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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装魔 作者:酒杯中的胖子-第4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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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费的关系,也没买多好的帐篷,只是帆布的,25点而已,这样的帐篷也有个好处,地上铺层毯子,就能在帐篷内侧边缘烤火,两人躺下来也不怕又弄脏。就算弄脏也没关系,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何况是一起洗澡。
一边管控兔子的火候,一边和斯芬妮聊天,偶尔也动动手脚。
烤肉的工作经过长时间锻炼后,也算是练出来了,大多数人都不会注意到一个细节——烤肉虽然叫烤肉但是是不能把肉放在火里烤的。合适的距离是火焰顶部还高那么几公分,要是时间多的是,甚至能再放远些,越厚的肉,就越需要耐心,不然很容易外面焦糊里面还有血丝。另一种法子就是用叶子包住肉,再裹上泥巴丢在火堆下方,这样弄的好处是能保持更多肉汁,还有些叶子香,他们的两只兔子中的一只也在下面。雷云考虑的很周到,下面的会慢很多,等把上面烤的这只吃掉,下面的也差不多了。
斯芬妮聊着聊着突然说起和法蒂玛一样的话题:
“23区那边出事了呢。”
“哦?怎么了?”和自己的女人聊天,重要的不是得出一个多厉害的结果,雷云也难得的装作头一次听到。
斯芬妮把上半身斜靠在她男人怀里,有些不确定的说:
“我认识的几个人中有说是因为出现了一个变种空间,嗯……和源空间差不多性质吧,所以有一些世界没有新人了。”
“啊?”这次是真的表现出了惊讶。
斯芬妮认识的几个人无非是经常在逛街时碰到的几个女居民,大家在城里都很平和,或许其中有实力强大足以接触到某些秘密的存在。雷云吃惊的是原来真的只是新人没有了才造成了23区几乎变成无人区的结果。
其实雷云早先就想过,以源空间的非强制管理模式,实际上至少一半的人根本不会去完成初步的资格认证,两到三次主任务后剩下的人中会有一半左右的人的要么死了、要么干脆在自己心仪的任务世界定居下来。因此每世界一万人的名额要保持七成左右的入住率,可以说在每个世界每年都要招收不算少的新人,而那些在某些地方定居下去的部分中,肯定也会有等级极高的携带一些黑科技什么的,偶尔捅出些会影响到源空间的大事是很自然的。
如此看来似乎是小说中一样把招募者互相逼死比较合适?
以源空间的秩序情况看,很明显是有管理层的,不可能就依靠一些不干涉使用者行为的终端就让大家老实在那生活。不管管理层是人形或怪物,出现这样的结果肯定是不被允许的,可是从已经去世的白发帅哥嘴里听到的却是这事情解决了会有奖励,也就是说管理层要么无力解决,要么是故意留给城里人去弄。
若是无力解决,那管理层很可能是跨过了空间与时间障碍的超科技种族,或许自身实力并不咋的。面对一个类型差不多的空间,除非能直接把空间给湮灭了,否则为了避免重大损失,的确是该猥琐点。时间方面从源空间管理的世界数量上分析肯定长久的多,终端使用者中高手们的经验、实力会更强,有的东西不是那个新空间舍得培养人才就能在短时间内达成超越的,作战的经验、勇气、执念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升华。所以只要给终端使用者们一些好处,他们更适合进行点对点的破坏,比如破坏一些新空间与某世界之间的能量通道之类的。
故意留给城里人去弄?
