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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本宫不媚-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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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羽祝皇上万岁万福,皇后青春永驻,祝太后福寿双全、朱妃娘娘福如东海!”

太后动也没动面前的酒杯,皇后抿了一口便放下了。倒是朱妃,饶有兴趣的问:“怎么没见你妹妹?听闻她身体有恙,可叫御医去瞧过了?”

孟仙羽有些为难的一顿,吞吐了半天,抱歉一笑:“朱妃娘娘恕罪,妹妹身体好了,只是说,不喜欢人多的地方,说是吵闹让自己心神不宁,便不来给您请安了。”

朱妃的脸沉了沉,随即温和的笑起:“无妨无妨,大病初愈,心神怠倦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太子也得去看看才是。”

赵匡听了脸色很是阴郁,本是想着看看的,却不想让仙羽传话不愿见客!他即是客,那不见也罢。

只是在众人面亲还是允诺:“母妃放心,儿臣定会探望,其实之前也探望过,身子是无大碍了,调养些日就好了。”

朱妃满意的点头:“那就好。”

皇帝的十三子,也是赵匡同母所出的赵拟楚荣宪王,不免惋惜的调侃赵匡:“那可真是可惜了,皇兄有所不知呢,初一宫宴皇兄没来,我的这位未来皇嫂可是大显才艺,以杯酒银筷作曲,当真是绝妙啊!”

皇后笑骂:“就你听了,像是大家没听似的!”

赵匡板着脸:“哦?那还真是十三的耳福,你似乎和你的未来皇嫂很投缘啊。”

楚荣宪王大笑:“父皇您瞧,皇兄都多大的人了,竟还吃起醋来了!呵呵呵呵!”

这么一闹,大家都笑开了,赵匡只是低头喝了一樽酒。孟仙羽生气,但是却也得意,这以后,好看的还在后头呢,除去孟媚歆这样没有心计的人,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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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册封大典定暖春

不知是否时间匆匆太过荏苒,一晃便入二月,所谓“二月二,龙抬头”,也叫青龙节,宫里要祭天祈雨,孟媚歆怎么病着,这次也是躲不过去了的。

陈迎儿和云欢早早的就穿了喜庆颜色的绵夹袄起来忙活了。

孟媚歆也早早的就起来让陈迎儿给自己梳妆打扮,今日是喜庆的日子,自然也要穿的喜庆些才能应景。挑了件简单的梅红色的锦织对襟大轴衫,上头绣着芙蓉,在红尘之色中反而显出一片冰清玉洁。下身穿着淡粉色的长裙,带着百褶,随着脚步起伏波动,同样梅红色的鞋子显得玉足小巧。

陈迎儿欢声笑起来:“呵呵,小姐怎么穿都是好看的,不像有些贵妇,非要缠什么足,那脚丫子能站稳了才怪呢!”

云欢递来一只银质牡丹簪子:“是啊,我听说只有贵族才能缠足呢,这些小姐们也真是闲得慌,非要折磨自己的脚丫子。”

孟媚歆耐心的解释:“相传缠足是始于隋朝,吴月娘为了刺杀隋炀帝,将三寸匕首藏于足下,并将鞋底刻上梅花,才有的‘步步生莲’之说,只是行刺未成,命丧黄泉。”

云欢听罢同情起了吴月娘:“没想到,吴月娘也是个刚烈之人,竟有着胆量刺杀昏君!”

孟媚歆起身:“好了,估计姐姐都等着急了,迎儿,我们走吧。”

云欢不忘嘱咐陈迎儿:“好姐姐啊,你可别说了不该说的话。”

陈迎儿皱了皱鼻子,佯装恼怒的甩手:“知道了知道了!怎么跟个婆婆似的,当心以后嫁不出去!”嗔怪之后便随着孟媚歆走了。

国寺大殿的礼乐已然响起,庄重而肃穆,响亮宏伟而气势磅礴,衬托得屋檐上的瓦砾在阳光下都散发出神圣的光芒,大殿前方摆着一个祭坛,插着三柱擎天柱一般的纹龙香,香身直达屋顶,与屋檐上的祥云盘龙雕相交映。

朝廷众臣分别站在大殿外侧的两边,皇帝带着家眷跪在大殿内。

皇帝身边的首领太监郭富宣读圣旨:“朕膺昊天之春命,德行携善,福泽万民,承天之命,奉天之誉,保我朝万世千秋,风雨皆顺,今,携百官群臣,家亲至眷,拜天祭神明以求丰年,敬此。”

祭坛之前,文武百官作揖:“臣等谨遵天命。”

接着郭富又拿起一个玉轴,显然又是一个圣旨。

郭富拉长了嗓子诵道:“眉州防御使兼马军都虞候孟元率亲眷接旨!”

