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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罪5-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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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中国传统文化,我本来想找你学会刺绣,亲手绣一件披风送给他,以增加他对我的好感。既然你不肯再教我刺绣,那就只好由你代劳了。”

素芬说:“别做梦,我绝不会给日本人绣东西。”

古田惠美子脸上就露出恶毒的表情,眼里透着杀气,说:“如果你不肯帮我达成心愿,只要我在木村枕边吹一口风,明天早上,你的绣庄,连同这条大街上所有店铺,就会被烧成一片灰烬。”

素芬惊退一步:“你……”

古田惠美子盯着她问:“你到底肯不肯绣?”

素芬的目光软下来,半晌才叹口气说:“你想绣什么样的披风?”

古田惠美子知道她已经答应,就笑了,说:“木村最喜欢狼这种动物。他说狼与别的动物迥然有别,它代表着自由的天性和征服世界的勇气。他常常把自己比喻成一头雄健的苍狼。你就在披风上绣一个狼头吧,他一定会喜欢的。”

素芬说:“好吧。”

古田惠美子问:“你要多久才能绣好?”

素芬说:“至少要一个月时间。”

古田惠美子问:“为什么要这么久?”

素芬说:“我绣过走兽,但从没绣过狼,也没有现成的画稿。我们这里有座青阳山,山中常有野狼出没,我必须先潜入山中,仔细观察狼的形象,心中有数之后,再上绷刺绣,才能绣好。所以要想绣出一件上品的狼首披风,至少也得花一个月时间。”

古田惠美子点头说:“好,那我就等你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我来取那件狼首披风。如果你敢耍什么花样,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绝不会再在这条大街上看见一间房子,一个活人。”

素芬心中一寒,止不住激灵灵打个冷颤。

翌日一早,素芬带了些干粮,爬上青阳山,循着野狼出没的痕迹,一路寻去。

数日后,她神情疲惫地下了山。

回到绣庄,她立即关紧大门,将自己观察到的狼的形象生动地画下来,然后开始勾稿、上绷、染线、配线、刺绣……

一月时间,很快过去。

这天早上,古田惠美子依约来到绣庄,看见素芬坐在门边,目光呆滞,形容憔悴,仿佛刚刚生过一场大病,心里就有些着急,忙问:“我要的披风,你可绣好?”

素芬一句话也不说,将她领进绣房。

绣房里挂着一件新绣的披风。

古田惠美子取下一看,只见藏青色的披风上绣着一只硕大的狼头,金色的皮毛,血红的大嘴,毛发如戟,目光犀利,针工细密,色彩丰富,将狼特有的野性与霸道、苍劲与威严表现得淋漓尽致。

古田惠美子几乎看得呆住,半晌才回过神来,说:“果然是刺绣中的绝品。不过在我看来,却还少绣了一点东西。”

素芬问:“什么东西?”

古田惠美子狡黠一笑,说:“你忘了把我的名字绣上去。”她自己取了针线,在披风里面一角绣上一行日本文字:古田惠美子绣。然后丢下一百块大洋作为酬劳,拿了披风,扬长而去。

这件狼首披风,经古田惠美子之手赠与木村圭佑之后,一向酷爱中国文化的木村果然大为欢喜,每日里披着这件披风,骑着高头大马,领着鬼子兵,在城中纵横驰骋。劲风吹来,披风上下飘飞,猎猎作响,那金色狼头,便仰天欲啸,好像活过来一般,好不威风。