说实在话,雷云并不相信实力强的人脑子也好用,或许有那么一两个好用的,但实力会带来信心的膨胀,那种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心态会致使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就够他们自己头疼,根本不用管别的。或者有个真神来压制,就像皇帝下面还有评议会一般,才有可能在强者的管理下城市不处于混乱局面。在这样的管理团队管辖下,应该以尽量避免事态扩大化为准绳,一个区所涉及到的世界已经很多了,如果有实力,这时候是不应该放任自流的。
从这些观点出发,雷云更倾向于管理团队是某个科技与魔能都十分发达的种族,但自身并非是战斗种族,以他们管控秩序、平衡又不太限制自由的管理模式看,说不定还是十分爱好和平的那种。
雷云摇头:“就算想参一脚也没资格呢。”
“嗯?参一脚?参加什么?”斯芬妮对她男人胡思乱想的本事很清楚,一时间不知道他跳哪去了。
他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捞起斯芬妮一束头发在她耳边搔,她马上就忍不住咯咯笑着蜷缩起来,一边用拳头打他的大腿。
两人闹了一会儿,看着兔子也差不多,雷云把插兔子的棍子放到离火远一点的位置保温,把斯芬妮整个抱到盘着的腿中,和她面对面。
“你说我们如果要个孩子是会生出赛亚人还是普通人类?”
斯芬妮楞了一下,抱着他的肩膀把头埋在颈窝里:“我很想有你的孩子,可是你做不到呢。”
……是男人就不能忍!
雷云用下巴把她的头抬起来,然后额头碰着额头,让四目对视:“我想过了,以高能量生物为目标,我们最终会进化成半能量体甚至纯能量体,那个阶段就不存在基因差异了,我们的孩子会是我们意志的结晶,是真正的爱情果实。”
斯芬妮嘴巴微张,好一会儿突然笑起来:“呵呵呵!你真的想过呢!你的脑子为什么那么与众不同呢?”
这样,解除了两人心底的那一点怨念的同时,也为两人定下了一个极高的长远目标。

、第七章 路上

雷云的想法依据主要还是源空间中的各种A级能力和装备,如果是完全魔法侧的A级能力、装备包括元素类和特殊宠物,都会有注明非高能物种携带会有巨大风险,也就是说血统的进化会倾向高能物种。
高能当然不是指“前方高能”,而是该生物体重的能量水平,与达到A级之前相比,也就跟真气与气感的差距。
由此可知,在跨越源空间所定义的最后那一道坎之前,就已经包括了一般人所理解的神仙。在这个过程中抛弃掉原本的身躯成为更高等的存在几乎是一个必然过程。
当然也有更快捷的办法,就是完全替换血统。且不说来回更替血统需要多少钱,两人生出一个小怪物就肯定是接受不了的,变种人嘛……他们个体间差异太大,能孕育的几率想想就知道不会比现在高多少。
等忒弥斯两个小东西玩累了回来,两口子抓着她们洗澡,才一起坐下来吃东西。
第二天一早他们起的很早,在树上看过日出,吸收了点天地精华……也就是可以影响一整天的好心情,收拾好东西上路。
顺着道路走了不到十公里就进入一个小镇,小镇的规模不大,一条铺了石板的路穿过正中,直线距离也就两三条街道,大概也就是数千到两万人的规模。
镇子里的情况有些奇怪,人们的行为很不正常。
街道两侧每距离一段就有数十上百人聚集在一起,也不是在围观尸体,只是语言不通也不知道在讨论些什么。这样的环境导致扛着忒弥斯拉着斯芬妮的某人必须S形行动才能通过。
大家表现的都十分警惕,几乎是能看到雷云的都把目光聚集起来。
“好像很排斥外人呢。”斯芬妮说着话,靠雷云更近了些。
雷云点头:“也许和昨天那人的任务有关吧,平民还没撤离,说明情况也不算太坏,我们去找马车行。”
