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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笑之桃花遍天下-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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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可以?”

    “没有你,我就不可以了,我爱你,缺了你们哪一个,我的心都不会完整。”再度吻上,这回,没有冷淡,没有木然,寻到了彼此心底的那份珍爱,用热情,宣泄着这份迟来三年的幸福。

    湿漉漉的亵衣与那一样被褪下的灰色布袍纠缠着,同睡于地下,白的纯净与灰的暗混淆在一起,昭示着纯净的陨落,沾染上红尘的灰。

    喘息着,推了推带着我一同律动的清霖,侬语“停、停一下。”

    剑眉轻挑,邪肆地加快了腰间的动作,“这个时候,我比较喜欢听你说不要停。”

    “我们算不算淫·乱寺庙?会不会被劈死?”

    “连和尚你都勾引,现在才怕死,是不是迟了点?”低头堵上我絮叨的嘴,带着我在欲海里沉沦。

    若真的要死,他,比较中意与她一起战死在床上。

第171章 我们这一家

    白色的薄纱轻飞,满地的绯色花朵替代了玫瑰,充当起那代表祝福的喜庆的花儿。(读吧文学网首发 http://。du8du8。)

    前来道贺的宾客诧异地看着这只有丧礼上才会出现的白色扑天盖地的充斥满这婚宴,一如这场婚宴的主角一样,异类而张扬。

    前厅宾客议论纷纷,后厅指挥侍女的我手忙脚乱。

    “那个,默的衣服有些歪了,快给我调正了。”

    “哎呀,那个头发别绾起来,披下披下。”

    “狮子男的衣服小了,快去换一件。”

    。。。。。。

    絮絮叨叨,忙忙碌碌地当着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如此忙碌的新娘,指挥着侍女为宝贝们穿上燕尾服。

    曾经的梦想是和我爱的人变成那王子与公主,交换上代表圈爱一生的戒指,许下永世不变,爱的誓言。虽然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成亲了两回,但那个梦却从未实现过。难得这回十二个新郎,一个独苗新娘的怪异婚礼要举行了,我便借着这个名头一圆我儿时的梦。

    丝竹弹奏的,那首前世熟悉的结婚进行曲缓缓响起,终于,我的梦,我的幸福也降临。

    望着那将燕尾服传出十二种绝色的宝贝们一排站开,溢满幸福地望着由三皇组成的花童队引领步入礼堂的我。

    洁白的头纱随着风飘动,一如那最纯净的爱情,没有一丝的杂质,蓬松的纱裙漾出异世的风情,盘起的银丝,含情的眼眸,还有那精心妆点的容颜,化成这个世界最美的花,而这刻,花要结果,那果,名叫爱情。

    浪漫的宣誓,深情的拥吻,这场看似荒诞的婚礼洋溢着甜腻的幸福。只是,幸福中也有着不完满。

    为他们带上刻着我名的戒指,满是期待地伸出手等待着他们用那么戒指将我圈住,只是。。。。。。新郎十二个,手指有十根,当十个手指上带满戒指是,尴尬地望着余下两个举着戒指不知如何下手的宝贝发愣。

    “那个,都怪我老娘,生我时没多生一只手。”挠着头,朝他们谄笑。

    “那现在怎么办?”

    四下环顾,最终拖来一把椅子,一屁股坐下,甩掉那木质的高跟鞋,翘起晶莹的玉足,不好意思道“带这吧,其实,带脚指头上也挺美的。”

    “花亦影!!”属于那两个没地方套戒指之一的狮子男咬着牙,看着不知死活的我。

    “消气,消气,焱哇,今天我们成亲,千万别给我骂粗口。”顾不得自己光着脚丫子,狗腿地跑到狮子男身边,抚着他剧烈起伏的胸膛,帮他平息着怒气。

    “澈也不要套在脚趾上。”小腹微凸的澈不满地嘀咕着,一样是夫君,为什么他的戒指要屈居在脚趾上,还天天藏在靴子中,见不得天日,他不要,他不依。

    “那。。。。。。那。。。。。。”自知自己有些过分,只是,眼前这般的状况我完全没有预想到。紫眸东躲西藏,不知如何是好。

    见我窘迫,酒鬼挑起自己的一束青丝,指为剑,削了下来,放到我手心“用我们每个人的一束发辫成链子,将所有的戒指戴脖子上吧。”

