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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与十二月(短篇集)-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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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惭愧。 

琉璃还是可爱的人,我与陆在背后并没有说她什么好话,她却真心一致的颂祝我们。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她问。 

「先订婚。」我说。 

「打算同居吗?」她问。 

「你知道的,我最反对同居。」我答。 

「以后你可好了,」她拉着我的手,「我们更无见面的机会了。」 

「琉璃,你知道你是永远受欢迎的。」我说。 

「陆先生对我并无好感。」她苦笑,「我这个人,以前并没有必要鉴貌辨色,看别人的眼睛鼻子,故此一直糊里糊涂的活得极度开心,后来人穷志短,渐渐变得很敏感,人家一不高兴,我马上知道。」 

「现在有谁敢嫌你?」我强笑地安慰她。 

琉璃叹口气,「人家又不问我借,也不向我赊,为什么不能对我不满?」 

「快结婚吧,」我说:「你要找对象是很容易的。」 

「不容易。」她说。 

我不想再谈论下去,免得剌伤她的心。 

「陆先生有没有送什么礼物?」 

「没有。」我说。 

「你想要什么我送你。」她说。 

我知道这次势不能拒绝她,况且也送得有名有目,我刚巧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串小小的钻石链子,於是说:「你送这条链子给我吧,反正这种玩意你一整个抽屉都是,而我却一件也没有。」 

「这个?」琉璃失望,「我想送你一套睡房家私。」 

「不用,」我说:「你别跟我客气,你别看我,我也顶会使小性子,那些重头正经东西,让他去买,我情愿要可爱的小装饰品。」 

「那么我送串好点的。」她抢着说。 

「不用,就这条便好,」我笑,「天天可以戴。」 

「耳环与戒指都是一套的,你拿去吧。」她把手上的东西都除下来给我。 

我笑说:「你看看,这跟洗劫有什么不同呢?」 

她也笑了。 

琉璃后来告诉我,她打算到外国去生活。 

我很赞成。只有如此,她才会忘记过去不愉快的生活。 

她耸耸肩,「我现在是个暴发户,在香港根本无法生存!上等人看不起我,我又看不起下等人,还是到外国去,重头开始的好,也许再读个硕士。」 

我点头,「这次去什么地方?」 

「纽约。」 

这次与琉璃谈话,仿佛又恢复了以前的气氛。 

我并没有把她送的手饰戴出来,怕惹人注目,不大方便,琉璃在我们结婚之前动身到纽约去。 

我去送她飞机,她哭诉:「我就是不舍得你一个人。」 

我也哭了。 

她又说:「祝你们快快乐乐的白头偕老。」 

我与陆看着她上飞机。 

陆诧异的说:「她是个虚伪自大的人,但对你,却是真感情。」 

我说:「我们是患难之交。」 

我始终没有把结识琉璃过程说出来,陆也不问,因他很尊重我的私生活。 

我没有说出来,那时我在报上刊登招租广告:「欢迎单人高职女士……」,她来看房间,我们一见如故,知道她经济拮据,故此减价租房间给她。 

她与我调换着衣服穿,两个人一起留在公寓看电视、找男朋友、诉苦、储钱到菲律宾旅行…… 

……翻报纸看聘请广告,去应徵工作,受老板的气,伤心痛哭等等。 

我们共渡的日子太多,一共七百多个,挤在一层六百多尺的公寓中,卿需怜我我怜卿的岁月。 

我们看清了多少人情冷暖,遭过多少的白眼。我们也学会了苦中作乐……心苦嘴不苦。 

这一切一切,我想我与她都不会忘记。 

琉璃在这两年中长大、成熟。 

后来她父亲又在商场上站起来,她的心理不平衡很久,现在又缓和下来。 

而我,我也上了岸,陆某不是超人,可是他可以照顾我有馀。 

我也舍不得她。 

琉璃自纽约寄来明信片,很短,但每个月有一封,几行字内看得出她最近的生活相当愉快。 

过年的时候有一张是:「我遇见了他。」 

我为她雀跃。 

以前我们的年过得寂寞非凡,今年两个人都热热闹闹,人的命运根本是最难预测的。 

我俩的将来,远比想像中的美满,感谢上天。 

没到半年,她也结婚了。 

寄来一大叠婚照。 

陆看了,奇怪的说:「你这个朋友怎么越看越顺眼,我第一次见她,只觉得她嚣张讨厌。」 

我说:「相由心生,她现在很快乐。」 

「是,她看上去既美丽又快乐,而且身上的珠宝也都除下了。」 

我细细一看,照片上的琉璃果然什么也没戴,当然只除了一只婚戒。 

「如果她回来,」陆说:「我们请她吃饭。」 

「是,陆,我们一定要见她。」 

琉璃并没有回来。 

春天时她的明信片上写:「我怀孕了。」 

我与陆都为她高兴。 

陆说:「不如我们也搬到美国去,那里地广人稀,可以多多生养孩子。」 

我白他一眼说:「你当我是只母猪。」 

我想琉璃与我的故事是到此为止了。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是值得记述的,不过那些已经是我们生活的第二部分,不包括在这个故事内。 

之后,我们将为人妻人母,生活健康而愉快。 

我与她的少女时代都已属过去。 

似水流年。 

                        

          


