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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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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支持重审,疑虑被打消了,当即同意将此案发到刑部重审。刑部尚书皂保和桑春荣接奉谕旨后,不敢拖延,一面组织官吏阅览此案的全部卷宗,一面通知浙江巡抚杨昌浚,将有关犯人和证人押解到北京刑部。此时,已经是光绪二年(1876)的正月。

  然而,光绪二年(1876)正月十六,杨乃武一案中最重要的证人“钱宝生”突然在杭州大狱中暴毙身亡。事情发生在最关键的时刻,“钱宝生”之死自然引来多方猜测。浙江巡抚杨昌浚和浙江学政胡瑞澜上报说“钱宝生”是在狱中病故。但有衙役说“钱宝生”是自缢身死。也有曾与“钱宝生”同狱的犯人出狱后说,“钱宝生”是余杭知县刘锡彤和杭州知府陈鲁联合买通狱吏杀死的,为的是杀人灭口。《申报》的报道则说胡瑞澜为答复刑部疑点,曾将“钱宝生”提杭州审讯,之后派差役押解其回余杭县,“钱宝生”回到家中,突然腹痛如绞,随即病故。

  不论事实的真相如何,直接证人“钱宝生”一死,给审案带来极大的影响。无奈之下,只好由“钱宝生”的母亲姚氏和药铺店伙杨小桥作为替补证人。在临出发前,杨乃武家人找到杨小桥,送上银洋六百元,不求其他,只求他能说实话。

  因为担心路途上再出意外以及犯人、证人串供,押解分批进行。最先被押解上路的只有小白菜一人,她坐在囚车当中,枷锁镣铐加身,四周都是戒备森严的兵丁衙役。虽然是生平第一次踏上了远途,但前方不知道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她,心情之凄凉可想而知。当时舆论虽然支持翻案,但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同情的均是杨乃武,对攀诬杨乃武的小白菜则极尽辱骂鞭挞之能事。《申报》更是公然报道她“本为土娼”,并不是葛品连明媒正娶的妻子,她一个人下毒谋害了丈夫葛品连,又诬陷素有仇隙的杨乃武,作为报复。相比于杨乃武备受怜悯关注的处境,她可谓千夫所指了。

  第二批押解的是证人,包括喻氏(葛品连母)、沈体仁(葛品连继父)、王氏(小白菜母)、王心培、何春芳、姚氏(“钱宝生”母)、店伙杨小桥等,一共数十人。浙江巡抚杨昌浚曾以姚氏患有癫痫病、王氏有年幼女儿为借口,请求免提二人进京,只写出证词画押即可。但被刑部断然拒绝。

  杨乃武被单独安排在第三批。一路上,他和小白菜的刑伤都得到了治疗,这是因为之前胡瑞澜等人均上报说没有动用酷刑。因为刑部的严密关注,沿途均由当地官府照顾,路上倒是没有出什么差错。

  光绪二年(1876)三月二十七日,第二批上路的证人抵达北京。在按照惯例搜身时,刑部人员从葛品连的母亲喻氏身上搜出一张字条,写着“刑部司员文起暨浙江粮道如山宅内居住之刘殿臣,余杭县署内姜位隆恳托”的字样。因为字条中涉及刑部官员,刑部立即如临大敌,审问喻氏字条从何而来。喻氏说是家乡余杭的远亲姜位隆所写,担心她来北京后无依无靠,让她投靠文起和刘殿臣。调查后,发现刑部司员中并没有一个叫文起的人,只有个叫文超的。因为杨乃武案情重大,刑部不敢疏忽任何一个细节,为了证实喻氏的话,竟然发告示在全国通缉刘殿臣和姜位隆。后来才知道,姜位隆本来要写的是“文超”,粗心写成了“文起”。此事弄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不过最后只是虚惊了一场。经查,文超、刘殿臣和姜位隆均与案情无关。

  有意思的是,这次检查还查出了证人詹善政并不是真的詹善政,原来詹善政不愿意进京作证,已经潜逃躲避起来,改由杨乃武岳母张氏家的帮工王顺发顶替。经过一番折腾后,詹善政最终还是被缉捕,押解进京。

