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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有空间-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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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以前认识的人看到,估计会不敢相信我是那个矮胖而且又长得很难看的林静书吧。好在这所学校里的人都是我所不熟悉的,根本不用担心她们怀疑什么。再说,我只是皮肤变好了,其他的都没怎么变,就算是以前的同学见到了,我也可以说是暑假在家宅出来的。因为我在高中的时候没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我又不爱串门,整个暑假可以说都没有出去见过朋友,就算变了,他们也无话可说。至于爸爸妈妈,那就更简单了,反正我是变好了,他们不会深究的,顶多就觉得这边的气候很适合我。
因为,小时候也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时,那时我们不过是坐火车经过宁夏,结果当时我脸上起了一层壳,掉落之后的皮肤更加好了。
晚上,学院安排了迎新会。
方婷不屑道,“肯定又是一堆讲话之类的,无聊透了,我都不想去。”
我知道她最不喜欢这样形式化的事情,可是她也不会脱离大部队,只是想要发泄发泄罢了,便笑道,“去认识一下学院的同学也好啊,而且晚上也没什么事做,不去留在宿舍里也无聊。”
杨欢欢接着道,“不好看的话,我们到时候溜回来呗。”
沈娟没说话,不过可以看得出来她其实挺想去的。
我突然想到,她不会是从今天开始就喜欢上了许鉴彬吧。
不过,想想也的确可能,今天在课堂上表现做出彩的就是许鉴彬了,而且今天晚上代表新生发言
的也是他,估计到时候会有更多人喜欢他吧。
就这样,我们宿舍一行人洗完澡一起去了会堂,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了,我们坐在后边靠中间的位置。几人叽叽喳喳的聊着天,可以看出大家都在极力的熟稔对方,我也偶尔说上几句。却不像从前那样忐忑不安,怕不合群,被落下了。
不知为什么,她们竟然也不像从前那样忽略我,方婷也爱跟我说话了。
我记得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方婷基本上不跟我交往的,我们连话都不怎么说。当时的我,穿着很土衣服,人长得也很乡村,皮肤红红的,泛着油光,人也小家子气,一副从乡下来的样子,头上还别了一个超级乡土的发卡,头发短短的,真心难看。
方婷是典型的城市女孩,根本就不喜欢我们学校,也认为这座城市是乡下,只有她家所在的S市才是大城市,从心底里瞧不上这里的一切,也不喜欢跟我们说话,唯有跟她同一个省份的沈娟和长得不错的杨欢欢她还算瞧得过眼。
我跟她关系好起来,还是因为那时杨欢欢和张欣妍转院了,只剩我们三个还在外院读书,才多了些接触的。我从前觉得她聪明能干,所以很喜欢她,跟她的关系也越来越好。就算是我重生之前也偶有跟她联系一下。
她突然喜欢粘着我跟我说话了,我还真觉得挺古怪的。
不过想到她是个标准的外貌者协会,我就明白了她的心思了。话说,方婷这个人呢,八面玲珑,对谁似乎都挺好,偶尔会跟某人特别好,但是,一般这种好,热度都不长,往往会突然戛然而止,让人错愕不已。
我们在大四的时候关系是最好的时候,可是一转眼她就能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转而跟其他人打得火热,当时我却偏偏习惯了她在身边,所以心中失落难过,但她照样没事人一样,跟你玩的时候照样能够好好的。仿佛我们的关系还是很好,只是当大家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明显的发现以前喜欢跟我在一块的人,已经粘着别人去了。这让我怨念了好久。
后来,我才想明白过来。她是单亲家庭出来的,内心其实很敏感,而且似乎有点完美主义倾向,一旦发现自己喜欢的人有自己无法接受的地方,热度一过,她就会逐渐疏远。而且,如果你开始对她在乎起来,重视了她之后,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对你避之不及。不知是因为害怕最后遭遗弃还是害怕承担这份感情。
我不是心理医生,也不具备过人的智慧
,即使重生了,我也没有能力去帮助她走出这种古怪的心理。但我不想再次受那样的伤,那时,我真的很难过,所以,这一次我不会再对她投入更多的感情了,她既然愿意跟我亲近,我也不会冷漠以对,但是,我绝对不会再如从前那样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
我不想要所谓的最好的朋友,也不想要两肋插刀的朋友。
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像从前一样过于在意朋友。
因为在我遭遇不幸的时候,在我落魄的时候,没有一个朋友拉我起来,也没有人为我难过过,她们各自活得精彩,偶尔想起我了,发条短信,也就仅仅是这样而已。
我现在即使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也不会害怕了,再说,那些成绩优秀的,有所成就的人其实大多都是独行者。就像我们宿舍的杨欢欢,她也就这几天跟大家一起走,没过多久,就转院了,自己一个人不知道多勤奋,最后靠着自己的努力和男朋友出国了。
我虽然不指望成为多出色的人,但我希望这一次我能够坚强一些,不依赖任何人,靠着自己的内心,走出一条让我自己不再后悔的道路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点冷,穿了两件衣服,还要穿上袜子,还真是不习惯。真心不喜欢冬天,好麻烦啊,洗衣服又累。


