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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提亚[更新至 第229章大地权杖胡戈第的黑暗阴影(下)]作者:上帝不在天堂.-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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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我收起来吧!”陈凯直接的说道,然后又掏出了俩个魔力晶币把比洛克拿来的卷轴全都收了起来。他没有和里尔斯讲价,因为他知道在地下商会讲价是一个非常不好的行为,每一个人会和走私商人讲价。

    “对了你们有没有罗特炼金室制作的朗基努斯骑枪?”陈凯慢慢呆上手镯激活了手镯上的隐身魔纹,那个手镯在陈凯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没有,那个东西可是需要预定的,怎么?你想要?”里尔斯和陈凯碰了一下酒瓶子笑着说道。

    “问下价格!”陈凯自然想要,虽然背包有一把长枪,但是那东西重的要死。

    “3oo万金币!不骗你,就这这个价因为制作那种枪用到的一种非常稀有的材料,就算是传奇去收集也需要一年的时间,因此三百万金币有高没低。”里尔斯淡淡了说出了一个让陈凯惊骇的价格。

    “**,这也太贵了吧!”陈凯呆呆的说道。

    “切!这还叫贵,你怎么不看看你左边的那个东西,没看到那串零蛋吗?”里尔斯指着陈凯左手边的魔晶炮说道。

    “额!不过这东西怎么没被人拿走?”陈凯想起好像整个商店里的东西都没怎么动过。

    “废话!因为放在外面的不是假货就是垃圾,那个大剑师怎么可能费力气去搬那些东西。”里尔斯一口喝完自己瓶子里的酒,还把陈凯瓶子里的烈酒抢了过来。“好小子!今天老子喝的开心,把盔甲剥下来,老子帮你修理一下,让你看看什么叫做矮人的手艺。”里尔斯粗着嗓门站在桌子上对着陈凯说道。

    当陈凯穿着焕然一新的盔甲从已经搬离位置的地下商店的新门面走出时,已经是下午时分了。在陈凯左手一百米的地方,地下商店原来的门面已经完全坍塌了,很多人正在忙着清理上面的碎石。

    当陈凯走到旅店里的时候,旅店老板非常开心的迎了上来,在他看来陈凯应该是没有进那个商店。所以旅店老板认为自己的祈祷有用了,因为作为一个善良的商人他真的不希望自己客人因为自己出什么事。

    “感谢神明!尊敬的客人你总算来了…我已经帮你把要的东西准备好了!”旅店老板把要冲口而出话再吞了回去换成了另外一句。

    陈凯狐疑的看着旅店老板,因为他非常怀疑旅店老板和那几个家伙有关联,但是在侦测邪恶的扫视下旅店老板依然是代表着善良的绿色只是有些淡淡的灰色缠绕在他身上而已。

    当陈凯收拾好所有物资回到房间里时,所有人已经整理好一切在等着他了。身上的盔甲都已经重新修理过,看起来如同新的一样。当然陈凯的盔甲也是,那套在他认为要被丢去回炉重铸的套装制式板甲在里尔斯的手里竟然重新散了如同崭新盔甲一般的光泽。

    在稍微整理一下以后陈凯他们决定继续外出练级,不过他们可不打算进入那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室了。而且即使他们进去了,里面估计也没有位置了,当陈凯他们从里面出来时,就连最后的大厅里也窜进了好几队玩家。因此陈凯他们打算出前往西南边的沼泽地,找那些哥布林的晦气。虽然哥布林长的有难看并且个子小不好攻击,但是确实唯一有近乎中阶以上战斗怪物存在的地方。不过大部分遇到那些哥布林的玩家基本上都是损伤惨重,但是却可以从那些高级哥布林身上获得很多好东西,比如珍贵的矿石什么的。

