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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我什么叫爱情它不存在-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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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觉得老班长和我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在前边我并没有写出来,而我觉得这个相似之处其实就是在之后我们的经历,我们开始同时喜欢上班里的两个女生,而又在同时结束了这段草草开始的或者说根本没有开始的感情,这才是我和他的真正相似之处,也是我和他能够互相了解的原因。所以有时候,友谊也是满沉重的或者说是带有环境性的东西。但无论怎样,我怀念他,怀念我们一起经过的那段时光,怀念我永远的友谊。
第十四章 熟识
    第十四章熟识

    在这里终于我开始继续写起关于她的故事了,在前边我已经几次要提起她的时候,都又提到别的事情和人物,所以故意使得已经出场的她现在才可以进一步的描写。我不想让她那么早出场,但毕竟到了现在,到了不得不写她的地步,这是我的故意,却也是我的无奈。

    我已经说了,我的这篇东西并没有明确的一个中心,我只是随着自己的思想,在随心所欲地写着,疯狂地回忆着自己的往事,至于真正在写什么,究竟要告诉读者的是什么意思,我反而自己都不清楚不知道了。但我还是这么勉强的继续下去,继续迷失在自己的回忆里。

    还是在感叹一下,终于要写到和她的故事了,我一直在尽量避免写她,但再避免,也还是要回忆到了。

    我在前边已经交代了她的出场,写到了我怎样的注意到了她。是的,在我觉得空虚无奈而开始注意到其他事情的时候,我就开始注意到了她,一开始她的那种气质就吸引了我。

    于是我和所有的男生一样,开始去注意她,她的一举一动,她的一颦一笑,我都尽量去留意。

    我并不是一个腼腆而害羞的男生,相反在大多数人面前我显得很大方的样子,我想去接近她,了解她,但我更想找个正当而自然的理由,所以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然为这个而想了很久,这一点也不象我原来的样子。

    但我要说明的就是,我相信刚开始只是出于男生和女生之间那种原始的好感,也就是说那时并没有特别的东西在里边,无非我只是觉得那个女生很不错,很想和她一起聊聊天说说话之类的想法而已。原以为自己经历了初中那么多的转变,却没想到自己依旧是个单纯的小男生,我依旧象一张纸一样单纯,因为经历的都是别人的事。一旦自己的事情来临,我的单纯就真的暴露了。

    我开始以一些理由来接近她。

    我的视力一直不怎样,在座位上勉强可以看清黑板上老师写的比较大的字体,太小的或者一般的就看的不是那么清楚了,于是我终于让借笔记成了我第一次和她接触的理由。

    有一天上课,要记笔记的时候,我怎么也看不清楚黑板上的字,于是我自然地转向她,小声地问她借所抄的笔记,她在那一瞬间给我感觉很好,她没有我想象中的冷淡和孤傲,而是很乐意很大方的把她的笔记借给了我,并且在我的小心观察中她并没有反感的迹象。呵呵,现在想象我那样小心的观察着她的反映,那段日子真是觉得自己好单纯。于是我小心地接过她抄写地很整齐的笔记本,这就是我和她的第一次接触,很随和也很融洽。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当然我每次都能以一个很好的借口同她接触,当时的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对能和她聊天说话的感觉非常兴奋,和她说过话后感觉也非常的兴奋,真是奇怪我以前那种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感觉究竟去哪里了,要知道我并不是个很容易满足和兴奋的人,还有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女生不过是女生,很难去如此地在乎一个女生,但是现在竟然这样了,我在心里开始嘲笑自己的天真和幼稚。但是嘲笑归嘲笑,在心里说毕竟是心里的,我依然每天小心地和她进行着接触。

    我每次的同她接触的理由都很自然,我毕竟也经历过那么多也许是我的年纪所不应经历的事,所以我把每次和她的接触都做的很自然,至少我自己给自己的感觉应该是很自然。而我也看出她并不反感我每次这么打扰她,所以我和她的接触也就越来越多,对她的了解也就越来越多了。

    于是事情顺理成章(不知道这个词有没有用错)地发展下来,我们之间的接触越来越多,也就并不只是我主动去找她说话了,有时候她也会主动和我说话,总之两个人之间是慢慢的比较多接触了。

    但是在那段日子,在那样的学校,在那种年龄下,在那种朦胧的感觉下,我们一直是小心翼翼的,尽量很平常的接触着,而我一开始也一直认为自己同她是很平常的同学接触,尽管以后事实上也证明是这样。

    当时我们班有这么一个习惯和规定,为了班级里照顾所有的人能够更好的听课,我们的座位是每个星期会换一次的,当时我记得是从左向右移动,也就是说在一个地方坐够一个星期后,下星期开始就坐在原来座位右边的位置了。这么一来,我刚好能够坐到她身边,而她几乎成了我的同桌,因为班级里座位的布局,中间是四个人一起的,两边分别是两个人,所以在一个星期后换座位,我恰好坐在了她的身边,也就是说我的两边都有人,左边是我原来的同桌,右边就是她了。我和她之间连走道都不再相隔了,也就是说某种意义上她其实成了我的暂时同桌。

