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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歌-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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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不韦见我总算肯回应他,手指有节奏的开始的桌面上点起来,“国师,你自己清楚。”

    是,我清楚,上次在闹市之上,洛渊的样子就是受了很严重的伤,可是一想到哪里,我又开始忍不住回忆起,他在人群中握住我的手,带我离开拥挤的人群,寻到前方的路。那手掌虽小,可是特别有安全感。白胜也会这样拉着我,无关爱情,这是因为存在在天地之间的感情还有亲情。

    我不敢再继续赌了,当然这也说明这场对决我输了,输的一败涂地。吕不韦不像我,他输的起,可是我输不起,也不敢输。而且就算我赢了,最后的结果也可能会让洛渊遭受苦难。他已经够苦了,我不能再那样做。

    “一个名留千古的机会。”

    我睨着他,他在听到我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一亮,然后迅速的隐去。我知道他不太想让我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因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应该是对万事都胜券在握,对某事的执着会让他出错导致最后的失败。如同对弈,一步错,步步错。然后输掉整盘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是战国,杀人不犯罪的战国,没有身份登记,就算你消失了也不会有人知道的战国。

    “既然国师大人这么说,我当然乐意之至。”

    “合作愉快。”我向他伸出手,完全不担心他听不懂这些话,吕不韦自然是明白我不属于这里。所以对我的奇言怪语少见不怪。我为什么要对这个家伙说‘合作愉快’?废话,你难道不觉得看一个战国时期的人说现在的话很可笑吗?没错,我就是想逗他。

    从吕府出来,一路高歌。事情总算是可以圆满解决。虽然说现在就把李斯小哥给抖出去是不功德的事。可是史书上记载,自从秦始皇离世,整个秦朝便是落到李斯和吕不韦手上,李斯在后期也丢失了他的正义。这样看来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让吕不韦找他完全是给了一个让他们尽情搞基,尽情同流合污的机会。

    我本良善,奈何世事弄人。不给我向善的机会。

    不过一想起,阿政最后会英年早逝我心情突然变得很差。有没有搞错啊,小面瘫那么萌,真是上天不公啊!

    又一路颠簸回到客栈,这时距离我离开已经是五天之后。而且最可耻的是,这还是日夜兼程之后的产物。睡眠严重不足,更重要的是皮肤,真的变差了,有木有!果然战国人民就是这个苦逼,走个远路恨不得要绕地球一圈才能回来。

    基本上我对扁鹊还在等我不抱希望。其实我也很好奇,扁鹊到底有没有真的看着洛临出事而置之不理。这个的机率也挺小,不是说医者慈悲为怀嘛。要是真的看着他死了也好,那小子活着也是祸害社会。整一个危险品。

    被小二告知他们已经离开,我也离开了那个客栈,雇上马匹追赶他们。

    我一离开,许久没有露面的黑鹰看了我几眼然后耍着他飘逸的轻功离开,没有继续监视我。

    依旧是那个城门之上,失去的东西是再也找不回来的。

    “大哥。”黑鹰一脸风尘仆仆的站在蒙恬身侧,蒙恬白净的脸上居然多了不少胡渣。连曾经儒雅的轮廓都看不出来分毫。

    “黑鹰?你不是在她身边,回来做什么。”

    “她前几日在咸阳,去找了吕不韦。”

    蒙恬闭上眼睛,淡淡的说:“黑鹰,你下去吧。”

    “真的不用调查?”黑鹰急切的问,“她的行为太诡异了,完全看不出门道。”

    “不用,谁都有可能迫害公子政,唯独她不会。”

    我说的是不是?夏初,你永远不会伤害公子政,就算情愿毁掉我也不愿做这样的事。可是你知不知道,你若是真想毁掉我,只用对我说,你爱上别人,足矣。因为我还不能承受这些,你的句话足可以让我万劫不复。

    为什么不来找我?蒙恬苦涩的笑起来,笑声凄凉的回荡在城门之上。遇上困难的第一时间不是去找曾经深爱的我,而是明知道老谋深算,对你有所求的吕不韦。这算什么?夏初,你真的连一点信任也不肯施舍给我?我竟落魄于此,真是讽刺。

    蒙恬笑着笑着,竟然落下了眼泪。这是秦国的大将军,所向披靡,英武神勇的大将军蒙恬。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今日我为你夏初落泪,你可知道我爱你到了何种地步?

    黑鹰站在城墙之下,背靠在上面。神色复杂的看着自家的大哥。失去的东西是找不回来的,更何况是夏初一样的女子,更是无法忍受背叛。之前要是大哥解释说不定还有希望扭转,可是现在她已经改变的谁也不信,大哥的解释最多换来她低头唇角勾起来的冷笑。

    物是人非。

    不能轻举妄动,蒙恬的嘱咐是让黑鹰跟在夏初身边,但不要干涉她的所有事情。黑鹰叹了一口气,消了身影。

    当初黑鹰与变了样子的夏初相见的时候,说的的确是谎话。他怎么可能真的背叛蒙恬跟在夏初身旁,就算当初知道蒙恬是害夏初,这个被他认知为大嫂的女人坠崖的时候,他也很愤恨,也找蒙恬理论过。可是对于十三鹰来说,蒙家是灵魂,一切以主人为上。就算口头称呼是兄弟,那也掩饰不了主仆的关系。十三鹰向来成服,因为他是蒙恬,是无法更改的主人存在。

    希望事情不会越来越糟,黑鹰想,脚下的速度越来越快,只能看到残影。

    
 

大秦帝歌 【卷三】 一路江湖万里遥 第二十三章 舞尸

    我肯定走错了!我保证,因为我日夜兼程这么久连他们一个影子都没看到。果然,电视剧里面留暗号的行为什么的都是骗人的。这不是坑爹是什么?你说我当初怎么就这么纯洁,连那都信?