    陈凯从老波尔手里领走了所有的安第斯战马,同样他听到了一个对他来说并不怎么好的消息,所有的母马都确定已经有了小马驹。陈凯估计那个变态老波尔肯定对那些战马使用了神血,不然大夏天的安第斯战马怎么会情。在心里狠狠的鄙视了无耻的老波尔几百遍以后,陈凯把这个不信的消息告诉了所有人。当然反应是两方面的,所有的女孩子都对陈凯,没错是陈凯不是老波尔声讨着,因为那滴神血是陈凯捡来的。至于男生则俩眼放着金光看着那些怀孕的母马,因为安第斯战马的玩家黑市价格已经飙到了1o万金币,还是有价无市。在他们看来那些母马怀的不是小马驹而是一匹匹纯金马。

    陈凯他们带着所有的需要准备的东西,牵着马走出了亚多力克。不过在他们走出旅店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一双阴狠的眼睛在狠狠的盯着他们,不过那双眼睛很快就消失了。因为眼睛的主人必须马上离开亚多力克,他的盟友告诉他地下商会已经悬赏1o万金币来购买他的头颅,很多血手套整磨着屠刀朝着亚多力克飞奔来。因此他必须在那些血手套杀手到达亚多力克之前离开这里,他急急忙忙的朝着城主设立的传送阵跑着,但是当他踏进传送门的瞬间突然一丝红色的血液从喉咙喷涌而出,然后他看到自己的身体缓缓的倒了下去,映入眼帘的一张带着黑色面具的人脸。

    “切!这种小角色也用得着十万金币的悬赏!”一只血红色的手套直接抓过在半空中缓缓下降的头颅,瞬间消失在传送阵前面,留下的只有他不屑一顾的声音。一小时以后所有朝着亚多力克赶来的血手套都愤怒的咆哮着,因为他们的目标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十万金币的赏金也被对方一分不少的全部拿走了。

    陈凯自然不知道那个想对他下手的大剑师已经被人摘了脑袋,不过就算知道也没用,陈凯根本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人家因此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最好。他们正忙着从一大堆玩家里面挤到外面去,虽然想要前往西南面的沼泽可以走俩条路,但是陈凯他们偏偏倒霉的挑选了一条最繁忙的道路。熙熙攘攘的玩家把整个道路挤得是水泄不通,这还是系统紧急停止玩家进入已经满员城镇登入的结果。

    整个亚多力克现在至少有近二十万的玩家,因此城主亚多力克子爵不得不放开了部分建立庄园的限制,让骑士长阶级以上的职业者在经由城主允许以后可以自由招募城内的贫民在野外建立独立的庄园。空出了一大片贫民区被推到以后建成玩家生活区以及新的富人区和训练营地还有卫兵营地。

    好不容易从大路上挤到了小路上,陈凯他们脚上至少被踩了好几脚,几个女孩子的在所有人保护还是安全的,不过也累得够呛。在走出了一大段路以后陈凯他们才骑上了战马向着沼泽地跑去,当然还是沿着道路跑的。在亚多力克城周围很少有强盗出没,因为这里主要商道,唯一的一些强盗就是那些龅牙兔以及陈凯他们现在要去找麻烦的哥布林。

    在穿过茂密的丛林以后陈凯他们很快就来到了沼泽地的边缘,费云迅掏出了能够弄到的最好的沼泽地区的地图。因为沼泽地最可怕的地方不是它里面的怪物,而是不知道掩藏在那里的幽深陷阱。至少有过一百个玩家被烂泥沼泽吞没,当然死在沼泽地里的原住民也不少。不过陈凯他们只是在沼泽地的边缘地区转悠,不会前往沼泽深处,那些被吞没的玩家都是迷途走到沼泽深处结果才会那么倒霉的。

    哥布林的分布范围在沼泽的东北部到沼泽地东南部近二十公里的大片范围内,哥布林实际上是玩家对他们的称呼。原住民则更喜欢叫他们沼泽魔怪,当然并不是他们身上带着恶魔的血统,而是他们的行为和恶魔差不多。被玩家成为哥布林的沼泽魔怪会抢劫一切对他们有用的物资,并且杀到所有看到的人类和其他生物,还会吃掉所有能吃的东西。另外要说明的是哥布林和地精也是不同的,玩家可以叫他们哥布林但是不能叫地精,不然不光是地精会找你麻烦,大地神殿也会。

