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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一九零二-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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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就不限雏妓了,连十七八岁的大姑娘,廿二三岁的成熟姑娘等,近一百斤左右的身体,也坐在龟奴肩头,宝塔似的一座。龟奴在马路上疾步行走,坐着的要想不掉下来,就得紧紧抱着他的头,于是就有了俏皮话:“小先生夜夜摸龟头。”

而淫秽地影射妓院男堂差的文字通常是说堂子里不惟阿姐,就连先生也同龟奴相好!有的写妓院恩客的文字材料还影射说,真正做“乌龟”的不是“龟头”,倒是这些客人,客人来玩要付钱,堂差则不花一个子就可白相。这种敌意的说法一直延续到掮行已被黄包车取代的年代,才渐渐消失。

但阿发既是客串,又换了个人,自然是不会掮着女人走,甚至连跟着黄包车跑都觉得不妥。

“唉,唉,怎么拉车的?”阿发很不高兴地叫住了车夫,翻着眼睛问道:“我还没上去呢,你就跑,抢人哪?”

车夫目瞪口呆,在这风月场所的门前也算是老拉车了,还真没见过堂差和先生坐一起的。

“让让啊!”阿发又有些不悦地冲着彩凤摆手,“两个人的地方你一人全占了,自己不知道吗?”

第十二章夜市

彩凤与车夫是一个表情,微张着嘴巴,缓慢地眨着眼睛,好半晌才微皱起眉头,想了一会儿,往旁边挪了挪,给阿发腾出了位置。

阿发心安理得地往车里一坐,斜倚着车壁,头下垂、眼微闭,双手一抱膀,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彩凤扬了扬手,黄包车启动,沿着马路向前驶去。这番忍让,并不是彩凤软弱,而是好奇心占了上风。刚才在妓院的一幕令她对阿发有了些新的感觉,维护小云子、斥打二辣椒,也让她对这个原来有些愣、有些坏的小子生出了些好感。

就这么沉默了半天,彩凤才没话找话地开口说道:“那个丫头是新买来的,听说叫小云子,被后妈卖了死契。”

哦,阿发的身子动了动,随便地应了一声。

“听说你跟着刁五去抢码头,被打到河里去了。”彩凤见阿发这个反应,不禁心中来气,话也变得尖刻起来,“大难不死啊,刚回来就出堂差,倒是卖力得很哪!”

嗯,阿发用鼻音回答,停顿了一下又说道:“你要是不愿意,咱们现在就回去,让刁五换个人。”

彩凤被噎得半晌没说话,然后便冷笑道:“还真是本性难改呀,嗬,怎么不叫五爷了,不是整天把那两个字挂在嘴边的吗?”

阿发歪头瞅着彩凤,一般般的漂亮,这是基于他的新的审美标准,而且这脸上的脂粉涂得太多了,不好。

彩凤被瞅得浑身不自在,又不肯示弱,便瞪起大眼睛与阿发对视。

“你是抹粉,还是刷墙,眼皮一动都往下掉渣。”阿发看似很痛苦的样子,轻轻摇头,又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

彩凤咬牙,恨得没法,狠狠地哼了一声,偏转了头,不再看这个讨厌的家伙。

一路无话,到了出局差的饭店,却被告知席已经散了。不是正常散的那种,而是打起了酒架,盘子、碗的打碎了一地,饭店的人正忙着收拾。

虽然如此,账是要付的。开出局票的菜馆或旅馆有一本记事簿,将何日何妓出局一一入账记清,每逢月底便有人去妓院收账,一局收七十个铜板,曰“车马费”。妓院也有一本明细账,每次出局都有记录,到时候一一核对,防止饭店或旅店将没出局的也算进去。

这也好,不用强装欢颜地陪客、佐酒、打闹、说笑、唱歌、唱戏了,彩凤松了口气,可一想到要回去红袖阁,又皱起了眉头。偷偷看了一眼阿发,发现他东瞅瞅西看看,也没有着急回去的意思。

“我要去夜市。”彩凤努力用命令的口吻说话,“去那里算个命,算了以后就会知道自己是不是会走运了。”

