨水滴打那身披挂战甲。腰间的双刀随着步履摇晃,背后斜背着一把长弓。两年的战争,已经把从前那个清瘦的小马贼,磨炼成“三界军”堂堂的首席战将。
  孙二则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一样的壮硕而沉静,只是从前行刑用的刽子刀,如今已换成了一把长柄斧头。
  “我还不累,可多站一会儿。”镰首摇摇头。“你们回去再休息一下。”
  “大王……”毛人杰皱眉。“你不能弄坏身体,你倒下了,我们也都完了。”
  镰首从来没有告诉他们自己的名字。可是,起义的领袖不能连像样的称呼也没有一个。籽镇里一个读过点书的老头就提议,冠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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