    这段日子是我和她最快熟悉的日子。同她坐一起后,由于在此之前的接触,我们变得更加容易熟识了。于是我和她的话题越来越多,我们之间的友谊(暂且说这是友谊吧)也越来越深,两个人开始互相了解。前边已经说了,我是个比较多话的人,所以我同她了解以来也就更加地快。于是短短的一个星期时间,我们已经开始无话不说。我不再需要小心翼翼地和她接触,而是可以想和她说什么就说什么,于是我开始慢慢地感到一些什么。

    我说了我一直感到无奈和空虚,感到自己不属于这里,但是遇见她之后,和她熟悉之后,尽管我没有对她说我的这些想法和感受,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她一定明白我,就象我一定明白她一样,尽管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但我相信我们在那段时间内已经清楚地了解了对方,明白了对方的思想。我开始发现其实她和我多么地相似,事实上也证明相似的人是比较容易成为朋友或者在一起的,我开始发现原来孤独的自己竟然有了一个可以那么了解自己的人,于是我开始感到自己的寂寞在一点一滴的融化,开始有了真正的快乐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中。

    我喜欢和她聊天,在和她说话的时候我喜欢一直看着她的眼睛,那个令我迷惑而感到熟悉的眼睛,那种深不可测的熟悉的眼神,都让我迷惑,而她在和我说话的时候也是专著地看着我的眼睛,有时候我们就这么默默的对视着,我们能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出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在那段时间里我快要忘记自己的空虚和无奈了。

    我在这里一直把她叫做她而不称她的名字,因为一方面我不愿意提起,而另外一方面我的心中她就是她,独一无二的她,没有谁能够取代她的位置,而事实上我和她一起的时候也从没叫过她的名字,就是想引起她注意时我都没有用她的名字来称呼她。所以她永远是我心中的她。就只这么一个!

    于是在那段我们刚开始成为暂时性的同桌的时候,是我自我感觉最好的时候,也是我们的友谊进展最迅速的时候,也是现在的我最难忘的时候。

    我这些笨拙的文字写了她和我逐渐熟识的情节,但在调过头之后看我所写下的这些文字,其实依然很幼稚,就如当年自以为成熟的我依旧会被一个这样的女生所打动一样,我的这些文字其实看起来依旧是幼稚的,也就是说我高中毕业这么多年,我仍旧拿不出更好的文字来描写那段经历,不知道这算不算上一个悲哀。因为我原本以为我可以很好更细腻的描述出我和她的故事的一点一滴来,其实我并不是不记得那些微小的细节,相反我记的太清楚了,但让我讲出来是件残酷的事情,而且我发现自己的文笔竟然也只能到这种程度。不过不重要,我想只要我的情感是真的,这就够了。

    借用一下在网络文学里看到的一位作者的话: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中学时代,你是否也有过暗恋一个人长达3年5年的经历?坐在你前排的那个学习又好又骄傲又坏脾气的女孩子一直让你牵挂着;做在你侧后方的那个男孩子,他的眼神到底是不是在看我呢?他,她,知道我喜欢他吗?你是否也有过小心翼翼的追一个女生三年五年矢志不渝的历史?从鼓起勇气在纸条上写,我喜欢你,被她拽在手里不敢拿出来看或者是扔在了暖暖的风里,到毕业的那天走到她面前说,我还是喜欢你,你能够做我女朋友吗?”

    “那时候我们有羞怯的眼神,有足够的耐心,有颤抖的心,那时候我们是真的相信爱情有天长地久,我是真的愿意为一个人耗尽我一生的时间。可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不再相信爱情有天长地久,我们再也不可能喜欢一个人就三年五年一如既往的去追她去等她?我们再也找不到当年喜欢一个人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目光投向他的座位,看他在不在,看他在做什么,看他有没有看我……。那些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我们就这样悲哀的长大了,爱情里细微敏感的一面在成长中做为代价被牺牲掉了。有一天,蓦然回首发现自己的爱情忽然间变的粗糙而迫不及待起来。”…………
第十五章 让我们狂热的足球
    第十五章让我们狂热的足球

    鉴于对自己写作水平的不自信,我通常会再次返转头来看前边的部分,我没有过写长篇的经验,所以只好这么一边写着一边回头连接着,前边的叙述几乎概括了我进入高中后一开始的几个星期所发生的一些我所能记得的主要的事情,我一直再从头看了一遍,发现我的叙述中有了一些问题,因为通篇看起来,我似乎是一个很冷漠的很冷静又很内向的人,这就说明我塑造自己的形象不够成功,文笔语言的功力还不够,所以我在这里也还是再说明一下,其实真实的讲,我是个比较外向的容易和别人熟识相处的人,所以一开始尽管刚来到新的环境,我一切都不适应,但我还是开始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

    前边已经说过我是住校生,但实际上我却和一些走读生的关系更加密切一点,或许是因为他们不象我同宿舍的那些同学那样整天顾着学习而没时间去理会其他事情。又由于我是学习委员的缘故,因此很快我已经基本熟悉了班里的人。一些比较外向的同我一样喜欢讲话的同学,在一开始的几个星期中就慢慢熟悉了。

    在这里还要提到一个人,我们都称他为彪哥。有一种人,无论在什么地方他都是很出众的,而我所要说的彪哥就无疑是这种人,其实早在军训的时候,他就已经很活跃了,已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基本来讲,他是个很有形的帅哥,他最漂亮的地方是他的眼睛,不仅是大大的很有神的样子,而且他的睫毛很长,很漂亮,所以眼睛是他最吸引人的地方。整个来看他,总之给人一种很阳光的感觉,确实可以称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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