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五月与十二月(短篇集)-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一边调油漆一边想,寂寞。星期日早上最寂寞,一张床上只一个人。没有情人。 

有情人也是好的,星期日早上眷恋一番。 

把修改长裤的时间,漆壁的时间,阅杂志的时间,全部奉献出来,给一个男人。结果情人是有啦,家也变成狗窝。 

下午我开始攀上梯子扫新颜色,一种极浅的紫罗兰——别笑,很美的,配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家具。 

或者我可以到那男人家去。不行。我的瓶瓶罐罐太多,临睡之前还要擦三种油膏,醒来之后又是两种面霜,穿过衣服必定要换,如果到别人家去过夜,岂不是要带一个箱子? 

清晨衣冠不整地从男人的屋子走出来——咱们的社会不至于开放到这种地步。 

墙壁上的灰漆剥落,掉进我眼睛。天!我的隐形眼镜,一揉就落在地下,我还听见轻微的「啪」一声。 

我连忙自梯子下来,慢慢跪在地下摸索。悲剧,我与隐形眼镜可以写成一本史诗,精采处绝对不下于「哀狄悲斯皇上」,这么薄薄的硬塑胶掉在什么地方? 

我呻吟,满地乱摸。 

偏偏在这个时候,门铃大作。 

我并不理睬,继续摸地板。 

门铃又长又尖又响。 

我大嚷:「F——KOFF!」拔直喉咙。大概是收报费,要不就是收垃圾费。 

找到啦!我轻轻拿起那块镜片,当它是性命,今日我是交了老运了,省回一百元。 

门外那个人不耐烦,大声嚷:「开门!开门!」 

是姊姊的声音! 

我「霍」地站起来,叫:「等一会儿!」 

我奔到浴间去洗干净镜片,放回眼睛,叹口气,奔去开门,一脚踢翻油漆罐子,糊住了脚,也弄脏地下。 

我诅咒:「SHIT!」拉开门。 

姊姊面色铁青地,「你疯啦?你在开粗口示范班呀?」 

她看到我的尊容,瞪大了眼。 

我摊摊手,无可奈河。 

「你的油漆!」她尖叫。 

「你又来干什么?PISSOFF!」我以同样的高声回答她。 

「我来给你介绍男朋友!」她说着把身子让开两步。 

原来她身后站着一个年轻男人。 

真是好时光!哪一天我不是打扮得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上门来,今天狼狈到这种地步,白色武士他本人出现也完结了,我的亲姊姊真懂得选辰光。 

我喃喃地说:「BLEEDINGHELL。」一不做二不休,说一句与说十句没分别。 

「让我们进来呀。」姊姊瞪着眼。 

「我今天不见客。」我要关门。 

「你会后悔的!」姊姊威吓我。 

我「碰」地关上门。 

后悔个屁。 

我怒气冲天地抹地板、洗脚,把油漆扫完扔到垃圾桶淋浴。打电话与装修师傅联络好,把墙壁全部交给他们办理,然后松口气,开罐冰啤酒坐在沙发上,稍微觉得好过一点。 

然后我还真后悔了。 

该死的姊姊。选这种倒霉的辰光来介绍男朋友。我又开一罐啤酒。我连那个年轻男人的面长面短也还没看清楚。又失去一个机会。 

恐怕我一辈子都得独个儿坐在此地喝冰啤酒。 

门钟忽然「叮当」一响。 

我放下啤酒杯。是谁?什么人?真是收报费的? 

我懒洋洋地去开门。 

「谁?」我问。 

「小姓宋。」那个年轻人笑得有点俏皮。 

「宋什么先生?」我靠在门边。他是陌生人我也决定好好的聊一阵,以解闷气。 

「我原是跟令姊一起来的,刚才您在气头上,咱们不幸吃闭门羹,所以憩一会儿,我现在又来了。小姓宋,今年二十五岁,尚未娶妻。」 

「哦。」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西厢记倒是看得很熟的,样子也开朗,耐力无懈可击。为什么不?他很不错。 

「你——有兴趣进来坐吗?」我不是不带点难为情的,「欢迎。」 

「我们在附近喝了杯咖啡,令姊思量着你的脾气该过啦,着我上来再敲门。」他很大方的进门来。 

我打量着他。他很一高,很细长,相貌端正,笑起来具童心状,而且大方。一条「加巴甸」长裤,一双极好的薄底短靴子,薄毛衣一瞧就知道是品质顶高,这种为真正的舒适而穿着名牌货色的人是「知道分别的人」。 

我马上喜欢了他,给他一杯啤酒。 

他说:「很多时候,我还是比较爱喝姜啤或是沙士。」 

「呵,沙士。」我说:「呜呼,现在极难买到沙士。」 

「你在英国学会喝沙士?」他问。 

「不,」我老实答:「我在英国学会说粗话。至于沙士,其实就是ROOTBEER,你知道花生漫画中的史诺比,他就专门喝沙士。」 

他打量我很久,「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会像你姊姊,你姊姊真是高贵的女士。」 

我知道,她是淑女,我是顽童,但我如何向这个陌生人解释我不是每天这么倒霉的呢?不见得有人日日踢翻油漆桶,掉了隐形眼镜。 

我不屑解释。 

但我觉得懊恼——本来是个好机会。他会不会相信有时候我还穿旗袍上班呢? 

