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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凶猛-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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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刘裕又叹了口气,其实所有的日子都一样,他若有所思地说,年年春草绿,年年秋风起,生活从来没变过,只是我们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老了。

诸葛长民也附和道:是啊,谁校对时间,谁就会突然衰老。

然后他又试探地问道:我已经老了,只想过两天安生日子,这不算堕落吧。

刘裕说,我对你的话不敢苟同,无所谓堕落不堕落,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也还是那个月亮,蹚着生活之水前行,我们没有变高也没有变矮,浮沉不定的只是生活的水面。而升华或者沉沦,我们身不由己。二十年前我立志要当个能吃饱饭的混混,二十年后我立志一统天下,但现在的刘裕不一定就比当年的高尚。二十年的时间,光阴如梭人渐老,我们耳闻目睹过一切罪恶,唯有理想再也不提。

诸葛长民不知刘裕何意,只好附和道:是啊,理想,我早戒了。

可是我还有,当我把这个天下担在肩上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按照我的意愿来改变这个世界,我相信,这个世界是能够改变的,你愿意助我一臂之力吗?

诸葛长民见刘裕还把自己当朋友,真诚地点了点头。

那外敌肃清之后,该惩治下内部的蛀虫了,刘裕淡淡地说道。

诸葛长民立刻睁大了眼睛,老弟愿意效劳,贪腐之术,那些人瞒不了我。

刘裕很温柔地看了他一眼,第一次觉得这家伙是个他不愿意扔掉又不得不扔掉的负担。

刘裕很快平复了心绪,眼中突然一闪:如今,人们争先恐后地想成为“人物”,这时,人性少了,“物性”多了。难得长民兄如此大义,所谓身教胜于言传,我只要一个典型就行了。

说罢,一扔茶杯,藏在屏风背后的心腹卫士丁旿突然冲了出来,一顿电光火石将诸葛长民殴毙于卧榻。

诸葛长民死时眼珠迸裂,不肯瞑目,他到死才明白一个真理,誓言只是一时的失言,同生共死只是落魄的鸦片,俯瞰天下注定满地尸骨,自己忽视这个常识,日复一日自我催眠,终于生活的苦果由自己舔尝。

人世风烟梦寐,人欠欠人,皆是无头之债。你侬我侬,不如一阵清风。那一年,我们曾经是兄弟,刘裕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走出了房间。

第十二章 司马,死马

我只钟情于一人,我只有一位情人,她就是我的祖国,她与我同床共枕,她对我忠心不二,她对我倾其所有,抛头颅,洒热血,毫不吝惜。这话是拿破仑说的。

刘裕在为这个国家忙碌了大半辈子后,也想这个国家能够效忠于他,钟情于他。于是他有了个想法,不当主人翁,想当主人了。

这是个很正常的想法,只要是人就是欲望的奴隶,哪怕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还是想把那高高在上的一人替换下去,哪怕他只是个摆设。

在成功地进行了土地改革,搞掉了不和谐分子刘毅和大贪官诸葛长民后,刘裕的声望已经接近顶点。平民在享受他改革带来的好处同时都在积极传唱他传奇的经历,士族在敬畏铁腕的同时积极认清形势,转换角色。而这个时候,刘裕的小弟也十分争气。

在刘裕率大军征讨刘毅的时候,刚走到半路,就传来王镇恶大获全胜的消息,但大军已经出征,于是刘裕便命令手下的将领朱龄石去征讨独立了几年的谯蜀政权。朱龄石看见王镇恶立功如此简单又迅速,也憋足了阳气要释放,再加上出征前刘裕早已经制订好了全盘作战计划,所以风雨飘摇的谯蜀政权变成了一块流泪的冰,被刘裕大军的激情很快消融。

刘裕是个在思想上大手大脚,在生活上适可而止的人。他对物质的追求极其有限,但对精神的腾达索求苛刻。在回顾了往昔的峥嵘岁月之后,他终于开始品味一览众山的极致快感,但他还是觉得不够巅峰,毕竟还差一步,那一步决定你是君是臣。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肃清了一切内忧外患之后,刘裕的内心开始窥视那个万人景仰的位置。

