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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男友-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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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常欢说那边正在下雨,下得粘粘糊糊淅淅沥沥,空气潮得发霉,他几乎忍无可忍。 
我说小伙子别灰心,有句很时髦的话说“爱情在别处”,也许就在那个阴冷潮湿让人诅咒的地方,会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姑娘在等待着你。 
他说我鬼扯,还信誓旦旦说要申请贞节牌坊,我说如果你够三贞九列的话,并不是不可以考虑。 
我把洛可可的状况说给他听,他说这很正常,那么不安分的女人,早就该出国了。又闲聊了好一会才说再见,挂断之前,我们很响地亲了对方一下,我喜欢这个新近生成的小习惯。 
放下电话,我伸开了刚刚护理好的双手,粉色透明指甲油把它们衬托得细腻白皙,套在无名指上的钻戒更是烁烁放光。 
离洛可可的约会还有一个钟头又45分钟,我有足够的时间做一些事情,比如化妆。 
我并不觉得自己非要化妆才好看,只是很喜欢那种对着镜子顾影自怜的感觉。常欢不止一次说我自恋,我从不跟他争辩,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确是的。在涂过了若干种瓶瓶罐罐以后,镜子里的那个女人明显多了些心满意足的狐媚气。 
我穿上紧身的棕色高领衫,黑色的羊毛大衣,火红色的亚麻披肩和一双深棕色的高跟软皮靴,头发直直地垂在肩上,偶尔能够露出那副圆润的黑珍珠耳坠。喷足了简单大气的Dior化氏,我在穿衣镜前转了一个圈,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因为看起来是那么的自信和快乐。 
两个钟头后,新开的泰国餐馆。洛可可通身黑色,带着深色的墨镜,挽着黑色的手包,穿得像个居丧的寡妇,可她的表情却与这身打扮完全不符。她眉宇间绽放出来的那种快乐活像一个即将被刑满释放的囚犯,这让我有了一种“国外遍地是爱情”的错觉,否则她怎么可能如此兴高采烈,迫不及待地要离开。 
她招手叫来服务生,翻开菜单点了好一通,绿咖喱红辣椒,统统都是最劲暴的香辛料。她问我能不能吃得消,我说没关系,舍命陪美女,只要你开心,我今天拼了。她和上菜单交给服务生,告诉他就这些,越快越好。 
她并没有过多讲述跟西瓜太郎的那段往事,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比起刘亚菲,洛可可更喜欢告诉我“将来会发生什么”,今天的话题一直围绕着“出国”而展开,她说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的爱情一定是在遥远的别处,所以她准备夹起背包主动出击,她不怕流浪,只是受不了没有爱情的平庸生活,那还不如杀了她。 
“你从没考虑过离开么?”她突然很认真地问我,“那个常欢还没让你厌倦么?” 
我喝了一口茶,说目前还没厌倦,所以也就没考虑过离开。至于以后会怎样,恐怕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我的上帝,你不会是真爱上他了吧?”她的眼睛瞪得老大,她说,“不过要是真爱上了也不错,你们俩倒是蛮相配的,至少势均力敌。”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洛可可并不是第一个这样讲的人,很早之前,刘亚菲就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她没有洛可可这么客气,她说我和常欢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奸夫淫妇”,还说把我们凑合到一起,让我们自相残杀,是造福全人类的一大创举。 
“我跟他之间究竟算什么,恐怕连佛祖都说不清楚。”我说,“上个礼拜才刚刚讨论过疲倦期的问题,他说他不怕疲倦,我有什么好怕的呢?” 
