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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古代玩机械-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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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后山,雷晓飞心中已有定论。他又让李和带他去看村子的水田,这村子里的水田都在村子的前面,从后山绕过村里的房子,就看到了村前有一口两、三亩大的水塘,这布局和雷晓飞前世家乡的农村一模一样。

记得小时候,雷晓飞回乡下时,见每条村子的村前都有一口塘,就不解地问父亲,为什么有这种景观。他父亲告诉了他,那塘是用来在村子救火和抗旱时用的。

过了水塘来到村口,就见一棵婆娑的大榕树矗立在村口,大榕树底下建有几条简易的麻石凳子,这景观也和雷晓飞前世家乡的农村一样。雷晓飞小时候听农村中的老人说过:村里的人口越旺,榕树就会越婆娑。雷晓飞小时候不明其理,长大后学了生物,才知道树是吸二氧化碳的,人越多呼出的二氧化碳就越多,这也许是树婆娑的原因吧。榕树下的麻石凳子不用说是纳凉用的了,盛夏时分,坐在婆娑的大树下纳凉,那是农村人一大惬意的事。

一样的景观,竟然分隔了两个时空,雷晓飞不禁触景生情,前世四十年的生活片段从脑中一一掠过,让他黯然神伤。

丹霞一直关注爱郞的神情,见爱郞脸现悲伤,虽不知何事所致,但她却尽女性的温柔,一把握紧爱郞的手,把身躯贴紧爱郞,用自己的爱来溶化爱郞的悲伤。

雷晓飞感受到丹霞的用心,对善解人意的丹霞报以一笑,也握紧了她的手,用力地甩了下头,仿佛要将那些不快甩掉。

来到了水田里后,雷晓飞却愣住了。原来他看到水田里种的东西是乱七八糟的,有刚插不久的秧苗,有各种合时节蔬菜,更多的是一种他叫不出名的植物。

雷晓飞连忙向李和讨教,李和告诉他那种植物叫粟,是除了麦子以外,这里村民的主食,也像麦子一样磨粉后制成饼吃。

雷晓飞围着那叫做粟的植物端详了几遍,这粟和他前世时的粟米(玉米)并非一物,他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植物,相信应该是属于高粱此类的杂粮,通过它做成饼吃这种吃法,推断出它应该是来自北方。

既然不识,雷晓飞就再也没有研究这种陌生的植物,他全面地观察起各种植物的生态来,才一看,他就发现所有的植物,都垂头丧气地弯着腰焉立在田上,雷晓飞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

现在是初夏时分,春耕才不久,别的植物他不了解,但秧苗现时应该是生长最旺盛的时候。记得前世,每到这个时节,乡下的田里是一片绿油油的,秧苗都在争先恐后地疯长,哪像眼前这副模样。难怪刚才李和说村里的平均亩产只有三百多斤,雷晓飞前世的乡下,最差的稻谷平均亩产也有六、七百斤,多的平均亩产超千斤。

李村每户平均一亩地左右,如果按平均亩产三百多斤算,两造也不过是七百斤收成,每月分摊才不到六十斤,脱了壳后就只得七成左右,也就是四十多斤。如果每户三人,那一个月只有十多斤的米,又没有什么副业补充,不用说是穷了。

雷晓飞虽然没有正式干过农活,但前世几十年的见闻也让他认识一些相关的知识,像他这样的门外汉都能一眼就看出了眼前的农田缺水。看,田干巴巴的,有的土已开始龟裂,他就问李和:“为什么不灌溉农田。”

李和苦着脸说:“没水。”

不会吧?这里不是离前世的珠江现在的清江和自己买下的大湖不都是只有一堤之隔吗?雷晓飞提出疑问时,李和忙做了解释。

原来这里的地势比清江和大湖都高多了,要挑水才能灌溉。而村前那个水塘的水是从山上流下来的,那点水对这几百亩的农田来说无疑是背水车薪。村里的劳力又不足,就只能年年看天吃饭啦,哪年天下雨多了,收成就好,反之就会歉收。

雷晓飞无言了,这就是科技落后之故,如果有抽水机,当前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何用望“水”兴叹。