夜市,嗯,还真没去过。阿发想了想,点头答应。

又坐在了黄包车上,两个人的身体不可避免地有触碰,阿发泰然自若,彩凤开始还努力拉开距离,但一会儿便顺其自然了。

到了夜市,彩凤直接去了所谓大师的摊子。那是一个目光锐利的干瘪老头儿,蹲在一盏被烟熏黑的油灯旁,他细细地研究着彩凤的手掌,而彩凤则带着敬畏和焦虑不安的神情。

“嗯,先苦后甜,你以后会越来越好,会有很多的钱。”老头儿很笃定地说道。

彩凤的脸上浮现起笑意,阿发暗骂一句:神棍,骗钱。

“嗯,你还会有许多子女。”老头儿接着说道。

“是儿子还是女儿?他们都,都健康吧?”彩凤不知为何,竟有些不安地问道。

老头又仔细察看她的手掌,阿发撇了撇嘴,这完全是在逗弄她。

“大部分是儿子。”

彩凤明显松了口气,又带着戏谑的神情坚持让阿发去抽签并且看手相,阿发抱着消遣的态度伸出了手。

老头儿叹了口气,摇着头,好象阿发的命运隐晦得难以测算。接着,他的头摇过来,摆过去,终于在朦胧迷乱中算出了结果,和彩凤的差不多,也是发财和子孙满堂。

阿发很随便地扔下钱,有些嘲讽地笑着和彩凤走开了。与他的态度相反,彩凤却感到很满足,眼睛里闪烁着光彩。也好,算是希望吧,也算是给人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阿发此时倒觉得这样也不错。

彩凤的兴致高了起来,和阿发逛起了夜市。其实夜市上并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阿发也没有感到厌倦,想想,换到后世,那都可能算作文物,有的甚至都能进博物馆呢!

这时,彩凤低声与阿发说了一句,便紧走几步,与他拉开距离,并在一个小饰物的摊子前停下了脚步,原来她与摊主认识,用嘉定方言聊了起来,顺便摆弄着小物件。

阿发没有太靠近,而是在附近摊子前晃悠,目光突然停留在一把带鞘的宝剑上。剑鞘虽然旧了,但上面雕镂着鸟兽图纹,给人一种凝重的感觉。

他蹲下身子,伸出手想去摸摸宝剑,“刷”的一声,宝剑一下子被摊主抓住了手中,并且用冷肃的目光审视着他。

阿发有些愕然,这才抬头仔细打量摊主。四十多岁的年纪,脸色干皱,在灰暗的油灯照耀下,眼睛里射出很凶的光。

“这剑不是卖的吗?”阿发疑惑的问道。

“不卖给外行。”摊主很干脆地回答,从身后拿过长布,开始包裹宝剑,似乎连让阿发多看一眼,心里都不舒服。

“为什么呢?你似乎急等着用钱。”阿发皱起了眉头,他看到摊主旁边躺着个用破衣服裹着的小女孩,眨着有气无力的眼睛望着他。

“哼,你买得起吗?”摊主气呼呼地站起身,阿发才发现他竟然是条魁梧的大汉,衣衫单薄破旧,却掩饰不住虬结的肌肉。大汉四下看了看,从地上捡起块半大的砖头,嘿的一声,一掌便将砖头切去了一角。然后拍了拍手,冲阿发恶狠狠地说道:“甭废话,赶紧走。”

第十三章心有感,剪辫

阿发咽了口唾沫,没想到一时好奇竟然引来了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与他理论?算了,这人明显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而且自己也确实没有多少钱,而争斗也没有什么必要!挠了挠头,阿发无所谓地走开了。

“怎么回事?刚才为什么和人吵架?”阿发在别的摊上买了物件,彩凤走了过来,好奇地问道。

阿发苦笑了一下,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想看看他卖的宝剑,竟然发这么大的脾气。”

“宝剑?”彩凤抿了抿嘴,哂道:“你对这打打杀杀的东西感兴趣?准备称手的家伙下次再跟去抢码头吗?”

