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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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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围着少华转,居然浑然不知。

点开头条新闻:……今天,有一名少女在众目睽睽之下瞬间变成老妪……据悉,这已是本月本市发现的第六例皮肤松弛症病例。专家提醒市民,不要恐慌……

不恐慌才怪,皮肤松弛症分很多种,它可由各种不同的原因所引起。这种一夜变老妪的情况,全球仅有不足10例病例记载。如今一座城市一个月内出现六个病例,患者还都是年轻女性,这样的数字不得不让人关注。新闻评论栏中,众人乱成一团:

“是不是什么东西过敏?”

“污染,污染,绝对污染,呼吁拆毁XX项目。”

“太可怕了,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介入!”

“增强抵抗力是关键,目测板蓝根即将脱销!”

……

看了半天“皮肤松弛症”的消息觉得不舒服,我点开了其他新闻。

忽然角落里一张不大的图片吸引住了我的视线。是张男人的照片,眼睛打了马赛克。可并不妨碍我辨认出他的模样,因为那天在乐来登,他泼我的红酒让我印象深刻。

小柳……

登出照片是因为他被人砍了,从某家夜总会出来,被几个蒙面人堵在门口砍了二十多刀,抢走现金财物若干。和他同行的人只是受了惊吓,挨了几拳。而他的双臂被砍了七八刀,现在仍在昏迷中。

从时间上算,从他泼我红酒到他被砍,才过了不到一个月。他这种人,保不定惹到什么硬茬遭报复了。

所以禁不住觉得很解气。

这时有人来了电话,是方怡。

赶紧接通,笑道:“死人,你终于出现了。”

“死人,我在神棍店楼下,快滚下来。”

邀请过好几次,方怡都不敢来参观易道堂。用她的话说,她不敬神佛,尤其讨厌摆满佛像神符的地方。

下楼一看,方怡坐在她金黄色的比亚迪s8敞篷里向我挥挥手:“嘿,上车。”

我懒得开门,抬高脚跨进去,在干净的车门上留下一脚泥,心疼得方怡脸色发白:“小心点,我可没有一个有钱哥哥想换什么就换什么,只有这辆baby命根子。”

二话不说,拥住她在她白嫩的脸上猛啃一口:“想死我了。”

死党就是除了男人,什么都能跟你共用的人。白知秋欺负我的时候,方怡同我一起大骂白知秋禽兽。后来我跟白知秋和好,方怡也只是啊了声,叮嘱我悠着点别被禽兽吸太多精尽而亡。在她看来,女人是猎人,男人是猎物。朋友因为兴趣问题选了最凶残的猎物,她只需等着看笑话就好。

典型的狐朋狗友思维。

“有没有钱?借我点。”天南海北扯了一通,扯出了《一生所爱》的事,我问她。

抬手一点我的额头:“傻啊你,不就是前男友的画,犯得着当冤大头送钱给奸商?34万呐大小姐,普通人家挣多少年,够买一套小户型了。”

认真地盯着她,幽幽道:“如果那幅画是方怡你的,我也会弄回来。”

她打了个冷颤:“作死,咒我吗?”

没作声,从她车里翻出一支摩尔点燃。

夺过我手里的烟扔到车外,然后在我的手背上拍了一下:“再看你抽,剁你爪子。”

“你不也抽?”

“我是工作需要,有的客户就喜欢抽烟的女人。”她想了想,“其实34万不难弄,我能拿出7万,再去昊子那弄27万。”

“啊?他?”

