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元素的法则-第29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十年后,李斯特拥有一定势力后,一举吞掉艾亚帝国南方所有资产,一跃成为大陆第三大富翁。同时间,这个天才一般的傢伙发展地下力量,他是个无情的人物,将一个个不愿意合併的公会无情地会抹去,自己坐上地下组织的皇座,培训杀手,组合所有地下组织:盗匪公会、炼金术师公会、巫术公会、暗杀者组织。。。。。。

    最终整合雄霸地下世界的刺客公会!

    这个时候,李斯特仍然挂着”商人多维卡”之名。没有人知道,他曾经帝国第一家族的长子,曾经是这个帝国的王子。

    当李斯特完完全全地统一地下世界,他将目标转向剑族。手控世界最大的情报网络,李斯特凭着出色的推算,终于找到剑族的藏身处。他带着一个棋盘和一颗求教之心去到剑皇山。

    没有谈及任何政治和兵法。李斯特与任剑行两人就以军棋对奕,两人一见如故,对奕十场,棋逢敌手,胜负却是五五之数!

    李斯特与任剑行,两人总算是命运中注定必须相遇。李斯特不是个拘于小节之人,亮明自己身份,换得任剑行信任,这时候他已经有把握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的政变了。三年后,走出剑皇谷的李斯特彷彿脱胎换骨一般,他已经拥有剑族支持、势力和财力,最后缺乏的只是兵力。

    这时候,他将最后的目标转向帝国第一骑士团──艾亚帝国拥有九大骑士团,每个骑士团由一名元老控制,帝国元老院共有十名元老,每人最少掌握了五万兵力。数量最少的天空骑士团由第十元老控制,而神圣龙骑士团则直属皇帝控制。

    为了博得第一骑士团团长利物浦信任,李斯特又用四年时间驻守多鲁城,后来还娶了他的女儿莉莉安。

    只可惜,尽管李斯特多么天纵英才,始终瞒不住太久,他重入帝国政治圈,身份终于曝光。加德里斯一世为了以绝后患,本想动用神圣龙骑士。可是,神圣龙骑士每一个人都是超然的存在,加德里斯一世当年以铁血手腕夺位,神圣龙骑士团根本不会为这种傢伙办事──何况风文才是团长,没有团长首肯,管他是什么帝什么王,高贵的龙骑士才赖得动刀动枪!

    加德里斯一世沈不着气,地下世界早就被李斯特控制,根本请不来真正强大的刺客。

    于是,他将目光转向魔法帝国,请来当时正前去偷盗焚灵剑的西方剑圣。西方剑圣身为一方最强,又与风文打个平手(当时是,现在却难说了。)实力绝对强横之极。只可以说,那一晚刺次行动,李斯特遭受到人生第二次挫折──莉莉安为了救李斯特,以身相救,长剑入心三分,红颜逝去。

    自此,李斯特心如寒冰,不再为情所动容,不再娶妻。

    最后三年,李斯特以王子身份取得风文答助,然后帮助第一骑士团团长,外丈利物浦坐上元老院首席。三年间,元老院形势大变,十大元老各自引退,有几个固执的老傢伙甚至不明不白地死去了──李斯特没有留情,当年黑夜政变他们没有留情,今天自己也没必要留情。

第两百七十九章-南部战火

    第两百七十九章-南部战火

    三大元老背后代表的三个兴盛了一百年的大家族,也被黑皇帝一手抹杀。

    艾亚帝国被加德里斯执政的二十年间,财力不进反退,大不如前,兵员战斗素质下降,小型战斗中,多鲁城前线渐见吃力。李斯特很清楚,加德里斯与一群大臣中饱私囊,帝国才弄成这斯田地的!

