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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美人传-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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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灶,烧火是有讲究的,沈括划了火石点燃了干草,扔了进去,一会火就灭了。看的佐伊一阵焦急,看来哪一个年代的科学家都是理论知识比较强,动手能力一般,抢过来自己动手了。不过她也好不到哪里去,现代用煤气,左右扭一扭火就着了,然后胖子等着他来了。
结局还是一样的,并不会因为胖子脂肪多,火就着了。三个人,弄的脸黑黑的,一个火还没有烧开,没有办法,只有高手甲亲自动手了。
三个黑脸小儿面面相视,都笑了。
还没有清洗,一会儿酒就烧滚了,和水份化作蒸汽从蒸具的竹管里冒出。
这节竹管并不长,冷却效果不是很好,沈括交代要不断的往上面浇冷水。
终于第一蒸结束,二十斤的酒煮了半天,就剩下了六斤不到一点。不过由于蒸馏的作用,酒变的透明好看多了,原先酒里的杂质浑浊都不见了。佐伊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口,还是很淡,并没有现代那种高度酒的感觉,难道做错了?
看着皱着眉头的佐伊,沈括笑道:“左兄,还没有好呢,哪有那么快。”
原来还要蒸两道,才可以。
于是就开始了第二蒸,这回酒的份量不多了,操作也熟练了,于是很快,六斤的酒剩下不到三斤了。这个时候已经酒味很浓了,胖子跃跃欲试的要先品尝,拿过来就喝了一大口,只见他一张白胖白胖的脸,立刻皱的和包子的头一样,全都拧到一起了。
“好辣!”胖子身子有些摇晃,伸着舌头说道。
沈括和佐伊看他那个样子都笑了,连高手甲的冷脸,也微微的抽了一下。
佐伊轻轻的尝了一小口,这次已经有了一点酒味,酒精度大概有三十度,已经相当于现代的低度酒了。
抬头却看到沈括和胖子都不说话了,他们两各有心事的开始第三蒸。
沈括觉得自己被这酒气熏醉了,看看左兄品酒的时候,伸出了舌头在唇边添了添,他居然觉得心跳又莫名加快了。
胖子比较成熟,家里的丫头那些事,他都懂,偶尔还会趁着帮丫头穿衣服捏捏小胸部,卡卡油,可是刚刚看左轶那小子喝一口酒而已,他居然觉得心动起来,有什么不一样,难道自己好男风?想起来,胖子又一阵恶寒,不敢再看左轶。
第三蒸结束的时候,就剩下两斤差不多的酒,放在大碗里,也就一碗。
这个时候,高手甲,终于有了一丝表情,一副苦大仇深,政府和人民都负他颇多的样子,你们这群浪费的小孩啊,二十斤的佳酿生生就被你们整没了。
佐伊看到他一脸严肃,还以为他想喝,于是好心的倒出了一小碗,递给了他。
胖子和沈括都期待的看着他。
高手甲,面上很淡定,实际上心里很哀伤,算了,为了家里生病的老娘,待嫁的妹妹,还有隔壁邻居王屠夫的女儿小花,他忍了,就算是试毒,他也喝下去。
他猛的一大口,一进嗓子,火辣辣的像火在烧,他以为自己死了,可是咳嗽了几声,却感觉一种又晕又豪迈的感觉油然而生,莫非这就是师傅他老人家当年说的,自己要突破了?得赶紧找个地方练功,于是他把剩下的一点酒一口闷了,然后忽的一下不见了。
留下三个小孩不明所以。佐伊很好奇,难道高手的酒量也这么不好,一口就醉了?
高手甲决定立刻趁热修炼,说不定能打通筋脉成为武林高手。
不过,就刚刚,品尝了一碗如水一样的东西,散发着阵阵浓郁的酒香,让他一下子失去了平日信仰和判断。
重文轻武的年代,他去学武,因为他看不出文有毛厉害,可是今天他亲眼看到了,知识就是力量。
原本平淡浑浊的酒,经过少爷们一折腾,居然有这么大的能量!
