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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仙侠] 郁金香公爵 作者:斯赫-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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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什么人呢,你仅仅只是皮坡的师侄吗?”赫本挑眉,将之前的所有事情贯通在一起,越发觉得古音达不简单。

卷一 败家女的崛起 207节 信徒X撒旦之说X神灭的前任主人

    207节 信徒X撒旦之说X神灭的前任主人

    刚才去参加某君的婚礼了,结果一回头忘记我的更新还差一点~oh,no~

    古音达听了赫本的话,只是笑了笑,说道:“大家心里知道就差不多了,什么话都说明白了有什么意思呢?”

    赫本心想果然如此,却是不知道古音达是哪方面的人了,皮坡知道吗?现在她已经知道了他不少秘密,要是和他站在对立面,面对这样一个对手,虽然不是不能解决,也有点头疼的。

    直接杀了他吧,那魔法公会一定会和她没玩没了,不杀他吧,他会和他没玩没了。但是赫本只对于怎么杀死亚巴顿感兴趣,其他的事情,爱怎么样怎么样吧。

    然而因为施于古音达的舌根上的禁制魔法,古音达不能吐露关于怎么杀死亚巴顿的方法,却并不妨碍他有信心能达成这件事情。

    “我不能就这么信任你。”赫本直接拒绝,这家伙既想要她用鲜血和金币换来的凶匙,又想要她帮他坐上魔法公会粘牢的位子,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啊。

    “我可以出十倍的金币,希望公爵大人能够将凶匙让给我。”古音达诚恳地说道。

    看来他是势在必得啊,十倍的金币?她可不知道什么时候魔法公会这么有钱了,况且有钱也不是他一个中阶魔法师能够随意挥霍的。

    因为凶匙的能力实在是有点特殊,而赫本对于古音达的掌握又太少,赫本不能简单做成这项买卖,倒不如从魔剑神灭的口中掏出一点有价值的东西来。

    古音达脸上闪现出失望之色,说道:“那么,也请公爵大人暂时保管一下吧。”

    说着,他便下了马车,赫本看着他的背影想到,他久这么肯定自己一定能够得到凶匙?赫本拿出那个小盒子,将凶匙拿出来观摩了一下,黑不溜秋的,要不是知道这是真的凶匙,赫本一定会讲她随手扔掉的。

    这时候陆从赫本的袖子里头钻出来,懒洋洋地说道:“看不出你还狠沉得住气嘛,而且那个小子给人的感觉也很特殊啊。”

    赫本讽刺他一句:“你现在可是一条蛇,请要有作为蛇的自觉。”

    陆表示无所谓,已经钻出了赫本的袖子,一阵幽蓝色的魔法光环之后,人形的陆已经坐在了赫本对面,马车里相对还是比较暖和的,但是怕冷的陆还是哆嗦了一下,赶紧坐过来抱着赫本的身体取暖。

    赫本无语,这家伙还不如一直保持着蛇的形态呢,现在这么大一个,从她身上抢走的温度就更多了。

    陆解释说道:“没有办法啊,为了额联系变形魔法,我只能每次隔一段时间变成一次人形,这样子才会讲作为人的效果加长啊,虽然作为一条蛇也挺有趣的,偶尔还是来回味一下做人的感觉吧。”

    陆将那枚凶匙拿过去看了看,皱了皱眉头,扑哧一笑,说道:“我发现你真的和黑魔法很有缘分啊,你看你认识不少堕落种族的家伙,并且成了魂戒的主人,魔剑神灭也给你了,这下子连凶匙也落到了你手里,你不成为一个黑魔法师真是天理难容的事情了。”

    这家伙又要给赫本来灌输作为黑魔法师的好处了,总之,陆是一个黑魔法控,虽然也略通一些青魔法,但是那都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黑魔法而准备的。