    一年后,李斯特终于等到时机。一年一度阅的兵仪式中,军队将皇城封闭,李斯特一身皇袍,手持带着帝国缔造者艾亚大帝的盾牌”多格裴特圣盾”现身国都圣艾佩歌城。以天命所归的形式,带领神圣龙骑士直接降临帝都,三万兵马围困帝都。边境有剑族压境,牵引着天空骑士团分身不得。

    是日,阅兵日政变成功,全灭第五、第六、第八骑士团。隔天,李斯特登基为皇,风文元帅亲自为他加冕,元老院首席利物浦亲自到场祝福,任剑行也有到场,只是没有公开露面。

    回到皇宫,李斯特第一件做的事不是怎样自豪、欣赏皇宫的优美。他扔下皇袍,抛下所谓的”圣盾”,充斥着眼泪,一路奔回到大殿,看见周围那熟悉的环境,却是大喊了一声。

    ”父亲,母亲,李斯特。。。。。。你的儿子我终于回家了!”

    当日李斯特的激动眼神,令一众士兵印像深刻。

    这故事一直广传帝国,李斯特是前帝国第一家族的长子,当年身无分文,到后期重临皇位,途中艰钜难以想像!可是这么一个少年却咬紧牙关,为了还父母一个公道,终于夺回皇位。

    接掌朝政后,李斯特将自己先前累积的钱财无条件送入国库,又减免税课。声望渐高,花了两年时间整顿帝国,终于在今天时机成熟了,李斯特才实践当年对任剑行的承诺──当年的交易,李斯特与任剑行两人一同答应。剑族牵引天空骑士团,李斯特则还给剑族”自由”。

    剑族深藏剑皇山,一直定居该处千年。人口上数百万,李斯特知道任剑行身负神秘史命,似乎是等待一个人物出现,然后带领族人前去”会合”。当年,李斯特为了让任剑行放心相信自己,不惜交出自己的家族之宝,能够召唤天使的魔法圣器”血天使之心”。

    要我保证你族人的安全?

    李斯特闭眼思索了一会,微微张开眼睛,那是一种颇为玩味的眼神,冷笑道。”据斥侯回报,敌军剑族将会合东端的魔兽大军联合进攻东端。今晚,我会下令全面‘处死‘所有战俘。三天后,天空骑士团与第九骑士团紧急撒退,前往东端要塞防守联合大军。”

    这就行了,没了军队挡路,剑族大可以大摇大摆地离开,没有一丝阻碍!

    任剑行满意地点了点头,笑宫依然温厚。

    他深深看了眼任剑行,嘴角勾起一个优美的笑容。”我就多送你一个人情。魔法帝国有消息传来,诺曼第公爵与皇室联手兴兵反神殿,神圣剑都已经着手兴建。”

    ”你所预言的新宗教,应预言而现了。”青年眯起眼睛。”这个神教军之主,诺曼第公爵似乎很有意思,才年仅十七岁,两名圣阶强者就为他效力了。据说这小子还拥有一个神秘的骑士团,名为奇迹。”他略有所思,摸了摸下巴,眸子却是流露一丝期待。

    ”我很期待,这个如星辰般闪烁的人物做出什么让我惊讶的事情。”他顿了一顿,看着任剑行。”第一个条件我答应了。第二个呢?”

    任剑行温厚一笑,拉起李斯特双手,爽快地将”血天使之心”一把儿推入他手中。李斯特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顿时疑惑起来。

    ”第二个条件,我以朋友身份要求,请你看守剑族。”任剑行叹了口气,目光有几分无奈,却是摇了摇头,拍了一下李斯特肩头。”近几日,余下那八大圣剑指着北方撒夜悲呜,我感觉到那预言中的家伙有危险。”

    任剑行凝视李斯特,凝重道。”我必须要去一趟天冰山。”

    ”有必要么?”李斯特转过身去,目望天边,淡淡道。”剑族人才众多,你妻子也是战略能手,与你不相伯仲间。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不通武技,也不通魔法,能帮你怎么?”

