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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太后-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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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我从来都没有明着说出来过,在现在这个情形上来看,他们也是放下皇帝的身份,公主的身份,用一个曾经的朋友的身份来送我离开,那么既然是朋友,就要说出心里话,让他们都明白我真实的想法。
重晔转过身去,声音是说不出的落寞:“原来你从来都不明白我。”
是啊,我要是明白你的话,也不用像现在这么凄惨了。
最后是重欢,她没有悄悄话要跟我说,只是站在我面前跟我说珍重,旁边的重姝又红了眼眶了,窝在重晔的身边悄悄落泪。
重欢最近瘦了,也是让心给累瘦的,我握了握她的手,道:“你也好好珍重,放宽心,生个大胖小子。”
重欢嘴角一扯,努力地扯出一个苦涩的笑,她说道:“都说女人做了母亲之后心态会改变,我想,我现在也有些改变了,的确,现在我只想好好的把孩子生下来,这是我后半身的依靠。”
在霍云琰伏诛的那时候,她说让他放心的去死吧,她会改嫁的,那只是安慰霍云琰的一种方式,是给他的一种解脱,也是给他的一个压力。
重欢是真的爱霍云琰,她又怎么会轻易的改嫁呢。
我吸了吸鼻子,道:“好了,我要走了。”
重欢反过来握我的手:“安心的去吧,你妹妹,我也会多看顾的,阿姝一个人也做不了什么。”
我鼻头又是一酸,心中再有千言万语也只能吐出两个字。
“多谢。”
上马车的那一刻,重姝追过来拉着我,哭哭啼啼:“姐姐……你一定要回来看阿姝啊,阿姝也会去看你的,呜呜呜……”
我没再看她,好不容易收回去的眼泪,不能再在这个时候不争气地落下来了,这是我最后的努力。
我坐在马车上,没有回头看,却也能够想象马车奔驰出去的时候,在身后的他们看来,竟然是这样的落寞和萧索。
再见了,重家。
再见了,萧湛。
再见了,庄太后。
从此,青灯古佛,将伴我后半生的寂寥。
自大齐开朝以来,我是第一个去琼华寺修行的太后,上一位有身份的,还是前不久刚刚送来的贵太妃。
如若不是主持提醒,我都快要忘记贵太妃也在这里了。

第三十七章
由于哀家的太后身份;全琼华寺上下没有一个人敢怠慢;我也就泰然处之了;在安顿之前;我先去看了看贵太妃。
贵太妃在送来琼华寺之前就已经神志有些不清醒了,现在待久了,是更加的疯狂;每日都抱着一个枕头说是自己的孩子重衍;现在那个孩子还养在贤太妃那里,茁壮成长,要不就是一直喃喃自语说自己是有身份的贵妃,再不然就是跪在那里哭嚎,说自己是冤枉的;都是有人要陷害她。
我看着她的狼狈样子于心不忍;问道:“都没有人给她医治么?”
主持双手合十道了一句“阿弥陀佛”,叹气道:“心病还需心药医,贵太妃这般,只怕是再难恢复了,贫尼也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我转身离去,道:“再怎么说她也是显贵的贵太妃,好生照顾着。”
李长德跟在我身后也在默默的感慨着道:“太后,贵太妃也是个可怜的人啊,你且看她从前,又看她现在。”
人生总有大起大落,看我不就知道了。
李长德叹着气:“太后,现在奴才是真的佩服你了。”
我睨着眼看他:“佩服我什么?”