        亦舒《五月与十二月》
        

        五月与十二月

                妈妈说:「周伯伯请吃饭,换条裙子,跟着一块儿去。」 

我说我不要去。 

「为什么?」妈很烦恼。「你老不听我的话。」 

「我不喜欢拜客。」 

「我说什么你不听什么。」妈妈说:「我们就像敌人似的。」 

「妈妈——」我很难过。 

妈妈一声不响的走进房间。 

我想一想,自动进房去换上裙子,脱掉牛仔裤。还在脖子上加一条珍珠项链。你别说,看上去还真是笨里笨气的,我朝镜子扮个鬼脸。 

「妈妈。」我出现在妈妈面前。 

她一抬头,看到我的样子,马上心花怒放。 

「呵小宝!你看你多漂亮,完全跟小天使一样。」 

我才不要做小天使。 

「来,妈跟你梳梳头。」 

「妈妈,我已经十八岁了,当然你知道在你十八岁的时候,你已经怀了我。」我告诉妈妈,「我是个大人,我自己懂得梳头。」 

「何必扫妈妈的兴呢?」她说:「给妈妈享受多些权利。」 

我坐下来,把梳子交给她。 

「周伯伯将会做你的监护人。」她替我梳头。 

「我的监护人?」我说:「我不需要监护人。」 

「要的,到底伦敦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妈妈说:「这次去,你已是大学生,」她对牢镜子顾盼一下,「我老了。」 

「女人一开口就是:我老了。不外是想别人说:不不,你还没有老。」我说:「老,当然,人人都会老,谁跟嫦娥都没交情,谁又服了长春不老药?」 

「好了好了,车就来接啦。」 

「谁都知道我穿牛仔裤最好看。」我说:「你们偏都要我穿裙子。」 

「准备妥当没有?!」爹问:「等坏周仲年了。」 

「干吗挑一个糟老头子给我做监护人?那种典型唐人街里走出来的弓腰哈背的老头儿,太乏味。」 

我们一家三口出门。 

但是周仲年并不是一个唐人街的老头子。 

他当然已经老了,年纪比爹爹大一截,我想他有五十岁,头发斑白,身裁高而瘦,笑容动人。我可以写保单你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 

母亲说:「仲年,这是我们家小宝。下星期动身去伦敦,地址与学校都已经交给你了。」 

「自然自然,」他礼貌地为我拉开椅子,「我明天就回伦敦,你放心,我会看顾小宝,有什么人敢动她脑筋,我打断他的腿。」他向我眨眨眼。 

每个人都当我是小孩子,我如果每次抗议我不是小孩,更显得我幼稚。我不出声。 

当然我不是孩子,身体不是,思想也不是。 

菜式很好,气氛也比我想像中为高。一整个晚上我留意着周仲年。他年轻的时候是怎样子的?早年的留学生,风度翩翩,二十年代的上海,十里洋场,他是张爱玲笔下的浪子。早期浅水湾的月光下,沙滩印下他浪漫的脚步。 

他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年代。近年极端的商业化社会,日子平凡而踏实,枯燥无味,对他来说,可能是太厌倦大闷烦。 

我代他想得很多。 

而他怎么说?他说:「小孩子们必然不喜欢吃上海菜,所以不说话,是不是?还是我们大人之间的对白太单调?」 

他不止以为我是个孩子,简直把我当低能儿童。 

十八岁与五十岁,等于人家口中说的五月与十二月。 

十二月有什么?有圣诞节——无限的礼物。他们说,所以你可以常常看到十二月拖着五月走。 

当然我这个五月不是那样的女孩子。 

没多久我抵达英国,周仲年派女秘书来接我,替我安排在他家中住,陪我入学,替我买日用品。史密斯太太是个中年妇人,胸围非常伟大,人非常和蔼。据她说,周仲年在伦敦的生意做得很大,可是他本人多数留在苏黎世,我直到深秋才看到他。 

他的房子很大,装修古典而美丽。 

我说:「周先生一定是抢劫过一间银行,不然怎会负担得起这么好的生活。」 

史密斯太太说:「不,他抢了两间。」 

我们大笑。 

周仲年回来那天,我在打网球。对手是一个男同学,金发蓝眼,叫克里斯多弗。 

他在下午回来,穿着芝麻呢的上装,掠皮背心。司机替他把行本拿进屋子,我远远看见,马上迎过去。 

「小宝。」他拥抱我一下。 

我们通过很多电话,故此已经颇为熟络。 

我的男同学很快识趣地告辞,我与周便闲话家常。 

「你胖了。」周打量我:「伦敦的水土适合你。」 

「是的,」我笑:「胖五磅。」 

「厨子说你顶赞赏他的菜式。」周说。 

「是的,在这里住得很高兴,恐怕对你来说,是相当的不方便吧?」我很礼貌。 

「不会的,我一年更多只有四个月在伦敦。」他说。 

「这么大的屋子。」我笑笑,「才几个人住。」 

「改天与你打网球。」他说:「现在只有我陪你,史密斯太太要渡假去。」 

我们一起吃晚餐。 

他依然很强壮很潇洒很漂亮,而且他不再把我当小孩子了。我们说很多话,他很关心我。像周仲年这种有资格有能力的男人,很直接给我安全感,他自然知道体贴女孩子,令女孩子安全舒适。 

这次他回伦敦,要逗留三个月。 

我们成为极好的朋友,无所不谈。因为避免叫他周「伯伯」,所以我一向只是「喂」他,他从不介意,异常明白我的心理。我不想用「伯伯」两个字把他与我隔开。 

有空的时候我们常在园子散步,打网球,或到海德公园骑马。不知不觉,感情激增,压抑在心中。他不错已经五十岁,但是心境与样子都年轻。我一点也不介意与他出外吃饭看剧。作为他的女伴。 

他只要人在伦敦,总是用很多时间陪我。 

三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 

我问:「这次你上哪儿去?」 

「杜苏道夫。」他笑道。 

「杜苏道夫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带给我?」我问。 

「机器、铲泥机要不要?」他笑问。 

「把你的玫瑰园铲掉!」我孩子气地恐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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