雷晓飞又要过了李和扛着的锄头,像刚才在后山那样,在水田里也挖些土出来研究。不同的是这次没有挖那么深,只挖了个三十公分左右的浅坑。

从水田里挖出来的土是黄白相间的。像雷晓飞这样的门外汉都知道,田地里的土要是肥沃的话,就会呈黑色,黑得发亮黑得流油最好。看来,要改善李村的贫穷,就得先解决水和土的问题,未来岳父这个幕僚还真不好当,不知又要死多少脑细胞啦。

雷晓飞看了看旁边的丹霞一眼,心中YY道:幸好,丹老头给了自己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补偿,否则不收他一万几千两银子,那就真对不起自己。

丹枫这时正在不停地打喷嚏,心道:我不像是感冒呀,肯定是谁在说我。如果他知道雷晓飞心中这么想,不吐血才怪呢。

第144章两情相若

雷晓飞弄清楚了自己想知的事后,这次试点村的调查就算完毕了。雷晓飞让李和回村,又给了一两银子打发走田土司那姓张的中年人。

田土司那姓张的中年人开始不敢接雷晓飞的银子。雷晓飞知道国人官场的习性,为了以后好办事,硬把银子塞了给他。那姓张的中年人当然就欣喜异常了,这银子已相当于他小半个月的工资了。他连声道谢后,才欢天喜地地走了。走前,中年人还不断地向面前这个年轻人献媚,说道: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他,他一定尽力而为。

从李村出来后,离吃晚饭的时间还早,只是下午四点钟左右。雷晓飞就提议到“合作社”新买的地里去看一看,丹霞同意了。

雷晓飞和丹霞两人,从李村的水田里,走过了一片几百米长的荒地,来到了湖西面的堤坝上,然后沿着堤坝向湖的南面走去。

初夏时分的太阳下山迟,下午四点钟了,太阳离西山还有大老远的距离。古时候没有像雷晓飞的前世那样全球气候暖和,就是初夏的日子也还要穿两件衣服。所以夕阳照在身上,让人有暖洋洋的感觉,惬意极了。

雷晓飞和丹霞两人,一边享受初夏的夕阳带来的惬意,一边观赏湖面的风景,沉入了无声胜有声的意境中。

深幽的湖水在微风的轻漾中现出层层的鳞片,西斜的夕阳又给鳞片镀上一层金光,让那煞是好看的金鳞一片连一片地数之不尽,并随着微风摇动,晃得人眼花缭乱。

桔红色的夕阳斜照在雷晓飞和丹霞两人的身上,把他们的侧影拉长,投到湖中。两人在湖中的投影,一会儿相牵,一会并肩,一会儿重叠,就像他们的感情。

丹霞专注地望着这变幻不定的投影,心里暗自庆幸。庆幸上天让自己遇到爱郞;也庆幸自己主动留下在番山墟过元宵节,而让两人有了发展;更庆幸爱郞能接受自己,让自己的下半生有了个好的归宿。

雷晓飞倒没有丹霞这么多感慨,他已紧张地进入了考虑穗城“合作社”的开展事项。

也不知走了多久,他们走到了湖的南面那片竹林中。雷晓飞环目四处打量着,正在心中选择修建猪舍、鸭舍的最佳位置。

不知什么时候,雷晓飞偶一侧目,却发现丹霞微皱起眉头。他一想之下,就知道丹霞是累了。今天由早上开始,丹霞就一直马不停蹄地跟着自己走了不少路。由逛市场到测量土地,再到李村调研,一天下来到现在,两人还没有歇过脚,连精力旺盛的雷晓飞都已感觉有点累了。难得的是丹霞这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到现在却也没有一句怨言。

雷晓飞忙在竹林里找了一个高地势的干净地方,脱下自己的工作服外套铺在地上,然后对丹霞说道:“丹霞妹子,你也累了,快过来坐下歇歇脚啊。”

爱郞的细心、呵护,让丹霞的心像喝了蜜似,幸福感一下了荡遍了全身,生产一种昏眩的感觉。她连忙点头应允。

雷晓飞扶丹霞坐下后,抱歉地对她说道:“不好意思啦,丹霞妹子,让你为我的事辛苦了。”