孟元不曾在这样隆重的日子接过圣旨,心中惶恐,连忙携了全家跪地:“臣,携家眷接旨。”

“门下,眉州防御使兼马军都虞候孟元,为国效力,朕心甚慰,其系族嫡女孟媚歆,不栉进士、蕙质兰心、温尔贤德,正当月荣花茂之年,今,封为皇佑太子妃,册封大典于春三月二十六日奉行。系族庶女孟仙羽,温婉贤惠、天资卓卓聪慧识体,正遇二八佳期之岁,今,封为侧太子妃,册封大典于春三月二十六日奉行。”

此举一处,众臣皆议论纷纷,孟媚歆和孟仙羽接了旨谢了恩典,坐回原位。但是孟媚歆心里始终不能平静,太子已经宠爱姐姐到了如此地步,原本侧妃是不用专门圣旨册封的,更是不用行册封大典的,如今的恩典与自己相比,显然是赛过了正太子妃的风头。

僧人们行完祈雨之礼,将刻有祥龙的青铜鼎点起火,烧了祈雨的香火,诵读了经文,行了九叩大礼,才算结了。

祈雨祭神之后便是设宴,孟媚歆对皇宫里的宴会格外心惊,生怕这会又出什么幺蛾子。

果不其然,女人多的地方便是明争暗斗的龙潭虎穴。

朱妃看着孟媚歆关切得问:“歆儿今日身子可觉得好了?一会儿叫御医来诊一次脉如何?”

孟媚歆站起身行礼:“多谢娘娘垂爱,臣女身子已经痊愈,劳娘娘挂念,娘娘风寒可好了?”

此话一问,又是各人表情不同了。

朱妃掩嘴一笑:“你有心,还记着本宫的病,咳嗽两声,已无大碍。”

这时候同时妃子的惠穆贤妃武氏也插了一嘴。

“皇上将才还夸呢,说孟家嫡女是个有才学的女子,真是少有,今日一见,还真是长得也乖巧,姐姐得如此儿媳妇儿,真是有福之人。”

朱妃欣慰的点头说:“是啊,我瞧着仙羽也是个温婉的人,也是个识大体的。”

昭仪陈氏冷然一笑:“哼,本宫倒是听闻‘女子无才便是德’,说这亭亭女子缠了足才显得内秀外惠,今日怎么……呵呵,孟家二姑娘没有缠足啊,哦……倒是本宫多嘴了。”

这话听的朱妃不痛快,你陈氏是缠足了,还要别人也遭这罪不成?还是想说这个儿媳妇儿给她打了脸了?当即沉了脸。

孟媚歆也很难堪,所有人都看着她的脚议论纷纷,所有人都等着看她的笑话,一时间孟媚歆听不到别人说了什么,脑袋里也不做反应,愣在那里不知所错。心里却在迷茫的那一刻想到了赵匡,多希望他能出来帮自己。

“父皇,看来各位娘娘还有所不知。”说话的正是太子赵匡。只见他今日穿着隆重,一身藏青色锦缎长袍,紧瘦的腰际扣着腰封,上面嵌着色泽润滑的碧玉,强健有力的双腿稳稳的支着身体,让人莫名踏实。

“这缠足并非所有人都可以的,如果对于才学卓越的女子,缠足反倒显得俗气了。”

他的身后跟着楚荣宪王赵拟,紫色的锦缎长袍衬得他的皮肤白皙,像是涂了一层珍珠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总是眼角带着些许玩味和不羁。

只见他饶有兴致的看着孟媚歆的脚:“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年华谁与度?月桥花院,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

孟媚歆不明所以的问:“王爷为何念起贺铸的词?”

没看到赵匡眼里的惊讶和赞赏,只见赵拟眼际温暖的笑意划过。

“原来孟姑娘知道这首词?这首词是当代词人贺铸所出,讲的就是女子的玉足芊芊,小王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随即又问赵匡,“皇兄以为如何?”

