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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笔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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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笔记

第一章起始

 在这片广阔的大陆上,生长着无数强大的飞禽和走兽。它们或生长在茂密的森林,或生长在寒冷的雪山,或生长在炎热的沙漠,或生长在深邃的海洋……这个时代,主宰这片大陆的不是人类,而是这些庞大凶猛的野兽。为了生存,人类不得不拿起长矛和盾牌,在这片大陆之上与之斗争。

相比于拥有庞大基数的凶猛野兽,人类的数量实在太少了。他们的先天条件决定人类在个体上根本无法与凶兽相比。于是在这片大陆上出现了大大小小几百个分布在各地的部落。有的部落十分强大,而有的却非常弱小,强大的部落通过吸收弱小的部落而发展壮大,弱小的部落要么被强大的凶兽消灭,要么被强大的部落吞并。我所讲述的这个故事就是从一个名为尼罗的小部落开始的。

区分部落大小的标准有粮食生产量,部落武装力量,所占土地的肥沃程度,还有部落人口数。尼罗部落位于科比雪山下的尼罗盆地中,一年之中至少有大半年的生长期,再加上土地肥沃,粮食年产量在满足部落生存需求之外还略有剩余。尼罗人可能天生就拥有奇异的生产技能,尼罗工匠打造的武器和防具在大陆上罕有敌手,实属精品。如果仅以以上条件,尼罗部落实在可以称之为强大的部落之一。可是部落的人口太少了,纵观尼罗部落的发展史,尼罗部落最鼎盛的时期,人口不过刚好一千出头。现在的尼罗部落人口数量上只有八百多一点。而且男多女少,两者比例居然达到1:4!。不过庆幸的是,尼罗人无论男女都是天生的战士!

达可,是一个十岁的小男孩,他出生在尼罗部落酋长洛克的家中。作为洛克酋长的嫡孙,达可在一出生就被寄以厚重的期望,他的父母也就是洛克酋长的儿子媳妇,在一次与迅猛龙的战斗中壮烈牺牲了,当时达可才两岁。被寄以厚望的他,从会走路开始就得接受严厉的训练,按洛克酋长的话,尼罗家的孩子必须成为部落最强大的战士。在这说一句,以尼罗为姓氏是酋长一家的专利。

十岁的达可已经有一米六了,他继承了父母的优秀基因,虽然仅仅十岁,但是俊美的相貌令部落不少怀春少女暗暗倾心。这一天,刚刚完成基本体能训练的达可回到家。部落的建筑多使用木石,每家每户看上去就像一顶打开的伞。第一层通常养殖禽畜,第二层才是住人。酋长的家与别人的相比就显得更大更宽了。达可像往日一样,先来到养殖可可兽的底层。可可兽是一种外形像猪一样的家畜,比猪略小,后脚比前脚粗壮,能像兔子一样直立。作为罗尼部落的主要肉食,可可兽在禽畜界地位很高,不过可可兽的产量可是十分低下的,相当于逢年过节的高档食物。因此,外出狩猎成为获取肉食的重要途径。洛克酋长是部落里最富有的人,地位也好,能力也好,酋长的财富理所当然的比别人高出一大截。所以,洛克酋长的家里畜养着将近二十头可可兽,可尽管如此,达可也不过一两星期碰一次可可兽的肉。

达可伸出指头,仔细的数了一遍兽圈的可可兽,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见可可兽没多没少,达可随便从饲料池里抓了一把往里头撒,然后挂着微笑看可可兽咕咕地进食。

这时候,一位年过四十的妇女从二楼探出头来。妇人的头发浓密而乌黑,身材因为长期锻炼的缘故,依旧健美中带着一分丰腴,从她风韵尤存的脸上我们不难发现,如果时光倒退十年,她将是那样的迷倒众生。部落里的男女十五岁就算成年了,十三四岁怀上孩子的也大有人在,所以四十多岁当上奶奶的妇女在罗尼部落并不少见。“小达可,快上来吧,准备吃饭拉。”听到可可兽咕咕叫声的妮可立刻就知道她的心肝小宝贝已经完成一天的训练回到家门了。达可扬起小脸,因为剧烈运动的缘故,他的脸红的像苹果一般。“好的;奶奶。”达可冲着妮可叫道,然后拍拍手,像只迅猛龙一样飞快跑上楼。