丹霞忙说道:“‘合作社’里我家也有股份,我出点力是应该的呀。”

雷晓飞摇着头,说道:“反正,让我的妹子走这么多路,就是我的不对,这些事应该由我们男人来做,哪能劳动妹子这样的大美人呢。”

丹霞心里又是一阵甜蜜,爱郞的赞美,爱郞的呵护,让初历情场的娇娃如在心中倒翻了一罐蜜糖,更让情窦初开的娇娃浸沉入无边的幸福中,如果不是女性天生的矜持,她早就投入爱郞的怀抱,享受爱郞的温暖。

雷晓飞温柔地对丹霞说道:“来,丹霞妹子,让哥为你揉揉脚。”

丹霞听了雷晓飞的话,不由全身一僵。

在古代,女孩子的脚也属于私隐,和身体一样,不让除了丈夫以外的男人看,更不要说是摸了。而且,那时,女孩子的身体要在洞房花烛夜,才能交给自己的男人。

雷晓飞却不知道此些。在他的心目中,帮好朋友揉脚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何况丹霞已是自己的恋人呢。他不由分说地抱起丹霞的脚,放在自己的大腿上,轻轻地帮她揉了起来。

丹霞一窒之下,登时羞得满脸通红,她轻咬了一下银牙,想道:罢了,亲也都让爱郞亲过了,反正自己已认定非雷郞不嫁。既已认定自己属于雷郞,那他摸摸自己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想到这里,丹霞长长地松了口气,僵硬的身子才松软下来,心也放松了。

丹霞这一放松,马上感到全身酥麻,雷晓飞的手就像带电似的,摸揉到的地方都让她身心俱醉,一种从没有过的快感瞬间洋溢全身,让她整个人变得要飞起来似,灵魂都出了窃。同时,几处女性敏感的地方也开始感觉到有异样了,有的地方立起来了,有的地方湿了。丹霞大羞之下,连忙把腿夹紧,把因害羞而红得像滴血的脸捂上。

雷晓飞边帮丹霞揉脚,边想着“合作社”的事情,并没有注意丹霞的神色变化。直到丹霞夹紧大腿,给雷晓飞的揉脚工作带来不便,雷晓飞才无意识地去分开她的脚,想让揉脚工作更顺利。谁知丹霞的脚一分开,就马上又合上,像装了弹簧似的,雷晓飞感到奇怪,就望了她一眼,只见丹霞紧紧地用手捂住粉脸,身体因紧张而僵硬。

雷晓飞是个过来人,他稍想了一下,就知道其中的原由,于是就停下了揉脚的手。

丹霞感到抚在自己脚上的爱郞的手停了,就偷偷地挪开捂脸的手,从指缝中偷望,谁知却遇上爱郞那灿若星辰的明眸。双眼对上,让她更是娇羞,“嘤”的一声,差点羞得把头埋进了胸膛。

雷晓飞一手帮她揉脚,一手恶作剧地拉开丹霞捂脸的双手,调皮地问道:“妹子,怎么样啦,是不是哥揉得你不舒服?”

丹霞哪里敢对爱郞说是什么回事,身体敏感这样的羞事,女孩子也说不出口啊,爱郞那关切的声音让她更是不堪,只好紧闭着双眼,咬牙忍受一浪接一浪的刺激。

雷晓飞望着身旁那粉面桃腮、娇颜如花的美人,一阵心猿意马,正在揉脚的手上立即传来了丰盈腻滑的感觉。原来他因精神没有集中到娇娃身上,所以没有体会这感觉,现在一关注,马上体会到了那种勾魂荡魄。

这种手上传来的感觉,是雷晓飞两世为人都没有感受过的。

第145章爱的承诺

古时候的女孩喜欢穿类似雷晓飞前世的“灯笼裤”差不多款式的裤子。

丹霞出身高贵,衣服当然就用上了优质的布料。她的裤子是用上等丝绸做成的。丝绸本已经够滑,加上娇娃肌肤的嫩滑,给了雷晓飞一种从来没感受过的滑不溜手的感觉。

雷晓飞一边享受着这感受,一边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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