  等到涉案人员全部抵京后,刑部举行了一次大审,又叫三法司会审,指由刑部主审,都察院、大理寺会审。主审官是刑部尚书桑春荣和皂保,发话讯问的是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刚毅和另一位都察院刑科主事。当时赶到刑部署中观审的官员不计其数,“观者如堵”,后来者连插足的地方都没有。然而在审讯过程中,大堂上下鸦雀无声,众人无不倾耳细听案情经过。可见这一案件当时瞩目的程度。

  犯人一带上来,就明显有受过酷刑的痕迹,这一点与之前杨昌浚具题、胡瑞澜上奏中所说的并无刑讯一节显有不符。因为杨乃武的膝盖受刑时受过伤,还没有痊愈,无法下跪,审讯官破例允许他坐在地上回答。杨乃武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于是就推翻前面的口供,说出了自己案发时根本就不在余杭,后来承认有罪,都是畏刑诬服。

  到小白菜时,她开始尚不敢翻供。姿色出众的她虽然一再受刑,很是憔悴,但依旧还是能见到当日风韵。审讯官见她畏惧,料到是怕上刑,便温言安慰,鼓励她照实直说。小白菜终于鼓足勇气,说只以为丈夫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杨乃武并没有给她毒药,二人也无奸情。

  其他证人也均据实作证。“钱宝生”母亲姚氏和店伙杨小桥均说药铺从来没有进过砒霜,也没有见过杨乃武。尤其是仵作沈祥供认,验尸时并不能确认葛品连是中砒霜而死。形势急转直下,开始对杨乃武、小白菜有利。为了确认葛品连的死因到底如何,刑部紧急调运葛品连的尸棺到北京,准备重新勘验。路途遥远,为了防止尸棺被调包,刑部进行了严密的防范,派出兵丁押送,并在棺材上贴上封条。

  光绪二年(1876)十二月初九,葛品连尸棺运抵京城,停放在朝阳门外的海会寺前。刑部尚书皂保率领刑部官员,偕同五城兵马指挥等地方官,在海会寺前当众开棺验尸。犯人和所有证人也都被押到现场。杨乃武和小白菜身穿红色囚衣,被关在一旁的木笼当中。由于影响巨大,前来观看开棺验尸的人山人海,甚至还有一名法国记者。

  刑部选调的荀义、连顺都是当时北京最有名望的老练仵作。二人打开棺材后,发现尸体皮肉已经腐烂殆尽,只剩下骨殖。如果是中毒,骨殖应呈青黑色。二人由上至下仔细详验,发现葛品连囟门骨、胸部龟子骨、牙齿、牙龈、手指、足趾骨尖及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黄白色,并无砒霜中毒的迹象,尸骨经过蒸煮也没见异常,与《洗冤录》所载正常病死符合。最后得出权威结论:葛品连确系因病而亡,并非中砒毒而死。

  结果一经宣布,现场欢声雷动。法国记者急忙跑到木笼边,对杨乃武和小白菜喊道:“无毒!无毒!”据说后来这位法国记者还到浙江采访过杨乃武,并在国外媒体上作了报道。

  刑部官员又当众询问余杭知县刘锡彤、仵作沈祥当时勘验情况。二人承认,原来勘验时,试毒银针并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复擦洗,不符合朝廷规定的检验程序;沈祥向刘锡彤只报服毒而死,却未报何毒致死。

  至此,案情已经基本清晰。

  光绪二年(1876)十二月十六日,刑部尚书皂保命将所有犯人、证人带到大堂,环跪一圈,当面对质。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人敢再说假话、作伪证。全案的来龙去脉,始末经过,至此全部水落石出。历时三年,经过七审七次误判的疑案,屡经曲折,柳暗花明,至此终于大白于天下。

  伍、悲多欢少的结局

  杨乃武小白菜一案真相大白后,剩下的就是结案量刑的问题。对于犯人、证人还好说,对于之前历次承审官员的处理就是个难题了。尤其是杨昌浚、胡瑞澜这样的一品大员,身后还有湘军做靠山,要下决心查办,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说之前的党争还只是潮流暗涌的话,随着案情的明朗,朝中大臣很快就分成了两派,派系争斗公开化了。

