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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深处的忧虑-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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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的证据之外,非考虑不可的其他因素。当然,这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这个社会是自由的,普通民众是不受任何控制的。老百姓在一般的情况下,是象一盘散沙的,在没有和外国打仗的时候,是不拧成一股绳的。美国恰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所以,如果宪法和司法制度的出发点,是保护公民的自由,保护被告的合法权利,那么,陪审团制度确实有它难以替代的优越性。
我想起来就没法不觉得惊奇,你要知道,当初制定宪法和权利法案的那些美国开国者们,他们本身并不是“人民”,而是手中握有政府权力的当权者。二百二十年前的北美,还是一块非常野蛮的土地,动不动就要掏出枪来决斗的,却有这样的“思想”在那里闪闪发光。当时美国还很不稳定,各个州松松垮垮,自行其是。这些好不容易打下江山的开国元勋,不好好考虑考虑如何巩固政权稳定江山,把不听话的州都好好收拾一番,不认真严肃法纪政纪,该杀的杀该抓的抓,使社会迅速安定下来,却在那里担心手里的权会不会一不小心用过了头,担心即使自己小心翼翼没出什么岔子,自己的后任,甚至后任的后任会不会“走了火”。因此,开国伊始,他们认认真真讨论的头等大事,居然是如何立法保留老百姓手里的枪枝武器,保护他们的民间武装,让他们拥有最彻底的自由,甚至建立一个保护被告合法权利的司法制度。有了这么一个开头,你还想指望美国人看上去规规矩矩,整整齐齐吗?他们两百多年来,政府和老百姓,就这么乱中有序地互相习惯了。静下心来想想,真是觉得不可思议。
你一定记得前面的那些信里,每当我在一个方面回答了你的的问题,介绍了美国人所拥有的自由和权利,我就要同时告诉你,他们为此支付了什么样的代价。让你对这些代价有清楚的了解,是我写这些信的真正出发点。我们在世界各地,在不同的时代,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总有一些人在不同的情况下,向那些对于各种需求饥肠碌碌的民众,描绘不同食谱的美味午餐。于是这些人有了众多的追随者,甚至在他们的帮助下成就了自己的事业。这时候,有两种不同的情况往往会不幸地冒出来。一种情况是,这是一份虚假的许诺,人们被土豆加牛肉的食谱所吸引,得到的午餐却是树皮加草根,令人大失所望。另一种更普遍的情况是,这是一份真实的午餐,可是,当人们被引到餐桌前,才发现一个早该想到的简单真理,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还未享受到,已经先被昂贵的代价所吓倒,不知那个当初引他们走向餐桌的家伙是有意还是还是无意,他竟然从来没有提起过这样的代价。这是不公平的。
辛普森回家了,也是坐的白色汽车,电视一路跟踪,顶上有十二架直升飞机在追随,使人想起一年前的追捕场面。他跑了,永远地跑了。就是你明天发现一把凶刀,上面有他清清楚楚的血手印,就是明天有人拿出一盘录像带,上面有辛普森杀人的全过程,也统统没有用。检察官再也不可能向他提出另一场起诉,因为在美国的宪法修正案的第五条里,有这样一句话,“人民不得为同一罪行而两次被至于危及生命或肢体之处境”,这在美国的法律术语中叫做“两次困境”,将一个公民置于“两次困境”是违宪的。权利法案的这一条,限制了政府的执法人员对一个公民无休无止的纠缠。因为宪法的制定者认为,必须防止这样的情况:一个执法人员没有充分证据却要判一个人有罪,当陪审团宣布“罪名不成立”之后,执法人员不甘心,明天弄到一点什么,重新起诉,后天有些借口,又重新起诉,反正你别想太平。禁止“两次困境”就彻底杜绝了这种可能。对于一个罪行,刑事起诉只以一次为限。要成功,检察官就必须在一次起诉中成功。如果被判无罪释放了,只有当他又一次犯罪被你抓住,你才可能再一次对他起诉,否则,你只能看着他永远地逃离你的手掌心。
但是,当人们以复杂的心情,又一次在电视里,看着一辆载着辛普森的白色汽车在公路上向家里开去的时候,宪法保障公民所拥有自由和权利的代价是非常清楚的。如果辛普森是有罪的,他已经永远地逃脱了。“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这里,不错判错杀一个无辜公民的代价,就是可能有一千个罪犯被放跑了。这种代价是多方面的,不论从哪一方面去探究,都是沉重的。
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两名被害人的公道就再也无法讨还,正义再也无法得到伸张,老高德曼苍凉悲愤的声音将永远使有良心的美国人不得安宁。在“放掉一千”的同时,人们必须面对许许多多被害人哭泣的冤魂。人们将时时会怀疑,他们在检察官输掉一场场官司的时候,他们是不是象老高德曼所指责的,正在输掉一个国家?