有了高手的前车之鉴,三个小孩不敢再喝酒。剩下的一大碗酒,用事先准备好的器皿装好。沈括是不能带走,回去他老爹要是看到他带一瓶酒回来,一定会让他吃顿排骨。
而佐伊就更不能了,他老爹要是知道她喝酒,禁足,光这一个惩罚就要命了。
只有便宜胖子了。
胖子一身酒气回家,他老爹也不知道,因为他老爹天天都一身酒气。
没办法,政府工作人员,应酬多。
小胖子抱着这一瓶酒,很开心。不知道为什么,和左轶这小子一起玩的时候,居然比和他平日那一群跟班有意思。而且有成就感,平日自己怎么折磨身边的那个高手,他都不苟言笑,今天居然被那小子一口酒就吓跑了,想起来他那一脸慌张的表情就好笑!
不过少爷他心情好,就不计较他无故临时矿工的错了。
回到家,破天荒的,老爹今天居然没有喝酒,和老娘坐在一起,喝茶聊天中。
胖子手里抱着酒瓶,看着自己那美艳端庄的老娘,就觉得耳朵好疼。
老娘一身华丽,手上的豆蔻更是涂的红艳艳的,但是到胖子这边,只有疼的感觉。
要说全天下,最可怕的东西有很多,老娘的那双素手可以排前三。
每次都毫不留情的捏到他那肥厚的耳朵上,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胖子偷偷想溜,被一声大喝:“回来!这么晚,又到哪里去玩了?”
胖子笑的一脸无害,恭恭敬敬的朝老爹老娘行礼,企图蒙混过关。没有想到,平日酒精考验的吴知州,早在儿子一进来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浓香,他绝对不会弄错的。碍于妻子在一边没好意思,不然早就去抢儿子手中的瓶子了。
那绝对是佳酿!那个香啊!酒虫千里之外就能闻到。
看着老娘优雅的在那里玩指甲,温温柔柔的看着他笑,吴胖子毫不客气的把左伊和沈括出卖了,把自己如何和左轶那小子出去,一路上说什么,都原原本本的一字不漏的交代了,就胖子这语言天赋,去当汉奸绝对是一个口才极好的优秀汉奸。
听完他说的,老娘没有动作,若有所思的模样,老爹却忍不住了,一把抢过小胖子手中的瓶子,打开盖子,专业老道的用手对着瓶口挥了挥,果然,一下子满屋都是浓浓的酒香。吴知州更是陶醉的闭上上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仿佛眼前不是酒,是他小妾那一对饱满的白兔中间的深沟一样,充满了让人激动的幽香!
一阵闻香之后,吴知州再也忍不住,抱着酒瓶,对着自己开口就灌了进去。小胖子想拦也拦不住了,就看到老爹面红耳赤,一阵咳嗽,嘴里还喊着:“好酒!好酒!”
老娘平日不喜欢老爹喝酒,小胖子看到老娘端庄的坐在那里,还没有发话,很紧张。吴知州这时候也发现自己失态了,掩饰的抱着酒到老婆身边,讨好的说道:“夫人,不是为夫贪杯,实在是,此酒甚好,甚好啊!”