    “酒鬼,我爱你!”环着他的脖子又是一通的口水。收拢了十二束发,又削下自己的银丝,将自己与他们一同交融在那一条发链中,穿过十二枚,绘着他们象征他们花儿的戒指,珍重地带在脖子上,护在胸口。一如我将他们放在心头,他们将我放在心底一般,彼此珍视着。

    喧嚣的酒宴过后,那春宵夜也渐渐降临。

    原本分属十二间屋子的宝贝被我疯了一般拖到一处,再一次挑战着我的极限,完成着1VS12的高难度任务。以绝对的一流的柔韧性,超级的体力,旺盛的精力圆满完成着这个壮举。

    我们院子里,春情涌动,而我疯狂的始作俑者则在别的院子里切切私语,瓷娃娃般粉嫩的小脸上时而露出奸笑,嘿嘿,娘娘吃下宫女姐姐说的那个药药,就很快能给他们添小弟弟小妹妹了。到时他们就可以不当那个皇帝,不用每天听着那群爷爷伯伯唠叨,也没人逼着他们学这个学那个了,他们就能一起去卖糖人,好幸福哇。

    。。。。。。。

    三年后,绯月宫

    “你们怎么来了?”看着一字排开的一群小萝卜头,老妈皱着眉,“你们娘和爹爹呢?”

    “走了。”怀里揣着酒葫芦的小酒鬼淡然道,顺便递上了我的亲笔书信一封:

    吾亲爱的,美丽与智慧并存的老妈,当你看到信时我已经和我的夫君们踏上了逍遥之旅。吼吼,家里的宝贝,你的小外孙们就劳烦你照顾了。

    这些小宝贝交托给别人我是一万个不放心,所以都留给能连我这般人物都能养大的您了。

    对了,我的小宝贝们有些特别的爱好,老妈你一定要注意。

    小逸尘喜欢喝茶,你宫里的好茶记得放好,不然一定一粒都剩不下。对了,还有小酒鬼,记得让老爸把他珍藏了20多年的好酒给埋得更深点,小家伙鼻子灵光,不深他半夜一定给你挖出来。

    小然爱好练武,这是个好孩子,只是手脚不怎么协调,常常会练着练着打翻花瓶,古董记得藏起来,不然碎了你女儿可没钱赔给你。

    小澈最好照顾了,你每天让他睡饱觉就行了,不过千万别叫醒他,他遗传了你女儿我的起床气,一被人吵醒就会哭,一时半会还停不下来。

    小蓝妖和小宇泽你一定要多上几个心眼,两个小家伙一个喜欢调戏漂亮的姐姐,一个喜欢偷看小妹妹洗澡。

    哈哈,你一定会感激你女儿我给你送来一个天才小园丁,你别看小子昂是个女孩子,照顾花花草草是一流的,当然了,她只喜欢种一些比较实用的,比如油菜花、青菜等等。

    对了对了,忘记小狮子了,那小伙子特别喜欢征服小动物,记得让福伯将他那条陪了他10年的旺财暂时托养到别人家,不然我怕那条旺财的老骨头经不起小狮子的几拳头。

    是不是为你能有这么多出色的小外孙而骄傲?千万别感谢能将他们生出来的,你的女儿我,我一定会再接再厉的,现在清霖和默肚子里还有两个没出来呢,出来了一定第一时间送回来给你看看小外孙。

    你最美丽善良的女儿字

    铁青着脸,看完这封令她暴走的信,对着一群小宝贝大眼瞪小眼,继而暴怒一声“花亦影!老娘后悔当年生你时怎么没把你这个祸害给掐死~~~”

    某条大道上,与众宝贝一起嬉闹的我猛打了几个喷嚏。

    “感冒了?”众人殷切地问。

    “不是,肯定是老妈在骂我,嘿嘿,小麻烦都送走了,你们只属于我一个人了。哈哈~~~~”仰天常笑,我让你们这群小萝卜头跟我抢人,我连人都拐走了,看你们抢谁去,哈哈!!

