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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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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倾之听不到乐昶的心声,“不了,还有急事。”打断了乐昶的挽留。

“如此”乐昶端起盛水的竹杯,“那我也不强留,以水代酒了。”

“多谢。”倾之举杯相碰。末了他道:“这秋海棠,送给我吧。”记得有回大哥弄坏了他一盆红色秋海棠,哄说要赔他一株,事后却一直赖账、不了了之了。

“好。”乐昶笑着答应。看来该还的,迟早要还。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真的治愈系啊。

传情

【章二十九】传情

在倾之走后的第四十七天,初尘收到了从钰京送来的一株秋海棠,红色。不知是谁送的,没有信,连口信也没有。初尘捧着花盆左看右看俯看仰看——花叶底下行行墨迹工整清奇,与粗粗细细的叶脉相交相错。透过光线,叶底碧透如玉,仿佛看得见那人专注而温润的脸。他提笔凝思,忽而眸光一柔,润笔写道:

“初五,大炎,又雨,疾,道阻。”

“露宿,踏云夜惊,起视,月初亏,有萤火。”

“逢故人,有一虎,举止甚趣。”

“胭脂新酿,味薄,不醉。”

“夜遇‘鬼’,乃书生,问之,答曰‘为娘子逐’,其悍也如此。”

初尘起先看到倾之所述的点滴琐事趣事脸上微笑不由放大,可到了这出“懦夫悍妇”,她蛾眉轻拢:“其悍也如此”,他该不会是以此暗讽她素日做派娇悍吧?

“小气!”初尘轻哼。心道真该把花家的“三木堂”响当当地立起来,给后代子孙树个榜样,免得她白担了“其悍也如此”的名。对,就这么干——初尘抿嘴偷笑,又愉悦起来,翻开手边一片叶——“偶得秋海棠,又名相思草、断肠花。”

相思断肠吗?初尘嗅到一股极浓的怪味儿,颦眉:这话说得也太无病呻吟。她与倾之相识四载有余,聚少离多、山长水阔的日子不是没有经历过,甚至一两次擦着生离死别,可初尘坚持认为自己不知相思为何物——她只知道想念。

“小姐,什么东西?给我看看。”小花儿放下药碗就要来抢那盆秋海棠。

初尘先是感慨了一下那股怪味儿不是,或者不只是从倾之的文字间散发出来的,而是确确实实的,然后便以比小花儿更加敏捷的身手将花盆揽在怀里,瞪她:“不给!”——这可是情书,小丫头不懂事看什么看?没得看乱了心性。

小花儿撅嘴道:“有什么嘛。”一副“爱给不给,我不稀罕”的模样。初尘这边刚松了口气,却瞥见小花儿眼睛一亮,趁她不备扑了上来——原是一招欲擒故纵。幸而初尘也是习过武的,尤其于躲避之术,倾之当年教得颇多颇仔细。

初尘闪身避过,恨得磨牙:小花儿呀小花儿,自从你跟花倾之兄妹相认,是越来越像你那心眼儿多多、良心缺缺的哥了——不、是、好、东、西!

小花儿扑空,非但不恼,反而更加好奇,粘上来道:“小姐,给我看看嘛。”

初尘避开,“不给。”拐带坏了花窈莹,她怎么向倾之交代?

“给我看,给我看嘛。”小花儿锲而不舍的粘。

“不行不行。”初尘锲而不舍的躲。

一个不给,一个想看,两人便在房里追闹起来。后来追闹的起因,那株秋海棠倒被冷落一旁,只是单纯顽笑,直到植兰出现在门口,阴沉着脸色。

“大大嫂”初尘讪笑。小花儿脚下收不住撞在初尘身上,初尘一个趔趄,幸而小花儿拉她一把才未跌倒。眼见这场闹剧,植兰黑着脸,不说话。

初尘用手肘捅一下小花儿,冲她使眼色,后者领会,忙端起药碗——慌忙之下倒洒出一半。初尘心下长嗟,不忍目睹。植兰偏过视线,假装未见。小花儿“趁无人注意”用袖子抹了把案面,端药给初尘道:“小姐,趁热喝了吧。”