    马匹实在是不堪重负,这点从我现在和它交流看的出来。

    我拿着狗尾巴草,到底是不是我也没有做辨别,反正长得像就是了。蹲在马儿的旁边,用草弄它眼睛。

    “马儿啊,马儿。咱们革命还没有胜利呢,你怎么能半途而废呢?起来好不?咱们继续赶路,你看前面就是胜利啊,起来好不撒!”

    “昂。”那匹瘦马打了一个响鼻,然后继续躺在地上。我怒,使劲在地上跺脚。最后没办法放弃和它继续谈判,香港的警察电影里面,对谈判失败的行动,是找狙击手干掉犯罪嫌疑人。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你要我也宰了这匹马?不现实,你要明白,在个体上的差异是间接告诉我们,畜生也是不能欺负的。不然怎么会有老话说,兔子急了也咬人。

    有马车的时候我嫌颠簸,不享受。可是现在没了马车之后我才意识到,什么东西都是有比没有好。遥遥的路程无期,羊肠小道上就我一个人独行。

    走到后面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随手折了一根枯树枝,当拐杖杵着走。

    历时一个时辰,我终于看到前方有个人家。终于可以消息了,毕竟战国不是二十一世纪,不是所有危险动物都被禁锢在一个地方,而且被称为国家保护动物的。没准你在那个山坡休息,突然就一头猛兽奔下来,然后——你就尸骨无存了。

    穿越过来第一次掉下河的原因就是因为该死的老虎,要是这次再被老虎和黄土高原的骨质疏松给联合陷害的话……算了,还是给我一口直接咬死我好了。你咬死我吧,咬死我吧!

    “有人吗?”

    那家的柴门,没有关上只是掩着。我站在外面,头朝里面探去。

    没人?我愕然,这个房子是无主物?那可怎么办我还要询问去燕国的路,最重要还要知道集市在哪里。不然以我的脚力,最起码一年半载才能到哪里。到那时说不定扁鹊已经老死了。好吧,这一句话完全是我的吐槽,我还是比较希望他去死的。

    这就是我和扁鹊的关系,他想我去死,我也是。偏偏这样的两个人还能成为师徒,命运就是被偶然强X的产物,这句话乃们懂,不解释。

    “谁啊?”

    我发愣间一个老妇人从柴门里面走出来,她的年纪很大,老态龙钟的,背弯的厉害。

    我连忙上前,“老人家,我是迷路偶然到了这里的。”

    她抬起皱纹深叠的脸,让我联想起,现在正被我杵着的枯树枝,一样的干瘪,一样的没有活力。

    “哦,我听不见。”

    我泪目了,听不到你还问。

    “那你要到哪里去啊?”

    这句问到重点了,“燕国。”

    条件反射的说完,自己又蹲到角落去画圈圈。

    老妇人奇怪地看着我,摇了摇头表示不知情,听不见我说什么。

    算了,老娘豁出去了!我突然的站起来,伸展双手做忽闪的翅膀的样子,围着那位耳背的老奶奶绕了一圈。只差没有高唱着“小燕子,穿花衣……”

    小燕子的燕,燕国懂了么?

    那老妇人摇头,我绝望了……没想到人家喜欢先抑后扬,紧接着来了一句,“燕国隔这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我听到这话差点喜极而泣,一把抓住她的手,“老人家,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抬起手臂指向远方不远的一座高山,“要是你从这山上过去,那就很快,最多七天就到了。可是你要是绕过去的话,起码要大半个月。”

    “谢谢您了,我这就去。”

    听闻有捷径的我,十分兴奋,走捷径等于走后门。我滴个乖乖,这是前世只有那群富二代,官二代才有的待遇。

    走,坚决的要走!

    “这位女公子你不要冒险的好,这山是要吃人的。”

    难道这是《西游记》里面的狮驼岭?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儿子和儿媳妇儿就是这么消失的。

    “这山上经常有人失踪,现在都没有人敢去了。以前不少猎户会去打猎的,现在都不去了。”老妇人叹了一口气,“我儿子也是这样失踪的。”

    难怪了,这么偏僻的地方,一个孤苦无依的老人家会住在这里。而不是很儿女共享天伦,原来是能够常伴膝下的人已经死了。

    “要是姑娘你不嫌弃就在我这里住一宿,明早经过的牛车,你坐牛车去集市再走?”

    我点头,山前挽住她的手,“那里会,老人家言重了。”虽然知道她听不见,但是我摆出笑容满面眼神晶亮的神情,她肯定明白这是我在表示感谢……的吧。

    嗯,脉象虚浮,看来是长期有心悸睡眠不好的毛病。

    检查完她的身体我不动声色随她进去,到了晚上用餐的时候,我特别提醒她要每天吃完饭就出去走走,为了让她明白,我还特地拖着我疲惫的身躯去外边晃了几圈,虽然其中我也有看看周围环境,随便看她有没有骗我的成分。

    我最近变得如此多疑,明明已经抓住她的手看看有没有在五指和掌心留下长期劳动的厚茧,也暗自看过脉象,但是还是找了理由去寻找一条出逃的道路。

    天不亮的时候牛车就经过门前。本来我还吃惊战国时候的牛车是高档货啊,一般的平民百姓哪里有这种东西,难道有人去迎亲?

    结果,我一看到就明白了。此牛车非彼牛车,你可以花个20块去快餐店吃牛排,你也可以去吃300块8盎司,连盐都不用放的菲力牛排。而我眼前的牛车,毫无疑问是前者。

    在上当受骗过无数次以后,我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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