后来乡人知道这件披风竟是出自素芬之手,就有人在背后啐她口水,骂她竟然给杀死自己丈夫的仇人绣披风,实足是个女汉奸。

素芬听了,也不辩解,只是冷笑。

半月之后的一个晚上,木村又披着披风,骑着战马,领着一队鬼子兵在青阳街头劫掠财物,残杀乡民,突然从路边跳出一名女自卫队员,举起手枪,朝木村开了一枪。

木村极是狡猾,听见枪声,急忙滚下马鞍,子弹贴着他的头皮飞过。

女自卫队员一击不中,转身就逃。

木村气得哇哇大叫,带着几十名鬼子兵追上去。

女自卫队员熟悉地形,在街巷里东一弯西一拐,就来到青阳山下。她回身放了两枪,便往山上逃去。

木村见只有一名女自卫队员,根本没放在眼里,一面放枪,一面跟着追进山中。他这一上去,便再也没有下来。

是夜,青阳乡民听见青阳山上群狼狂嗥,嚎叫震天,十分吓人。

第二天一早,城中鬼子兵上山寻找木村,发现木村和他带领的那队日军,已全部死在山中。尸体几乎被撕碎,断臂残肢扔了一地,十分惨烈。后经搜索,发现有一名日军被咬断双腿,滚下山沟,捡回一命。

问起昨夜山中究竟发生何事,他却已神志不清,只能惊恐地说出一个相同的字:“狼、狼……”

木村一死,青阳乡民额手称庆。但木村到底是怎么死的呢?众人却不得而知。

后来坊间便有传言,说素芬是“神笔马良”,能将走兽绣活,木村便是被披风上那匹狼跳出来咬死的。也有人说,素芬在披风上绣的是一头狼王,它能号令青阳山上所有狼兵狼将来袭击日军……

木村离奇丧命,城中日军人心惶惶。城外的抗日联防大队趁机反攻,激战数日,终于将鬼子兵赶出青阳城。

5

故事讲完,老蔡掏出打火机,重新点燃一支烟,抽了一口,又说:“后来日军嫌这件披风晦气,就丢弃在山沟里,正好被住在山下的一位乡民捡到,保存下来,直到全国解放,才把它捐献给政府。前段时间因为筹备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展览,我们才从仓库里将它找出来,我又查阅了不少资料,才搞清楚它的来历。”

我说:“你觉得披风上面的狼跳出来杀死木村,或者披风上的狼王召集群狼袭击日军,这样的传说可信吗?”

老蔡笑道:“我当然不信。可是据当年知情的乡民回忆,木村确实是因为穿了这件狼首披风,在青阳山上招致狼群攻击而丧命的。但是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却不得而知。所以在展览上写实物说明时,我也只能含糊其辞地说木村是因为这件披风而丧命。”

我皱眉想了一下,说:“这个故事的谜底,也许只有故事中的那位刺绣高手邝素芬才能解开。”

老蔡说:“我早已打听过,邝素芬早在七十年代末就随第二任丈夫去美国旧金山定居了,与青阳这边早就断了联系。而且按时间推算,她现在至少已九十高龄,是否健在,还是个未知数。”

我点点头,陷入了沉思。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而我这篇小说,也只能写到这里,没办法再写下去,成了我生平第一篇没有完成的小说。

时间一晃,又过去好几年。

今年清明前夕,有一位名叫黎海的老华侨从美国回青阳探亲。

这位老华侨自小喜欢文学,平时爱写点短小说、散文、格律诗什么的。回乡后写了几篇回乡散记之类的小文章,在市文联主办的杂志上发表后,请了杂志编辑及几位家乡作家吃饭,我也刚好被一个相熟的编辑拉去作陪。结果一来二去,就跟黎海混熟了。

后来有一天,黎海到咱们局办事,经过我的办公室,顺便进来坐一下,无意中在我开着的电脑里看到了我这篇没有写完的小说,他当时就愣住了。

他说他母亲的名字就叫邝素芬,并且他母亲正是于七十年代末再婚后同他父亲一起携全家赴美定居的。

我的直觉告诉我,他母亲,很有可能就是我这篇小说的主人公邝素芬。

黎海又告诉我说,他母亲今年已经九十二岁,但仍然耳不聋眼不花,兴趣来了,还可以拿起绣针教说英语的孙辈们绣个小花小鸟什么的。

我顿时兴奋起来,忙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联系到她老人家吗?”