「你是姊姊的朋友?」我问, 

他擦擦鼻子。「是,我送父母去马场,她说她有个妹妹也不跑马,说不定我们俩谈得拢,陪我到这里来,她的牺牲算很大,她放弃三场赛马的时间。」 

「我知道。」今天一日没一处对劲的地方。 

「这杯饮料真不错。」他扬扬杯子。 

我喜欢他,真的。 

「谢谢你!」他站起来,「我告辞了,下次再见。」 

我很怀疑下次是否能够「再见」。 

「认识你很高兴。」他补一句,「真的。」又笑,雪白的牙齿。 

他走以后,我心跳半日,说不出的感觉,一个人坐在客厅中,直到天黑。然后姊姊又上来。 

她用一只式样古怪的金子打火机点着香烟,深深吸一口,喷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说:「真正的「用家」还是选都彭的。」 

她按熄香烟。「还喜欢他吗?」 

我接捺不住。「我的眼睛只认识读书人,他是不是读书人?」 

「他流的汗恐怕都有书卷气,加州理工学院的助教。」 

我吹一声口哨。「研究什么?」 

「很奇怪的一项题目。」姊姊说:「他是科学家。」 

我兴奋。「告诉我!是什么?」 

「水星接近地球与太阳核子的扩张状态。」 

「啊!」我惊叹。 

「盲目崇拜。依我说,还不如那带街的,到皮草店去,可以拿百分之廿回佣。」姊姊笑。 

我笑着拉起姊姊的手。「你不是真这么想,是不是?当然是有分别的,怎么会没分别呢?」 

姊姊叹口气。「人就是这点不实际。钱还不一样的臭?开银行赚的与开凉果店赚的,偏偏不一样!」 

「他会不会约会我?」我问。 

「哪有煤人包生儿子的?」姊姊扬起眉毛。 

「偏偏我今天这个样子。」我叹口气。 

姊姊燃起一根香烟,正容说:「说不定他觉得你与众不同。这种男孩子早就被女孩子宠坏,你跟他来个下马威,也是好的。以真面目示人。」 

我摇摇头。男人永远不会喜欢女人这个模样。 

姊姊去后,我对着镜子很久。研究如何把自己改良。 

结果我去修整齐头发,又添些新衣裳。 

等家中墙纸黏好的时候,小宋的电话也来了。我很高兴。他约在一间法国餐厅。我决定补偿过去的错误,使他耳目一新——不是故意讨好他。但是我不想再虐待他。 

我穿一件黑色满是横十字纹缎子的旗袍,铸金边,完全是张爱玲那时式样,宽身,阔下摆,长到腿肚,敢说是别致漂亮的。 

他早到几分钟,我进去的时候他吃惊,但不是惊艳那种诧喜,而是意外、错愕,并且有失望的成份在内。我的心马上一沉。他奶奶的,真难侍候,我踏高跷似踩着四寸半细跟鞋来,他还让我瞧眼睛鼻子,受不了! 

倒是在座的外国宾客,纷纷投以赞赏的眼光——他们终于见到唐装打扮的中国女人了。 

我瞪眼:「我这次又是什么不对?」 

「发生什么事?干吗你打扮成一个苏丝黄?」他问。 

「他妈的!」我骂。 

「为什么?」他质问。 

「因为上次我像个老粗,今次想你改观。」我说。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风一吹,就开始再次后悔。 

他大概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又失败了。真不幸。 

如果这些男人们这么难讨好,我干脆也不必去讨好他们,真的,我开始不耐烦。 

我喜欢他,不错,不过我不须勉强他喜欢我,事情太痛苦。我并不惯侍候男人。 

回家剥掉旗袍,简直要服食镇静剂。我把电话筒摔在一边,费事听解释——我十分肯定他不会来电话解释,不是以防万一,其实心中最怕他不来解释,我下不了台。做女人真难,心中忐忑,岂止十八个吊桶。 

干脆做老姑婆也好,看电视终老。我气愤的想。 

可喜我还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以寄情寄时间。自从「旗袍之辱」之后,我狠狠的痛下功夫地在写字间卖力。很有效,没时间来痛苦。 

职业女性也有好处,一天才廿四个小时,工作去掉十个,睡眠七个,所馀无几,一天一下子就过去无综。 

只除出星期日上午……蒙胧的星期日上午。最思念最脆弱的时刻……浅灰色的秋日早晨。 

冰冻的牛奶在上午,冷冻的啤酒在下午,寂寞的我还是我。我欣赏的男人如果不欣赏我,于事何补呢。 

挤在公路车上我静默地打量着身边的人。女孩子们手中都是冒牌货,利源东西街的假「芬蒂」,假「狄奥、假「卡甸」,连她们的脸都像假的——一个个都是粗制滥造,大量出产的面具,随意刷上去的劣质胭脂与眼影膏。真可悲。如此也是一辈子。 

到家我把新制的银狐大衣穿在身上,坐在沙发中抗议。抗议受压逼的女性。下班后还要把饭菜带回家煮,疯掉了,真疯了,然后生一大堆子女,找些生命陪着一起吃苦,算是报了仇。我就是错到底,也不作类似妥协。 

妹姊又来看我。门铃照理按得震天价响。 

她说:「八成是疯了,独自穿件皮大衣坐在客厅里发呆!精神崩溃的前夕。」她冷笑。 

「我总不能穿着它与一个十八岁的毛头小子挤公路车吧?」我反问。 

「你的毛病是自己把场面做得太大。」姊姊说。 

我问:「你知道吗?外边的捞女都有她们的逻辑:先把皮裘珠宝穿在身上,那么客人的出手不好意思太低。」 

「你喜欢小宋,是不是?」姊姊说:「坦白不要紧。」 

我点点头。「他很豪爽,有什么说什么,我很喜欢这样的男人,又有才学又有底子。不过别想了。」 

「最近闲来干吗?」姊姊问。 

「观察人生——你知道,有些男女的爱情在公路车与渡海轮上也可以开花结果,还作其护花状呢——把别的女人挤开,保护他的女友,两人在臭气冲天,水泄不通的电车内默默含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