呵呵,阿发轻轻一笑,也不想多做解释,经此风波,他继续逛的心情差不多没有了,只觉得肚饿,便迈步向夜市的小吃摊走去。

猪油菜饭,将菜肴与主食结合在一起,制作方便,味道鲜美。也唯有这样浓缩时光精华的咸肉,才能够吊出菜饭的鲜味。炒好新鲜的青菜,和米饭一拌,加入一点点的猪油,和饭一起烘熟,那个香啊,连吃三大碗都没问题。

彩凤的眼睛越瞪越圆,只看着这个“讨厌阿发”一下子变成了“饭桶阿发”。直到觉察到阿发向她示意的眼神,彩凤才醒过味儿来,摇头说不吃,把面前的一碗饭也推到阿发面前。然后,她双手一支下巴,饶有兴致地看着阿发毫不客气地表演。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过,一个小身影从彩凤身后跑过,彩凤还未感觉到,头上的一枝珠花便不见了踪影。

阿发霍然起身,将手中的碗用力扔了出去,伴着连串的响声,这个小贼摔倒在地,引起了旁人的注目。但很快,大家又转移移了视线,显得漠不关心,这是一个各扫门前雪的时代。

摔倒的小贼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穿着破烂,脸上是灰、是泥,左眼是肿着的,看起来是最近造成的。只是短暂的慌乱,他便毫无畏惧地直视着阿发,也不说话,任由阿发把他手中的珠花拿走,递给了还茫然不知的彩凤。

阿发不记得自己在这么大时,是否敢如此大胆地挑衅地瞪着别人,而且是在做了坏事之后。四目相接,在那孩子青肿的眼里,闪过一丝孤独与创伤。它们是那么的深沉,掩藏在故作倔强的外表背后,令阿发心中为之一震。当年闯荡上海滩的少年阿发,也是吃了很多苦,这是何其相似呀!

“你的家人呢?”阿发的语气很和缓。

少年眨了眨眼睛,摸着被碗砸中的后脑,偏转了头没有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关你什么事?”少年盯着阿发,恨声道:“要把我送巡捕房吗,来呀,才不怕你呢!”

阿发摇了摇头,伸手掏出兜里的钱,也就几块钱的样子,他蹲下身子,把钱轻轻放在少年怀里,用充满复杂感情的眼神看了少年一眼,站起身默默地走开了。

“哎——哎。”彩凤跟着阿发走了一会儿,忍不住出声叫着。

阿发停下脚步,用探询的目光望着彩凤。

“那个——”彩凤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吭哧了一下,才涩声道:“谢谢你。”

“不客气。”阿发淡淡地回了一句,“咱们回去吧!”

黄包车在辚辚前进,阿发手里一张一合地摆弄着一把刚从地摊上买的旧剃刀,不知在想些什么,经过有光亮的地方,剃刀便偶尔反射出光影,在阿发的脸上闪过。

彩凤不时偷眼瞟着阿发,很想问些问题,又不知如何开口。

刀刃很薄很锋利,刀柄很光滑,不知被某个剃头匠用了多长时间呢。阿发觉得这应该是很合适的贴身武器,比手枪更好藏,更不显眼。而且,它还有这样的正常功能——在彩凤惊愕疑惑的目光中,阿发施施然地摘下帽子,剃刀贴着头皮向后向下,将辫子割了下来。

“你,你疯了吗?”彩凤眼珠子差点掉出来,结巴着说道:“这,这可是要杀头的。”

阿发呵呵一笑,也不回话,几刀便把杂毛刮净,一个大秃头闪亮登场。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刚买的十字架,冲着彩凤晃了晃,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这下子就更不用怕了吧?

满清入关后,实行了野蛮血腥的剃发令,在尸山血海中,开始了中国男人二百多年的q字发型史。二百多年的时间,使人们对q字发型经历了由抗拒到被迫接受,然后麻木,最后不再将其视作蛮夷之俗,而将其看作天朝大国之俗的过程。而反观西方人在看待当时的中国人q字发型时,则是充满费解与鄙夷,篾称为猪尾巴。

最先发现辫子的丑陋及不便,并付诸行动的应该是海外华人。1898年,新加坡华人在报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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