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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瞳之大容天下-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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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还有一个意外,那就是当先皇的棺椁迎入关中匆匆选好修建的墓陵时,竟发现赵如意安静地躺在预备安放棺椁的地方,身子僵硬,早已死去。他两只手紧紧地护住胸前,使劲抠开一点儿,才发现手中只有两缕纠缠在一起的乱发,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他的愿望没有能实现,国君的墓室里只能由相王合葬,所以,这具僵硬的尸体被偷偷清理出去另行安葬,陪着他的,也只有手中的一团乱发。
除了最先进入墓室的人,也没有人知道这点小小的插曲。
两个月以后,街头巷尾还对这场盛大的国丧津津乐道,尤其是墓室内的陪葬,更是小民茶余饭后最感兴趣的谈资。
“我表兄就在十六卫军,他知道得可清楚了!那送葬啊出动了一个军队,啧啧啧!棺椁比一个房子还大!里面叫不上名字的宝贝咱就不说了,单单说那用来填缝的吧,放完先帝的陪葬品,不是棺材还没装满吗?就把珍珠碧玉翡翠什么的倒进去,专为填缝!光珍珠就用去了一百六十斗!都是指头大一色光的匀净珠子,竟成了填缝的了!啧啧,那叫亮,亮得看一眼就能瞎!”
“老皮,昨儿你还说珍珠用了一百二十斗,怎么今儿一天过去就多了四十斗?你填进去的啊!”
“这……嘿嘿,这个谁能说得准啊,反正就是不少,我攒上八辈子,也挣不来一颗珠子,我上哪儿去找珍珠填……”
“哎,我说,你胆子大不大,胆子要是大,晚上去皇陵走一遭,随便伸手一摸,八辈子都够花了。”
“爱意,你胡说什么呢?这可不敢瞎说,盗墓,那是杀头的,何况去盗皇陵?”
“说说而已,你怕个什么,我看哪,总会有胆子大的。”
的确,总有胆子大的!
这批财富被重兵押送,运往关中,埋进了匆匆修好的皇陵中,但是很快就无声无息地被人盗走了。
刑部和大理寺都吓坏了,这位先帝的葬礼几乎用掉了大苑能拿出来的全部财富,为此皇帝晚上看书,都只舍得点一盏宫灯,不舍得点比灯油贵一点的蜡烛。这么多钱都被偷了,他能不震怒?所有人都以为一场针对全国的大通缉就要展开,谁知出于大家的意料,显宗皇帝居然对此态度温和,用今年是圣人诞生一千年的借口,不主张大肆稽查。
皇帝的态度很明显了,底下人自然也乐得不了了之。皇陵失窃便作为悬案搁置起来了。
随后不久,关中就莫名其妙地得到了大量的财物支援,云中三州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了生机。这笔钱是从何而来,却没有人能说得清楚了。
春天来了,就是在云中最冷的云州,冰雪也马上就要化净了。
联通西瞻和大苑的云中小路因为地势太高,却才刚刚感受到春天的气息。
这里的天空比任何一个地方看着都高、都广阔,像是被两边高山以无比强壮的身躯硬生生顶高出去一大截。西风将广阔碧空上唯一一朵白云扯得极薄,薄得几近透明,却偏偏不破,像一片巨大的、湖州出产质量最上层的丝绵,丝丝缕缕黏在广阔纯蓝的天空上。
山脚下,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灌木已经抽条,开始现出怒放的春意。半山中的树木却仍旧以铁灰色为主,每一株树的枝头末梢上都盖着厚厚冰雪,但是冰雪覆盖下的部分枝条,却已经显出一抹即将复苏的色彩,在铁灰的树干上透出旺盛的生机。苔藓更早一步铺满山崖,让石壁在残留的冰雪中露出大片翠色!
