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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1-3部)-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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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一月三十日。

而对于那天发生的事情,在他记忆中已仅剩下些支离破碎的模糊片断了。

每当他去回想那段往事的时候,首先在脑海中浮现出来的便是白色的病房。妈妈躺在床上,神色憔悴不堪,这样的情形陪伴着他的童年。

也许父亲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终日郁郁寡欢的吧。

那天他却很开心,父亲答应过他,要在生日的时候给他买一个生日蛋糕。他对此充满了期待。

他还从来没吃过生日蛋糕,但他见到别的小朋友吃过。金黄色的蛋糕上堆着乳白色的奶油,那滋味一定很诱人。

他在医院和妈妈一起等待着外出的父亲,可是父亲却许久不归。再后来病房中出现了两三个陌生的男子。领头的人神色阴沉,这让小小的他感受到了一种压抑的气氛,他禁不住害怕地哭了起来。

随即有一双温暖的大手将他抱了过去,然后他看到了那张亲切好看的脸庞——这便是“叔叔”第一次在他记忆中出现时的情形。

叔叔很快就把他逗得破涕为笑,他被带出病房,和对方开心地玩在了一起。

其他的男子片刻后也跟了出来,他们看着自己和叔叔之间的融洽气氛,交头接耳地商议着什么。

商议的结果使他得到了从未享受过的优待:棒棒糖、玩具拨浪鼓、他甚至还被叔叔抱着坐上了小汽车。他问叔叔去哪里,叔叔告诉他去找爸爸。

他更加开心了,他炫耀般地对叔叔说,今天是他的生日,爸爸会给他买回香甜的生日蛋糕。

下车前,叔叔给他带上了两个耳套。耳套里传来欢快动听的儿童歌曲,他的注意力很快便被这新奇的玩意所吸引。他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专心地听着,偶尔还跟着“呀呀”地学唱几句。

叔叔果然带他见到了父亲,父亲正和另外一个男人站在一起,他们不知道在干什么。

叔叔一直抱着他,他惦记着生日蛋糕,可直到他们离开的时候,父亲也没有把承诺中的蛋糕给他。

见到蛋糕是晚上的事情了,蛋糕在叔叔手中,据说那是父亲托他转交给自己的。

蛋糕非常香甜,成为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可是从那天往后,他却再没有见到过自己的父亲。

他六周岁的生日便是这样渡过的。

父亲去了哪里?那叔叔和陌生的男子又是谁?这些疑问曾困扰了他许多年,而他却找不到探索的方向。

直到昨天的新闻让他在霍然间开朗。

叔叔和那些陌生人,他们都是警察。

他们肯定是为了一起案件而来,发生在一九八四年一月三十日的案件。

他知道该去哪里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了:公安局的刑事档案管理中心。

他冒险进入并且在那里找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档案,然后他终于知道了父亲去了哪里。

那是一个令人悲伤的答案。与此同时,在他心中又涌起了更多的谜团。

谜团背后的真相对他来说或许是无比可怕的,他已经隐隐有所感觉。但他却不得不继续追查下去。

这注定会是个痛苦的过程。

所以他的心变得很乱。在这种状态下,他似乎是下意识地来到了绿阳春餐厅。只有这里能让他的心变得安静。

一周前,当他第一次来到这家餐厅的时候,他并不会想到以后自己会迷上这个地方。他当时只是想来看看那个女孩,因为她和自己都经历着某种同病相怜的苦难——父亲突然间在生命中消失了。

而现在这里却已成为他最留恋的所在。因为这家餐厅中有着淡雅的淮扬菜,醇美的红酒,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个女孩和她所演奏的音乐。

可这些美好的气氛今天却都要打些折扣,因为某些无知的人正在破坏着它们。

那是三个男子。两个年纪稍长,一胖一瘦;另一个年轻人体格健硕,眉目间透着股子狠劲。他们坐在离演奏区最近的餐桌上,点了最贵的菜肴,喝着最高档的白酒。

他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三名男子: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在这样的餐厅里吃饭,因为他们根本什么都不懂。