那真的已经不热了。

初尘对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小花儿挤出个皮笑肉不笑的笑来,一气将药灌下。春葱细指伸进怀里慢条斯理地抽出帕子,蜻蜓点水似的在沾了沾唇角,含蓄地妩媚着一双善睐明眸对植兰笑不露齿——“呃”喝得太急,不合时宜的打了个嗝,药味往上撞,忍得像个要吐不吐的醉鬼——之前一番温柔娴淑前功尽弃。

小花儿见初尘尾巴没藏好,忍笑忍得差点咬到舌头。初尘斜她一眼,碾她脚面。小花儿“啊”一声大叫,哀怨地望向初尘,后者“狠心”扭头不理。

植兰一脸鄙夷。

“想堕胎随时跟我说,我给你开药,比这安全。”植兰冷道。

初尘自知理亏,低头不语——发现快要看不见自己的脚尖了。

植兰走上前,打量初尘扣在隆起的腹部上的双手,面无表情,心下却气:还知道自己是个孕妇,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两个孩子!冷不丁扼住初尘的手腕——把脉。初尘也只好任植兰摆布:谁叫她是大夫——很凶的大夫。

还好脉象沉稳,植兰放了心。她展开初尘的手掌,左手一拂,后者手上现出一碟蜜饯来:原是小花儿丢三落四,只记得端药,忘了拿枣儿。

初尘心下感激:植兰虽然素性清冷,但待她确是真心的好,不然也不会特意跑一趟绾芳苑只为拿一碟儿蜜饯来——没有蜜饯吃药也不会苦死人。

“活动活动也是应该,但拆屋揭瓦这种事吩咐别人去做就好了,不必一回劳动三人,”植兰看一眼初尘,轻嗤道,“还不够工钱。”语毕拂袖而去。

初尘望见植兰走了,拈个枣儿丢进嘴里,她一直觉得:大嫂很会说笑。

小花儿扒着门框目送植兰出了绾芳苑才长长松了口气,小步跑回初尘身边,不停地抚着胸口,如蒙大赦道:“走了走了,可算是走了。”

初尘撇嘴笑,“至于吗?给。”分蜜饯与小花儿吃。

小花儿嘴里忙着,眼睛却也不闲,仍是在打那秋海棠的主意:她从小做事就有毅力。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言她确实像极了花倾之——执着。

初尘察觉,一手揽花,一手叉腰将肚儿向前一挺,这动作倒让还不足四月的身子也有些“凸”兀。小花儿只好作罢:如今天大地大孕妇最大,她可不敢招惹。

见小花儿悻悻败退,初尘得胜似地拍拍肚子,柔声细语道:“我家儿子真厉害,这么小就能保护娘亲。”揽着秋海棠,扶腰“扭”回床上歇息。

小花儿在她背后吐舌头、扮鬼脸,讽道:“大言不惭,我侄子才多大丁点儿!还有,小姐你,才不到四个月呢,装什么大腹便便?”

初尘施施然坐好,非但不恼,反而好整以暇地笑道:“说话小心,不然将来侄儿不叫你姑姑,看你到哪里去哭?还有,”她指指肚子,面露得意之色,“小姐我怀的是双胞胎,自然不同。”

“”她忍,为了两个小侄子,她得忍。

小花儿赌气不理初尘,抱了针线簸箩闷头做活——缝的是一件大红绣金花团的小袄;初尘则乐得不厌其烦地将那株秋海棠来来回回这儿摆、那儿摆。

粉色裙摆飘来荡去,小花儿抬起头来抱怨道:“小姐,你不能停停?”

初尘白她一眼,“你低头做活,我哪里碍得着你?”

“我、眼、晕!”一字一顿。小花儿想想又道:“小姐,你若实在清闲还不如动动针线,好歹亲手给孩子做点什么吧。”她实在觉得该找点事情打压一下初尘高得莫名其妙的情绪——换在平时,初尘顶不喜欢的就是女红。

可今日不同。初尘凝眉略思,觉得颇有道理,而且若那两个软绵绵、白嫩嫩、小鼻子小眼睛小嘴巴一模一样的粉团儿能穿着自己做的衣裳,想来也让人喜欢得不行。终于舍得放下那株秋海棠,在小花儿身边坐下,翻捡着簸箩里花花绿绿的布料,虚心求教道:“小花儿,你说我做点儿什么好呢?”