休近小阑干,夕阳无限山。江山如此俊美,任何攀到顶点的人都无法拒绝其诱惑。

那时候的职场有个很狗血的定理: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畜牲用,畜牲当领导用。凭什么我的领导是个畜牲,还是个傻畜牲,刘裕在仰望星空后开始想挪动下屁股的位置,当然是往高挪。

刘裕的这种想法或许会受到来世报的。来世报的意思就是今生打劫,来生瘸腿;今生与人妻私通,来世打一辈子光棍;这一世的骗子,下一世的猪狗;这一世多给寺庙捐钱,下一世就能娶个漂亮太太……这种东西只会让刘裕笑得竖中指,即便真有什么因果报应,这辈子潇洒走一回,下辈子堕入阿鼻地狱或是无底深渊,只要能今生过把皇帝瘾,相信刘寄奴还真不太怕。

于是五十多岁的刘裕开始很不正经地倒着活,一天比一天年轻,皱纹慢慢消失,脸蛋渐渐光滑,同龄人日日老去,他正得瑟地走向青春。

但这回,他将被青春撞一下腰。

因为他这次要肃清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观念,代表天下正统的观念。现在这种正统观念的杰出代表叫司马休之。

这个人前面提过,先被刘裕打了屁股,后来刘裕为了西征刘毅,又拉拢以他为代表的皇族势力,许诺他当荆州刺史。

结果刘毅太不经打,一天就被灭。刘裕开始大呼肉疼,把天下第一大州分给别人,不肉疼才怪。但人在江湖漂,没有表面的信用是没法立足的,只好忍痛割爱让司马休之上任。

世界上很多话,都在不说憋屈,说了矫情之间。看着分出这么大块猪肉给别人,他实在窝火,于是便把心事向刘穆之倾诉。

刘穆之嘿嘿一笑:刘公不是刚搞完土地改革嘛,配套搞个行政区划调整,谁也说不出什么啊!

刘裕本就聪明,于是立刻会心一笑。

司马休之刚刚上任,便接到要求他配合改革的圣旨,将荆州南部的十个郡划分出去另立湘州。司马休之只能慨叹,费劲千辛万苦爬上梯子的顶端,却发现梯子搭错了墙头。

但没办法,他和他的家族依然选择隐忍。

看见自己小小的无赖政策并没有激起皇族们太大的反对声浪,刘裕的上进心更强烈了。因为身居高位而不知礼貌,因为掌握权力而缺乏尊重,因为见多识广而目中无人,因为身经百战而得意扬扬,成功人士的劣根性开始在刘裕身上显现。

在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刘裕决定对司马皇族进行清洗,以达到更易神器的最终目的。

首当其冲的还是司马休之,但司马休之这个人处事低调,待人和气,施政清明,人缘超好,让刘裕根本找不到他的痛脚。

而且更重要的是司马休之已经知道刘裕想找他麻烦了,于是他采取了和刘毅全然不同的策略,对刘裕的每个措施都全力配合,如果一项政策刘老板没拍板,他是绝对不会发表看法的。他只想把自己变成一个机器,按照既定的程序执行任务并且保持缄默,只因为他每天都有且只有一个愿望——明天还活着!

应该说,这样的人,刘裕是很欣赏的,可饱经风霜的刘裕总是理智多于激情,人什么都可以改变,唯有血统是怎样都改变不了的。如果你不姓司马,我们会组成很好的团队,也许司马休之的地位会高过刘穆之,人生没有如果,所以你必须死。

既然结果已经预定,那么就去找原因吧。创造这个原因,对刘裕而言,并不太难。

司马休之的儿子叫司马文思,其实他很聪明,只不过智商低了点。再加上青春的因子还是赋予了年轻人多动的性格,他在老爸谨言慎行的教诲下实在憋闷太久,始终熬不过个劲来,他总是想:我的爷爷都死了好几年了,我怎么还像个孙子?