妮可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从达可的身上,她仿佛看到了她已过世的儿子。达可跟他的父亲真的好像好像……

达可一进家门,就迫不及待的解下身上的防具和武器。门口处放置着一个木架子,接下来的装备通常都挂在上面。尼罗人认为,防具和武器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只有不停的接触,运用,人体才能不断适应身上的防具和武器,当身体已经能够无视防具和武器的重量并灵活迅捷地进行日常生活,这样,才算是一名合格的战士。因此,达可从小就开始背负着大一号的装备进行训练。

酋长的家不愧是全部落最豪华的建筑。整个建筑用得都是最坚硬的红铜木,这种木料轻且硬,是打造装备的高级材料,在这里却用来当成了建筑木料。建筑里面的家具清一色都是用香木制成,不仅坚固耐用,而且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地板上铺着厚厚的角羚毛皮。角羚是一种生活在雪山上的稀有动物,虽然角羚以素为食,可在凹凸不平的山间,它就像野生的精灵,身手敏捷,速度奇快,要想将之捕获,难度之高可想而之。而洛克酋长的家的地板所铺就的角羚毛皮,只是略略一看,就知道至少有十来二十头角羚已经贡献出它们的性命。

酋长家里有五个房间两个大厅,达可刚进家门就听到爷爷,也就是洛克酋长那爽朗的笑声从里头传来。达可见怪不怪,毕竟爷爷是酋长,部落里有不少事务都要麻烦到他。另一个客厅作为饭厅已经摆好食物,饭桌上放着满满的面包水果和奶酪,还有达可最爱喝的肉汤。

达可用水洗了一把脸和手,像个乖宝宝一样坐在桌子上等着吃饭。妮可已经弄好晚餐,她抱歉的对达可说道:“宝贝,我想离晚餐开始还有不少的时间,你要知道,你敬爱的爷爷最讨厌被人忽视。而且,明天开始,狩猎队就要出发了,所以,你的爷爷今天可是忙的要命啊。如果你实在饥饿的话,我想你可以先享用你最爱的肉汤。”说着宠溺的抚摸达可那柔顺的头发。

达可皱着眉毛,奇怪的问道:“奶奶,现在才九月,怎么这么快就开始了呢?”妮可耸耸肩膀,一副我也不知道的模样,“天知道那些可恶的猛兽发什么疯,这阵子就因为它们,我们的狩猎队伤亡很大,猎取到的肉食还不够原来的二分之一,所以,狩猎队只好在大雪封山之前猎取到足够的食物,否则,宝贝你恐怕有几个月喝不到最爱的肉汤了。”按大陆历,一年里头有十二个月,因为地理因素,从十一月开始直至明年的一月这三个月时间,大雪山都会挂起暴风雪。大多数的动物就会进入冬眠以保存自己。如此,不需要进入冬眠的猛兽飞禽就难以找到食物了。如果在这个时候,人类还傻傻的外出狩猎,呵呵,后果不用说大家都能想到,找不到食物的猛兽飞禽只好以人为食了。更何况,每逢大雪封山,某些猛兽就会会进攻部落以获取食物。在这样的前提下,狩猎队也只能在冬天大雪封山前猎取到足够肉食了。

狩猎队本来是按时狩猎的,通过前人的经验总结,四月,六月,八月,十月,这四个月份最适合打猎。只是最近不知怎的,野外的怪兽居然像吃了过期春药一般比往常凶猛不下一两倍,导致狩猎成果大大减少,要不是这样,狩猎队才不会突然要提前出发啊。