小花儿就不明白了:她怎么这么痛快?

“笃笃笃”,敲门声。

门未关,初尘和小花儿同时抬头望去,也同时一惊——来人是杜蘅,这可是绾芳苑的稀客。小花儿忙起身将杜蘅让进屋内,初尘也起身问候。

杜蘅不啰嗦,对初尘开门见山道:“我有话跟你说。单独。”

自上回被杜蘅拿匕首追得狼狈不堪,初尘对与杜蘅单独相处心有余悸。

“小姐?”小花儿投过来询问的目光。

“你先去吧,把门关上。”初尘尽量使腔调自然。

小花儿离去后,杜蘅先让初尘坐下,自己则坐在她身边。视线向下停留在初尘隆起的腹部,杜蘅道:“你知道吗?我从没有一刻停止过恨他。花倾之,他手未沾血,却害死了我的父兄。我不会妨碍他报仇,但他也无法妨碍我报仇。”

初尘忽然痛得缩了下身子:或许连腹中胎儿都感受到了浓烈的恨意。



倾之与乐昶道别后星夜兼程赶往渤瀛,想早些回家,却不料在渤瀛绊住了。

殷绾身子一向不大好,如颜青羽一般,心思玲珑、忧思过甚,总好不到哪里去。从前有女儿在身边时时讨她欢心,比得上千金良药,可自初尘远嫁,渐渐又不好了。倾之见到傲参时他衣不解带照顾了妻子十数日,胡子拉碴,未及打理。

“父亲,这是初尘的信。”倾之自幼丧父,故对妻父以“父”称之。

傲参展信细读,十几日未见笑容的脸上渐有喜色:没有什么能比女儿过得好更令一个做父亲的感到欣慰,而且,这信来得及时,对殷绾来说不啻一剂良药。

倾之恭敬地跪坐在对面,因无事做目光自然落在傲参身上,将他每个微小的表情收入眼里,习惯使然地在心里揣度各种细节。忽然,傲参猛一皱眉,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事情,持信的手抖了一下,并且捏得很用力。

傲参抬头直盯着倾之的双眼,神情间露出威严,或者说是愤怒,俨然像是谁欺负了他的宝贝女儿。“这封信,你看过吗?”说话时语气倒已缓和了不少——这才符合那个宅心仁厚、和光同尘的渤瀛侯傲参的性格——尽管仍然低沉沙哑,但这可以被认为是连日心急劳累所致。

“信是初尘给父亲的,我不曾看过。”即便倾之早知道初尘的信里有可以令一贯沉稳的渤瀛侯失态的内容,他也不会看,这是夫妻间起码的尊重。

倾之也未追问初尘究竟说了什么,如果傲参想让他知道,自然会说,如果傲参不想让他知道,问也徒然。然而,他至少已经看出了异样。

傲参不想说,所以他收起信,问道:“你小住几日,还是马上就走?”

倾之本不打算停留,但眼下殷绾生病,他却是走不了了。振衣端坐,两手覆在膝上,郑重道:“初尘远在锦都,不能尽孝,倾之愿代她为母亲侍奉汤药。”

“嗯。”傲参颔首,“也好,殷绾的病已见起色,你与她多说说初尘的事,想必有益病情。”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写封信予初尘,你带回去。”

“是。”倾之垂首。

“父亲。”书房门外响起傲天俊的声音。

傲参看了倾之一眼,“进来。”他道。

天俊推门而入,怀里抱着个五六个月大的娃娃,看见倾之,他显然一愣。

不理会儿子的惊讶,傲参问道:“你怎么来了?”

天俊收回停留在倾之身上的目光,回道:“母亲今日身子大有起色,我带渟泓去看她,母亲说渟泓也有好些日子未见爷爷了,所以让我抱他来见您。”

倾之在城中歇脚时略打听过,知道他们走后这两年渤瀛侯世子已经娶妻生子,所以对天俊的话并不感到意外。孩子白白胖胖、发毛稀疏,小小的人儿穿着小裤小袄,有模有样,很是讨人喜欢。倾之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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