、第 7 章

晚会开始,唐老师穿着很老师气息的衣服出来了,头发也扎得规规矩矩的,一看就是学校老师,比平时穿的衣服要保守多了。这一直是她的风格,一到正式场合,就一定要穿得非常的正式稳重。
她是我喜欢的老师之一,虽然大家都说她很假,背后爱阴人,但我真的很喜欢她的气质,怎么说呢,不是很漂亮的那种,典型的G省人,又黑又瘦,但是她总是把自己打理得很好,说话做事都很文雅。当然,我最羡慕她的地方就是,她可以每天不重样的穿衣服,那真是一件相当美好的事情。
我现在的衣服少得可怜,还都是要来上学才买的两套,都很土,一开始我不觉得的时候,还老觉得自己穿着挺好的,后来,我就把它们全都扔了。我不太会买衣服,也不会搭配,又爱贪小便宜,所以我买的衣服总是很容易褪色破损,最后没法穿了,又得买新的。于是,我的衣服特别的少,总是那么可怜的几件。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想要买好的,就得要有钱,可我每个月顶多流出一两百块钱,连一件好点的衣服都买不起。所以,没钱真的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好在我变好看了,穿得土,也只会让人觉得清纯。话说电影里的那些女主角们,不就是清汤寡水的学生装,看起来也非常好看嘛。
我暂时也没钱去买衣服,先就这样穿着吧。
先是院长讲话,之后主任等领导讲话,然后到新生代表许鉴彬讲话。
我看了旁边的沈娟一眼,果然她的眼睛亮亮的,一直盯着许鉴彬看。
虽然知道她无法和许鉴彬在一起,我也没打算说破许鉴彬的隐私,一个是沈娟喜欢的是许鉴彬的优秀,而且她头脑清醒,并不会为了许鉴彬如何如何,最后毕业了就不联系了,其间也没有怎么样,她还很清醒的告诉过我,她不会跟外省的人在一起,谈恋爱和结婚不一样。
所以就让她有个美好的喜欢一个人的回忆也挺好的。她后来越来越注重打扮,变得越来越漂亮,也算是喜欢一个人后的福利吧。
这个迎新会大概两个小时,后边看了些师哥师姐们准备的节目之后,就结束了,我借口想去图书馆看看,就跟大家分开了。
到了图书馆,我先去借了五本书,这是图书馆的最高借书量,我装作把它们放进包包里的样子,其实是放进了空间里。
这五本书,有两本是关于英语的,
一本是英文小说,另一本是英文词典,还有一本初级日语、《四书集注》、《炒股的智慧》。
我现在记忆力不错,自然不会放过英文词典,只要我全都看过几遍,相信基本上就能够记下来了,到时候英语水平自然升高。而英文小说可以帮助我对英文的遣词造句更加的熟练。
日语虽然多年不学,但是基本的五十音图我还是记得的,而只要记得这些,接下来的主要就是记单词和背句子了,弄一本初级的书籍,背一背就可以基本会话了。
《四书集注》是我以前选修过的,现在自己看一遍,精研一下其中的内容,把知识真正的变成我自己的,也算是完成了以前相要变得学识渊博的梦了。
《炒股的智慧》自然是为了将来炒股而准备的,先不说有没有用,但是起码了解一点炒股的知识也是好的。
之后我就去了学校网吧,这个网吧是学校自己办的,现在学校还没有收费,只要有借阅卡就能进去,我打算以后每天都过来写书,尽快的挣钱。
现在机子还算比较好,过个几年,这里的机子就变得很差劲了,很多都打不开。
找了个角落里的位置,背后没有机子,身边也没人,我赶紧把u盘拿了出来,然后开始写我的《浴火重生》。秘密是很多励志书籍的理论概念,浴火重生则侧重于实施步骤。只是这些书籍都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只能激励一时,不能真的让人脱胎换骨。我重生前看过很多便《浴火重生》,努力的寻求改变之道,可是最终还是未能成功,那太难了,积习难改啊。
如果不是重生了,我估计还是会那么颓废下去吧。
尽管如此,这本书却给了无数人以希望,也确实有不少人因此而焕发生机,因此它成为了中国极少数的在国外仍旧能够畅销的书籍。我记得当时这位女作者成为了各大学校媒体竞相邀请的对象,国外也有大学发来邀请函。
这位作者可谓风光以极,名利双收。
我还记得她在出书之前的情况不甚美好,似乎才刚刚离婚一年,工作丢了,孩子跟着她的丈夫,失败之极,自杀了几次,终是没有死亡的勇气,都没有成功。最后,听说是突然间恍然大悟的写下了这本书,不仅拯救了她自己,也拯救了无数的人。
我刚写好开头,就想到如果我写了这本书,那么她该怎么办。于是就停手了。
但想到,我本来
写的就不是她写的那本书了,这本书我打算融合一些我看过的书的理论,还有我自己的切身体会来写,尽管也叫《浴火重生》,可毕竟已经完全不同了,不是吗?
将来她看了这本书,说不定还可能改变自己的人生,不再离婚,不再那么凄凉呢。
我又何必这么畏首畏尾的,难道只要是别人写过的东西,我都不能写了?难道一定要等别人写了重生小说我才能写?
根本不需要如此。
于是,我弯弯嘴角,继续写下去。可能是以前太爱看这类书籍了,有许多的知识储备,本来如果我没有重生,也不过是一堆对我不起太大作用的知识,放在那里等着慢慢遗忘,就算是自己想写这方面的书,也不过是拾人牙慧。现在重生了,在没有这样的书的时候,我就成了领先于人了。我所了解的那些知识理论就成了新鲜货,能够为我带来利益了。
我的打字速度很快,一会儿工夫两章就搞定了。我又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自己所写的东西,改动了一些不得体之处。才接着往下写。
等到十一点多的时候,我才离开图书馆,一个人迎着清凉的晚风,在漫天星光的注视下慢慢的走回去。
回去的时候,沈娟有些惊讶道,“这么晚回来啊,看了什么好书?”
我笑道,“我找了本小说看,名字叫《傲慢与偏见》,挺枯燥的。
沈娟不相信道,“枯燥还看到那么晚。”
我解释道,“还不是想将来人家问起的时候充充文化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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