虽说小胖子的老爹吴知州在历史没有啥名气,但是他绝对是堪称男人中的典范,女人心目中的好男人,有社会地位(知州,市长的干活),事业有成不缺钱,还有最重要的是,他怕老婆。这样的好男人,在任何时代都是有市场的。他是传统的风流不好色,老婆永远摆第一。
此刻他老婆发话了:“老爷,这个左承仕,你要交好,他的这个侄子不简单。”

第二十八章:酒楼卖酒

吴知州年后调任进京,这个消息不知道什么时候发布了出来,很多人的心都热了。
官场是一块菜地,一个坑对一个萝卜,一个萝卜挪走了,意味着另一个萝卜有机会填进来。至于种进来的新萝卜能长大还是变小,就已经是后话了。
对于知州这个位置,眼红的人很多,每个人都掂了掂自己的重量,是不是够格,这时候哪怕有一点点的机会也要争一争,当上了知州,意味着,你可以穿着朱红色的工作服出门显摆,那一抹朱红色,在泉州府是天一般的存在。
左承仕尤其心热,吴知州那次和他说的果然是真的,他年后即将进京,虽然吴知州又冷了他一段时间,但是没有关系,或许吴知州这是怕太亲近了引起别人的非议。
对左父如此乐观的态度,吴知州感觉到羞愧的无所适从,本来按照尊夫人的意思,要与左承仕保持距离,不过又因为那一瓶酒,自家夫人改变了主意,又让他好好亲近此人。
吴知州的脸如六月的天,晴转多云转阴再转晴。
左承仕一直都很淡定,还觉得人家用心良苦。
在别人都蠢蠢欲动的时候,左承仕却低调了起来,显得他的政治觉悟颇高。所以,相比众人的热情,看好左承仕的人还多一些,而且听说连程公都亲自到他家拜访!程公是什么人,那是多少京城大员不远千里屁颠颠的来拜访的人,那是皇帝喊他去吃饭,都不去的人,他居然屈驾到了左承仕家中,这意味着什么?
当然也有不服左承仕的,吴签判是正经的由京官选派而来的,平日掌诸案文移事务。从不显山露水的人物,却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运作了起来。
是的,如果说左承仕在泉州府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的话,吴签判则是属于朝中有人的类型。一个是下面,一个是上面,高低立见,所以还是很大一部分人,更加看好吴签判,一时间,吴签判家门口热闹了起来。
这就是非常严肃的站队问题。一般是二选一,当然还有一部分人为了保险,两边都不选。结果就是,二选一的人,可能上,可能下,啥都不选的人,看新官上任的态度了,如果是马杀鸡型的,一上去就被杀了。如果是娇弱型的,一上去会安抚一下他们,等强壮了再杀!
总之这门学问很大,很大。
但是目前佐伊同志一点都不知道老爹还有这方面的压力,每日有着程老头做借口,常常不定期的晚归。而在县学中,除了那一手字还拿得出手,其他就不要说了,易文章是没有心脏病,要是有,一定早归西了,常常指着佐伊的脑袋道:“好,好,好……”
还没有说完的时候,佐伊就一脸严肃的接过来道:“承蒙先生夸奖,学生实在是惶恐。”
易文章听到这句话,两眼一瞪,差点闭过气去,他想说的是:“好你个不学无术的小子……”
真是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易文章本来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挖掘到一个好苗子,但是发现这娃娃,很多事精明的和大人一样,但是一些经学典籍居然一窍不通,背诵什么更是不堪,天天定时的罚他抄书,现在倒是自觉,知道要背什么,事先抄好给他了,也就是那字还入眼,且越来越好的样子,易文章闲着没事,把这些字都装订起来,常常偷偷欣赏。
左伊不知道易先生这么爱惜他的本本。看到易先生这么热情的罚他抄书,她严重怀疑是不是每天收自己的本本去垫桌脚,或者上茅房当草纸了。
佐伊这些天忙着赚钱,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要吃好喝好混的好,当一个纨绔,必须要有钱,才有狗腿子愿意跟着你。退一步,说女同胞,出嫁嫁妆丰厚,有钱傍身,才不会被欺负了去。何况是对自己容貌已经不抱明显期望的左伊,做不了贤妻做个小富婆也不错。
今天放学,沈括,小胖,左伊三人浩浩荡荡的杀到了王氏酒楼!
一个容貌平凡的小儿,身后跟着一个蓝衫俊美的公子加一个绸缎华服加身的胖子。俊美公子是让人驻足观望的,宋好名士风流,沈括同学身量高挑,鼻梁端正,长的又斯文,动作也优雅的很,端的一个现代裴勇俊,就差一副深情的眼镜了。总之,带着他出门,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但是相比起来,左伊更喜欢带着胖子。在一个路有冻死骨的年代,能把自己养胖,别的不说,首先证明了家财丰富。养活一个胖子,得饿死多少路人?富裕多少屠夫?所以带胖子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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