    “我要怀疑,你是不是撒旦派遣到了人类世界来游说的使徒了。”赫本撇唇。

    “啊,没错,被你看穿了,小赫本你真聪明啊。”陆呵呵地笑道,丝毫不在意赫本的挖苦之意。

    “撒旦之王,名叫伊泽西华,他曾经是创世神的宠儿,创世神创造了他,并给予他创世神六分之五的力量,成为千万天使的首领,但是在魔法力元年的前一年,伊泽西华杀掉了大天使澳洛珈,之后堕落。而澳洛珈的尸体,被暗之精灵王莉莉丝吞噬,于是一大批原本是创世神的下属,都跟着堕落。”伊泽西华,这个名字是一个禁忌,他蹭天资纵横,是创世神的宠儿,却站立在了创世神的对立面。

    “伊泽西华问创世神,什么是自由,创世神说,不受限制和约束。伊泽西华再问,为什么亿万众生歌颂你,信仰你,企图得到你的庇佑,得到救赎,可是你却让他们承受宿命和苦难呢?你说要让众生获得平等,但是他们生来就不平等,生来就没有自由,所有的法则皆在你的掌控之下,自由的至酷在你。”

    自由?赫本愣了愣,陆这家伙真的是非常善于蛊惑人啊,一不小心就会被他带入到他的精神世界中。

    陆说的,是魔法通史开卷中伊泽西华堕落之事,凡是涉足魔法界的人都知道,但是被他说出来,有另外一种味道。

    马车已经到了蓝莓公馆,赫本从打开车门,陆颤抖了一下,牙齿咯咯作响:“北方果然不适合我啊。”

    陆几乎是飞窜着进了蓝莓公馆,然后守到了火炉边上烤火。

    “小姐,您的请柬。”彭管家将请柬交到了赫本手中,赫本的手一颤,那红色的镶金的请柬上,正是曼斯的名字。

    好快,她前脚刚从军部回来,这一下子,曼斯的结婚请柬已经送到了赫本的手中。曼斯接过来一看,愣了愣,看着赫本问道:“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啊?”

    赫本只能摇摇头苦笑道:“嗯。”再无话可说。

    曼斯只是撇了撇唇,凑到赫本脖子边上说道:“既然已经得到结果了,就不要再多想了,亲爱的,不要让自己不好过。”

    赫本点了点头,将那张请柬拿回来握在手心,总觉得烫手。

    时间是白雪舞会之后,如果她不想去的话,可以避免,直接离开帝都就好了,只要如约参加军事会议。但是赫本不允许自己就这样退缩,既然已经得到了结果,那么久不要让事情变得糟糕,这是曼斯的选择,她不能让他失望。

    赫本回到房间将凶匙拿出来进入了魂戒的空间,魔剑神灭早就等得不耐烦了,看见和本立刻咆哮起来:“快给我,快将我的核给我。”

    赫本却没有立刻将凶匙给魔剑神灭,她还想要从魔剑神灭地方挖到更多的东西呢。

    “哼,我在地狱横行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魔剑神灭对于自己成为了赫本的武器并不服气,只是因为陆将为觉醒状态的它给了赫本,而赫本一不小心将他彻底唤醒,然后再一不小心他给契约所束缚了。

    赫本干脆搬了一根椅子坐下,抱着双臂说道:“话说你也算是一头老妖怪了,知道的东西应该不少吧?”

    “废话,我当然知道很多东西,即便是伊泽西华堕落之前的事情我也知道。”魔剑神灭颇为傲气地说道。

    赫本等的可就是它的这句话啊,便问道:“那些人为什么想要得到凶匙呢,凶匙是干什么用的?”

    “它是我的核。”魔剑神灭再次咆哮,似乎对于赫本叫它凶匙很不认同,一再强调那可是它的东西。

    赫本将凶匙抛在手中玩耍了一会儿,不理会魔剑神灭的大呼小叫,说道:“你回答我的问题啊,你不是高手中的高手吗,不会这么浅薄地连这一点都没有考虑到吧?”

