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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第5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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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仙以下,转世重修,确实能雄厚根基,但是触摸~到金仙境界之后,便是大道无悔,再来一次,就有了认知障碍,难以找回成道的感动,反而更加艰难。

    “看来洛兄这次请我来,确实是有托孤的意思,可是我传人已有,白玉蟾固然良才美质,我却不贪多。”李志常淡然道。

    “无论胜负,我便必然走上前人的道路,此虽死,却无悔,只是那孩子天资之高,或许我今日做不到的事,他能做到,我不想让他重复我的道路了。”洛秋白清俊的少年面庞,多出几许感怀,羽衣飘飘,清荷泄露,自是人间惆怅客,不知何事泪纵横。

    此剑有名,名为‘泪血’。

    只因英雄无泪,故而‘泪血’。

    李志常对洛秋白凭空生出敬重之意,只因敬重,所以李志常不会勉强自己,从来英雄,都不需要同情。

    他不说,洛秋白亦会明白。

    洛秋白继续道:“我不是托孤,而是若是事情真的那样发展下去,还请李兄收下此剑。”

    李志常道:“若无此剑,将来上清宫,再遇大劫又当如何?”

    “世上哪有长盛不衰的势力,强如当年天帝,一手打造的天庭,都还有覆灭之时,区区上清宫还想永远兴盛下去?月满则溢,若是现在衰落了,还能存亡断续,等到将来烈火烹油,不可收拾的时候,那才是死无葬身之地。‘洛秋白极有远见,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便是说的他这种人。

    李志常知道这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少年模样的上清宫大长老所言非虚,此人难怪自称人杰。

    若非黑山老妖威势滔天,煌煌大势,不惧一切阴谋阳谋,这人间道,又有几人能及得上他。

    果然是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即使英雄也无力回天。

    李志常只会更加深刻认识到实力的重要性,要是洛秋白有绝对超过黑山老妖的实力,又怎么会摆脱不了这宿命轮回。

    不过洛秋白也是有大决心,居然肯破釜沉舟。

    “‘泪血’剑在我以身祭剑之后,我还会残留一点意识,自然会来寻道友,只望李道友不要拒绝,若是我那些不成器的同门来讨要,李兄也不要看我的面子。”洛秋白仿佛不是在说自己的身后事一般,显得极为淡然。

    其慷慨从容,即使李志常见惯生死,也不由有些侧然。

    越是长生,其实内心反而便越加怕死,这不是无视,忘却,就可以抵消的。

    所以才有那些修士,为了多苟活一段岁月,甚至不惜夺舍。

    也正是如此,才显得出洛秋白的风采气度。

    不怕死的勇士虽然有,可是如他这般从容不迫,还能谈笑风生的,那就罕见至极了。(未完待续。)

    ps:  感谢人中道尊和望梅止渴的588赏

第十章世界那么大

    “我希望永不会有那一天。”李志常忽然郑重的说道。

    洛秋白是真英雄,若不是遇到了无可匹敌的黑山老妖,他绝不会落到要托剑的地步。

    这不是说洛秋白天资不高,心志不够决绝,才没有证道金仙。他什么都不差,差的是一点运气而已,若非此战迫在眉睫,再给他八百年,李志常相信洛秋白证道金仙绝对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因为他真的是只差那么一点岁月的累积而已。

    这便是命,这便是命运让人痛恨之处,无可逃避,无法逃避。

    洛秋白笑道:“谢过李道友了。”

    李志常长长一叹,不禁吟道:“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吟完之后,清澈的目光对着洛秋白,道:“你又何必谢我,洛兄你让我认识到了命运真正可怕的地方,你没能逃脱,我也依旧没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不是李志常妄自菲薄,而是若黑山老妖杀来,或者更强的人物要取他性命,确实他没有任何办法抵挡。

    若这是命运的安排,他亦只能无可奈何,或许身上的铜铃能帮他,可是铜铃也不是无可匹敌的。

    这诸天万界,难道就没有真的不死不灭么,到底何种境界,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这不但是李志常的心声,亦是他的追求。

    洛秋白伸出了手,他的手仿佛跨越了空间的距离。恰巧接住了从一面荷叶滚落的露珠。

    人生譬如朝露,能恣意妄为的时候,并不多。这一地清露。若非落在他手中,说散了,也就散了,半点不由自己。

    他缓缓道:“怪不得秃驴总说,一切有为法,如露亦如电,李道友我虽然托剑。却没有放弃哩,即使此生若梦幻泡影,我也是最大的那个。”

    说完之后他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整整齐齐四十颗,完满的肉~身修行,展露无遗。

    “似洛兄这等人杰。原无必死之境。天地间固有遁去的‘一’,我就看看洛兄如何把握那个‘一’。”