两山中间,一条长河刚刚从冻僵里苏醒过来。河岸两边还留着白亮剔透的冰渣,河道中间的积流却已经沉着地流淌起来,清澈透亮的河水不断撞击在石头上,伴随着低低的吟唱,一朵又一朵水晶般的水花不断开放。
这是一条很美的高原山路,似乎将云中大地的各种灵秀和雄奇都撷取了一点儿。
山崖左边的小路上,碎步走来一匹毛色基本雪白的骏马,只有马右腿处嫣红点点,如同打翻了一盒胭脂。
青瞳坐在马上,踏步前行。走出这个山谷,便是西瞻国境。
山崖对面的小路上,一匹黑色骏马纵声长嘶,从后面赶上来。胭脂马听到叫声,自己停下了脚步,隔着小河,向对岸轻轻嘶叫。
黑马上那个高大的汉子微笑着望过来,道:“我知道转过山谷,就有人接你。我就不往前走了。”
他举起一个酒壶,又拿出一个酒杯,倒出一杯酒来,对着对岸一比,笑声滚滚传来,“且饮此物,慰我离愁吧!”
说罢仰起头,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
青瞳心中一热,高声道:“方此饮酒时,江山入我胸!肝肺生崔嵬,吐气似长虹!乾坤大如许,无处著此公,会当呼青鸾,更架万里风!”
任平生哈哈大笑,“青瞳,你说的是什么,大哥听不懂。刚才离愁那两句,还是憋了一路才憋出来的!”
青瞳也展开笑颜,高声道:“我说…我陪你饮一杯!”
“你没有酒啊!怎么陪我喝?”任平生笑曰,“隔着一道山崖,我掷得过去,怕你也接不住!心意领了,去吧!”
“陪你饮,一定要有酒吗?”
她慢慢举起右手,将拇指和食指圈成酒杯模样,透过拇指和食指组成的虚空,天地只有绿白两色。
绿是广漠的苍苔,白是高远的冰雪,斑驳交杂,就这样铺满两侧山崖,又顺着高耸的山顶、巍峨的山体,向高处和远处蔓延开去。高的一直深入蓝天,远的直到超过目力所及,上下左右都好似没有尽头。
她用虚空处,在那大好的天地山川前一一掠过,然后凑到嘴边,做了一个饮酒的动作,将这并不存在的就慢慢喝下。
“大哥!请!”
“请!”一壶酒化作一条长长的白练,笔直落入口中,涓滴不剩。
“胭脂!去吧!”对面的人抢先发出一声呼哨。
胭脂马最后看了一眼这山川,便欢快地踮起脚步,转过这道山谷,一人一马的身形在广阔天地中越来越小,终于消失不见。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如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笑谈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尾声


一年复一年,大苑一点点改变了模样,十年之后,已经没有人记得昔日杨宁之乱、西瞻入侵的伤痛。经过一场抽筋扒皮、彻底换血的新政,经过云中长时间的建设,经过大苑皇帝、显宗苑瀣十年大治,今日大苑积蓄之厚实在是非同小可。
梁河上,运输的船只往来不歇。驿道上,奔流的车马络绎不绝。大街上,一家家店铺比肩而立。任何一个新产业的兴起,都能带动一整条的行业兴盛,现在的大苑,生机勃勃,百业兴旺!
最大的商铺仍然是白家商号。白家实在有太多的人才,尽管前期遭到显宗无端的打压,可是他们总能及时调整方向,最终还是在商战中又一次脱颖而出,再次成为大苑最大的商家。唯一改变的,只是白家内部和朝廷一样,大大地换了一次血。
江州常乐郡真没有辜负它的名字,因为这是北方进出京都的门户,小小一个郡,人口已经激增至六十万。运货的商船更是将沛江河道也快占满了。
常乐郡最繁华的街道上,一行五人正在缓缓而行。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双看过三旬的夫妇,后面跟着的两男一女,看装束应该是护卫或者仆从一类,但两个男子皆是目光深邃、气度过人的高手,而那使女打扮的女子,举止从容,更是一般的大家闺秀都比不上。
仆从尚且如此,走在最前面的主人更加夺目。那男子俊美超群,更加奇异是,他两只眼睛竟然不是同样的颜色。还好现在大苑商业地区生活的百姓都看多了眼睛颜色不同于中原民族的异族商人,否则,这个人非得被围观不可。
那男子顾盼之间,自有一种居上位入矣的气派,竟然让看了他一眼的人,纷纷低下头不敢再看。他一条腿略有微跛,一旁的妻子小心搀扶,低声和他谈笑,看着十分亲密。身边明显是他夫人的那名女子身穿水青色精绣罗衫,长身玉立,神态从容。容貌虽然算不上绝佳,但三十几岁,正是女人一生中最具风情的时候,两个人自然流露出的默契,让她站在男子身边,给人无比和谐的感觉。
江州百姓见多了达官贵人,一瞧这几个人的气派,就知道这必不是一般人家,所以那些沿街叫卖,店前拉客的生意人便不敢上前打扰,只是看着他们微笑哈腰,希望他们自己来了兴致,到小店停上一停。
“累不累?”那男子小声询问身边的夫人,“要不要寻个洒楼歇歇?”