李长德幽怨地又看了一眼正跪下哭嚎的贵太妃,道:“您看贵太妃不过是因为被冤枉给您下了毒,就能受刺激疯癫成这样,你从以前到现在都受了多少比她严重百倍千倍的刺激,还不是好好的,这心理承受能力,真的是强大啊。”
我知道他现在想要安慰我,让我宽心,我笑了笑:“别安慰我了,我没什么可伤心的,去吧,把东西都安顿好,以后,哀家就要自称贫尼了。”
我一直觉得尼姑庵比和尚庙要好一点,尤其是琼华寺这样专供皇室使用的尼姑庵,什么东西都一应俱全。
连消息都灵通。
五天之后,我正静心的在念佛,李长德收到消息,走进来道:“太后,摄政王,啊不,武英侯今日出发去边关了。”
如果是在从前,我拨佛珠的手大约会一顿,更有甚者可能直接把佛珠扯断了,不过如今的我,心中却再也没有起过波澜,只是静静地默默拨着佛珠,道:“愿菩萨保佑他一路平安。”
李长德听明白了我的意思,没有再说话。
我也听明白了他的意思,身处于近郊的尼姑庵,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外界的情况,更不要说是朝堂上的事情了,想也知道是重欢传了消息过来告诉我。
只是我不会去送他的,话已经说尽,更没有要见面的可能了。
或许那天的分别,是真的再也不见了。
第二日,我竟然不争气又病倒了,琼华寺里懂医术的了空师太说我是因为天气阴寒,入了深秋,加上之前心病沉重,身上的病又都没有好全,才会身体孱弱,再次病倒的。
我浑身发冷的躺在炕上,让了空师太给我多加了两床褥子。
太后病倒,整个琼华寺上下都惶恐不安,尤其是我才来了五天就直接倒下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苛待我,所以尽了全心全力来照顾我,只可惜,我身体不争气,没有什么大的起色。
接下去的日子里,我每日浑身无力,日日和中药为伴,喝的满屋子里都是药香味,好像我不是来静修的,而是来养病的。
虽然我的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身上的病是好的差不多了,就是心病难医,我一直以为我可以不得心病,可以把自己的情绪磨练的很好,可是我错了,在经历了这么多以后,我怎么可能还好好的。
每天晚上,我几乎都能梦见不同的人,有父亲,有大哥,有幺弟,有幺妹,甚至是萧湛,重晔,重欢,重姝,重寅。
这些曾经在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李长德看着我每天浑浑噩噩的样子又不见起色,心里急,脸上也急,琼华寺的师太尼姑们又接了我的意思不要把我病倒的事情声张出去,又怕我哪天不小心凤驾归西了,总之是人心惶惶。
直到五个月后,我再一次迎来了重欢。
如今的她已经有了身孕七个月了,入了冬穿得衣服更多,她就显得更加的臃肿。
那天之前,我的身体终于有了些起色,因为听说重姝在一个月前出嫁了,驸马是如今的丞相卫勉,我心里高兴,所以我又能去念佛了。
琼华寺给我另辟了一间佛堂,小小的空间里,只有我和重欢两个人。
她进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
她说:“宜珺,这几日朝堂上有些声音。”
我平静地说道:“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他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重欢眯起眼看我:“有人举报说你曾经和摄政王有染,暗通曲款,秽乱后宫,萧湛甚至曾经夜半进入慈安宫与你私会。”
我无力反驳:“嗯,这的确是事实,虽然暗通曲款和秽乱后宫这两天贫尼断断不敢承受,不过阿湛确实夜半进入过慈安宫跟我私会,他们没说错,说来,这是谁揭露的事实。”
重欢顿了顿,道:“丞相,驸马卫勉。”
唉……
我问道:“那皇上怎么说呢?”
重欢静静地看了我一眼,道:“这便是我今日过来的原因。”随后,她扬声道,“进来吧!”
门“吱呀”的一声开了,小桑子端着一壶酒进来了,那个托盘我很眼熟,那个酒壶我也很眼熟。
那是鸩酒。
终于还是轮到我了啊……
那一天看戏的时候,我问过萧湛,如果有一天,我的下场也是一杯毒酒,他当如何?
现在,他还能如何?