    魔剑神灭冷哼一声:“他们只要得到了我的核,便能够打开地狱之门,我可是地狱之门最强的守护者。”

    这些东西赫本已经听过了,不新鲜。赫本表示不满意,不过魔剑神灭说什么它是地狱最强的守护者还有一点兴趣,便问道:“对了,我一直没有问你,你以前的主人是谁啊?”

    “你比她差远了。”魔剑神灭上下鄙视了赫本一眼,赫本郁闷,这家伙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啊,虽然知道它是大有老头的,当时连亚巴顿都说过。

    “你不会是地狱七撒旦之一的武器吧?”赫本觉得这个猜测很靠谱。

    然而魔剑神灭很不屑地说道:“才不是,我的主人怎么可能是亚巴顿这样不入流的家伙呢?”

    “嘿嘿,可是作为你的现任主人我,还不是你说的那个不入流的亚巴顿的对手,你就贡献一点什么呗。”

    魔剑神灭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真是为莉莉丝的血脉丢脸啊,丢脸啊”魔剑神灭似乎是赫本的监护人一般痛心疾首。

    莉莉丝?这家伙刚才是有提到莉莉丝吧?

    “你……”赫本大胆地猜测道,“难道你的前任主人是暗之精灵王莉莉丝?”

    魔剑神灭再次鄙视了她一眼,对于她现在才明白过来表示非常不屑。赫本一拍大腿,说道:“既然都是一家人,你干嘛不早说,我体内也算是沾染了一点莉莉丝的血脉吧,那你不是更应该效忠我了吗?”

    魔剑神灭很臭屁地说道:“我只效忠强者,而你实在是太弱了,应该是我指挥你才对。”

    赫本吐血,这家伙真的是想要将她当做手下使唤吧?作为一把武器真是没有自觉啊,就算他的前任主人是大名鼎鼎的暗之精灵王那又怎么样,它现在还不是到了她手里?

卷一 败家女的崛起 208节长出一只翅膀X这不科学!X暗之精灵王莉莉丝

    208节长出一只翅膀X这不科学!X暗之精灵王莉莉丝

    我不找借口了,我只是更新晚了点……嗯,晚了点,不过还在北京时间十点之前,飘走。

    “你之前不是说过魔骑士什么的吗?”赫本说道,她来的目的可就是为了这个,要是不从这老怪物口中挖出来就将凶匙交给它,那实在是太亏了。

    一说到魔骑士,魔剑神灭的气焰就小了许多:“那个……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可以的。”

    在赫本的理解中,所谓魔骑士就是身为魔法师还兼任骑士的人,这样既擅长近战,也不怕远程攻击,战斗力加强一倍有余啊。一般的魔法师都是身体孱弱的,有几个特别一点的,但是也不是近战的好手。赫本还是被恶魔之血改造过身体的,但是如果近距离和曼斯搏斗的话,肯定会输。

    “好吧,看在你算是莉莉丝的血脉的份上,我就稍微指点你一下好了。”魔剑神灭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大言不惭,但是听在赫本的耳朵里就有点怪怪的,好吧,为了从这老怪物口中弄出一点秘密来,这一点就忍了。

    “现在的魔骑士,只不过是同时休息魔法和骑士的人罢了,但是仅仅是这样的话,也是少得可怜。可是在魔法历元年之前,魔骑士可不是这样的。在以前,要成为一个魔骑士,最重要的是血统。”

    “血统?”赫本愣了一下,这居然也要拼人品?

    “没错,因为魔骑士能发挥的力量大小,不仅仅是魔骑士本身,还需要他的坐骑的配合,一般魔骑士最喜欢的坐骑,无疑是龙。龙族是一个天生就带有魔法属性的种族,能够自由地学习魔法,在人类为了能够学习到一点点魔法而焦心不已的时候,幼龙就能够使用一些简单的初阶魔法了。”

    没错,龙族就是占着这么大的便宜。

    “空中战斗,一直都是有翼一族的拿手好戏,那些排在前面的种族,龙族、恶魔族和精灵族,无一不是有翼一族,创世神赐给所有的天使以翅膀,就将他们与普通的生灵区分开来。所以,出色的魔骑士,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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