    ~~~~~~~~

逸尘

    我喜欢沐浴,因为只有用那纯净的水一遍遍冲刷着我自己的身体时,我才觉得我是干净的。#支持各种手机的TXT;UMD;CHM;JAR海量书库随你挑选;就在读吧文学网#

    干净,多可笑的词,没人会觉得一个男妓是干净的,没有人。干净,对于别人来说是多么微薄的乞求,但对于我,却是穷极一生也无法触及的奢望。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活着,也许在我十一岁那年我就该死了,和母亲一起死了,这样我还能带着干净的身子去另一个世界,不必活的如此的不堪与屈辱。我想过死,一柄刀,一条绳,一杯毒酒都可以简单地结束我卑微的生命,可我始终没有那么去做,因为我死了,下一个重复我命运的便是云儿,我的亲弟弟。

    十一岁以前的我日子过得清贫却幸福,没有父亲,但母亲的柔情与关爱却为我撑起一个不比其他孩子差的世界。我笑着迎接着弟弟生命的到来,却不想,云儿生命的开端也是母亲的终结,我痛苦的开始。

    没人能体会到我昏迷醒来发现自己被卖到妓院的惶恐,那种恐惧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得,每每想起还会发颤。我想逃,却无处可逃。因为云儿在他们手上,我若逃了,弟弟便会继承我的命运。

    在那里,我努力地学习一切,琴棋书画,我比谁都认真,比谁都刻苦,因为我心底还有一丝的希冀,希冀着我可以足够地优异,优异到即便不出卖自己的身体也能为阁里赚来大把的银票。

    事实证明,我是天真的,愚蠢的,没有人会嫌钱多,妓院的老鸨更加不会。一叠银票,一杯酒,就这么廉价地开启了我肮脏的一生。

    当我看到那个红着眼的男人向我走来时,我多想一头撞死在墙上,可在春药作用下的我却违心地靠近他。当他那双脏手在我身上游走,撕碎我的衣服,在我身上留下他的痕迹时,我第一次失态地放声大哭,心死了,可身体上传来的夹杂着痛楚的欢愉还是让我兴奋。

    呵呵,原来脏的不止是身子,还有心。

    从此,我游走在各色男女间,用身体取悦他们,换回一张张写满肮脏的银票,我每天都笑着,却没人看到我微笑面具下,一直留着血泪的心。

    我需要钱,我很需要钱,只要是钱,哪怕是脏的我也不在乎,每当看到云儿越来越与我相似的脸,我便明白,若我不逃,云儿的一生也会葬送在这里。

    我用多年囤积的卖身钱买通了妓院的一个看护,借着月色带着云儿逃了。天知道离开那个地狱时我有多愉悦,我可以不再伪装自己的情绪,不必再出卖着自己的身体和灵魂,我,自由了。

    我一直以为逃脱的我会和云儿一起,平淡的生活,可不想让我遇到了她,开启我生命别样色彩的女人。

    她叫我幽兰,我雀跃却又矛盾,若她知道我的身份,我的过去,还会把我比作幽兰吗?

    她顽皮,她嬉闹。她会为了我和云儿掳起袖子和人打架,她会将才几文钱成本的药卖出好几两白银的价格,她也会偷偷地为十里八店的穷人家治病,不收钱还送药。

    在她身上,我总能看到我一直向往的纯净,很纯粹,很自然。

    我一样也明白她的心意,知道她总爱在上课时偷看我,每当她的目光凝聚在我身上时,我才会觉得生命霎那开放出花朵。我喜欢用戒尺打她手心,因为只有这样,她才会和猫咪一般腻着我撒娇。

    我一直不敢去正视她的感情,也不敢去剖析自己的心,因为我怕,怕得到的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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