    地精被称为最有智慧的类人生物,他们里面可是出现了不少大学者和**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地精是唯一被认为有大地母神血脉的物种之一,每一个地精天生就受到大地母亲的青睐。并且比同样拥有大地母神血脉的矮人更加受宠爱一点,连矮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因此如果把沼泽魔怪叫做哥布林的话原住民还能接受,比较相对于哥布林来说沼泽魔怪更加难听一点也不好记忆。但是要是说他们是地精估计那些大地神殿的骑士会找你麻烦。

    整个沼泽的东北部被大群的玩家占据着,当然相对于草原上的玩家这里已经算少了。草原上的龅牙兔如果不是系统经常调整刷新规律以及不时的弄一些狼群跑到草原上闲逛,估计那些喜欢掀女孩子裙子的龅牙兔会被玩家杀绝种了。当然如果被杀绝种了最开心不会是玩家,而是受龅牙兔灾害头疼不已的城主阁下和大批盯着草原土地的贵族们。当然系统绝对不会让这种情况出现,因此哪怕玩家杀的再多系统都必须要维持住生态平衡,而城主也会尽量让玩家少去骚扰那些苟延残喘的龅牙兔。

    陈凯他们在一处哥布林的小部落外面停下了脚步,这里显然刚刚被玩家光顾过,不过玩家和哥布林的胜负指数估计差不了多少。因为在角落里躺着一个被回收了装备的玩家尸体,在陈凯他们到这里以后才慢慢的变成米粒一样的白色光点消散在空气中。同样那些哥布林的尸体也是如此的消散着,不过能偶这样消散的都是体型较大并且非常强悍的那种。只有体内含有一定的能量才能如此的消散,按照原住民的说法就是灵魂回归大地的一种表现。至于体型瘦弱的,或者身体里没有能量残留的则依然会倒在那里,直到慢慢的腐烂掉。当然腐烂的可能性很低,最大的可能是被其他哥布林吃掉陈凯知道那些哥布林可不会介意吃自己的同类,对于它们来说只要有肉啃就行了。

    陈凯他们一路走来就看到不少哥布林营地的大锅子煮着他们自己同类的肉,一些脑袋还浮在滚开的水面上。一些哥布林尸体则被串起来架在火上烤着,哪怕陈凯他们已经见惯了这种场面也会感到头皮麻。心想难怪会被叫做沼泽魔怪,这行为和在诺斯山口前面生吃人肉的恶魔基本没多少区别。这种场面看多了也就让陈凯他们对于消灭哥布林没有多大的罪恶感了,现在对于他们来说能够多消灭一些这样的生物才是最好的。至于为什么,因为哥布林的营地周围长满了各种的瓜果和食物,甚至还有一些陈凯都没有见过的沼泽水果,但是哥布林一个都不吃,只吃肉还吃自己的同类,这样的生物不杀简直就对不起自己。

    不过貌似在沼泽入口处的哥布林营地都被人清理了,而且来回穿梭的玩家队伍告诉陈凯他们想要找到怪打还得往里面走。一直走了大约半个小时,陈凯他们才现了第一个哥布林营地,而大部分的玩家队伍则已经被陈凯他们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在看到哥布林以后陈凯总算明白为什么大地神殿的骑士会对把哥布林叫做地精的事那么愤怒了,因为两者长相相差太多了。如果说死掉的哥布林还算能够让人看得过去的话,那么在跑着的哥布林就实在是太丑了。陈凯没有看过地精长什么样,因为大部分地精都生活在中部地区的国家里,他们喜欢居住在环境优美的地方,这点和精灵很相似。他们长得也很像精灵,只不过比精灵矮小多了,只比侏儒高了一点点。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他们只有四个手指,但是手指灵活度很高,可以转动18o度。

    至于沼泽魔怪,也就是哥布林,它们的长相和食人怪很相似。紫黑色的皮肤外加长着尖利牙齿的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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