    李志常拔~出长剑,突然连刺九下,每一下都是前一次的重复,却没有引起任何波动,因为每一剑都落在同一时刻。

    剑在动,而时光没有动,这不是一刹那间连续刺出九剑。而是同时连出九剑。

    这九剑诞生的时候,这处空间的时光没有任何变化。

    洛秋白终于明白了李志常的厉害之处。‘观微毫之妙,以证大千’,这给他打开了一面从未见过的天地,不是李志常有多厉害,而是来源于李志常所展示的震撼性。

    其实洛秋白所领略到的,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猜想。

    我们身处的空间不是可以无限细分的,就像宇宙固然好似无限大,其实还是有一个极限值,而且成熟的宇宙,仍旧在不断扩张。

    若是宇宙无限,就没有扩张的说法了。

    因此空间不断细分下去,必然有一个最小的单位,所以空间并不是连续而毫无缝隙的。

    同时时光也是一样,时光也有最小单位,那就是一段光通过最小的空间单位所需要的时间。

    所以如果速度达到某种程度,打破宇宙的极限,就能让宇宙来不及产生任何变化。

    在这个层面中,无论你做了多少事情,现实的宇宙也不会有任何变化,时间和空间就失去了意义。

    这是极为可怕的层次,可以说触及到了虚空宇宙中最精微奥妙的道理。

    这就是李志常的道,时空之道。

    当然刚才那一下,李志常已经耗损了大半实力,而且论杀伤力也没多强,只是有了在那种情况下,可以对目标发动不可避免一击而已。

    这不同于当初徐鸿儒那枚小铃铛定住了一片时空的流动,李志常这一下直接是超出宇宙反应速度,跃迁到另一个维度一般。

    效果类似,意义截然不同。

    只可惜这并非完全由于李志常的本身实力,而是他沾了神秘石室的光,身上受到神秘石室穿越时空力量的感染,有了一部分抗拒时光的特质,才能做到如此地步。

    以他的实力,尚还不足以举轻若重使出这一招。

    而且面对黑山老妖这等人物,对方心血来~潮还在他之前,等他念头一动,对方早已知晓,只需加强防护,便让李志常虽然击中,却无可奈何。

    洛秋白苦笑道:“李道友如此信任我,竟然将压箱底的绝世剑术,给我看了。”

    李志常淡淡道:“若是剑术不可破,给人看了又何妨,若是能够破去,一次建了奇功,难道还能用两次?”

    “难怪李道友能够一入天仙便触及到金仙之境,你和黑山老妖真的很像,虽然实力尚有差距,可是这种强者心态,别人是无法学来的。”

    李志常轻轻将澄如秋水的剑身收回剑鞘,悠悠道:“刚才这门剑术,若是洛兄到了人剑合一之时,定然能施展出来,也算我和洛兄并肩作战了。”

    洛秋白轻声一笑,道:“有李兄这话,我可不敢败了。”

    “今日已然兴尽,我先走了。”

    李志常身子一晃,悄然间便了无踪迹。

    一池清荷,随风飞舞,似乎不知有人来过。

    这时候洛秋白身边缓缓出现一个老道士,身上挂着一个酒葫芦,面色朱红。

    此人正是当初种梨的道士,和李志常有一面之缘。

    他乃是洛秋白的师兄。

    老道士对着洛秋白说道:“此人似乎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无情,若是三月之后肯出手。师弟你们的胜算,应该会增加不少。”

    洛秋白抬起了手臂,道:“有的人可以败。有的人不能败,若李道友一日未证金仙,他绝不会去挑战黑山老妖,我们要对付的只是黑山老妖,可李道友追求的,跟我们不同,挑战强敌只是他磨砺自身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可惜了。”老道士闷了一口酒。

    李志常见了法海,见了洛秋白,他觉得他该去贱贱王船山。这个儒家不世出的大宗师。

    王船山今年其实不过五十岁,只是儒家不求长生,求得是格物致知。

    他虽然年纪相对于李志常而言,小了许多。可是道理深刻。对天地宇宙的参悟,即使比之李志常,也未必逊色。

    这样的人,不能用一般的思想去测度。

    有一种人生来就是证明某个道理的,那就是只有努力过后,才让人知道天赋的重要。

    他就是那种很有天赋的人。

    这个人短短五十年生涯,发生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他的一生着实充满神奇的色彩。

    在他六岁那年,王船山随父亲路过金山寺。拜见法海。王船山的父亲,颇有些文名,所以法海没有避而不见,那夜他们一起赏月,法海忽然让王船山的父亲作诗一首,他父亲一时半会间哪里做得出来,这时,六岁的童子王船山,张口就来:“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纱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当时西湖还有一个老龙未去,听到此诗,还出~水杨波助兴。

    法海虽然高僧大德,也不禁为之侧目。

    于是有心试他一试,以月为题,让其再做一首。

    王船山毫无惧色,信口而出: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当见山高月更阔。

    近十年来此人就隐居在庐山,著书立说,门下弟子无数,隐然间就超越了四大书院。

    他以雄厚的学识,灿如星河的文气,彻底压服了当代诸位大儒,成为当之无愧的大宗师。

    若非儒家不求长生,不求鬼神,以他的境界,旦夕之间可成天人。

    当然王船山能和黑山老妖一斗的关键,还在于当初夫子留下的一件宝物。

    诸子遗物,非仁智之士,不可驱使。

    这需要自身的道理,和诸子契合才行。

    所以这件儒家夫子所留的宝物,自古以来能驱使的都只有当代最杰出的的大儒,这也是王船山公认大宗师的重要原因。

    那宝物又叫做春秋笔,口诛笔伐,煞是厉害。

    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此笔杀人,丝毫不见血。

    当初夫子就用它诛杀了一位几乎堪比诸子级数的人物,使儒家之道,推行于世。

    李志常没有立即到庐州,而是慢慢悠悠,走过去。

    拜访人这种事,需要心情合适,才适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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