赵匡还未说话,孟媚歆苦笑:“王爷就不要取笑民女了,这首词不过是说自己踌躇茫然、怀才不遇、幽居寂寞罢了。”

赵匡走上前,与孟媚歆并排面向朱妃:“母妃不要为难歆儿,女子无才便是德是以前,唐代还有女官为国效力呢,歆儿堪称才女,这种缠足小事依然不是问题,将来她是名正言顺的太子妃,若是谁有异议,说明心有不甘,不过是吃了酸果酸倒了牙。”

这样直白的言语,这样直接的讽刺,让孟媚歆惊恐,恐怕明日就有人说她孟媚歆魅惑太子,让太子众目睽睽之下顶撞自己的母妃。更是让姐姐一位太子和自己有什么事,又要闹个不休。唉!真不知该为此高兴还是该伤心。

赵匡偷看一眼孟媚歆,发现她居然一点都不开心,反而露出苦恼的表情,没有错愕,而是觉得有趣,有趣之极!这个女子,他非要好好探索一番才好!

赵拟若有所思,终于还是转头离开。

朱妃的脸色当然不好,已经被气的脸色铁青,其他妃子也不再说什么,免得落得“心有不甘”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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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大典前夕招横祸

春日朝花见百艳,彩光明媚香满园,鎏金帘中依兰笑,娇韵闻馨双鲤怜。无论春夏秋冬,总是有些诗情画意能让人品赏的。

眼见着三月开春,万物初醒的清新让孟媚歆心中畅快,便带着云欢和陈迎儿和一个家丁驾车前去踏春。马车在山路间疾驰,接近一片湖泊,一声嘶鸣,马车便缓缓停下。

先下来的是陈迎儿,掀开帘子便是一番感叹。

“哇!小姐,这里可真真是美的很,咱们选了个好地方!”

云欢扶着孟媚歆下马车,打量着周围景致,当真优雅静谧。

驾车的小厮回过头咧着嘴笑:“小姐、二位姐姐,可还满意?小的原先拉山泉水时常经过这里,觉着还不错便停了。”

孟媚歆探望四周:“这里风景秀丽,自然之气浩然,还有湖泊可以做伴,的确好,不晓得你们谁会捉鱼?”

云欢眨眨眼睛:“小姐若是想吃鱼,奴婢便摸条上来!”

陈迎儿惊讶的看着云欢:“呀!你还会捉鱼?那可是有口福了!”

小厮将马车套取下拴好,又将马拴在树上,马儿悠闲的低头吃着鲜嫩的青草。

“小姐,小的就先去拾柴火了,好一会儿拾掇拾掇烤鱼!”

孟媚歆也颇有兴致,和陈迎儿从马车里拿出带来的点心水果和米酒,陈迎儿怕孟媚歆饿着,特异带了各式各样的精品糕点,还去了脆鸭坊买了只烤鸭,又另外卤了几个鸡蛋。

拾掇出一片空地了,正好那小厮和云欢也回来了,云欢喜滋滋的捞着一条肥鱼的嘴,那鱼还甩着身子挣脱着。

“小姐!小姐你看!估摸着这里没人经常逮鱼,这些鱼啊都钝的很,一抓一个着!”云欢拿着鱼可乐坏了,袖子卷得老高,裤腿卷到膝盖上却依旧**的,一手还提溜着鞋袜,看起来就像是顽皮的小孩子。

孟媚歆利索的收拾着柴火:“你呀,不如早些将这鱼收拾了拿来烤呢!”

陈迎儿却跑来挡着孟媚歆拿柴火的手:“小姐!这种粗活还是我来吧!”

孟媚歆不依:“这有什么粗不粗的,小的时候还不是经常被祖父带着骑马涉猎,还经常带我出来野炊,怎么说,我也有那么一点功夫傍身的。”

云欢一脸的仰慕:“小姐真厉害,能文能武的。”

陈迎儿却掩嘴一笑:“小姐还好意思说呢,小姐的功夫可能打跑一个匪子?”

孟媚歆打了一把陈迎儿,怒嗔:“好啊你,还敢跑来笑话我,我这是为了强身健体,又不是专为了打什么土匪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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