    说到最后,李斯特嘴角微微勾起,笑容玩味。

    ”她的战略确很厉害。可是,她不是一个会管理的人。”任剑行无奈一笑,也转身过去目望远方,却见天际尽头一片火红,夕阳西下,美不胜收。”我很清楚剑族,他们太会打,就是不会管治自己。没错,剑族也有学者,可是他们太年轻,三分见识七分嚣张,远谈不上大场面。何况,我今行需时多久,连我也不知道。今次剑族大迁,目的地是魔法帝国南方,纳德山中段地带。也即是英雄王都,圣亚贝兰遗址。”

    李斯特沉思一会,眼神有些闪烁,终于淡然一笑。”我很不幸地告诉你,我是个商人。”

    ”条件?代价?”任剑行无奈。

    ”未着!”李斯特沉脸转过身,沉思踱了几步,彷佛想到什么古怪关键之处,忽然就抬起头来,眼里陡然射出一道精芒。”任剑行,你告诉我,你是否猜到魔兽大军有变!”

    他沉脸凝视任剑行,冷冷道。”前两天,公会有消息回来,魔兽联盟的英兰要塞有变动。一支狼骑兵往北推进,数量不明,但绝对不少。”

    任剑行没有说话,用凝重的眼神回答了他的问题。

    李斯特也沉默下来,他是那种少说话多沉思的人,每说一话都没有废话。他摸着下巴沉思,一想之下彷佛想到什么重点,眼神一亮,眼神转向任剑行。

    ”肯定不简单。”他若有所思,冷冷道”兽族每出狼骑兵,都是为了大型战争铺路,派来打探军情的。魔法帝国又正准备兴建剑都,之前神殿一战又从前线调走魔法战卫。就凭那二十多万兵力恐怕不够看。”

    任剑行叹了口气。”所以,我才需要你帮忙。”他随便依靠城墙上,毫无强者架子,辉煌的夕阳映照着他半张脸容,笑容愈发地诡异。”我之前也不就送你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魔偶吧?今次,你总算大派用场了,帝国这边儿你大可以用魔偶顶着一段时间,待我回来,你回来再收走魔偶就是。”

    李斯特淡然一笑。

    ”好,我答应你。”李斯特看了一眼任剑行,不屑道。”不过我不需要回报。因为我是为了自己而去,神圣龙骑士团与风文元帅也在魔法帝国。有他们加入,还有我在场,我自信即使武迪大军压境也没可能轻易攻破城防。”

    李斯特淡然一笑,算是交待了这事情了。

    。。。。。。

    魔法帝国南方,阿鲁斯特斯要塞前方,亚尔多之森林。

    罗德是斥侯队伍的一名小卒,由于刚刚从后备役调上来,这位年轻的士兵经验尚未足够,今天出来是熟习一下环境,所以他比较轻松,只是负责载重物资,不用担任视擦队伍中某些重要的冈位。

    ”唉,第十天了。”罗德看了看马背上一包包干料,又看了眼爬上树上四处张望的队友,喃喃说。”我到底要什么时候才升上纠察员?”

    罗德自问资质不错,在军营受训的时候,魔法和剑术都很不错,是排在训练班中头三名的。听人家说,当斥侯兵的是最快升官的,因为斥侯兵是最快接触到敌军的部队。一支优良的斥侯队伍,能够将准确的军情最快传送去军营,预定作战计画。

    有了准确无误的情报,往往上司就会愈渐器重你,这时候的斥侯就能够极速升官,比士兵、亲卫队快两倍爬升到营长的位置。罗德所想的,也是一样。他希望自己尽早升为营长,然后待今天夏祭时候,回老乡格利特迎娶那可爱的莉娜。

    嗯,我想要娶老婆,就先要有钱,想有钱就先要升官!

    罗德是这样想的。

    ”喂,罗德发完呆没啊?”树上一个队员挥手示意,指了指罗德坐骑马背上一个木盒子,扬起嗓门大叫道。”我需要测定方位啊。罗德,你这小子别发呆啦,想升营长就快点把他抛上来吧!”

    罗德顿然醒来,可是正当他一伸手想抓起那木盒子的时候。。。。。。。。

    就听见呯的一声,一具半截血淋淋残躯忽然从天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