达可经过一天的训练,早就饥肠辘辘,端起盘子,就牛饮般把浓汤灌进肚子。良久,他才舒服的吐出一口气。经过肉汤的填充,达可已经能够忍受那可恶的饥饿了。这时候,洛克的声音从另一个大厅传来,“我说菲利普老弟,不如留下来共进晚餐吧。”菲利普用健朗的声音回到:“还是不了,你是不知道,因为要提前出发,狩猎队里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去处理呢。今天就不行了,下次吧。”

洛克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下次你不能跑了,到时候不醉不归!”菲利普只好苦笑,然后冲妮可打了一声招呼,还拍了拍达可的头,才急冲冲的往外跑。作为部落的第二把手,菲利普比酋长洛克忙多了,毕竟,酋长大多时间都是动脑的,而掌管狩猎队的菲利普却动手的时间多。

将菲利普送出门,洛克来到饭厅坐下。洛克酋长比妮可还要小个一两岁,一张脸红润而健康,罕有皱纹,他的身材十分高大,有一米八几,而且非常壮实。虎背熊腰的洛克刚一坐下,脸上就露出与身型不相符的狡黠笑容,他眯着眼,嘴角微微向上翘着,倒是有几分狐鼠模样。狐鼠顾名思义,是一种集狡猾与机灵一身的小兽。其体型比可可兽略小,喜食家禽。洛克用一副狼外婆的口吻,轻声说道:“小子,有好事到。”

达可立刻想起五岁那年,爷爷也是用这幅口吻对自己说:“小子,有好事到。”于是,真以为有好事到的达可信以为真,从此,训练时间由原来的四小时到现在的八小时。如今达可已经不是五年前的他了!他连忙拉了旁边的妮可一把,那模样就仿佛一个碰见恶狗的小孩。

妮可不由轻笑一声:“死相,什么好事啦?”洛克嘿嘿笑着:“有明天开始,达可小子不用再进行理论训练了,老婆子,这是不是好事啊?”旁边的达可脸色一变,小手紧握成拳,看那因激动而通红的小脸,就好像中了六合彩一样,“妈的,终于不用训练了,哈哈,哈哈。”说完站在椅子上,双手叉腰,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妮可一个爆栗敲在他头上“小孩子家家的,胡乱说话。”

“不过,从明天开始,你要进行实战训练了。”老爷子慢悠悠的说道。

达可,不小心一个踉跄,差点倒地,要不是他奶奶眼明手快,恐怕他的头就要起包了。然后,达可很没有出息的,大哭了起来。

第二章出发

 无论怎么说,一个小孩,十岁的小孩,你不要指望他能作出惊心动魄化腐朽为神奇的举动。更何况,在一个舒适的环境成长的小孩,不可能马上就学会吃苦耐劳。达可。尼罗明显不适应这种奔波不停,血腥残酷的生活。

话说那天达可清晰的认识到,跟随狩猎队外出历练已经是离弦的箭,绝没有挽回的余地,在这个时候,他曾经还一度的感受到兴奋和喜悦。当天晚上,妮可,这位可敬的将母爱完全转移到孙子身上的奶奶,在屋里实在转个不停。妮可找出那个三十多年前,她的儿子第一次外出狩猎时用的背包。这个以火龙皮为原料的背包拥有足够的韧性,足以装进在身体承受能力以内的一应物品,而且你不用担心这个背包会因为承受不住而爆开。当然,任何事物都有它自身的极限,千万不要奢望这个背包能够装下两个达可体积的物品就是了。

外出用的睡囊,帐篷,高热量的肉干和碳水化合物,还有一应物品,总重量达到惊人的三十公斤。要不是,仅有十岁的达可无法承受再多的重量,妮可恐怕能够再往里面塞进二十公斤。

妮可当年可是一名出色的怪物猎人,对于野外能够出现的意外情况虽然不至于了如指掌,但也能知道个大概,经验总结,她所放进背包的东西如无意外,当然是没多大作用,可万一真有个好歹,也能当应急之用。这方面,达可自然是不懂的,他甚至还有点埋怨,背包,真的好重好重。洛克夫妇对达可的溺爱简直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洛克当年的佩刀,那把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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