淮扬菜名扬天下,其特色就是一个“淡”字,而这个“淡”是有原因的。

扬州地处长江下游,四季分明,物产丰富。由此当地人嗜好“尝鲜”。不同的时令都以能品尝到当季的新鲜菜品为最美。为了保持各色菜品的原味,突出“鲜”的特色,淮扬菜在烹饪技艺上才会讲究“淡”的手法。

所以要吃淮扬菜,最重要的概念便是尝鲜。那三名男子只懂得点最贵的高档菜,可每道菜都与时令丝毫不符,可谓贻笑大方。

淮扬菜既然味淡,便不宜配合浓烈的白酒佐餐,所以那三名男子所选择的酒水也是大大的不妥。

而他们所坐的位置离演奏区又过近,在这个距离上,演奏者的本音和水面的发射音会相互干扰,影响到听者所享受到的音质。这说明他们根本也不懂音乐,女孩绝美的演奏在他们面前只是对牛弹琴罢了。

也许他们的目的并不在美食和音乐。因为他们面前的佳肴并没有动多少,而白酒却已经喝了一瓶多。他们还时常会在演奏的高潮部分交头接耳说些什么,全然不顾会因此而错过最美妙的音律。

对这三名男子来说,吃饭只是一个理由,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在商议着什么事情。他们说话时的声音很低,似乎还不想让外人知道他们所商议的内容。

他坐在角落里冷眼旁观,嘴角忍不住现出一丝蔑笑——他可以猜到那些人在商议什么,因为他对他们实在是太熟悉了。

为了刺杀邓骅,他早已把龙宇集团上上下下的情况摸了个遍,而这三个人都是其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胖子林恒干,瘦子蒙方亮,都是龙宇集团的副总,也是当年随着邓骅一路打杀过来的元老级人物,地位显赫。尤其是林恒干,即便邓骅在世的时候,他在龙宇集团亦仅为一人之下而已。

那个年轻人阿胜对他来说则更为熟悉,因为前者正是邓骅手下最得力的保镖之一。这样的人物在集团内地位虽然不高,但和邓骅一家的关系却极为亲近,这种人的势力就像是皇帝身边的宦官,说小则小,要说大却也能大得吓人。

现在邓骅刚刚被刺,龙宇集团正处在一个权力重新整合的敏感时期。这三个人凑在一起,还能商议些什么呢?

林恒干很少说话,也很少举杯。在更多的时候他只是静静地坐着,脸上露出胸有成竹的浅笑。与他相反,蒙方亮手里的酒杯就从没放下过,不过他喝的却并不多。往往使他一手端着杯子,一手拍着阿胜的肩膀说些什么,后者则倾听片刻便红着脖子点点头,然后把自己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一副豪气冲天的气势。

蒙方亮对阿胜的表现似乎很满意,看着对方又将一杯白酒吞入肚里,他转过头来,向着林恒干递了个眼色。林恒干点点头,然后两人一同站了起来。

阿胜也连忙跟着站起,他的身形已有些摇晃不稳。

蒙方亮笑着拦住阿胜,说道:“你再坐会,我和林总先走。”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不再压低声音,就像是正常的聚会告别一般。

林恒干过来和阿胜握了握手,目光中似乎带着很大的期待。

阿胜紧紧地将对方的胖手抓住,既有受宠若惊的惶恐,又带着踌躇满志的豪气。

林恒干和蒙方亮悠然地离去了。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到餐厅角落里那个白领装扮的小伙子,可后者却一直在盯着他们。此刻他正冷冷地“哼”出一声,表达出心中的厌恶与鄙视。很显然,这次私会牵扯到某些秘密的交易,作为邓家守护者的阿胜已然在背叛自己的职责。