黎海说:“我美国的家里有电脑,可以随时跟母亲视频对话。”

我们用报社的电脑接通他远在美国家中的电脑视频后,视频对话框里立即出现了一个满头银发精神矍铄的小老太太形象,还没说话,她老人家那开朗的笑声,就通话筒传了过来。

我先问候了她老人家,然后把自己拍到的那件狼首披风的图片发过去给她看,问她那件披风是不是她绣的。

她眯着眼睛看了,点头说是,正是她当年绣的。

我问她:“传说当年正是这件披风,引来狼群,袭击了木村,是不是这样?”

她老人家又点点头,说:“确实是这样。”

我再追问:“这件披风,看起来并无特别,又怎么能引来狼群攻击日军呢?难道真是披风上的狼王发出了无声的号令?”

老人家又爽朗地笑起来,说:“哪里呀,我又不是神笔马良,哪能绣什么来什么。其实呀,很简单的,我跑到青阳山上,潜伏了好几天,把狼王的一窝狼仔给掏了。绣那件狼首披风用的真丝绣线,全都是用狼仔血浸染过的,上面有狼仔的气味。常人虽然闻不出,但我想青阳山上的狼群,肯定是嗅得出来的……”

听老人说到这里,我已明白过来。当年那个将木村引上青阳山的勇敢的女自卫队员,自然就是邝素芬本人了。

后来,我打电话把这件事跟老蔡说了。老蔡笑了,说:“咱们青阳这件历史悬案,总算有了最终答案。”

悲情日记

案件名称:新婚血案

案件编号:A424355539220111110

犯罪嫌疑人姓名:XXX

立案时间:2011。11。10

结案时间:2011。12。19

立卷单位:青阳市公安局

2月10日星期四晴

今天我很开心,因为我收到了一件特别的生日礼物,这也是自从父母亲离世以来,我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

送我生日礼物的,是弟弟高小志。

我叫高怡美,出生在长江边的一个小镇上,后来跟随父母亲搬迁到青阳市定居。今天是我22岁的生日。

弟弟小志是一名高中三年级学生。

八年前,父母亲在一场惨烈的车祸中双双罹难,只留下我和弟弟相依为命。为了照顾弟弟,刚读完初中我就辍学回家,既当妈妈又当爸爸,靠着父母亲的车祸赔偿,我们度过了最困难的日子。

从18岁起,我开始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依靠微薄的工资,供弟弟生活和念书。

小志也十分争气,从小学到高中,成绩都一直名列前茅。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他能考上一所好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这样我们姐弟俩就算熬到头了。

服务员的工作十分辛苦,不但要经常加夜班,有时还会遭受客人的白眼和斥责,但是为了弟弟小志,再苦再累我也值得。

同事们都说我长得漂亮,这一点,我从一些男客人看我的目光中也能感受得到。

有道是哪个少女不怀春,其实我也十分羡慕那些爱情甜蜜出双入对的同事,说实话,明里暗里追求我的男人也有不少,其中有一个在装潢公司上班的白领职员,还曾经借着酒兴强吻过我,幸好被我及时推开。

没有一个男人会愿意我带着弟弟嫁给他,所以我跟小志说好了,一定要等他读完大学能够自立之后,我才嫁人。

每每这时,小志总会像个孩子似的扑进我怀里,把我抱得紧紧的,说:“姐姐,你真好!如果小志能娶到你这样的女人,那就好了。”

我拍拍他的脸蛋说:“那姐姐就嫁给你好不好?”

姐弟俩抱在一起,笑成一团。

这是弟弟第一次送我礼物。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只文胸,是他在一家内衣专卖店挑的,粉红的颜色,十分漂亮。

他告诉我说他写的一篇稿件被报社采用,这是他用稿费为姐姐买的礼物。

我听了十分感动,小志也知道心疼姐姐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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