如果辛普森是凶手的话,他放回家之后,大概也不会再去杀人。但是,谁能保证那些由于没有足够证据而被放掉的“一千”,甚至远不止一千的嫌疑犯,回家以后会干些什么呢?“放”得越多,当然危险就越大,社会就越不安宁,这几乎是最简单的一个逻辑。每一个人都在为此支付代价。
实际上,美国人为了公民的自由和权利,除了付出精神上和安全上的巨大代价之外,他们人人还在付出金钱的代价。你已经看到了,辛普森一案,仅仅审理费用就达八百多万美元,如果加上警方调查取证的费用,不会低于一千万美元。你不要以为这是因为辛普森是名人,才审得时间特别长。加里佛尼亚州的一个华人妻子,被控谋杀丈夫来自大陆的情人和她的孩子,已经审了很久,被华裔称为“小辛普森案”,目前已经宣告陪审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审失败,案子悬搁。由于检察官不肯放弃,最近即将开始重新审理,至少又是一倍的时间。这个时间当然就是金钱。不管最终的判决将是什么,陪审员应该说是谨慎的,他们至少不会因为涉案的都是外国人和少数民族,就草草判掉算了。他们当然不但知道重新审判要花钱,还知道钱是从哪里来的。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以前已经告诉过你,美国政府不拥有任何企业,它的每一分钱都是老百姓,包括这些陪审员,交给政府的税金。
从今天的报纸上,我们看到,爱荷达州的一名中国留学生被控两个一级谋杀罪。他杀害了同是从中国来的一对留学生夫妇。他一直没有认罪,检方在起诉的时候要求判他死刑,在开审前的最后时刻,他终于认罪了。我曾提到过,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得到法庭给他的一个交换条件,换取一个略轻一些的刑罚。结果他有可能被判处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当记者采访死者家属的时候,他们谈到很不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对于中国人,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对于美国人来说,一种罪行有一个量刑的上下限。在这个限度之内,都是合理的。罪犯认罪,可以省下大量的人力财力,在限度之内的减刑是可以接受的。我想被害者家属也一定没有想到,案子拖长的话,有可能耗去美国老百姓辛苦工作挣来的成百万,成百万的美元。事实上,美国人依然要用自己的税金把他养在牢里,尽管不论是凶手还是被害者,都不是美国人。他们为这块土地选择了这样的原则,就必须为这块土地上发生的一切支付代价。有时候,这个代价是指金钱,有时候,这个代价,甚至是生命。
明确了代价之后,仍然选择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最高目标,这是需要勇气的。而且,有时候,甚至可以说,必须是有能力支付代价才能得到的。
这封信写得够长的了。很想念你,来信。

好!
林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历史深处的忧虑第十四封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卢兄: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很高兴。你谈到由于辛普森案所反映出来美国的种族问题,希望我对这方面的情况作更多的介绍。这也是我很想多谈一些的题目,但是,要讲清楚很难。首先是题目太大,其次是因为太复杂,在这样短短的信里,只能讲到一些皮毛。可是我还是希望能够尽量谈一些,使你有至少有一点大致的印象。
这些日子,美国又很热闹,趁着辛普森案所激起的美国黑人的种族情绪,一名黑人领袖出来号召,在马丁。路德。金当年领导“走向华盛顿”的百万黑人大游行30多周年后的今天,再进行一次同样的活动,也就是,再来一次到华盛顿的“百万黑人大游行”。这立即引起了全美国社会的关注和许多不安。人们担心,在这种时候,举行这样的活动,是否会煽起更大的种族情绪,甚至有人趁机挑起黑人对其他种族的仇恨,担心这么多黑人聚在一起,举行以〃种族〃为主题的集会,是否在“群体效应”的影响下,发生一些类似骚乱的事情,更担心万一发生骚乱,万一再和警察之类的发生冲突,又要引起什么社会动荡。人们记忆犹新,在民权运动中,人们的情绪,尤其是黑人的情绪是多么强烈,冲突是多么容易发生。马丁。路德。金的伟大,正在于他站在干柴边上,却能够不去点燃一堆可以利用的烈火,而是主张和平和非暴力的抗议。问题是,这一次活动的发起和组织者,却不是马丁。路德。金,人们的担心实在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这次“百万黑人大游行”挑头的,正是“黑人伊斯兰国”组织的领导人法拉肯,在我前面的信中,曾经提到过这个人物。这个组织历来观点激进,法拉肯本人也以发表大量的反犹太民族的言论而著名,而且他所发表的言论里,除了反白人之外,也反美国人中的越南裔和朝鲜裔,还反天主教和同性恋,总之一向是树敌颇多。他的演说能力,也就是鼓动群众的能力,在大家都很能言善辩的美国,也是非常出名的。他还邀请了辛普森和所有的黑人中的名人参加这个集会。
这个集会预定的地点,是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中心地带,国会大厦前面的广场上。我想,最不安的应该是总统克林顿和美国政府,因为不管惹出什么麻烦来,首先总是政府的麻烦。那么美国政府能不能找点什么理由,阻止这样一个活动呢?这是不可能的。国会大厦前面的广场,是理所当然的“公共论坛”,而“集会自由”又是被涵盖在“言论自由”里面的,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范围。如果美国政府表现出哪怕是一点点被怀疑是阻扰之类的举动,那么它将要遇到的麻烦,就远远不止是一场集会了。因此,现在的美国政府,不管它对于一个这样的集会实际上有多么不安,它最聪明的做法就是积极配合,提供一切方便,摆出一个落落大方的姿态。也许你会问,对于这样前景不可预测的“巨型集会”,美国政府不能公开阻扰,那么能不能暗中搞点小动作呢?
我想,这是每一个手中握有很大权力的人,心中无法抵挡的诱惑。美国政府也不例外,它也曾经经历过这样的历史阶段,试过搞点小动作,为自己减少麻烦。但是,在美国这样一个经过认真设计的国家制度下,这样做对于政府和操作者,都非常非常危险。首先是一旦被揭露,将成为一个爆炸性的政治丑闻,涉案的人们没有必要为此搭上自己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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