“那就顺其自然吧,”她说,“‘顺其自然’,多么美妙的一个成语。” 
吃饱以后,她提议去Bonnie Bar坐坐。她很想念那里的油炸薯条,足有一根手指那么粗,别处吃不到。那里是她的旧情人巴洛克打工的地方,一度曾经被她视为伤心地而拒绝前往,从今天的情形看来,过去的真的永远过去了,比吃薯条还轻易些。   
第二十七章 爱情在别处(2)   
我们叫了两瓶加柠檬的科罗纳,喝下去凉凉的,很爽口。我随口问起了巴洛克的下落,据酒保说那支乐队早就拆伙并离开了,现在的乐队来自菲律宾,主唱是个17岁的大男孩,人气很旺,有不少小姑娘每天都来捧场。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看,那个屁股翘翘的男孩正含情脉脉地翻唱着张惠妹的《听海》,汉语发音不准确,不过嗓音还好,听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一曲唱罢,他朝台下做了个飞吻,而这个煽情的小动作马上换来了几个女孩子的尖叫。 
男孩唱完了,俄罗斯籍的Dance queen身穿薄纱跳上舞台,电吉他突然嘶吼般地响起来,人群开始亢奋,诡异的灯光飞快在他们脸上扫过,照射出各色各样的歇斯底里。我喝下一口冰凉的啤酒,冷眼旁观狂欢中的人群,魑魅魍魉群魔乱舞,真是个布满行尸走肉的修罗场。 
洛可可不知什么时候搭上了那个唱歌的小男孩,他就坐在我们中间,捏着一瓶百威嘻嘻哈哈地跟洛可可耳语着。音乐很吵,我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不过她一直在笑,看来很开心。 
刘亚菲就是在这里遇到的赵小帅,也许这个菲律宾男孩就是洛可可的“别处”,想到这里,我发了一条短消息给她,说你玩得尽兴点,我要回家了。 
她很快回复说我们一起走,马上就出发,我点点头,把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随后我们离开了那个喧嚣的所在。 
她坚持要先送我回家。在路上,我问她为什么没跟那个男孩多聊一会,也许会有一段艳遇呢,她说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就算爱情在别处,也未必就在菲律宾,更何况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 
我打趣她,说现在比较实行姐弟恋,酷如王菲,妖艳如黛咪·摩尔都不能免俗,你怕什么。她说不打算办双语幼儿园,一个鸡同鸭讲的西瓜太郎已经让她一朝被蛇咬,如果跟这个男孩子勾搭成奸,那就真是“才出虎穴,又入狼群”了。 
“可是出国以后肯定要面对各种鸡同鸭讲,你肯定自己受得了么?”如果单从语言来考虑的话,这个论点显然不成立。 
“那至少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到那个时候,我肯定已经完全恢复了”,她的意思是并不是永远都不行,只是现在还不行。“如果有空,写写我的故事吧,我还从没写过自己呢。” 
我问她为什么突然冒出这种想法,她笑了笑,说是突然想起来的,我说那好的。 
回到家里,我打开电脑,反复挑拣着句子,却终究没能想出一个完美的开头。我不知道如何该从哪里作为切入点,这真是个看似简单的难题。 
想了很久,突然一阵头晕,眼前的景物很快模糊了起来。我揉了揉太阳穴,过了一会,似乎一切又好了。我关掉顶灯,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俯瞰着窗外的一地月光。一只鸽子毫无预兆地落到了窗台上,天黑了,也许它迷路了。我打开窗子,想让它飞进来,可是它却抖抖翅膀,向别处飞走了。 
也许这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鸽子,它在追求不同寻常的生活,它有磅礴的理想和健壮的翅膀,所以它要飞,不停地飞。想到这里,我突然有了灵感,我关上窗子坐回电脑前面,尝试着回忆王家卫的《阿飞正传》,那种生下来就是没有脚的小鸟,一直不停地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多么像洛可可。 
洛可可,她不管不顾特立独行;对爱情既轻率又执著;有过无数个男人却又相信爱情;看似平静却从未平静;绝望并满心期望着。她那句“爱情在别处”,也许仅仅是说给自己听,只有这样,她才能保持那种永恒的激情,永久的向往。 
稿子一蹴而就。停笔之后,我从头到尾看了看,与其说是情感热线,还不如说是一篇乱七八糟的旁观笔记。主人公自然是洛可可,而我,仅仅是用指尖把它记录下来的人。 