于是他约上一群好友,参与了当时非常流行的娱乐运动——打猎,猎物打到了,于是拾起柴火烧烤,结果那天风大,把周围的小土堆给搞着了,可这个小土堆不是一般的土堆,它是有主人的,它的主人是一群有坚定信仰的死人,这是一群坟墓。

而这一切恰好被刘穆之的秘密警察看到了,于是所有捕风捉影的指责甚嚣尘上,装神弄鬼,意图谋反;破坏风水,意图谋反;道德沦丧,意图谋反;破坏公物,意图谋反;总之就一句话,意图谋反。

罪名已定,刘裕立刻很有人情味地将司马文思送到荆州,看看他老爹怎么处理。你儿子谋反,看你老爹砍不砍,刘裕这招真的很阴很损,但很有用。

没有哪个正常的老爸在明知自己儿子被冤枉还坚持大义灭亲的,如果他杀了,他没人性,刘裕会在道义上灭了他;如果他不杀,刘裕会在政治上灭了他,不管怎样,他的精神与肉体对刘裕来说都是如此碍眼。

走遍天下游遍舟,人心怎比水长流?初次相交甜如蜜,日久情疏喜变忧。庭前背后言长短,恩来无意反为仇。只见桃园三结义,哪个相交到白头?司马休之终于走进了刘老板的内心世界,一切都是谎言,刘老板从来都是在一定时期只给自己树立一个敌人,等待第一个敌人消亡,再去寻找第二个敌人。他忘不了,几个月前为了能专注地消灭刘毅,刘裕找他勾肩搭背互诉衷肠的情景,指天盟誓的义气。原来那些感人肺腑的煽情场面都是装的,刘裕只不过把自己当个屁,在有人的时候憋一下,没人的时候就放了。

生活,就是这样。永远占领着绝对领导的位置,当无数的傻子高呼着自己控制了生活,掌握了命运,却没看到,生活在更高的苍穹上,露出讥笑的嘲讽的面孔。

于是阉驴一样听话的司马休之也开始积极调整状态,刀架到脏器上还这么藏着掖着,会引起体内空间局部“L粒子”分布不均衡,导致“动态凝聚物”排放不顺畅的。

既然活着,以死的姿态而不能。就要死了,也要以活着的姿态去前行。

于是他第一次对刘裕说了不,并且极有骨气地准备着抗争。

刘裕很期待这个结果,他准备好了,他动手了。

义熙十一年(公元415年)正月,他逮捕了司马休之在京城的次子司马文宝和侄儿司马文祖,并立即将两人赐死,随后正式出兵西上,进攻荆州。

而司马休之也毫不示弱,发表檄文和刘裕对骂,天会黑,人会变。三分感情,七分骗。你骗了我这么久,我只能用铁拳来斗争,以我为首的国人历来顺从忍让,不到绝境,绝不打粉身碎骨的主意。这世界诸多不公,但尚有一点缝隙,我们这些弱势群体都想苟活其中,不至于大范围揭竿而起。你刘裕封王可以,专权可以,但不要把事做绝,给别人留条活路,也给自己留条后路。

既然你把道路全面封销,司马家族的天性是挺胸而立,骄傲而无所畏惧,江山被你阴阳逆乱,必以我魔血染红青天。所有忠于司马家族的人团结起来,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皆有守土抗战的职责,把祸国乱政的刘寄奴打得给爷跪下唱征服。

在他凌厉的政治攻势下,很多非刘裕嫡系的将领都联合起来反抗刘裕,雍州刺史鲁宗之、鲁轨父子起兵响应司马休之,有个叫韩延之的录事参军更是把儿子名字改成刘裕死鬼老爸的名字,表示刘裕就是他孙子,要和他死磕到底。

刘裕此时已经是个标准的成功人士了,你感觉不到他傲慢的痕迹,他却能仍让你觉得,所有对他的称赞都是理所当然。他很低调,但让所有人都会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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