他不打算管这里的事情,在没有翻译的情况下想要弄明白什么并不容易,就算抓到艺术家之类的奇行种,可以通过画面沟通,也不一定会清楚普通人世界的事。而且他来过本地,如果某地发生很危险、异常的事,大伙都会迁走,不至于两年不到习俗都变了吧。
但事与愿违,只想到小镇另一端马车行的两人被民众包围起来。
大伙叽里呱啦说些听不懂的话,斯芬妮也有点不知所措,攻击手无寸铁的普通镇民和攻击怪物的心情可是完全不同。
雷云说了两次“尼古拉城”,也不知有没有人听到,反正几分钟下来镇民们似乎没有让他们开口的打算,一直在唧唧歪歪。
被搞得有点莫名其妙的雷云干脆搂着斯芬妮的腰一下跳出了人群。
雷云的跳跃能力远不是人类能比,就算本地普通人的平均能力比战5的渣渣好了一倍也不是说就能跳两倍高,何况人群的厚度也有几米,他还扛着忒弥斯抱着斯芬妮呢。
这惊人的跳跃似乎唬住了镇民,他们没有再追上来围住,而是一哄而散各找各妈去了。
镇民的反应说明他们也只是普通人,镇里所发生的事情大概也就是连续人口、牲口失踪之类的——起码暂时是这样。
刚才的变动让几人算顺利的通过小镇,找到马车行。
雷云记得的单词没几个,没有办法询问里程价格之类的,甚至连租用马车和车夫的时候也都是靠比划,小镇的环境想找到一个翻译只怕要给翻个个儿,还不如到了地头再说。
马车行的人对几人也很害怕,不过赚钱第一,最终他们弄到一辆有顶盖的马车和一个貌似胆子很大的少年车夫,小金条被切掉一截,先收掉一半费用。
上了路,斯芬妮问起:“真的不用留几只虫子在镇里吗?”
雷云摇头,接下来两个品种造出来前,留虫子没什么用,螳螂在空中时的传输距离不短,也不是无限的,如果没有主控制端的大功率主动天线支持,也就是个二三十公里了不起,除非是放弃整个蜜月计划,否则不可能在不知道距离尼古拉多远的时候随便丢虫子。从刚才的付费看,两地之间少说有两三百公里……哦,对了,本地是以脉来计算。
再说欺负新人一没钱赚、二没挑战,最后还要背负可能被源空间开除的危险——除非这帮家伙计划毁灭某个民族甚至整个世界,否则雷云是不会去管的。。尼古拉是一城之主,而所有的文件都要经过炼金大师斯图亚特,只要在那里,不可能漏掉那种程度的消息,根本不需要虫子。
“世界需要的是平衡,而不是毫无道理的偏袒。放心吧,我在那边有熟人,他有官方渠道,如果这些人闹得太大,我们再回来治治他们。”
为了避免斯芬妮胡思乱想,雷云干脆先把自己有熟人的事情说了。
“什么熟人啊?”
雷云把第一次做马车有点乱动的忒弥斯扶稳了,才转头和斯芬妮说起之前来这里发生的事情。
一边看着算是美丽的风景,一边讲故事,即使雷云说故事的方式有点烂,时间也是很快过去。
傍晚时分出现在林际之上的一座山让他感觉有点眼熟,不是尼古拉山,大概是地行龙所处的山脉或是去挖坟的路上见过。
没什么太多想法,时间的流逝让他对环境的记忆也不够清晰,或许只是有点像罢了,急也急不来,即使是两百公里,也少说是两天,稍微多点都要等到后天早晨才能到。
之前提过,马这玩意可不是能跑几十公里每小时就能一直跑下去的,以全速奔跑姿态行动,马只能维持不到半个小时(视品种和个体差别,跨度在五到二十公里之间),经过训练后拉不太重的物体小步走能维持三到五小时。啊,对了,世界级赛事中也有1500米内把纯血马跑死的,而世界1500米马赛的最高时速也只有83公里每小时,所以忘了千里马吧,那种玩意只有梦里才存在,要么就是独角兽、梦魇或是飞马,绝对不会是普通马车行的马。
他们不赶时间,催促什么的也完全没必要,看到时间到了下午三点前后正好经过另一个小镇,雷云干脆示意停下,在镇里找了家应该是最“豪华”的旅馆住进去,掐了点金粒给少年车夫,让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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