他远在天边外,而我,也早就没有能自救的能力。
重欢别过头去不看我,道:“阿晔说了,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我站起身,一步一顿地往小桑子那里去了,故作轻松:“是啊,确实没有更好的方式了,这也是为了你们重家的颜面,也是为了给我留一个颜面。”
重欢说道:“其实你要理解,在重家人眼中,没有什么,比重家人的利益更为重要的事情了。”
我尽量让自己的手不要颤抖,抬手斟了满满一杯酒,看着无色的酒泛着光。
恐惧,我确实在恐惧,任何人在死之前都会恐惧,就算再能英勇就义的人,在生命消逝的那一刻,也是恐惧的。
我定定的看着这杯酒,道:“我想起来我爹那日饮鸩酒的样子了,听说鸩酒是宫中最毒的酒,只要饮下,毒性就游走全身,无药可救,你说,这么毒的酒,我爹那日是怎么忍下的,竟然能走的那样的安详。”
重欢没有说话。
我端起酒杯,手却是在抖着的,酒就洒出那么一两滴,我转身看着重欢,面带微笑地跟她说:“说来,阿姝的婚礼我没有去参加,应该很盛大吧,嫁妆,应该是我给的最多了吧。”
重欢眼中终于泛出了泪,别过头去不忍心看我。
我心里有些犯怵:“你别露出这样的神情嘛,我好不容易放松心情的,你这样我会不敢喝的。”
我从来没有见过重欢哭,今天是第一次,我很庆幸:“重欢,你是不是第一次在人前哭,我是不是很厉害,能让你哭。”
重欢干脆一下子站起来,背过身去,强忍着哽咽的语气道:“别再说了,你快……喝吧,喝完,就真的解脱了……”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眼前这杯和清水无异的鸩酒,抛下心中的千思万绪,举杯一饮而尽,冰冷的液体从喉咙口滑过,一丝停留都没有的进入了我的身体。
我望着重欢,说出了我这辈子最后的遗愿。
我说……
我想去见阿湛……
鸩酒,好像真的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可怕,好像真的不疼,也不会痛苦。
齐朝景诚帝二年一月十二日,太后庄氏崩逝于琼华寺,享年二十二岁。
※※※※※※
我醒来的时候,耳边是熟悉的马车轱辘声,一睁眼就是李长德那张笑得欢喜的脸,他瞅着我笑:“小姐你终于醒了啊。”
难怪那日死的没感觉了,分明就不是鸩酒,重欢,你骗得我好辛苦。
李长德说,马上就到边关了。
我掀起一角窗帘看外面,是边关特有的凄清之感,我整整在马车上睡了七天。
我懂重欢的用心良苦。
李长德从身后拿出一个包袱,交到我手上,道:“这是长公主要奴才交给你的。”
拆开一看,赫然进入视线的就是重欢龙飞凤舞的字,还有重姝的,两封信,我先拆了重欢的,语句中尽是难掩的温柔,没有一句提到我是怎么会被赐酒,怎么会变成这样,只有她对我无限的祝福和宽慰,她还告诉我,宜敏的疯癫之症已经有了好转了。
我很感激她。
再来便是重姝,想也知道她是藏不住话的,重欢没有解释的事情,她都统统说了出来,她说是她和重欢两个人想了这个办法,所以才让卫勉去告发我和萧湛的私情,想想也是,萧湛夜探慈安宫的事情,也只有重姝能知道了,她说虽然这样是坏了我和萧湛的名声,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为了能让太后有理由“崩逝”离开,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应该的,她认为,现在的我和她舅舅萧湛都不是真的开心,只有我们在一起了,才能和和美美,我高兴了,她也就高兴了。
嗯,她是一个懂事的好姑娘。
我拿着这两封信,心里是难掩的一阵感动。
谢谢你们,重欢,重姝,还有……重晔……
这些事情如果没有重晔的默许,又怎么会这样顺利的进行。
李长德看了看车外,惊喜道:“小姐,要到了!我们到了!”
马嘶鸣了一下,缓缓的停下了。
我下了车,站在风沙里,边关风大,风沙又强,吹得我睁不开眼睛来,可即便如此,我却依旧能在这个时候分辨出我身前十步之外的那个黑袍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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