  一派以大学士翁同龢,翰林院编修夏同善、张家骧为首,主张对浙江承审官员严惩不贷。这一派多是浙江、江苏人,称为江浙派。又因为大多是文臣谏官,因而被称为朝议派。

  另一派则认为刑部审验不足为凭,应该维持杨昌浚、胡瑞澜原判。这一派以湖南、湖北籍大臣居多,称两湖派。因掌握地方实权,又称为实力派。不过他们的首脑人物,并非两湖人士,而是贵州平远人丁宝桢。

  丁宝桢的出现十分富有戏剧性。他当时任四川总督,刚好回京城办事,听说刑部在海会寺当众开棺验尸后,立即气势汹汹地赶去刑部,斥责刑部尚书桑春荣老耄糊涂,说葛品连已经埋到地下三年,毒气早已消失,不能凭尸骨呈现黄色就认定不是中毒死亡,而是应该维持杨昌浚原判。还大发雷霆地说:“这个铁案如果要翻,将来没有人敢做地方官了,也没有人肯为皇上出力办事了。”当时桑春荣已经写好了参革各承审大员的奏疏,丁宝桢声色俱厉的态度当即就把他吓坏了,竟然当场答应先压下奏疏,慎重研究后再说。

  丁宝桢声名鹊起、令天下人刮目相看是在同治八年(1869)。那一年的七月,慈禧太后派亲信太监安德海出京,被当时还是山东巡抚的丁宝桢抓住后就地正法。因为这一件事,京官都十分畏惧丁宝桢。更有一种传说广为流传,说在背后支持丁宝桢的就是恭亲王奕䜣和慈安太后。正因为如此,丁宝桢大闹刑部的直接介入令杨乃武小白菜结案的局面更加复杂化,此时已经不仅仅是中央朝廷与湘军军事集团之间的争斗那么简单,传说恭亲王奕䜣和慈安太后均有意趁此机会打压慈禧太后,所以丁宝桢才气焰极盛。

  正因为涉及种种势力,慈禧太后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无论偏袒哪派,另一派都不会答应。就在这位帝国的最高执政者犹豫不决的时候,都察院御史王昕上了一道奏折,这就是著名的《奏杨乃武葛毕氏冤案折》。奏折全文如下:

  伏读本月(光绪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上谕:刑部奏承审要案复验明确一折,浙江余杭县民人葛品连身死一案,该县原验葛品连尸身系属限毒殒命,现经该部复验,委系无毒因病身死,所有相验不实之知县刘锡彤,着即行革职,即着刑部提集案证,讯明有无故勘情弊,及葛品连何病致死,葛毕氏等因何诬认各节,按律定拟具奏。钦此。仰见我皇上钦恤用刑,慎重民命之至意。臣愚以为期罔为人臣之极罪,纪纲乃驱下之大权。我皇上明罚敕法,所以反复求详者,正欲伸大法于天下,垂炯戒于将来,不止为葛毕氏一案雪冤理枉己为。

  伏查此案奉旨饬交抚臣详核于前,钦派学臣复审于后,宜如何悉心研鞫,以副委任。万不料徇情枉法,罔上行私,颠倒是非,至于此极。现经刑部勘验,葛品连委系因病身亡,则其原定供招证据尽属捏造,不问可知。夫借一因病身亡之人,罗织无辜,锻炼成狱,逼以凌迟重典。在刘锡彤固罪无可逭,独不解杨昌浚、胡瑞澜身为大臣,迭奉严旨,何忍朋比而为此也。胡瑞澜承审此案,熬审逼供,唯恐翻异,已属乖谬。而其前后复审各折片,复敢狂易负气,刚愎怙终,谓现审与初供虽有歧异,无关罪名出入,并请饬下各省著为律令。是明此案尽属子虚,饰词狡辩,淆惑圣聪,其心尤不可问。而杨昌浚于刑部奉旨行提人证,竟公然斥言应取正犯确供为凭,纷纷提解,徒滋拖累。是直谓刑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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