关上电脑,扭头看看窗外,月光依旧,我想起了常欢。我很想打个电话给他,问他上海的雨是否已经停了,问他拉开窗帘是否也能看到美丽的月亮。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长长的彩铃唱着张洪量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好一会他的声音才模模糊糊地传了过来,看样子正在睡着,但被我吵醒了。他问我有什么事情,我说没有,不小心按错键盘了,你睡吧,他“哦”了一声,随后挂断了电话。 
他刚才的声音懒懒的,就像每次亲热之后一样,沙哑而性感,这让我在一瞬间湿透。我走进浴室,拧开水龙头。泡芙把牛奶味的浴液打出了喷香的泡泡,我的肩膀是滑滑的,手臂是滑滑的,腰肢是滑滑的,双腿间也是滑滑的。我犹豫了一下,终于伸出了柔软的手指。 
热水冲刷掉了一切痕迹,我走回房间,电话正在嗡嗡地震动着。是常欢,他说刚才睡得迷迷糊糊,问我是不是有事找他。我说没什么,就是问你上海是否依旧在下雨,还有泰城这边有着很好的月亮。 
他笑了笑,说你真是个小疯子,大半夜打电话给我,还以为你春心荡漾思念我了呢,没料到只是说些不疼不痒的话。我小声地跟他打着哈哈,心想,即便爱情在别处也没关系,只要有个具体的所在,就一点都不可怕。 
至少,可以在想听到的时候打电话。     
《契约男友》PART4   
第二十八章 习惯的开始(1)   
常欢回来了,我跑去机场接他,结果得到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问我有没有想他,我很用力地点点头。从上出租车那一刻起,一直到他家楼上,我们的手始终像高中生那样十指相扣,紧紧握在一起,就算是付车费或者拎行李箱的时候都没有分开。 
坐在他的沙发上,我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任何人之间的感情往往是从嗅觉开始的,而他身上恰巧有我最熟悉的味道,是Dior的华氏。 
我还记得三年前的那个下午,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处,医生把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男人带到我的病床前。他手里的一大束香水百合把整个房间薰得香喷喷,不过我还是闻到了他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简单华丽,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听妈妈说,车祸的时候,就是这位先生拨通了110报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再后来,我和这位“恩公”鬼使神差地搅和在了一起,跟别的男男女女略有不同的是,我们曾经约法三章互不干涉,也许这才是生活中最具戏剧化的地方。 
当我从神游中回过神的时候,发现他正专注地看着我,从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我看到自己傻乎乎的表情。我有些窘,猛地离开他的肩膀,一下子坐得很端正。 
“干吗盯着人家看,像个白痴一样?”我先发制人,免得他又取笑我花痴或是其他什么。 
“仔细端详才发现,你的嘴长得挺好看。”他说,“从前都没留意过,肉嘟嘟的,满可爱,有点像杂志上那些口红广告的模特。”他脸上有着显而易见的温柔,他伸手摸了摸我的脸蛋,用拇指摩挲着我的嘴唇,又在我的脸颊上拍了拍。 
那只大手温暖干燥,这串动作很轻柔。 
我轻轻闭上眼睛,等待着一个亲吻,因为我是那么迫切地想吻他,用肉嘟嘟的嘴。他的嘴唇轻轻凑了过来,我尝到了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的味道,青柠的香气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味,这种熟悉的男人气息在刹那间遍布到我的四肢百骸。 
“你先去泡个澡,我烧饭给你吃。”半晌,我们才放过彼此的嘴唇,我轻声对他说。 
“我想吃朝鲜菜,可以么?”他像个挑食的孩子一样问着。 
“傻瓜,先去泡澡吧,等你洗好,一切都OK了。”我早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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