阿胜更不会注意到那个人,他还沉浸在蒙方亮给自己许下的美好承诺中。是的,邓骅已经死了,他何必再为邓家卖命呢?何必再受那个阿华的压制呢?良禽择木而栖,换个东家,他能得到比阿华更有权势的地位。

阿胜越想越激动,而酒劲翻涌,让他更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他甚至有些不愿离去了。

水面中心的女孩结束了她的演奏,音乐声在这时停了下来。

“干什么?”阿胜粗着嗓门嚷了一句,“不要停,继续拉,继续拉!”他虽然不懂音乐,但此时却想要追求一种尽善尽美的快感。

一个服务生连忙谦然上前:“对不起,先生,本场表演已经结束了。”

“结束个屁!我付不起钱吗?”阿胜拍出几张大钞,“给我继续演!”

女孩身子一晃,似乎受了些惊吓,她瞪着无神的双眼站在舞台中央,显得如此的纤弱和无助。另一个服务生连忙走上前,在后者的搀扶下,女孩快速收拾好演奏器具,向着后台方向撤去。

“你他妈的什么意思?敢不给我面子?你还想不想在这个场子里混了?”阿胜下不了台,借着酒性勃然发作起来,他站起身摇摇晃晃地向着那女孩追过去。

“妈的,死瞎子,不要跑!”他一直追到了后台,可那女孩却早已不见了。

“他妈的,好,你跑吧!”阿胜骂骂咧咧地撂着狠话,“你以后永远别来,我见你一次砸你一次!妈的,也不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一番发作之后,酒劲愈发上涌。众人此刻都躲得远远的,没人敢搭理他,这也让阿胜自觉有些无趣。他终于踉跄着出了餐厅,向着停车场的方向而去。

片刻后,他找到了自己的那辆捷达车。“捷达,嘿,总……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变成宝马!”他一边做着美梦,一边打开车门钻进了驾驶室内。

一只带着刺鼻气息的手帕忽然捂在了他的脸上,本已醉意朦胧的阿胜立刻身体瘫软,在瞬间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

与此同时,省城人民医院外科住院部。

根据警方的要求,吴寅午被转到了单人特护病房内。他的手术还算成功,被砍断的左手已被接活,康复后基本功能应该不会损失。不过因为年龄较大,经过这一番折腾后他的身体状况变得非常虚弱,需要好好静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从上午开始,万峰宾馆发生血案的风声不胫而走,成为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由于辱师事件原本就引起过公众的极大关注,现在事件走向一个如此具有爆炸效果的结局,其对媒体工作者的吸引力度可想而止。

一拨又一拨的记者——网络的、平面的、电视台的;本地的、外地的,蜂拥而至。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吴寅午所在的病房,希望能够得到第一手的采访资料。

不过他们无一例外都被医院方面的值班人员拦在了病房的特护区之外。病人刚刚做完手术,这个时刻务必要避免任何无关人员的打扰。尤其是这些记者,他们毫无分寸的采访常常会引起病人情绪上的波动,因此更是院方重点防范的对象。

可是仍有些不甘心的家伙妄图能突破远方的防线。他们使出各种本领,或软缠硬磨,或对值班人员诱之以利,但在制度严格的省人民医院,这些伎俩也只能碰壁而归。而院方人员早已不胜其烦,开始还能心平气和地耐心劝说,后来态度也就渐渐生硬,尤其是那个女护士长,人长得虽然漂亮,但一双杏眼瞪将起来,就是再威猛的男子也要退避三舍。

可有人就像不识趣一般,偏偏要选在女护士长当班的时候来触这个霉头。

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与先前的记者们衣冠楚楚的装扮不同,他很随意地敞着夹克,露出内里紧身的羊绒体恤衫,健硕的肌肉若隐若现,显出一副男子的阳刚气派来。由于脸上带着一副大大的墨镜,他的面容被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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