“他挺仗义的,这年头,肯借给你两千块就已经是奇葩。27万,不找他找谁?”说着,她启动了汽车。

昊子是我在田野之前交的男友,也是方怡的死党兼哥们。

那时刚上大学,军训期间我经常和方怡一起偷溜出训练营吃烧烤,认识了帮父亲卖烤串的小混混昊子。大多数女孩在年少的某一个时期都喜欢过不羁的少年,我也不例外。同他一起吃喝玩乐,逛夜店通宵泡网吧,在他打架的时候帮他拿衣服,认识不到十天我就成了昊嫂。

可惜,我们交往还没过一个月,昊子和他的新妞就被我堵在一座废弃楼里,然后他轻描淡写地对我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

我俩根本谈不上爱不爱什么的,所以我一点也不伤心。不过女人嘛,谁没点子骄傲和小心眼。直到现在,我依然很怨念,因为昊子是所有男友中唯一主动甩我的。

后来听方怡说昊子不知从哪弄到本钱,开了家爆红的地下酒吧“铁森林”,在C城道上混得还不错。

“铁森林”在文化广场停车场的一侧,那地方比较僻静,到了这个点路上已经看不到行人。穿过一条狭窄发黑的陋巷,见到灰墙中间一扇贴满小广告的银色铁门。

门口停着辆卖鸡汤豆腐串的三轮车,旁边站着一个大妈。

方怡领着我走过去,跟大妈打招呼:“来两碗豆腐串,不要香菜和榨菜。”

大妈抬头看了我们一眼,从手边泡沫碗下面拿出个遥控器按了一下。铁门开了,劲爆的音乐声立刻从门里涌出来。

走进“铁森林”,我们找了个VIP座坐下,方怡招招手,让服务生去找昊子。

不一会儿传来一道声音:“方大美人,你难得来我这。满世界乱飞干嘛,跟着我,一个月三十万保底。”

方怡笑着骂:“去你的。”

“牙还是这么利。”一路说一路走进雅座,那个穿得通红的男人腰一拧,坐到我身边,对着我吃吃笑。

借着幽蓝的灯光,我扫了他一眼,然后感到眼睛有点发眩。

原本白皙的额头上长着几颗油汪汪的痘痘,清瘦的脸颊比以前胖了许多。嘴唇上浮着两撇青葱的胡须。金黄的头发扎在头顶,神似桃太郎。身上穿着身猩红的丝绒西装,西装里还套着一件纯蓝衬衫。

才四年时间,那个清秀的街头少年就把自己变成了日系怪咖。

当时我怎么看上他的?

毁青春呐……

兴许我的眼神诧异了一点,昊子揽住我的肩膀朝我嫣然一笑:“怎么了,不认识?好歹好过几天的。”

我勉强笑笑:“你上火了,脸上全是痘。”

“能不上火吗?前两天有个女的在我这喝醉了,跑到厕所和人玩厕震。爽晕了被人丢在厕所睡一夜,第二天居然变成了老太婆,现在正告我呐。最邪门事我告诉你,老子的监控录像拍到那个男人,脸上糊了层白纸,没有五官,铁定是鬼。”

又是这事,我听得毛毛的。

方怡惊讶地捂住嘴:“不会这么邪门吧?”

“骗人是傻X,你们这几天别和陌生男人来往,很危险。”说到这他看了看我,“前任找我有什么事?”

没等我开口,方怡善解人意地插嘴道:“是我找你,找你借钱。”

昊子爽快地掏出支票本扔在桌子上:“借多少?”

“27万。”

“好,小林,上27杯绿色蚱蜢。”他告诉服务生。

“干嘛?”方怡问。

昊子看着我嘿嘿地笑:“白霖喝一杯,我借一万。”

方怡一拍桌子:“昊子你讲究点!”

“没办法,白霖是唯一没和我上过床的女朋友,我心里恨得慌。”

原来大家彼此彼此。

我登时就火了,拉起他搭在我肩膀上的手往旁边一扔。从包里掏出笔拍到桌子上:“跟你好过几天,简直是我白霖此生的严重败笔。是爷们的说话算话。”

他一扬脖:“我昊子在外面混,靠的就是信誉。”

没多久二十七杯绿色蚱蜢端了上来,碧绿的液体装在透明的玻璃杯里,里面还掺着细细的冰渣。

其实我很喜欢这种酒,甜甜的,喝起来像饮料。但一下子喝二十七杯,就算是水也得悠着点。深吸一口气,端起杯子喝了起来。

我每喝一杯,昊子便签好一张一万的支票递给方怡。

开始几杯喝得挺轻松,后面就有些艰难了。胃里哐当哐当作响,还没融化的冰渣在胃里挤来挤去。酒劲又慢慢浮上脑海,意识渐渐变得迷迷糊糊。

喝到一半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身体软得有点发抖。在冰渣和酒精的双重作用下,胃里阵阵紧缩,末一凉末一热。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传来一道声音,突兀得让我一抖。

“妈妈,你在喝什么?”