那女子抽起鼻子,笑道:”酒楼算了,去这家吧,这家有好酒!“她手指的是路边一个不甚起眼的小小酒铺。
”好。“男子显然对妻子十分宠溺,”我们就去这家。“
酒馆前的小伙计早听到他们的谈话,心花怒放地迎上来,笑道:“这位夫人真是好眼力,小店别的不说,自家酿的桂花酒,那可是连京金銮殿上的皇上都知道!想必夫人也听说过。快请里面坐。”
“我可没听过。我以前倒是京都人,只不过,”她笑眯眯地看了一眼身边男子,“自从嫁到云中涉州,他一直忙得很。这可是十年来,我第一次回到南边。”
伙计奇道:“那夫人怎么知道小店有好酒?”
那夫人笑道:“以前我也开过酒馆,虽然不善经营,赔得够戗,最后只好嫁人了事,不过这酒馆也没白开,到处进货多了,酒的好坏,我可一闻就闻得出!”
伙计跟着干笑两声,一点也不信。这个男子的气势打扮,说是凤子龙孙王爷私访都有人信,他的夫人做过商贾?还是需要自己进货的那种?鬼才相信!
客人喝酒,伙计的责任是让他们高兴,见那夫人兴致高,便着实说笑几句,将酒菜端上,才点头哈腰地离去。
小酌几杯,似乎是夫人说了什么,那个男子便在夫人耳边,轻声哼唱起来,声音竟然无比去听。那伙计忍不住跟她一起侧耳倾听——
雄鹰飞翔的地方,遍地牛羊……
男儿闯荡的天空,姑娘在歌唱……
河水清清,牧草青青,柔风在思念中流淌……
阳光在肩膀,姑娘莫忧伤……
万马奔腾的草原呀,相思的人儿永远在守望!
到底是天子脚下,江州的伙计都见多识广。“似乎是一首草原牧歌。”那伙计出神地想。
番外 赵如意
天色已经大亮,我却仍然闭着眼睛经躺在被子里,一动不动。段公公带着酸意的声音传来:“这都日上三竿了,还要睡到什么时候?”她已经来了几次了,都没能进来屋,所以有些挂不住面子了,他也只敢说这么多了。
但是守在我门前的轻怜岂是省油的灯?我听到他阴阳怪气地说:“我们家哥儿可不比公公你您清闲,偏赶上这几天犯时令,见天头疼脑热的。王爷昨天还点了名要听曲儿,哥儿唱曲一直唱到起更才罢了,王爷都怜惜,特地赏了吃食,吩咐哥儿好生歇歇。王爷亲下的令,小人可不敢去吵。
轻怜今年才十一岁,学唱的优势小旦。他的声音尖细得和女子没什么区别,段公公不但看着像个老太太,声音也像。他们两个男人说话,隔着窗子,却怎么听都像是泼妇骂街。
我越发觉得起床无趣,又有这个世界便是这样,起来又有什么区别?
岂是我早醒了,不到四更天我就醒了,再没一点睡意。那时候屋外还是漆黑的,我知道天色会在什么时候从漆黑变成墨蓝,再变成深蓝,直到变成带着一丁点蓝色的苍灰。我就躺在床上在心里默默计算着,一直到人们称为天亮的时候,
这是长久养成的习惯,从我记事起,每到四更天教习就会把我叫醒,然后就是不停地练习,唱曲、吊嗓子、下腰、翻跟斗……再大些又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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