抬头看了一眼,意外地看到少华站在酒桌旁,身上还穿着睡衣。

红眸惺忪地眯着,脸上带着点睡意。清纯的脸蛋在幽暗的光线下,精致的像一幅画。

昊子都看呆了。

“我能尝尝吗?”没等我答应,少华已经端起一杯绿色蚱蜢,眨眼之间就喝了下去。喝完她长长出了口气,然后对我微微一笑:“好喝。”

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情形下,她又端起一杯,转眼间酒杯就见了底。

看她又端起了第三杯,我终于回过神,夺下她手中的杯子:“小祖宗,这不是饮料,喝不得。”

让然后又对方怡道:“你监督昊子取款,我把这孩子送回去。”

昊子终于回过神,大声朝手下嚷嚷:“谁让小孩进来的?”

出了“铁森林”,我拉着少华往大道走,一边走一边问:“小祖宗,你怎么知道我在这?你不是睡了吗?”

少华浅浅一笑:“妈妈不在我睡不着,就来找妈妈。”

“小祖宗……”暗暗叫苦,要是被易道知道我带少华出来喝酒,哪还有脸见他?

112、第六章

走到道边,我放开少华伸手拦车。半夜三更的出租车很少。拦了一会没拦着;身旁的少华却没了。扭头一看;只见她低着头默默坐在花坛边。

赶紧走过去晃晃她:“少华。”

指尖碰到她的身体,顿时打了个哆嗦。她浑身冰凉;简直冷得像冰块。

怎么比易道身上还冷?

“嗯……我喝醉了……”她嘟囔道,“妈妈……你叫爸爸来接我们。”

我也喝多了;再这样下去两人都会出事;趁头脑还算清醒,赶紧给胖子打了个电话:“胖子;少华有点不对劲。我在文化广场东侧;你和老板快来。”

电话那头胖子没出声。

不到五分钟,我看见一道黑影从天而降落到不远处。四处看了一眼,身影又闪电般晃到我面前。手里还拿着胖子的手机。

见少华垂着头;他愣了愣,弯腰探了探少华的气息。抬头望着我,敛起一双眉头来:“你让少华,吃了什么?”

易道不是一个亲切的人,脸总是板着的。但不管他的表情多冷漠,因为他的好脾气,我都觉不出一点不快。可此时他的眼神,却让人全身莫名其妙的一寒。

酒劲缓缓地在头顶荡漾,舌头有些发麻。我努力控制着语速,模糊道:“对不起,她喝了点酒……”

没等我说完,易道双手将少华抱起搂在怀里,又看向我,紫色的眸子暗了暗,沉沉道:“不是让你,看着她睡觉?你出门做什么?”

不能同自己的上司争执,我只能解释:“有急事,我必须出门办。”

他沉默了一下,不再看我,转过身朝前面走去,声音发颤:“少华平常,喝十几杯清酒都没事,你到底让她喝了多少?她不是你养大的,你又当她是妖怪,自然对她不真心。但她年幼,若是你的朋友,将孩子托付给你,你也能让她,喝这么多酒?”

我脑袋晕晕沉沉的,待把他的话仔细爵嚼一番,霎时委屈涌上心头。

经常听到别人说什么,好心当成驴肝肺。如今,自己倒是真真地体会了一次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感觉。

我拿着他的工资是不假,可但凡正常员工,又有几人愿意替老板照顾小孩?如果不是把易道当朋友,我何必接受这个差事?更何况我真心疼爱少华这个小丫头,哪里照顾得不尽心?我也不知道大半夜的,少华会突然醒来找我啊。再说少华只喝了两杯绿色蚱蜢,怎的就醉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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